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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gl (吞风饮浪)


  余愁闻言,面色带粉,躲开韩琴君的窥视,契主嘴角挂着玩味的笑意。
  小经纪人屏住呼吸,求求你们快点结婚算了!


第40章
  韩琴君将墨镜往里推了推,又轻轻撇下一缕发丝, 手指顺了顺, 略微挡住了一丝面庞。
  此举犹如螳臂当车, 毫无用途。
  经纪人在她身后望了望, 心中如此腹诽,嘴上却一个字都没蹦出来。金主最大,识时务者为俊杰, 这句话自己还是懂的。
  讲真话, 韩总要想不被认出来,得将她身上的衣服再换一换, 换低一个等次,不要全身上下加起来, 抵别人好几个月工资为好。
  心中无言以对至今, 经纪人表情与余愁神同步, 二者皆认为韩总这样没毛线用。
  谁还认不出你咋地了?
  再者说,你老为了余愁奔任导过来,任导到时喊你客客气气地喊你一声姐……不对, 这是嘴甜的喊法,这两人的倍数, 得称姨。
  当大家是睁眼瞎啊,就是不认识韩琴君的明星, 保不准要去好好调查一番。
  经纪人跟在韩琴君和余愁的身后,看着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的韩总,背后似乎有条大尾巴, 摇啊摇窜上天。
  她就像抓捕到猎物的野兽,肆无忌惮地宣示主权,宣告余愁的归属权已然落到了自己手中。
  经纪人忽然有些可怜余愁,其实……契主的控制欲太强也挺让人糟心的,尤其是碰上韩总这种多年的单身狗。
  今日余愁一行人来的挺早,但片场亦有小猫三两只,道具组人员穿梭在各处准备器材,检查安全性。新人浑身带着一股冲劲,好几个埋头熟悉剧本。
  偶尔一抬头,视线先落到打头的余愁身上,经纪人昨日眼熟,不足为奇。但压迫感极重的契主难以忽视。
  如炬的视线仿佛透过墨镜扫视四周,众目睽睽之下,但见契主嘴角挂起一抹微笑。
  极淡,但她确实在笑。
  说不上轻蔑与嘲笑,也谈不上和善,矛盾的结合体,说到底,带上了一丝不屑。
  好几个有眼力劲的,皆停下了继续背读剧本的动作,尽量不着痕迹地打量着韩琴君,似要从她的穿着打扮,从她的言行举止,大到抬头的一个抬眸视线,小到呼吸微颤的头发晃动,仔仔细细地打探出此人的来历。
  她不是娱乐圈中的人,澄星是一颗冉冉升起的新星,它的名气远不及如今独占鳌头的韩家。大大小小的娱乐公司那么多,不认识她不足为奇。
  可大家看她之时,自动将她的身份代入为“金主”。早就听闻秋心为了另外一位大金主和韩涵闹翻,不可开交。虽不知身份,但圈内人纷纷议论,猜测此人权势必定远超韩家。
  不若,韩家只敢针对余愁,丝毫不提及对方?
  当然,也许是他们多想,也许韩家只是单纯的不愿得罪生意场上的对家。小情人就如同衣服,旧了就扔掉,并非失之既死。是
  但要说无一人认得韩琴君,实属夸大,终究还是有眼力见的,一见韩琴君目光躲闪或者直白多看了数眼,脸上惊恐神情愈发明显。
  可由于韩琴君脸上的墨镜几乎遮挡了大半张脸,她心中不能肯定。倒是任导伸着懒腰踏步而来,霎时倒吸了一口冷气,一口气呛在喉咙中,险些背过气去。
  她这哈切都忘记打完,反应过来,先怒吼一声:“大早上没吃饱饭啊,看美人顶饱是吧!”
  美人?
  余愁瞬时间没反应过来,但见任同冲韩琴君挤眉弄眼,忍不住噗嗤一声笑出声,与站在身旁脸色愈加低沉的韩琴君鲜明对比。
  任同是见人说人话,遇鬼说鬼话,她嚣张跋扈,但知道哪些人该惹,哪些人不该惹,在娱乐圈树敌颇多,但都是一些不起眼的小喽啰。
  能扳倒她弄臭名声的千万粉明星,大多与她是好友,便不是好友,关系也算一般,算不上水深火热。
  韩琴君挑眉,淡然解释:“我过来探个班……而已。”
  任同嗤笑一声,哧溜了一口豆浆,味道不错,又咬了一口肉包子,腮帮子鼓鼓囊囊,活像只仓鼠一般,咔嚓咔嚓专心吃东西不言语。
  只是过来探个班?这鬼话谁相信。
  任同又吸了一口豆浆,双眼戏谑,不以为意地在面前二人身上转动。
  怎么地,这是恨不得把亲密照往人脸上贴吗?当人瞎看不见咋地了,干啥呢这是!
  昭告天下而为之,任同神情一变,韩涵的事情,韩老爷子的态度,韩琴君这么快就搞定了?
