不由自主的打了个哆嗦,罗乔告诫自己,不要总是想那些阴暗面的,要想想,那是个多么漂亮的美人,有着多么傲人的身材,光滑的肌肤,强悍的x能力……
好吧,他更害怕了。
“爸爸?”
罗森和罗瑞发现,罗乔今天很容易走神,被他们叫了一声,还打了个冷颤。
“爸爸,你没事吧?”难不成,这东西真不能吃吗?好可惜,这么多的肉。
“爸爸没事。”罗乔连忙摇摇头,看到罗森和罗瑞一脸惋惜的样子,就知道他们在想些什么,头顶立刻飞过一群乌鸦,难不成,他在小猎豹的心目中,还没肉重要?
傻爸爸觉得心里不是滋味,果断将花豹什么的,x能力什么的,丢到墙角去种蘑菇了。
“这个能吃。”罗乔一边说着,一边将猎物身上覆盖的枯草全都清理掉,找来这么多的草,两只小猎豹估计忙活了几个小时,“这是鸵鸟,你们吃过鸵鸟蛋,记得吗?”
罗森和罗瑞顿时眼前一亮,果然,在他们的心目中,吃比什么都重要!当然,爸爸也很重要!
罗乔仰天长叹,想和肉比重要性,他是犯二还是犯二呢?
枯草被清理干净,奄奄一息的鸵鸟整个呈现在三只猎豹的眼前。
这是一只体格高大健壮的雄性鸵鸟,脖子靠近胸口的部位被咬伤了,正在流血,一条腿也受伤了,好像是折断了。就像是猎豹受伤以后没办法捕猎一样,这种虽然长着翅膀,却没办法飞翔,只能生活在陆地上的大鸟,一旦腿受了重伤,也只能等死罢了。
鸵鸟可以跑得很快,腿也很有力。一旦几只成年鸵鸟聚集在一起,也是不容小觑的。
罗森和罗瑞吃过鸵鸟蛋,他们从不知道一只蛋中孵化出来的鸵鸟,可以长到这么大。
这并不怪他们,在这片三角洲,鸵鸟的数量本来就不多,他们大多生活在刚撒河的对岸和沙漠的边缘地带。罗乔也是第二次见到他们,更不用说两只才九个月大的猎豹幼崽了。
现在是鸵鸟繁殖的季节,蒙蒂能够抓住一只鸵鸟,也不算奇怪。
比起一心想着快点吃肉的小猎豹,罗乔想得更多了一些,蒙蒂既然能抓住成年鸵鸟,是不是意味着,这附件还有其他的成年鸵鸟和小鸵鸟,或者是鸵鸟蛋?
无论是小鸵鸟还是鸵鸟蛋,都是不错的食物,尤其是营养丰富的鸵鸟蛋,一旦狮子发现了一个鸵鸟的巢,立刻就会扑上去,这比捕捉会跑的猎物容易得多了。只不过,鸵鸟蛋实在是太味儿了,好在罗乔有解决的办法。
但是,在那之前,还是先料理这位鸵鸟先生吧。
咬脖子能咬死他吧?
罗乔的目光顺着鸵鸟长长的脖子溜来溜去,然后思考着该从哪个地方下嘴,鸵鸟被他看得乍起了翅膀,然后罗乔发现了一件惊人的事情,鸵鸟屁股上有一片羽毛,竟然是橙色的!
他一直记得是白色的啊?难不成,这位鸵鸟先生是特殊的?
“这个,”罗乔揪下一根鸵鸟橙色的羽毛,吐到鸵鸟的跟前,“是只有你才有的,还是所有的雄鸵鸟都有啊?”
罗乔的好奇精神果断激怒了这只落难的鸵鸟。口胡!就算他受伤了,就算他下一刻就可能成为这几只猎豹口中的食物,也不能这么欺负鸟!
这只猎豹竟然当着他的面揪他屁股上的毛,而且还大模大样的问如此猥琐的问题!
鸵鸟表示,自己宁死不从!如果有只鸵鸟扯下这只猎豹尾巴上的毛,问他同样的问题,不知他会作何感想?!
对鸟类来说,羽毛很重要,罗乔的确犯了个大错误,不只揪人家屁股上的毛,还拿去问人家,这就像是当众扒人家型男的裤子一样,不是一般的那啥……
罗森和罗瑞不知道爸爸干嘛要对一只猎物问东问西的,他们只想着,爸爸怎么还不杀死他?
罗乔终于接收到了两只小猎豹的怨念,转过头,甩甩尾巴,对罗森和罗瑞说道:“过来,试试咬他的脖子。”
沙姆告诉过罗乔,九、十个月大的小猎豹需要开始练习捕猎了,光是看着罗乔的动作,已经不够了,他们需要自己动手了。
饶是如此,罗乔还是担心鸵鸟会伤到他们,干脆自己咬住了鸵鸟靠近头部的一段脖子,拉长,抻直,让罗森和罗瑞各自找一段脖子下嘴。
其实,脖子长还是有好处的。
鸵鸟泪了,有没有这么折磨鸟的,有没有?!
就算是狮子也不会这么残忍,果然,猎豹该列为草原上最凶残的动物之最吗?!
