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丽丝收起尖牙,恢复人类的面孔,手也松开了她的衣襟,退下去略带嘲讽地说:“你难道不知道,这一切都是为了你?”
“为了我?”悠悠重复。方才的脑震荡让她有一点点想吐。
“对。”外教老师的唇角带着点笑意,“为了你一挑四,虽然赢得了较量,将那些使者都弄成重伤,她自己也被捅了肾。肾脏是宋的阿克琉斯之踵。伤到这里的话,痊愈起来,需要久一点。”
悠悠呆呆的:“什么使者?”
上课铃响,爱丽丝拿过一件外套,耸肩:“抱歉,我碰巧是一个很有责任心的吸血鬼,既然客串老师,课是都要上的。你如果想旷课,请便。”
悠悠目送她摇曳生姿地离开了办公室,心乱如麻,差点吐出来。然则还是扶着走廊慢慢地回到了教室。
虽然没有完全弄清楚来龙去脉,却也大致有数,宋清晨在被人寻找,被人召唤。而她耽搁在这里的原因,可能是自己?唏嘘之余,又庆幸被郑丽女士逼着学了十几年的英语。否则怎么和这个专说外语的吸血鬼交流?
上完两节课之后,几乎是脚下生风就要走。
王斐雯过来拉住她,要请她一起去学校附近新开的饮品店喝奶茶,也被她给拒绝了。
一路像是飞毛腿一样奔回家。
外婆和小杨阿姨一边摘菜,一边聊得飞起。
悠悠打个招呼,说是有要紧事,便去了宋家。
门这次是关着的。
大约是还没有恢复的缘故,所以没有那个自信开着等她来入瓮了。
不过郑悠悠并不是那么顽固不化的人。
非常时期她会采取非常手段。
从卧室窗户那里爬进去,嘭地一下跳下了地。
震得头还是有点昏昏的,耳膜嗡嗡响了会儿。
屋内光线昏暗。
悠悠去到床前,宋清晨浑身还穿着那身污渍斑斑的衣服,人沉沉地睡在那里,不仔细分辨,就和死了没有区别。
“喂…”不知什么原理,一看到她这样受苦,眼眶里就泪意汹涌。
她并非这么不坚强的人啊。
宋清晨没有回应她。
她从来没有照顾重伤吸血鬼的经验,但是有一些照顾病人的知识。于是移花接木,直接拿过来用。
大约因为体温太冰的缘故,衣服湿漉漉的,还没有烘干。穿着湿衣服睡肯定是不好。轻轻替她除去了外套,连T恤衫也一并脱了。还有非常不给劲儿一看就没有多少内容的运动内衣也解开。裤裤也脱掉了。
末了,心无邪念地给她盖上被子。
也许这些都是无用功,但她要做了才能安心。
脏的衣服都扔到洗浴间,且不开洗衣机洗,以免吵到床上那只安眠。
坐在床前等,越等越绝望。
眼眶酸涩。半晌终于支撑不住,偷偷爬上去,蹭到她旁边躺下,隔着被子抱住她。
什么也不说。眼泪自动汩汩地往外冒。
她以前知道自己很能吃,很能笑,现在发现,也挺能哭的。
按照正常人的反应,知道对方是个吸血鬼,应该避之唯恐不及才对。她虽然是颜狗,却并非彻头彻尾的恋爱脑。
不知道这种致命吸引,是从哪里滋生出来的?
可就是深深地迷恋了。丝毫没有道理可以讲。
假如有一个人问:“郑悠悠,拿你一半的生命分给这个人,你愿意吗?”她想了一下,大概是愿意的。
正被自己感动得要死要活,涕泪四溅,手机却滴滴答答唱响了,她从兜里拿出来,一瞧,才发觉竟已到了七点半。
“悠悠,回来吃饭。”外婆的声音。
“我晚点回来。”她轻声回应。
“怎么呢?这么爱学习,叫你同学一起过来,吃完再继续。我正好也好久没见她了。”
“不是,她有点,有点发烧。我等她好点了就回来。”悠悠将脑袋埋进被子里说。
“哟,生病啦?那你陪陪她,我帮你熬点粥,你待会儿回来带给她,好吧?”
