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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之文娱狂潮 完结+番外 (莊周夢蝶/庄周梦蝶)



走到窗边拉开窗帘,苏叶鸟瞰着整个巴黎,看着不远处静静流淌的河水,还有行色匆匆的人们。

“咦~真的下雪了!”苏叶发现一个个的小白点从灰蒙蒙的天空飘落,有几个粘在了玻璃上很快就化成了一滩水迹。

作为一个文人,时不时间歇性文青病就会发作,在北京看过了那么多场雪,就是羊城也下过一两次,可就是在这个不熟的地方,苏叶想乘着这个机会,来一个雪中漫步。

的确,他的文青病犯了,还发作得不轻。

说干就干,苏叶没有找就住在隔壁房间的皮特,而是自己一个人来了一场说走就走的漫游。

第63章 格乐赛大街,一个有趣的人

这场雪下的不大,放眼远方飘飘渺渺,分不清是细雨还是小雪,苏叶撑着一把雨伞,跑到了不远的地铁站去。

他发现浪漫之都果然是充满艺术气息的,站台上的广告牌被涂上了一幅又一副的漫画,就连用石头砌成的凌乱有致的墙壁,也被涂鸦得胡里花俏。不过好像这样做都是不被允许的,就在苏叶看得津津有味的时候,旁边一声大吼把他吓了一跳,望过去却见是两三个少年拿着喷漆,正在墙上肆意创作,安保人员迅速喝止了他们,还没等这位安保跑过来,几个小鬼就一哄而散了,不过看样子地铁站也没有计较,只见那保安看着墙上乱七八糟的东西摇了摇头,就走开了。后来苏叶才了解到,这样的涂鸦是巴黎的特色,所以很多地方的管理方对于这些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看见了最多也就是把人赶走而已。

苏叶过了一把眼瘾之后,很快就对这些个性张扬,只为吸引眼球的图画失去了兴趣。看了看路线图,运气不错,没等多久就搭上了一部去往格乐赛大街的地铁。可能因为不是节假日的缘故,地铁的几节车厢都空荡荡的,乘客不多,苏叶毫不费力就找到了座位,从一旁放置的杂志中抽出一本,打算像其他乘客一样打发时间,翻开后才发现是自己看不懂的法文,只能施施然放了回去,靠发呆度过这段地铁里的时光了。

格乐赛大街作为这座浪漫都城最古老的街市之一,巴黎就是围绕着横穿而过的母亲河——塞纳河开始建造,格乐赛就是开始的那一批居民点,然后再围绕着这些居民点不断扩张,才有了今天这个浪漫之都的瑰丽豪华。

(因为有些读者不看作者有话说,特意说明一下,本文纯属虚构,不同于一个时空,巴黎什么的大家也别较真了。)

如果俯览整个巴黎的话可以看得到,越是接近于格乐赛大街,那些建筑物也越是老旧,比外面充满钢筋水泥气息的摩天大厦多了一种沧桑厚重感,而苏叶很喜欢这种感觉。

在格乐赛大街的那个站点下了地铁,苏叶看着这个和京城胡同巷子有异曲同工之妙却截然不同风格的格乐赛大街,拿着那部手机不停地拍照,时不时还自恋的为自己来一张自拍。

他突然发现了自己的不足之处,眼界格局太小了。纵使是两世为人,出国的次数一个巴掌数得过来,就算是华夏那么大的地方,他去过的城市,也不足十个,这样其实对于一个作家的成长很不好,只有见识开阔了,格局大了,能写的东西才多,写出来的东西才丰富。

“砰!”一声巨响将神游于名胜的苏叶吓得差点回不来魂了。在西方持枪是被允许的,虽然申请的条件有点苛刻,不过近乎每户人家里都藏了一把枪械,于是持枪犯罪也是常见了。

苏叶和附近的路人都纷纷向传出枪声的地方望去,不过没有人不顾安全地跑过去查看情况,世人皆爱看热闹,不过这也是基于有命的基础,连命都没有了看鬼吗?看见那边人影晃动,并且似乎朝这边冲来了,每个人都纷纷往旁边避去,苏叶也不例外,直接闪进了一家咖啡厅。等到那几个追逐着的身影慢慢远离了之后,这边的骚动才平复下来。

格乐赛大街以悠久历史著名,直到现在也未衰败,但这条大街两旁小巷延伸出去,却是破败了,是贫民的聚居地。脏!乱!差!无论走进哪一条小巷,只要你有耐心走上那么几分钟,就能看见这样一幅场景,地下坑坑洼洼,积了不少脏水,那些房屋的外表已经脱落开裂,青苔因为这边潮湿的气候为外墙披上了一层绿意,垃圾丢得四处都是没人收拾,平时一片寂静,除去悬挂的衣服和房内的家具,根本看不出有人居住的迹象,只有在人们夜晚归家后点上一盏灯才能证明这里不是荒废的。

