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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他抢了我的金手指 番外完结 (川夏曦)


看得出来年龄已经不小的医者经过一番检查,也很快得出结论,他抬头看向豹王,神情有些犹豫地说道:“大王,王妃的伤并不致命,只是……”
豹王心里猛地一沉,他看了眼失去意识的小狐狸,拽紧了拳头:“……有话直说。”
“这一箭……射碎了殿下体内的魂珠。”
豹王瞳孔骤然紧缩:“你说什么?”
“我的意思是,即使王妃殿下伤好了,也会一直维持他现在的原形状态,同时脑子里不会再有出生以后的任何记忆。”医者有些不忍地叹息。
换句话说,狐曦从此以后,就只是一只什么都不知道的小狐狸了。
这个结果,不止豹王懵逼,就连景曦自己也懵逼了。
哦没错,景曦此时就在豹王身旁,可惜没有人再看得到他,无法再维持人形的狐曦,本质是人的景曦,身体与灵魂不再相融,所以景曦的灵魂从小狐狸身体里脱离了出来,变成了一缕谁都看不到的幽魂。

在栖云大陆,每一个兽族出生后体内都会有一颗魂珠。
魂珠的存在,是兽族可以化为人形的关键。随着成长兽族体内的魂珠逐渐与意识凝为一体,这也是为什么兽族可以随时随地随意转化形态的原因。
但魂珠同时也是最不可捉摸的东西,因为每一位兽族的魂珠所在体内的位置都不一样,就连本人也不会知道魂珠具体在哪个部位。
他们只知道,如果不幸死亡,魂珠会自动碎裂,随即身体回归原形的状态。但反过来,若还没死魂珠却先碎裂,那么同样也就无法再维持人形,不仅如此,意识也会回到初生的状态。
对敌人来说这是明显的弱点,但又因为无法预料而使人束手无策,再加上长久以来,很少有人能歪打正着地破坏掉别人的魂珠,所以久而久之,魂珠就被大家下意识地给忽视掉了。
结果没想到,狐曦却刚好被歪打正着了。
这虽然不是景曦的本意,但和他预想的效果也算是殊途同归了吧。
仇恨有时候会激励改变一个人,但悔恨同样也能打击和毁掉一个人。
比如豹王。
小狐狸在他的细心照料下一天天好转,但那双圆溜溜的眼睛却永远停留在天真懵懂的时刻,那里面不再有爱恨,不再有羞涩与佯装出来的无辜,不再有灵动的狡黠和懒洋洋的诱人眼神……
每当这个时候,男人才知道,自己失去了什么。
人在拥有的时候不会明白拥有的可贵,等到失去之后,才幡然醒悟地发现自己根本无法承受这份失去。
可惜,为时已晚。
冬去春来,沉睡的大陆开始苏醒,从长眠里醒来的蛇族得到狐王的馈赠后果然野心勃勃地露出了自己的毒液和獠牙,吹响了新一轮进攻的号角。
豹王堆积了一个冬天的情绪在他们身上得到了发泄,将计就计地割掉了蛇王和一众巨蟒的头颅,震慑了大陆上的所有兽族。
狐族因为没有直接参与这场战争因此而躲过一劫,但是狐族王宫却在一夜之间被大火付之一炬,狐王不知所踪。
做完这一切后,豹王看着怀中依然懵懂的小狐狸,忽然感到前所未有的疲惫。
他回想起曾经的某一天,他又一次在青年体内释放后,压着他倒在床上,听对方随口聊起说他小时候最大的心愿就是很想去狐族以外的世界走走看看,不想在一个地方逐渐的老去。
想起青年当时的表情,男人心里一动,顿时就有了决意。
于是禅位,离宫。
一只永远也长不大的小狐狸,一个由最开始的沉默到喜欢对着小狐狸自言自语的金发男人,他们两个人开始了一段风雨无阻的旅途。
而作为谁也看不到的幽魂,景曦默然无语地陪了他们整整八十年。
直到豹王老去,临近大限。
又是一年冬,躺在一间破败的茅草屋里,豹王已经变得浑浊的双眼里忽然看到一抹模糊而又年轻的身影。
感觉到身体里渐渐流失的力气,他最后一次叫了某个名字。
“阿曦……”
弥留之际,男人好像听到一个声音轻轻地应道:“我在。”
他用尽最后的力气露出一抹浅笑,随后永远地闭上了眼睛。
豹王死去的第三天,小狐狸瑟缩在已经变冷的一头豹子尸体旁,奄奄一息。
这是第一次景曦亲眼目睹这个男人的死亡,他能感觉到自己随着小狐狸的气息越来越弱,身影也变得越来越淡,终于在小狐狸死后,被卷入了一股巨大的吸力。

