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奇峰再问这个神奇的记忆法,王高俊就托词神仙说不可外传。
贡院食堂一顿晚饭吃下来,这些读书人都交换了一遍信息,大体上是说自己默了多少道,还有多少道是不会的。
任奇峰这个善谈的,在叶萧逸和王高俊这里找不到更惨的例子,就四处跟人打听大家都做了多少道?当知道连王雍也有不会默的题,他就心安了。
叶萧逸也心安了,原来这些读书人也不是人人都对十三经倒背如流啊。
只有自己傻乎乎的以为所有人都有这项基本功,硬是把那60万字啃下来。现在自己这个经文移动硬盘反而成了奇葩。
叶萧逸不知道的是,确实有不少人有这个雄心壮志想挑战十三经60万字,可是耐不住遗忘的速度快啊。
这些人也曾经每一本每一篇地背过来,但是背了头就忘了尾,看到题目也知道出自哪里,但就是默不对。因为忘得差不多了嘛。
只有叶萧逸这个神经病到现在还在翻来覆去的复背他背过的东西。即使有些篇章他觉得已经达到永生不忘的地步了,但是叶萧逸还是继续复背。
因为他担心几年不用他会忘光,只要他还没考上状元,20岁前他就不敢断了“复背”这个考耐心的工作。
经过任奇峰的嘴,大家都知道叶萧逸全都答对了,还有个没听过名字的王高俊据说也是全都答了,第三名默得多的才是王雍。
一下子出现两匹黑马,叶萧逸和王高俊都备受瞩目。叶萧逸是毫无压力,王高俊却心惶惶然。
第二场考诗赋杂文,考的是辞章,叶萧逸要pk的对手主要是文章华彩的王雍。
据说他在书院读书的时候,山长念他的文章,能让天上的鸿雁惊掉下来。这个故事叶萧逸觉得只是偶然,但是王雍的文章确实很闪瞎人眼。
作诗方面,王雍的造诣很高。叶萧逸研究过他的诗文,总结出他的成诗特点是时间跨度大、空间跨度大,给人一种恢宏的气势,和大家风范的感觉。
比如“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是空间跨度大,能给人以弘大之感,而“凄断百年身”之类的是时间跨度大,给人以震撼之感。
叶萧逸找不到破解之法,也没有更高的才能,那就抄他的路子吧!以彼之道胜彼之身,玩跨度大?那就看谁玩得溜吧!
作诗的时候,叶萧逸是可劲儿的拉长时间轴和时空轴。比跨度大是吧?你写“飞流直下三千尺”,我就写“飞流直下一万丈”,看谁有气势?
而至于《赋》这种文体,王雍的特色是华彩和用典多,他的一篇楼阁赋就能用上七种颜色,给人以如画的鲜明感。
比如“飞阁流丹、层峦耸翠、青雀黄龙、寒潭清、暮山紫、紫电、青霜”等七彩颜色描绘出楼阁之华美、装修之富丽。
至于用典多,如“非谢家之宝树,接孟氏之芳邻”、“杨意不逢,抚凌云而自惜。钟期既遇,奏流水以何惭”、“孟尝高洁,空怀报国之心。阮藉猖狂,岂效穷途之哭”等等……
王雍一篇数百字的赋,能够用典多达五六十个之多,基本每十个字就能见一典故。关键人家还不是胡乱堆砌,上下句他还接得到!
所以叶萧逸要破解他的文采很难啊。虽然他的文风一向比较悲切,如“关山难越,谁悲失路之人?萍水相逢,尽是他乡之客。”
但是这个时代的读书人都是为赋新词强说愁,考官就能欣赏王雍的悲古情怀也不一定啊。何况他还名声在外。
叶萧逸只能硬着头皮上,和这个天才pk文采。
他之前在家里研究王雍的文章,是决定用“赋圣”司马相如的手法打败他。但是能发挥出几分赋圣的水准?叶萧逸就只能努力了。
司马相如作赋的特点是先描绘一幅规模宏大的背景图,再细腻的描绘每一事物。
赋圣笔下的事物都超脱凡俗,向唯美的n次元过度,很不现实,被人称为铺排夸饰。今人已经不提倡了,主要是除了华丽,也没别的作用。
但是这种繁复靡丽,还是非常具有美感和吸引力的。
比如司马相如要提到蝶,他不会只用一个“蝶”字就完了,赋圣会写这是斑斓彩翅蝶,还会描绘蝶上的茸毛和蝶羽。
他要写鸟,也会写出这鸟的学名和颜色。与写意的“诗”风格相反,司马相如赋的特点是偏向细腻和工笔细描。
赋圣的文章光是形容水声的词,比如“澹澹”、“潺潺”等就有几十个。关于山林虫鸟、亭台楼阁的形容词,他一个人用过的词就能出一部词典。