这边的人们早就已经习惯了时不时就发生的一次抢劫偷窃,只不过这次动静大了点,还操上了家伙。漠然的人们很快就恢复了秩序,那些店家在安慰着游客,并不断推销自己的商品。

苏叶重新从咖啡厅走出来,还打包了一份点心,边吃边逛,刚才的那一点小插曲并没有打击到他的兴致,反而让他越发期待接下来在巴黎的日子了。

格乐赛大街有一处地方特别出名——对于爱好文学和艺术的人来说。那就是一个名叫“311”的酒吧,有着三百年历史,无数的文豪和艺术家光顾过这家不起眼的小店。是的,不起眼,苏叶看着头顶上那个小小的写着“311”的酒吧招聘,以及那小小的门,不大的地盘,对它下的定论。他搞不懂,为什么这么多大师会对这间小酒馆情有独钟,现在有名人光顾不出奇,毕竟他自己也是被这个名气吸引来的。

现在已经是傍晚六点多了,在北半球高纬度地区的巴黎早已夜幕降华灯起,这座酒吧也挂上开门营业led灯牌。苏叶推开面前用木头和玻璃制作的门,跨步进去。

暗黄的灯光下,一系列木质的桌子凳子吧台,似乎因为历史悠久拥有了一层淡淡薄薄的包浆(可能是人工涂的防潮防虫的蜡漆),泛起了饱满的光……真的是挺有格调的,苏叶心想,这么久居然没有火灾,甚至战争也没被破坏,太难得了。这个酒吧的所有人换了一个又一个,可它还在这里,坐落在这一隅,等待着迎接着更多的人来光顾它。

“来一杯朗姆酒!”趁着刚刚开门来的人不多,苏叶坐到了有靠着各位大师照片的那面墙的旁边,看着走过来的服务员随便点了个酒。

看着墙上的介绍,苏叶忽然明白了为什么会有这么多大师光顾,因为这里的酒够便宜,几百年前的那些大师有些人是比较穷混潦倒的,又喜欢喝酒,认为能激发灵感还是什么的,就来到这里整个大街最便宜的酒馆,甚至还有几位画坛宗师因为拿不出钱以画抵债,文豪们就没这么好运了,只能给人洗碗抹地。而且这些大师因为没钱,有朋友来的时候也在这里请客,大师的朋友一般都不普通,就这样等第一批的大师成名后,这里也开始出名了,后来又有大师慕名前来,或者是日后会出名的大师在这里买醉,于是名气越来越大,来的人越来越多,就这样如同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一发不可收拾了。

“方便在这里签个名吗?”服务员端着盘子过来,给苏叶上了一杯朗姆酒,让后拿过一张白纸说道:“写上想说的话,然后合影一张。这是这里的规矩之一,可以打五折,不合影也可以,就按原价消费。”

这里就是用这样一种方式,来网罗一些有潜力的人或者是真正的大师。留下的签名他们会通过互联网等方式找到这个人的有关消息,有潜力的就留下,找不到的或者是没什么潜力的丢掉,虽然这样做很花功夫很费时间,不过还别以为没用,他们就通过这个方法得到了五位大师的手笔和照片。

苏叶点点头,欣然用华夏文留下了自己的大名,还写上了祝311生意兴隆之类的话。之后摆好一个极为装逼的姿势让服务员留下了一张照片。他之前看着菜单还觉得这里的消费略贵略贵啊,感情是在这等着,直接砍掉一半才是真正的价格吧。

“嘿,哥们!能搭个伙拼下桌吗?”一个长得挺帅的小伙走了过来,蓝眼睛,高挺的鼻子,加上那弄得酷酷的头发,挺有明星范的。

苏叶没点头也没摇头,微笑道:“随意……”

这个帅哥也是挺自来熟的,毫不客气的坐下:“谢谢了啊!”

“很荣幸和你一桌,来撞一下杯吧!”帅哥伸出手中的酒杯,里面的液体是伏特加,一般喜欢喝这种烈酒的人都是属于热情奔放或许还少了根筋的人。

苏叶也觉得面前这个人有点神经病,不过还是很给面子的递出酒杯和他撞了撞。

“啊~”这位帅哥一口气吞下一大口伏特加,皱起眉头不过很快就舒展开了,然后对苏叶说道:“我们现在也算是认识了吧,我叫莱姆苏特。”

“苏叶……”放下酒杯,苏叶说道。

这个叫莱姆苏特的男人看到苏叶什么表情也没有,眉头挑了一挑。他也算是如日中天的当红明星了,之前有一部叫《天谴》的电影,获得了3亿出头的票房,就是他主演的。不过莱姆苏特也不是自大到认为世界上每一个人都认识自己,稍稍惊讶后就恢复过来,饶有兴趣地逗着苏叶。嗯,他是个gay,来酒吧猎食,没想到碰到了苏叶,看得顺眼便上前勾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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