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愁闻言,面色带粉,躲开韩琴君的窥视,契主嘴角挂着玩味的笑意。
小经纪人屏住呼吸,求求你们快点结婚算了!
第40章
韩琴君将墨镜往里推了推,又轻轻撇下一缕发丝, 手指顺了顺, 略微挡住了一丝面庞。
此举犹如螳臂当车, 毫无用途。
经纪人在她身后望了望, 心中如此腹诽,嘴上却一个字都没蹦出来。金主最大,识时务者为俊杰, 这句话自己还是懂的。
讲真话, 韩总要想不被认出来,得将她身上的衣服再换一换, 换低一个等次,不要全身上下加起来, 抵别人好几个月工资为好。
心中无言以对至今, 经纪人表情与余愁神同步, 二者皆认为韩总这样没毛线用。
谁还认不出你咋地了?
再者说,你老为了余愁奔任导过来,任导到时喊你客客气气地喊你一声姐……不对, 这是嘴甜的喊法,这两人的倍数, 得称姨。
当大家是睁眼瞎啊,就是不认识韩琴君的明星, 保不准要去好好调查一番。
经纪人跟在韩琴君和余愁的身后,看着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的韩总,背后似乎有条大尾巴, 摇啊摇窜上天。
她就像抓捕到猎物的野兽,肆无忌惮地宣示主权,宣告余愁的归属权已然落到了自己手中。
经纪人忽然有些可怜余愁,其实……契主的控制欲太强也挺让人糟心的,尤其是碰上韩总这种多年的单身狗。
今日余愁一行人来的挺早,但片场亦有小猫三两只,道具组人员穿梭在各处准备器材,检查安全性。新人浑身带着一股冲劲,好几个埋头熟悉剧本。
偶尔一抬头,视线先落到打头的余愁身上,经纪人昨日眼熟,不足为奇。但压迫感极重的契主难以忽视。
如炬的视线仿佛透过墨镜扫视四周,众目睽睽之下,但见契主嘴角挂起一抹微笑。
极淡,但她确实在笑。
说不上轻蔑与嘲笑,也谈不上和善,矛盾的结合体,说到底,带上了一丝不屑。
好几个有眼力劲的,皆停下了继续背读剧本的动作,尽量不着痕迹地打量着韩琴君,似要从她的穿着打扮,从她的言行举止,大到抬头的一个抬眸视线,小到呼吸微颤的头发晃动,仔仔细细地打探出此人的来历。
她不是娱乐圈中的人,澄星是一颗冉冉升起的新星,它的名气远不及如今独占鳌头的韩家。大大小小的娱乐公司那么多,不认识她不足为奇。
可大家看她之时,自动将她的身份代入为“金主”。早就听闻秋心为了另外一位大金主和韩涵闹翻,不可开交。虽不知身份,但圈内人纷纷议论,猜测此人权势必定远超韩家。
不若,韩家只敢针对余愁,丝毫不提及对方?
当然,也许是他们多想,也许韩家只是单纯的不愿得罪生意场上的对家。小情人就如同衣服,旧了就扔掉,并非失之既死。是
但要说无一人认得韩琴君,实属夸大,终究还是有眼力见的,一见韩琴君目光躲闪或者直白多看了数眼,脸上惊恐神情愈发明显。
可由于韩琴君脸上的墨镜几乎遮挡了大半张脸,她心中不能肯定。倒是任导伸着懒腰踏步而来,霎时倒吸了一口冷气,一口气呛在喉咙中,险些背过气去。
她这哈切都忘记打完,反应过来,先怒吼一声:“大早上没吃饱饭啊,看美人顶饱是吧!”
美人?
余愁瞬时间没反应过来,但见任同冲韩琴君挤眉弄眼,忍不住噗嗤一声笑出声,与站在身旁脸色愈加低沉的韩琴君鲜明对比。
任同是见人说人话,遇鬼说鬼话,她嚣张跋扈,但知道哪些人该惹,哪些人不该惹,在娱乐圈树敌颇多,但都是一些不起眼的小喽啰。
能扳倒她弄臭名声的千万粉明星,大多与她是好友,便不是好友,关系也算一般,算不上水深火热。
韩琴君挑眉,淡然解释:“我过来探个班……而已。”
任同嗤笑一声,哧溜了一口豆浆,味道不错,又咬了一口肉包子,腮帮子鼓鼓囊囊,活像只仓鼠一般,咔嚓咔嚓专心吃东西不言语。
只是过来探个班?这鬼话谁相信。
任同又吸了一口豆浆,双眼戏谑,不以为意地在面前二人身上转动。
怎么地,这是恨不得把亲密照往人脸上贴吗?当人瞎看不见咋地了,干啥呢这是!
昭告天下而为之,任同神情一变,韩涵的事情,韩老爷子的态度,韩琴君这么快就搞定了?
