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去这个主要原因,剧情也在他的考虑内,这几年京城里明争暗斗不少,他如今一介小官,能起到的作用太少,再加上屋里还住着个兴风作浪的长公主,说不定自己一家都会被卷进去。
剧情里的卫兆泽就是在这时候改变了自己,左右逢源,最后勾搭上了皇后,才度过了风波,但是对于许至来说,他可不想出卖色相,索性远远地避开。
许至也算是先斩后奏了,等到卫家父母和刘昱得到消息,上头的任命已经下来了,卫母虽然很舍不得儿子,也只能打起精神为儿子收拾行装,而卫父却很理解儿子的决定,他一直知道儿子是有大志向的人,在这复杂的京城里熬着日子,到底比不得外头舒坦。
卫父拉着儿子进了书房,语重心长的嘱咐了一番。
“你此次前去荆州赴任,虽说是一州之长,但初来乍到,荆州那地方鱼龙混杂,你可得时刻注意着些,别被人抓了把柄,先安安稳稳的待上一两年,不求做出什么功绩,只求不出差池……”
卫父年轻时也是科举出身,在地方上当了几年官,因为年轻傲气,和人犯了冲突,本来只是一件小事,偏偏卫父气不过,又比不上人家上头有人,不等处置下来,自己就主动辞了官,但随着年纪见长,他时常后悔自己当年不该贪一时爽快,冲动做事,所以才有了这番话,希望儿子能踏踏实实的当个保守的官员。
卫父说的话有些道理,许至也理解他的苦心,点头称是,可他心里头却有自己的想法。
知府是什么?是一州之长,正四品的大官,相当于现代的市长,而且还是权力高度集中的独立市长,在他的地盘上,除非对方真有很大来头,是没有人能越过他的。
况且,官场上最不缺的便是奉承“平庸之道”的官员,这类人往往一辈子混到头了,也接触不到中心权利,但皇帝最需要的,是有冲劲,有想法,忠心耿耿的能臣。
而不管是卫兆泽还是许至,都注定不是甘于平庸的人。
第33章 短命探花郎4
和卫父一番长谈后,许至便回了房,这个房并不是他和刘昱的“新房”,因为种种原因,婚后没几天他便搬了出来,住进了隔壁房,和刘昱算是真正有名无实的夫妻,好在卫府的下人都是老实人,没人会在外人面前嚼舌头,这事就没有流传出去。
况且,就算传出长公主和驸马婚后关系冷淡,也不算什么,毕竟当初人们就都是拿这桩婚事当笑话看的。
往常许至和刘昱一天也说不上几句话,今天听说许至要外放荆州,刘昱一反常态主动跟他搭了话。
“你要去荆州?”
许至把桌上的图纸收好,淡淡瞥了他一眼,“恩。”
刘昱抿抿唇,声音有些抖:“为什么不提早告诉我?如果我今天没收到消息,是不是你走了我都被蒙在鼓里?”
许至似笑非笑的看着他,“原来我做什么事,都得和公主您报备一声吗?”
刘昱沉默了,情绪也稳定了下来,说道:“当然,别忘了,我们是夫妻。”
“好吧,我要去荆州赴任,明天一早就出发。”许至耸耸肩,“你现在知道了。”
“……兆……卫兆泽,你以前不是这样的。”刘昱攥紧手,“我以为……”
“你以为?”许至忽然一把扣住他的手腕,倾身把他压在墙上,目光沉沉,“你以为什么,刘昱,别太把自己当回事了。”
男人的阴影将他完全笼罩住,压抑感瞬间袭来,刘昱瞳孔一缩,竟一时间说不出话来。
直到他恍恍惚惚的走出门,他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对卫兆泽忽然离京感到如此愤怒。
他最大的依仗,就是上辈子清晰无比的记忆,重生以来也尽可能隐藏自己,在卫家继续忍耐,不让一些事因为他脱离轨道,所以,卫兆泽这忽如起来的外放,才会让他慌了手脚。
仿佛有什么东西,已经渐渐脱离了他的掌控,而他的未来,也重新归于空白。
他痛恨这种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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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一早,告别了父母,带上几名随从,许至便匆匆踏上了赴任之路。
其实许至也不想这么赶,奈何荆州知府这个位子已经空缺了个把月,积压了很多事物,急需人补上,何况官员赴任是有期限的,如不按时赶到当地报告,就得被追究责任,在这样的情况下,路上也没那么多讲究了,日夜兼程,只求到了荆州再好好整顿一番。
