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看着少年成长,一点点的,从粉嫩团子变成玉树临风的少年。
从什么时候,他开始忍不住对他有更多的关注了呢?
从他对自己不亲热之后,更加自立也更加强大之后。他的果断不输于自己,他桀骜不驯的笑容,他对事物最尖锐的判断,他迎难而上绝不退缩的倔强,还有和他性情匹配的实力。
慢慢的,他的一言一笑似乎都对自己的行为决定有了影响。
爱是什么?于阎千罗来说是最不值一提的东西!
他不相信这种脆弱而又虚伪的东西,人都是自私的。
但是他是怎么了?为什么总是忍不住想见到少年的身影?为什么看到他开心自己的心情也会莫名的愉悦起来,为什么看到他和别人亲近自己就像摧毁了那人?
阎千罗不知道答案。
但是他知道,他不想让少年离开自己身边。
明明他见惯了那些虚伪而脆弱的用感情来相互利用,明明他最不相信的就是这些虚无缥缈的东西。
他想疯狂的占有他,折断他的翅膀让他只能待在自己身边。但是少年的骄傲可能会做出让他无法挽回的事情,所以他不敢。
他不怕不容于世,也不怕千难万险,他只怕少年毅然决然的离开。
他是阎千罗,什么时候他竟然会为别人着想那么多了。
他捂着自己的心脏。
只有想到少年的时候,它才跳动的激烈而又狂躁。
他嘲讽的笑了起来。天知道他得知少年报了仇的时候,第一反应就是想到了他要离开。
他决不允许这件事发生!所以他明知道少年的性子,却仍让他去接近无绝,毁了无绝。只有这样,他才能待在自己身边更长的时间,直到自己找到更加妥善的法子。
在跟着少年的那段时间,他察觉到少年有些奇怪。他不动声色,不是怀疑只是怕少年是不是遇到了什么危险。
果然,在那些武林正道决定围攻魔宫以后,少年明明知道,却选择了留下。
留下代表什么,阎千罗有些心痛,他不明白,少年为什么要这么做!明明他还没有表明心意,还是说,他喜欢上了别人?
这种毫无根据的猜测让他慌乱的同时更让他有几分自嘲。
他一直跟着少年,哪会注意不到他喜欢上别人的举动。
在少年做出决定的那瞬间,他也下了决定。
不管如何,他要陪着他。
他阎千罗,爱上了莫韶华。直到这一刻他才承认自己的心,承认每天晚上趁着少年睡熟去偷偷看他的举动是爱,承认不想让他离开的想法是爱。
和少年一起死去,他不后悔。
甚至是有些喜悦的。虽然有一点点遗憾,因为他的犹豫,他们错过了更多美好的时光。
亲吻着他的唇,阎千罗觉得,这个世界唯一值得他珍惜的就是怀里的人了。
所以他很幸运。
“要不要再来一次?”阎千罗用诱哄的语气说道。
莫韶华轻笑,“有何不敢?”
众人已经从痴呆的状态回过神来,正要大骂他们二人不要脸的时候,就看到他们相携着、亲吻着侧身落下悬崖。
一阵风吹过,梨花纷纷落下。
第十章 民国贵公子
一身白色西装的少年,黑色的短发被精心的梳理,纤细的手指正摩擦着下巴,露出高挺的鼻梁和微微上翘的圆润眸子。
他长相十分讨喜,正是娃娃脸。因为锦衣玉食的缘故,他的皮肤极为细腻,嘴唇红润,真真是玉面朱唇的贵族公子。此时他正坐在华贵的暗红色梨花椅子上,嘴角微勾的看着窗外沿着铁栅栏茂盛攀岩的蔷薇,此人正是穿过来的莫韶华。
他在这里也叫莫韶华,是个孤儿。机缘巧合之下被民国赫赫有名的叶家收养。
叶家有两个支系,老大叶方廷是个军阀,整个兴南地区都是叶家的天下,也就是传说中的土皇帝。
叶方廷有一个正妻叫做林岚清,他们有一个儿子叫做叶仲棠。俗话说虎父无犬子,叶仲棠十三岁时已经表现出将领风范。
他为人十分狠厉,比其父手段更为狠辣,因此被封了个煞神的称号,其凌厉的作风超高的谋略和果断的手腕令敌人闻风丧胆。因此在乱世之中,兴南地区也出奇的安宁。
叶家大房二房关系倒也和睦,老二叶方蕴是个商人,且眼界开阔,早就把生意做到了海外。叶二爷也算赫赫有名,他与妻子方汀兰十分相爱,因此并无妾侍。但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方汀兰身子不好,结婚多年,膝下却无子女,这成了方汀兰的心病,觉得对不起丈夫,更对不起叶家列祖列宗。但是真要她往自己丈夫房里塞女人,她又做不到。
