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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精重生守则 (无衣yoyo)


宫时衣按着自己的太阳穴,十分发愁的哀叹了一声。
最烦这种应酬了,他穿越前有家室撑着,当然可以任性,现在却一穷二白,没后台没地位,只能被迫去“赔笑”,想想就郁闷。
去那种酒会,必须要穿正式的礼服,宫时衣原本是没有礼服的,拍完《小王子》之后,六月雪唱片公司就把那套乔治王子白西装送给了他。拍《小王子》,让他一共赚了三万多,宫时衣用其中的大部分买了一块颇有档次的菲泊来手表,剩下的留着以备不时之需。他准备就穿那身白西装了,省钱,穿着效果也好。
邀请函上写着,酒会晚上7点钟开始,宫时衣必须提前到场,临近分别的时候,他忍不住用撒娇的口吻向南希抱怨:“你怎么也不嘱咐我两句?”
南希含笑看着他:“嘱咐你什么啊?”
宫时衣煞有介事地说道:“我这么一个美少年,要去参加酒会了啊!何异于小红帽走入了大灰狼的老巢?!你就不怕有人面兽心的家伙趁机对我图谋不轨?”
南希终于忍不住笑出了声,她点点头:“嗯,你这个顾虑的确很有必要!”
宫时衣摊手:“所以快点嘱咐我几句,羊入虎口啊这是!太危险了。”
不说这句话还好,等他一说完,南希却忍不住笑得更大声,都停不下来了,仿佛听到了可以半辈子指着它活的笑话。
宫时衣:“……”
他的经纪人,一个女王式的精英,突然却笑的这么抽风,宫时衣可就不爱听了,什么意思?莫非觉得不会有人瞎眼看上他?
宫时衣对她怒目而视。
南希笑够了,细喘着告诉他:“亲爱的,记得吗,你还是未成年啊!放心大胆的去,用不着害怕别人冲你下手,相反,他们还得怕你呢!和未成年人搞出事来,你分分钟能告的他们身败名裂、悔不当初!我觉得你与其担心这个,不如担心一下如果你看中了谁,对方很大可能会拒绝你啊!都是有身份的人,谁想冒这么大风险?”
宫时衣被她一提醒,才想起来自己重新未成年了。
他眼睛转了转:“对啊!所以说我现在是穿了紫金衣?”
南希可没看过西游记,不知道“紫金衣”这个梗,愣了一下:“什么?”
宫时衣没有解释,他一颗心放进了肚子里,底气十足道:“没什么,你先走吧,我进去了。”
以前他自己没经历过娱乐圈的各种糟心事,但见的听的够多了,什么干爹、包养、潜规则,陪酒、揩油、投资商……张爱玲曾写过,人生就像一袭华丽的长袍,里面却爬满了虱子,这句话更适合用来形容娱乐圈,远看光鲜亮丽,其实捂在底下的,什么恶心事都有。
宫时衣自问和艾迪牛仔没那么大的交情,对方巴巴送来酒会请柬,他是不惮以最大的恶意来揣度他们的。
南希这番话,堪称及时雨,让他一下子就坦然了——紫金衣在身,诸邪退避,他反正是金刚不坏了!
酒会是在一个外面看上去很不起眼的会所中举办的,安保人员查的很严,反复核对了宫时衣的请柬,查明无误,这才放他进去。
一步踏入,风景立刻不同。
并没有金雕玉砌,但会所内部的装修、陈设,却十足精雅,走廊影壁上摆放的那些古董,就宫时衣观察,应该都是真货,它们就那么随意地摆在那里,连防护栏都没有,让人不由惊叹实在是大手笔!
穿着华丽隆重的帅哥美女随处可见,等走近中心的大厅,曼妙的音乐流水般倾泄,训练有素的侍者单手举着托盘,在人群中穿行,时不时就有人取下一杯香槟或者红酒,人虽然不少,却不见一点嘈杂,大家都彬彬有礼,连笑容的弧度都是那么恰到好处,看着实在赏心悦目。
宫时衣进来时,一部分人就留意到他——主要是他外表十分出众,哪怕在这么多俊男美女之中,仍然令人过目不忘。
只不过在场众人都不知道他的来头是什么,宫时衣的气质又非常唬人,不像那些进来钻营的小明星,反而像有身份的财阀公子,所以一时之间,众人还在观望,不敢上来造次。
本来孤身一人来到这种地方,宫时衣心里是很忐忑的,但他现在都知道自己穿了紫金衣了,底气十足,那举手投足之间,就别提有多淡定、多雍容了,也不主动找人搭讪,径自取了一杯红酒,拿在手上轻轻摇晃。
这派头,让人更笃定他身份非凡。
一些人按捺不住,陆续跑来跟他搭讪了。
宫时衣的态度就是不卑不亢,相互试探阶段,也不会谈及很深入的东西,聊的无非就是酒不错音乐不错你身上穿的衣服也不错,巴拉巴拉巴拉。
二楼。
临窗包间。
非常不和谐的是,这个房间与外面的装修风格截然不同,家具摆设都是纯中式的,那套古韵十足的黄花梨桌椅几案,更是中国明朝传下来的老家具,保养的漂亮极了。
中间的四出头官帽椅上,坐了一个看不出具体什么年龄的男人。
他垂首敛目,手腕上戴着的紫檀珠串取了下来,挂在掌心,十指修长苍劲,正以极慢的速度,将珠子一颗颗地捻过,灯光下,那幽紫色带金星的珠串,偶尔会闪过诡异的光。
一个看起来有四五十岁的白种人男性直勾勾地盯着那串珠子,眼睛一眨不眨。房间里还站着好几个黑衣人,若不看他们,你甚至根本感觉不到他们的存在,站的纹丝不动,肌肉坟起,冷硬的五官真如石雕刀刻。
对这个中年男人来说,他真觉得自己现在是度秒如年。
突然,房门被人轻轻从外面推开。
进来的年轻侍者被这凝重的气氛吓了一跳,他定了定神,这才小心地摒住呼吸,轻手轻脚地小跑到中年男人身边,附在他耳边说了几句话。
那人听了,当即眼前一亮。
挥挥手让侍者走人,他轻轻咳嗽一声,咽了咽口水,缓解了一下喉咙的干哑,对那一心把玩珠串的男人说道:“先生,宫时衣来了。”
被他称作先生的男人眼皮都不抬:“宫时衣……是谁?”
不、不是吧!
那中年男人汗都下来了,欲哭无泪,究竟是哪个混账传了假消息,说他对那个宫时衣感兴趣的?!这不坑人吗?
让他觉得事情没到最糟糕、尚有一线转机的是,那位“先生”,总算是将视线移到了楼下会场。
扫了一圈,他把目光定在了那个白衣少年身上。
呵呵……这是不认识的表现?
中年男人觉得自己看到了曙光。