叶萧逸在乡试的前一段日子,就在努力熟悉赋圣的这些专用词。企图写出与赋圣一样靡丽的文章,装点自己的文采。
在绝对的文采面前,叶萧逸那点立意上的优势是体现不出来的。除非自己的文采能与王雍并驾齐驱,考官才能把自己的文章评在王雍之上,别人也才能服气。
三天作了一诗一赋,考完一场辞赋后,叶萧逸舒了一口气。王雍算不足为患了。
第三场考策论,考的是时政之见。那位“经世致用”的奇才任奇峰将是一大强劲对手。而至于王雍,如无意外,那小鬼头应该一出口就是批判现状,叶萧逸已经不担心他了。
第33章 状元攻略33
叶萧逸想帮萧墨,就要煽动皇帝再御驾亲征。
三年前,萧墨的人还没到京城,萧烈那厮就打道回宫了。宫城难破,萧墨的刺杀兵。种一直没机会得手,如果皇帝老儿再出宫一次,估计就能成功被刺杀了。
所以叶萧逸所献之策,必须是让朝廷打。
就萧烈那个好战份子,没篡位前就是堪称“战神”一般的护国大将军,如果有出兵的理由,这个壮年皇帝一定会再上阵御驾亲征的。
叶萧逸看到这道这么长的题目,也觉得萧烈这位曾经的护国大将军在蠢蠢欲动。
试想,朝廷以前不知道西山之背有那么大片地方,现在发现了另一片广阔的土地,上面的两只两虎还在恶斗,萧烈这个第三方会不会想坐收渔翁之利?
等两虎打伤打死了,再来灭掉它们,把萧氏王朝的版图扩展到大山西面,整整多了一倍土地啊!想想就很兴奋,尤其萧烈还是个会打仗的战神。
朝廷出这道题,估计最想听到的声音是:一个都不交好,把这两虎灭了,再占了它们的地盘最好!
不过假如朝廷出兵西征,周围那些小民族趁机偷我朝的土地怎么办?还有,葱岭难越,朝廷西征要如何跨越这座雪山也是个问题,粮草运输是最难办的。
所以这道题长篇大论交待了那么多基本情况,就是让士子尽情发挥想办法来着的。
出于本心,叶萧逸却不想朝廷西征去夺取西山之背(中亚)的那片土地。
中亚、阿富汗那块地方即使是在高科技武。器的现代也是有名的“帝国坟场”,非常邪门,只要有强国敢把手伸进阿富汗的,无一不是惨败而归。
而且这些强国一旦败走阿富汗,就将迎来帝国的衰落,至今没人能占领这片邪门的坟场。
先不说古代的中亚打了几个世纪的仗,搞死了无数帝国。光是近代的数次抢夺战,都让叶萧逸觉得中亚阿富汗那块地碰不得。
近代的例子,比如曾经的世界霸主“日不落帝国”:大英帝国。自从它看上亚欧大陆的十字路口,中亚阿富汗那块地后,就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衰落下去。
变成日薄西山的“日已落帝国”,管辖范围缩小到英伦三岛和北爱尔兰地区,就连苏格兰都快保不住了,沦为世界二流国家。
近年还因为欠外债无数,加入了“笨猪五国”(财政赤字国),让欧猪五国又多了一位新成员,变成欧猪六国。
还有曾经的军事强国苏联,多年前它看上了阿富汗丰富的矿藏:石油、煤矿、铜矿、铁矿、金矿、宝石等,就去攻占人家。
打了足足十年后,也还是撤军走人。苏联从帝国坟场败走两年后,就马上解体了。
而老美自从当上超级大国后,也把手伸进中亚阿富汗这片广阔的土地。美军在付出了平均每天1亿美元,十多年总耗费4千亿美元的巨大代价后,终于在2014年宣布从阿富汗撤军,表示:宝宝攻不下这片邪地。
老美败走阿富汗后,头上的帽子就短了一截,从以前的“超级大国”变成现在的“大国”,经济上被天。朝追,军事上被俄罗斯赶,好不尴尬。
叶萧逸以前在道上混的时候,和中东那块地合作紧密。知道这种漫天黄沙的土地易守难攻,非常不好征服。
那就是个极度缺水的烂地方,带领大军在沙漠上到处跑,就是送死或等死两个结果。
叶萧逸并不愿意让朝廷几十万大军真的去送死,这江山以后萧墨还要接手,一下子把国力都耗空了,以后再慢慢发展回来会很难。
说不定别的邻国还会趁你弱,要你命!到时真的全国动。乱了,叶萧逸也讨不了好,这个西征是不能去的。
西征不能去,却又要让萧烈亲征,那就写“攘夷必先安内”吧。
让朝廷先把周围的野蛮小族搞定,再从长计议去西征。那时萧墨已经当上了国主,只要他不去攻打西边的坟场邪地,那就没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