  不可能,这是一场持久战。老爷子总有一天会绷不住服软的,任同还是蛮看好她们俩的,不说是真是假,韩琴君脱单不容易,真假不论,自我欺骗也好。
  不过,余愁和韩琴君炒cp是个不明智的选择,从公司里挑选一个多年来火不了的明星,稍微捯饬打扮宣传一下,创造几个有趣的梗,效果不必现在好太多了?
  故而说,当初提出这个狗屁计划的人,不过是在给韩琴君助攻罢了。
  片场人多眼杂,又是大早上来探班,探毛线班啊,用脚趾头想都不可能好不。任同三口做两口,再猛然塞进口中,两边腮帮子鼓得越发明显。
  昨天小的被欺负了,自己这个导演不说话,今朝当家的就在敲打敲打自己么?“”
  任同咽下口中食物,拍拍手指,弹掉上头的食物残屑,长舒出一口气:“来探班啊,随便什么时候来,欢迎,您就把这儿当自己的家。”
  韩琴君伸出手拍了拍任同的肩膀,说道:“太客气,那我就不客气了。”恭敬不如从命。
  把这当家,故而“常回家看看”,于韩琴君身上活灵活现,离开之前定好日后上下班都由她亲自接送。
  夏日午后最叫人困顿,然而不透风的片场中,气氛严肃紧张,冷冷的灯光打在中间女子身上。
  洗得发白的衣服,衣服纽扣系到最上面,勾勒出修长的脖颈线条,长发被低低地扎在后脑勺,紧贴着脊背,笔直的一如她身躯。
  眉眼之间尽显风韵,独属于先前时代的气韵由内而外出浮现,盘踞在她身上。仿佛上个世纪走来而的美人,风骨犹存。
  “许语花”是一把匕首,一把染了毒的匕首,听从主人的命令,指哪打哪,毫无主见。她抓了很多人,可连日来的拷问,却始终没有结果。
  上层施压,众人唾弃,迎来了一句“杀鸡儆猴”,她这把匕首要亲自染血,叫这些反叛者看看忤逆的下场。冰凉的枪口对着沾满污渍的眉心,被捆绑的亡命客发出怒吼。
  “呸,走狗一条,我虽死犹荣!有本事你杀了我啊,你手抖什么呢?!哦,对了许大队长之前从不杀人,可真是良民一个呢。”
  许语花的眼神很冷,冷到极致,但她的手却和眼神截然相反,仿佛面对着何等恐惧,肌肉痒痒战栗。
  忽然她移开枪,朝着审讯之人肩头猛然开了一枪,鲜血见衣物打湿,汗珠翻滚而出。“说出麒麟是谁,我说不定还能替你求情。”
  “你杀……杀了我啊,让我解脱吧,我就是知道也绝对不会告诉你!呸,你就是死,也要被人唾弃!”死亡之前的勇气,叫身下人咆哮起来。
  砰!
  血花在脑门出绽放,殷红的枪眼处翻涌着鲜红的血液,糊了整张脸亦盖不住死不瞑目的双眼,轰然倒地的声响宣告将一条年轻的生命就此黯淡。
  正如死者所言,先前的许语花从不杀人,她的工作也仅仅是收集情报,碰不到这给人吃枪子的活。但她要往上爬,接受了搜出麒麟的工作,死亡从此不远。
  除却穷凶极恶,没有人会不害怕鬼神之说。
  “许语花”静静地站在那,低垂的手上松松地拿着枪,鲜血在脸庞上冷却,留下斑驳的血印。指尖传来的战栗,如同毒瘾一般开始蔓延全身。
  先是手,再是脸,最后说脚,处于一种微颤的状态。
  如同行尸走肉的眸子中藏着多种情绪,喜怒哀乐仿佛大杂烩一般,融汇在一起,搅合之后,呈现出一种似笑非笑,要哭不哭的感觉。
  随后,随着思绪的拉回,仿佛看透了些什么,眼中的迷茫逐渐收敛回来,恐惧与漠然地交织,许语花抬起手又给了死亡的尸身一枪,心随着尸体的微颤而晃动。
  警示众人。
  “不想死,就把自己知道的内容一五一十地说出来,说不定有出去的机会。”
  她声音嘶哑,但谁都听见了,先前事件让人晓得此处不是乐园,这里是地狱,死亡常伴随的地狱。
  话音落下,在场没有一丝声音,所有的视线集中在余愁,不,许语花身上。她就是文中的人物,一个前期得志的小人,一步一步走上不归路。
  从她杀第一个人开始,仅存的良知迅速的消磨,此刻颤颤巍巍开枪,再过不多次之后,轻描淡写地按下扳机新的生命便从她手中流逝。
  但此幕中的她,该是余愁演的这般,难以压制住自己内心的紧张与一丝小小的激动。
  凡事没有绝对,可在任同看来,余愁此种处理很符合原著所写的许语花,她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大坏蛋,讲难听点,就如同一根搅屎棍,奋力引起各大势力的怨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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