从京城到荆州,一路南下,路途遥远,其中更有不少山路要走,许至不习惯坐马车,便也和随从们一样,骑着马前进,不过由于马术不精,不仅磨破了皮,好几次差点摔下来,随从们心惊胆战地请求他乘马车,许至暗自对比了一番,还是觉得在山路上颠的跟过山车一样的马车更不舒服,于是仍坚持骑马。
许至表示:作为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他从来不畏惧任何挑战。这就跟他当年小学学自行车一样,多摔几次,就熟练了。
这样赶了七天路,离荆州已经不远了,许至现在背也不弯了,腿也不酸了,神清气爽,双目有神,策马疾行,用布带绑住的长发在风中扬起,倒有一番凌云傲气。
没错,许至的骑术终于跨过了入门级别,get到了骑术精通的新技能。
“大人,越过这座山,明日咱们就可以到荆州了,前方有一个客栈,今晚在那歇下吗?”随从莫云探路回来,提议道。
天色渐晚,看着身边几个人神色都有些疲惫,许至点头:“恩,那就去客栈吧。”说完一扬鞭,率先朝着莫云所说的方向去了,马蹄溅起一路灰尘。
大人还真是精力充沛啊,这一路上,没有一点读书人的娇气,反而有一种武人的豪爽大气。莫云和几个人互相对视一眼,由衷升起钦佩之情。
这是一家位于山道边的小客栈,许至一行人走进去的时候,只坐着三三两两的几个客人,两个神情激动不时拍桌大笑的山野汉子,一对配着长刀的青年男女,以及一个背对着他们坐在角落里独酌的黑衣男人。
许至走到柜台订好房,又点了一桌子菜,招呼几个随从坐下。
莫云连忙道:“大人,我们这等身份,怎可——”
“无妨,”许至摆摆手,“出门在外,哪来那么多讲究。”
随从们最终还是忐忑的坐下了,一脸受宠若惊。
许至也不是要让他们明白什么“人人平等”的道理,只是看他们赶了一天路,实在疲惫,可以随意着些罢了。
过了一会,坐在一边的两个汉子仿佛看见了什么好笑的事情,大着嗓门嚷嚷道:“嘿,这不是林二公子吗?怎么,又拿着你那几个铜板来讨食吃?”
许至往柜台方向看过去,只见一个穿着粗布衣衫,看起来不过十三四岁的少年涨红着脸,在身上摸索着什么,而老板娘冷眼在一边看着。
少年在身上翻了半天,似乎是丢了银钱,一副急得不行的样子,引得那两个汉子笑声更大了。
“老板娘,我,我的铜钱丢了,能不能——”
“没钱?没钱滚蛋,我们这可不收吃白食的。”
少年低着头,单薄的身体有些颤抖,正要走出客栈,肚子忽然传出一道响亮的叫声。
“哈哈,没想到你林公子也有今天,饿惨了吧?来,哥哥给你点吃的,不过你得从这里爬过去。”一个大汉站起来,指了指自己的胯下。
少年在原地站了许久,终是一声不吭走到他面前,双膝一弯,就要跪下去,却被一个有力的手拉住站了起来。
莫云面无表情地扫了两个汉子一眼,给少年递过去一个包子,“吃吧。我们主子给你的。”
一个大汉正想发火,却被旁边的同伴拉住,暗暗示意他注意那边坐着的人,尤其是中间那个,看着就不简单,还是别招惹的好。
少年三两口吃了食物,感激的看了莫云一眼,接着走过来扑通一声跪在了许至面前,哽咽道:“恩人!”
许至眼皮一跳,示意莫云将他拉起来,轻咳一声,道:“不必如此。”
然而少年无论怎样都不肯起身,红着眼呜呜咽咽的,直到许至俯下身,他才站了起来。
少年又说了些感激的话,最后再次收获了一枚包子,才深深鞠了个躬,出了客栈。
许至叹了口气,转头正要和莫云说话,不期然间和角落黑衣男人的视线对了个正着。
黑衣男人虽然身材高大,面貌看起来却很年轻,然而颧骨高尖,眼睛带煞,天生一副很凶恶的样子。
两人对视了几秒,又双双若无其事的移开了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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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一早,用过早饭,许至一行人便再次启程了。
走了一个多时辰,莫云忽然骑马追上来道:“大人,有人一直跟在咱们后面。”
“哦?”许至停下来,皱眉向后望去,果然看见一个黑影骑着马不紧不慢的移动着。
许至想了想,索性吩咐几人停下来,等着那人走过来。
等到那人走近,一张脸暴露在阳光下,许至心想,果然,是昨晚在客栈里看见的那个奇怪的黑衣男人。
黑衣男人下了马,背上背着一把长刀,一步步走过来,在许至面前站定,眼神冷凝,杀气四溢,许至身边的几个人不由自主的紧张起来,握紧手里的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