“唉……”
从无边无际的漂泊里醒过来的景曦望着头顶刷的一尘不染的天花板叹了口气。
穿了这么多次,终于有一次是回到这充满亲切感的大现代社会的怀抱了……就是他现在的处境一点儿都不亲切。
他摸了摸,脖子上戴了一条皮项圈,项圈外面围了一圈锁链,相连处挂了一把结实精致的银锁,下面坠着一条长长的链条直接连向天花板倒挂下来的金属圆环上。
形象点说,他像一条狗一样被人给锁起来啦!
不过锁他的这间房倒还蛮豪华的,有柔软干净的大床,宽阔的落地窗,整整一面墙大的内嵌式书柜,地上铺着厚实的地毯,落地窗前还有可以供人躺进去的懒人沙发和吊椅,靠里侧则是酒店式的透明洗浴间……
整个装修风格非常的舒适简洁,看得出来是用了心的,对方大概也是想让他住的舒服点。
然而景曦还是有点不开心,没有电脑,差评!没有联络电话,差评!没有鞋子,差评!衣服只有一件超大码的衬衫,差评!链条太短无法靠近落地窗,差评!
豹王大大救命,这里有变态呀_(:зゝ∠)_
哦不对,豹王已经变成死豹子了……
景曦抓了抓快要遮住眼睛的流海,有气无力地往床上一倒——算了,还是等我睡饱再说吧。
当了八十年幽灵,他都快要不记得熟睡是一种怎样的感觉了。
……
景曦最后是被人摇醒的,他睁开眼睛,看到床前站着一个长相英俊的年轻男人,见他醒来后,这人露出了开心的笑脸。
“阿西,睡太久,你晚上会睡不着的,我们先吃饭好吗?”
吃饭!
一听到这两个字,景曦立马精神一振,他打了个呵欠,慢吞吞地从床上爬坐起来。
男人见他居然原因配合了,高兴地几乎要转起圈来,他喜形于色地对景曦介绍道:“我今天给你买了你最喜欢的灌汤包、还有粥记的海鲜粥和学校周边那家风味小吃的卤肉,你快去洗把脸……”
景曦漫不经心地瞥他一眼,拖着叮铃作响的狗链起身去了洗浴间。
镜子里倒映出一张白净细致的年轻脸庞,还带着一股没有被社会污染过的学生味儿,略显凌乱的黑发,松松垮垮的衬衫,明明是有些不修边幅的慵懒模样,但周身流露出来的气质却仍然干净的不可思议,尤其是镜子里那双黑曜石般的眼睛,被冰水洗过一样,清凌凌的,仿佛晨间挂在绿叶上的一滴露珠,清澈灵动。
景曦心想,这娃果然一看就是容易招变态的小模样儿。
他马马虎虎地擦干脸上的水,赤脚走出洗浴间。
笼罩在衬衫底下的两条长腿光溜溜的,笔直地暴露在对方眼中,成功让等着的男人眼神一暗。
景曦皱了皱眉,察觉到自己只穿了条内裤后,心里再次骂了声变态。
不再理会他,景曦拎起男人带过来的东西,在地摊上盘腿坐了下来,自顾自地埋头开吃。
一边吃一边飞快地把原著翻了一遍。
然后他觉得用变态来形容对方好像有点侮辱了变态这个词。
徐徽年,一个不敢公开自己的性向,却又因为暗恋对象结婚而失魂落魄葬身车底的懦弱富二代,一遭重生后仍然不敢表白,但却丧心病狂地把暗恋对象骗到自己家然后迷晕对方把对方给囚禁了起来。
但是他怕对方恨他,所以又不敢真的对暗恋对象做什么,就只是固执地囚禁着他,仿佛囚禁他就能给自己带来无上的勇气……
事实证明他好像真的获得了勇气,进入自家公司后表现的非常好,只用了一年就坐稳了太子爷的宝座,之后为了巩固自己的势力更是不惜答应女方提出的联姻,成功把自己塑造成人人称道的青年才俊。
至于他当初的暗恋对象,那就像是他人生的黑历史一样被囚禁在被人遗忘的角落,直到对方崩溃自杀,他也像是获得了解脱一样转身就把人忘在了脑后。
很不幸地,景曦穿的这具身体,就是那个倒霉的被暗恋对象,于即熹。

☆、第40章 第四个金手指

于即熹是从农村走出来的寒门学子,高中毕业后顺利考入第一学府N大。
可以说,除了穷,这个人几乎就挑不出其他的缺点了,长相干净讨喜,脑子聪明灵活,个性阳光开朗,待人真诚体贴,做事脚踏实地,闲暇时间还会去打工来帮忙分担家务。
从小到大人缘都超好,既招女孩子的喜欢,又能和男孩子玩到一块,不矫情也不张扬,可以说是一个妥妥的男神级人物……除了穷,很穷。
而他自己也从不掩饰这一点,这就让他显得特别接地气和平易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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