不可能,这是一场持久战。老爷子总有一天会绷不住服软的,任同还是蛮看好她们俩的,不说是真是假,韩琴君脱单不容易,真假不论,自我欺骗也好。
不过,余愁和韩琴君炒cp是个不明智的选择,从公司里挑选一个多年来火不了的明星,稍微捯饬打扮宣传一下,创造几个有趣的梗,效果不必现在好太多了?
故而说,当初提出这个狗屁计划的人,不过是在给韩琴君助攻罢了。
片场人多眼杂,又是大早上来探班,探毛线班啊,用脚趾头想都不可能好不。任同三口做两口,再猛然塞进口中,两边腮帮子鼓得越发明显。
昨天小的被欺负了,自己这个导演不说话,今朝当家的就在敲打敲打自己么?“”
任同咽下口中食物,拍拍手指,弹掉上头的食物残屑,长舒出一口气:“来探班啊,随便什么时候来,欢迎,您就把这儿当自己的家。”
韩琴君伸出手拍了拍任同的肩膀,说道:“太客气,那我就不客气了。”恭敬不如从命。
把这当家,故而“常回家看看”,于韩琴君身上活灵活现,离开之前定好日后上下班都由她亲自接送。
夏日午后最叫人困顿,然而不透风的片场中,气氛严肃紧张,冷冷的灯光打在中间女子身上。
洗得发白的衣服,衣服纽扣系到最上面,勾勒出修长的脖颈线条,长发被低低地扎在后脑勺,紧贴着脊背,笔直的一如她身躯。
眉眼之间尽显风韵,独属于先前时代的气韵由内而外出浮现,盘踞在她身上。仿佛上个世纪走来而的美人,风骨犹存。
“许语花”是一把匕首,一把染了毒的匕首,听从主人的命令,指哪打哪,毫无主见。她抓了很多人,可连日来的拷问,却始终没有结果。
上层施压,众人唾弃,迎来了一句“杀鸡儆猴”,她这把匕首要亲自染血,叫这些反叛者看看忤逆的下场。冰凉的枪口对着沾满污渍的眉心,被捆绑的亡命客发出怒吼。
“呸,走狗一条,我虽死犹荣!有本事你杀了我啊,你手抖什么呢?!哦,对了许大队长之前从不杀人,可真是良民一个呢。”
许语花的眼神很冷,冷到极致,但她的手却和眼神截然相反,仿佛面对着何等恐惧,肌肉痒痒战栗。
忽然她移开枪,朝着审讯之人肩头猛然开了一枪,鲜血见衣物打湿,汗珠翻滚而出。“说出麒麟是谁,我说不定还能替你求情。”
“你杀……杀了我啊,让我解脱吧,我就是知道也绝对不会告诉你!呸,你就是死,也要被人唾弃!”死亡之前的勇气,叫身下人咆哮起来。
砰!
血花在脑门出绽放,殷红的枪眼处翻涌着鲜红的血液,糊了整张脸亦盖不住死不瞑目的双眼,轰然倒地的声响宣告将一条年轻的生命就此黯淡。
正如死者所言,先前的许语花从不杀人,她的工作也仅仅是收集情报,碰不到这给人吃枪子的活。但她要往上爬,接受了搜出麒麟的工作,死亡从此不远。
除却穷凶极恶,没有人会不害怕鬼神之说。
“许语花”静静地站在那,低垂的手上松松地拿着枪,鲜血在脸庞上冷却,留下斑驳的血印。指尖传来的战栗,如同毒瘾一般开始蔓延全身。
先是手,再是脸,最后说脚,处于一种微颤的状态。
如同行尸走肉的眸子中藏着多种情绪,喜怒哀乐仿佛大杂烩一般,融汇在一起,搅合之后,呈现出一种似笑非笑,要哭不哭的感觉。
随后,随着思绪的拉回,仿佛看透了些什么,眼中的迷茫逐渐收敛回来,恐惧与漠然地交织,许语花抬起手又给了死亡的尸身一枪,心随着尸体的微颤而晃动。
警示众人。
“不想死,就把自己知道的内容一五一十地说出来,说不定有出去的机会。”
她声音嘶哑,但谁都听见了,先前事件让人晓得此处不是乐园,这里是地狱,死亡常伴随的地狱。
话音落下,在场没有一丝声音,所有的视线集中在余愁,不,许语花身上。她就是文中的人物,一个前期得志的小人,一步一步走上不归路。
从她杀第一个人开始,仅存的良知迅速的消磨,此刻颤颤巍巍开枪,再过不多次之后,轻描淡写地按下扳机新的生命便从她手中流逝。
但此幕中的她,该是余愁演的这般,难以压制住自己内心的紧张与一丝小小的激动。
凡事没有绝对,可在任同看来,余愁此种处理很符合原著所写的许语花,她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大坏蛋,讲难听点,就如同一根搅屎棍,奋力引起各大势力的怨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