第12章 记我们的相遇~

宫时衣都无聊疯了。
这个道貌岸然的酒会中,大致归类,一共有两种人。
一种是外型亮眼的年轻男女,这些人大多和宫时衣是“同行”,对任何机会都有一种疯狂的渴求,个个如同辛勤的小蜜蜂,满场乱转,笑靥如花。
一种是神情高高在上、年纪大多不轻,享受着各色美女帅哥追逐吹捧的所谓“成功人士”,据宫时衣观察,这里边有各种重量级的导演、投资商、电影公司高层……
别管他们心里边都是怎么想的,在这里,你得高雅,得矜持,得一切尽在不言中——相比之下,宫时衣宁愿他们敞开了说话!对有些人来说,这种暗香浮动可带感了,好比文人墨客们去青楼偏要先吟诗作对一番,不如此无法彰显他们的层次与品味!但对宫时衣来说,太无聊了,太煎熬了!他就像一只闯入了草泥马群中的长颈鹿一般,那样的突兀,那样的鲜明,那样的……走到哪儿都躲不了清静。
本来吧,宫时衣都认命了,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好歹撑过这几个小时,胜利的曙光就在前面!
可他马上就知道为什么人们总说“福无双至祸不单行”了,这人倒霉起来,那就是洪湖水浪打浪,一浪更比一浪高,一浪更比一浪强啊!
……在煎熬了十几二十分钟之后,他“前男友”伊诺斯来了!
旁边跟着笑逐颜开的诺顿.杨。
彼时,宫时衣正在被一个自命风流的胖子纠缠,他都准备施展尿遁大法了,一抬眼,正好与皱着眉头的伊诺斯的眼神撞上。
伊诺斯向来不耐烦这样的酒会,太没劲了,还不如自己开派对,想做什么做什么。来这里有什么好的?还得应付那些无聊的人。
他是被诺顿.杨磨得没办法,对方施展了浑身解数,让他好好地爽了一把,话里话外就想来这里见识见识。伊诺斯最近还挺中意诺顿.杨的——最近他的口味就是东方人种,折腾起来太带感了!
反正也用不着他一直陪着,待一会儿就走,伊诺斯夹缠不过,最后还是带人来了。
别看伊诺斯年纪不大,西方人比东方人发育的更早,他男女不拘,这么些年早已经是过尽千帆了。
不过若能在这里碰见合胃口的,也算是不白来吧?
然后他第一眼就看到了那只草泥马群中的长颈鹿,一身白衣的宫时衣同学。
伊诺斯:“……”
宫时衣:“……”
冤家路窄!
伊诺斯看看宫时衣,再看看与宫时衣站在一起,挺着大肚腩一脸猥琐的中年胖子。
眉头皱起来,脸上浮现出一种混杂了惊艳和不屑的神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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