无论是哪种动物,脖子被咬住,都会挣扎,鸵鸟也不例外。这么大的家伙一动起来,三只猎豹显然有些不够看。幸好蒙蒂将他咬成了重伤,一旦动作大了,伤口就被扯得更
开,血流得像喷泉一样,几次试图挣扎站起来的鸵鸟,没有一次成功。
罗乔知道,不能继续下去了,血腥味和猎物的动静很可能引来食腐动物,要是有狮子或者鬣狗发现这只鸵鸟,事情就糟糕了。
罗乔一口咬在鸵鸟被蒙蒂咬伤的部位,用力的撕扯,几乎将鸵鸟的脖子从他的身体上扯下来,伤口部位最后只剩一层皮连着。
鸵鸟不再动了,罗乔示意罗森和罗瑞可以吃了。
鸵鸟比起其他鸟类,有一点很好,他的腿上没有毛。
两只小猎豹直接朝鸵鸟没有受伤的那条腿下口。天气这么热,鸵鸟被咬伤的部位已经开始腐烂了,由于他一直活着,猎豹才会吃他,否则,无论罗乔还是两只小猎豹,连一口都不会动。
如果鸵鸟还健在,他肯定会表示气愤,难不成,被他们吃,还要觉得荣幸吗?
一头鸵鸟的分量很足,就算是罗乔和两只小猎豹敞开了肚子吃,也只吃了一半的肉,而且,除了腿和脖子,鸵鸟的身上都长了羽毛,拔毛,对猎豹来说,绝对是个苦差事。
一顿肉吃下来,罗乔和两只小猎豹都黏了一身的鸵鸟毛,几根绒毛还飘进了罗森和罗瑞的鼻子,让两只小猎豹一个劲的打喷嚏。
唯一值得高兴的是,秃鹫没有出现,狮子和鬣狗也没有出现。
三只猎豹吃饱了,罗乔有些苦恼,他该怎么处理剩饭。
继续吃是绝对不可能的,拖到远处藏起来?想想都累。要不挖个坑埋了?萨特不在,罗乔不想费那力气。
终于,罗乔想到该怎么处理了。
他让两只小猎豹等在一边,然后坐到鸵鸟的尸体旁,大声叫了起来。罗森和罗瑞不解罗乔想做什么,不过他们还是乖乖的趴在一边没有出声,互相帮忙清理脸上的血迹。
当罗乔叫到第五声的时候,蒙蒂终于出现了。
一身玫瑰花纹斑点的花豹从草丛中走了出来,罗乔笑眯眯的抬起前爪指了指地上的半只鸵鸟,“亲爱的,帮忙处理掉。”
“……”叫他来就为了这件事?
“亲爱的,我知道你能办到的。”
“……”他果然该咬死这只猎豹。
罗乔却不管蒙蒂在想什么,甩甩尾巴,带着两只小猎豹去岩山另一边的小溪喝水去了。吃了一肚子的肉,总是会口渴的。
蒙蒂站在鸵鸟尸体旁,仿似和这只鸵鸟有仇一样瞪着他,过了一会,放弃似的叹了口气,对于那只时常犯二的猎豹,他还能要求什么呢?认真的话他就输了。
认命的花豹拖着鸵鸟余下的半具尸体离开了。
在离开之前,蒙蒂朝着一处灌木丛深深的看了几眼,不过却没有做什么。
沙姆和她的三只幼崽躲在那里,他们刚吃过一头瞪羚,不想回来就见到这一幕。昨夜发生的事情,还有花豹送来一只鸵鸟的事情,沙姆都知道,但让她没有想到的是,罗乔和蒙蒂平时相处会是这个样子。
沙姆看着喝完水的罗乔走回之前鸵鸟所在的地方,用干草和泥土掩盖血迹,又看看花豹蒙蒂离开的方向,眯起了眼睛。
第114章 聚餐
鸵鸟是一种亲情泛滥的动物,在每年的雨季,草原居民时常会看到一对鸵鸟夫妇身后跟着几十只小鸵鸟,有时甚至达到了上百只。
这些小鸵鸟并不全是鸵鸟夫妇的孩子,大部分都是被这对强悍的鸵鸟夫妇抢来的。
没错,就是抢来的。
自然界中强者为尊,有抢猎物的,抢配偶的,抢地盘的。
鸵鸟比较特别,他们抢孩子。
这种抢孩子的行为,并不是个例,所有的鸵鸟都这么干。一旦两对夫妇狭路相逢,都没有孩子则罢,否则,肯定会打上一架。
强悍的胜利者会将失败者的孩子全部抢走,失败者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毫无办法。小鸵鸟们倒是习惯了这种被抢来抢去的生活。有的小鸵鸟,在长大之前,可能被“转手”几次,直到一对谁也不惧的鸟爸鸟妈成为他们的抚养人,才算结束这种生活。
不过再强悍的鸵鸟也有无法预知的情况,被蒙蒂杀死的鸵鸟先生就是其中一例。
这只雄鸵鸟原本有个幸福快乐的家庭,鸟爸爸,鸟妈妈,还有三十五只小鸵鸟!这对年轻的夫妇对只有这些孩子并不满意,他们正野心勃勃的计划去抢劫离自己最近的一对夫妇,那对夫妇的鸟蛋还没有孵化出来,他们打算截胡。为此,鸵鸟先生特地锻炼了腿部肌肉,打算在争斗中大发神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