方汀兰出生于书香门第,父母对她极为宠爱,且在国外留学几年,思想极为开放,主张女子独自自主与男子平等,而叶方蕴对她情深不已,多少婢女想爬上他的床都被他毫不留情的发卖了。
方汀兰越是感受到丈夫对他的尊重,便起了收养一个孩子的念头。对她的想法,叶方蕴也是支持的。
就在叶方蕴坐在车里的时候,无意中看到被几个孩子殴打却强撑着不哭不闹的莫韶华。
他对这个孩子有种一见如故的感觉,让人带回叶家洗干净了,发现这孩子长相也讨人喜欢。方汀兰便与叶方蕴商议将莫韶华收为养子。
莫韶华不负所望,极为好学且十分聪敏,对叶方蕴和方汀兰也十分孝顺。
转眼莫韶华十八岁的时候,叶方蕴带他重回了叶家。这些年叶方蕴带他走南闯北,更是在国外居住了几年,莫韶华已然从初时不谙世事,受人欺辱的小乞丐成为一位优雅而博闻的翩翩贵公子。
但正是这次回了叶家,莫韶华就开始了他的悲剧。
他刚回国没多久,爱上了叫做沈从嫣的女主。但沈从嫣有一位青梅竹马的恋人名为赵林轩。而赵林轩就是这个世界的男主。
赵林轩出身不高,但十分聪明,他十八岁的时候就独自出去闯荡,不出两年就成了雁北地区军阀邵启平的副官。
邵启平和叶方廷是死对头,两人明争暗斗了几十年,都想把对方的底盘据为己有。且邵启平极为残暴,每次抢的别人的地盘,总是现将金银钱财美人搜刮一空,然后任由自己属下胡作非为,烧杀掳掠,□□-妇女,无恶不作!
与他相比,叶仲棠还算是有人性的,他虽然狠厉,但治下严谨,军法如令触之必杀。所以他手下的兵比其他地方的要规矩的多。
而赵林轩主要负责帮邵启平筹谋划策,整理文书。他早就想着等自己出人头地便高头大马八抬大轿的迎娶沈从嫣。
没想到半路杀出了个莫韶华,这里应该叫他叶韶华。叶韶华年轻有为,长相又十分俊美,沈从嫣父母不明白女儿有什么不满意的,只是看着叶韶华每次送的礼物都恨不得立刻将女儿打包送到叶家府上。
偏偏沈从嫣又是个软弱性子,她不敢违背父母,也不敢和叶韶华挑明,只能暗地里和赵林轩通着信,将叶韶华对她的死缠烂打委屈的诉说了一番。
赵林轩十分气恼,觉得叶韶华太仗势欺人,对沈从嫣心疼的同时心底又有种难堪的侮辱感。但叶家家大势大,他虽然对叶韶华恼怒愤恨,但更怕惹急了叶韶华让沈家遭难。
因此他脑袋一转,劝说沈从嫣先和他周旋。而此时邵启平正苦恼着怎么攻打兴南地区,给叶方廷一点苦头尝尝,赵林轩心生一计,决定让女友为自己从叶韶华身上获得机密情报。
叶韶华本就喜欢沈从嫣,但他从未有强迫之意,因为常年留学在外,他并不认为自己追求女孩儿的方式对别人来说就成了仗势欺人,相反他心思很单纯。若是沈从嫣明明白白的说了自己不愿意,他定然不会再去打扰她。
可她偏偏没说,让叶韶华以为沈从嫣对他有意,因此对沈从嫣更加喜爱,几乎将沈从嫣看做未来的叶家人一样看待,因此对她更没有什么防备之心。
叶方蕴从小就教导他要尊重爱护自己的妻子,女人就是用来疼的,叶韶华把这句话发挥的淋漓尽致,也正是如此为他招来了杀身之祸。
沈从嫣见叶韶华对他言听计从,慢慢的开始试探问他叶仲棠的动静。叶韶华对叶仲棠并不亲近,他这个堂哥身上嗜血的味道太重,他实在不敢靠近。但为了女友,他几次三番开始注意堂哥,直到最后,在沈从嫣借口担心姨母一家想看看叶仲棠最近会不会攻打那里而央求下去偷叶仲棠的文件被叶仲棠发现之后一枪打死。
死前叶韶华也不明白,他从来没想过泄露堂哥的机密,只是准备看一眼宽慰女友,却没想到直接把命给丢了。叶方蕴虽然痛心疾首,但是他没想到养子居然如此忘恩负义投靠敌人,自此带着方汀兰去了国外再也不提。
而沈从嫣却在叶韶华死了之后直接带着家人偷偷溜走了。赵林轩却在从沈从嫣发回的消息里越发得了邵启平的重用,接触到权利更深,后来赵林轩却偷偷加入地下组织,窃取了邵启平的机密从而带领众人一举攻破了雁北地区成了大家口中的英雄。
而沈从嫣也在他的介绍下参加了组织,夫妻二人齐心协力,有了不少功劳又得了老百姓的赞扬,赵林轩更是在官途上越走越顺,成为人生赢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