“……嗯……”
挂了电话,从被子里钻出来,宋清晨还在酣眠之中。
她忽地想起来,《恶魔法则》上说过,吸血鬼的听觉和视觉,都已经成指数倍扩大了。因此她虽然一直压低了声音,只怕在宋清晨听来,还是等同于擂鼓。
可即使这样,她还是没有醒。
悠悠心中更加害怕。哭哭唧唧地起身,偷偷在嘴唇上亲了亲,去冰箱那儿,开了一个血袋,学着她的样子,依葫芦画瓢,倒在玻璃杯子里边。
法则上还说过,血液是血族的能量之源。就好比碳水化合物和蛋白质之于人类一样。
悠悠端着那杯子过来,扶过宋清晨的头,努力良久,发现根本喂不下去。
“……怎么办……”又泪崩了。
只得放下她,到厨房找勺子。
一无所获。
本来她也用不着。
“我去去就回来啊。”悠悠轻声和她说话。
今儿郑丽忙公务,不在家吃。
外婆则和小阿姨出去散步消食去了。
小炉子上咕嘟咕嘟煮着粥,想来是苏拉女士特意为宋清晨小朋友煮的。
家里只有最近变得很懒的晨晨在看家护院。
晨晨见了她就猴上来,在她脚脖子那里蹭啊蹭,比一只猫还粘人。
悠悠想了想,将头发绑起来更方便,弯下腰抱着狗子回房间找发箍。
刚要推门,晨晨却狂吠起来,吠声的余韵极为压抑,整个狗也在瑟瑟发抖。
狗子在害怕。
上一次这种情形,还是在小树林里,遭遇宋清晨的时候。
悠悠安抚性地摸摸它的毛,“去吧,别怕。”将它安放在地,它便立刻没命似的低吼着跑远了。
悠悠深吸一口气,抬手推开房门。
那只叫爱丽丝的吸血鬼,正坐在她书桌前的小凳子上,好整以暇地抱臂微笑。
悠悠走进去,冷着脸问:“难道吸血鬼可以如此随意进出普通人的家?那我们还有什么安全可言?”
爱丽丝将嘴角高高翘起:“放心,这一点,你们这些好奇的人类,拍的关于吸血鬼的剧里不是有说么。需要获得屋子主人的批准,我们才可以进来。”
悠悠找出发箍,将自己的头发绑上,“我不记得我请过你。”
“哈。”洋娃娃笑一笑,“我用中文说是你的老师,顺道来拜访,你奶奶便请我进来喝杯水。我进来之后又走了。但是你们家,现在对我是开放的。”
悠悠有些不耐烦,“你想干嘛?我还忙着。”
“啊。”爱丽丝翘起二郎腿,咯咯笑:“看来宋真的,还什么都没和你说过呢…”
作者有话要说: 乌拉拉大肥章。25字以上长评作者君这边可送积分,积分的作用,好像是用网页订阅时?可以抵jjb。
谢谢大家,爱你们,晚安好梦
p个s:
感情线甜,一直互宠,不过剧情线的某些细节,大家可能会有点想请我喝茶。
_(:з」∠)_
☆、剧情章
最开始归入D伯爵麾下的日子, 是宋清晨作为吸血鬼生涯中的传奇。
彼时恰逢吸血鬼猎人这一职业从衰落之中复苏。
而血猎之所以复兴, 乃是因为, D伯爵原本固若金汤的统治出现了一个不和谐的插曲。
不知是从哪个地方冒出来的, 一个力量强大到堪与D伯爵媲美的、以K伯爵自称的异类,他笼络兵马的手段是, 宣称归于他阵营的血族,可以“保持吸血鬼的本性而活着”, 而不必“在D伯爵的淫威之下, 战战兢兢做一只被阉割过的, 甚至还不如人类恣意的夜的可怜虫”。如果因为“按自己意愿生活”而遭到血猎追杀的他的属臣,只需呼唤他的名字, 他就会施以援手。
他的那番慷慨激昂的演讲, 地址特意选在梵蒂冈,目的就是挑战天主教的权威。血族史上将之命名为“梵蒂冈之变”。
至于这次事变所带来的影响,则要从中世纪开始说起。
从那时起, 人类与血族的战争绵延了很长很长一段时间。血族攻击普通的人类。吸血鬼猎人则猎杀血族。经过千年的拉锯战,互有折损, 才总算划疆而治, 互不侵犯。
这一和平结果的达成, 最主要归功于第十七代吸血鬼领袖,血族之王D伯爵的努力。
D伯爵是一个情种。
吸血鬼以寡情而闻名。
但他却是情种。是异类。
似乎作为他与生俱来巨大的力量的制衡,他有了这个软肋。
D伯爵本是中欧某小国的王子,因敌国的阴谋丧命。有一宫廷中不起眼的侍女,深爱着这位王子, 她同时也是一个巫师,因身份的悬殊从未将爱意宣之于口,要到他死后,才耗尽毕生的修行,复活了他,成其为暗夜生物里的精英。
他后来爱上了一个与侍女极其神似的人类女郎。不幸的是,女郎横死在某位血族的尖牙之下。伯爵为她报仇之后,很是消沉了一阵子。国破之后,D伯爵将沦为阶下囚的妹妹也变成了吸血鬼,以免她遭人凌.辱的命运。
有了妹妹作陪,他似乎从失去爱人的阵痛中恢复了过来。
可命运对他,既仁慈,又残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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