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主最喜欢这样,仿佛世界也消失了,悲伤也好,快乐也罢,通通在他的领地不存在,只剩下自己的意识沉溺其中,这是一种谁也给不了他的安全感。
这次旅途目的地,便是前往有“北极村”之称的漠河游览,他们先抵达哈尔滨,乘火车至加格达奇,再转乘列车,抵达漠河乡,最后到达洛古河村。
这一段车程差不多花了一天时间,晴朗一行人在车内逐渐浑浊迷糊的大脑在下车时迎面吹来的冷风中瞬间清醒了。
路面都是冰,晴朗走下去一时间竟然没注意,只觉得地面滑溜,重心一偏,身体不受控制的向前倒去。
就在他以为会和地面来个亲密接触,一双有力的手臂环住了他的腰,把他往后一扯,就感觉后背撞到了什么。
惊魂未定的晴朗站好刚抬起头,视线就和沐羽风那古井无波的眼眸对上,此时他的手还在自己腰间没有放开,后背靠着他胸膛,这样的亲密距离下晴朗瞬间懵了,只顾着听自己加快的心跳声,连基本的感谢都没有第一时间说出口。
“晴朗!你没事吧。”
沐赢风直接打断了他们一瞬间产生的微妙气氛,他和晴云快步走过来,也许是达成了什么协议,晴云终于从紧抱手臂改成了简单的手牵手,他们俊男美女的搭配看上去养眼之极。
身为晴朗的妹妹晴云没有开口,反倒是沐赢风一脸关切,晴朗对此倒是没表现出什么情绪,只是点头,便回过头对沐羽风感激笑了笑。
“多谢了,羽风哥,要是没有你,这一摔可有我受了。”
沐羽风在车内时就提前带上了帽子,手套和围巾,全副武装的样子让晴朗莫名想发笑,他露出唯一没有遮挡的脸,推了推眼镜,冰冷的声线和这里寒冷的温度意外的搭,“没事就好,现在路面上全是冰,走路一定要注意不要滑倒。”
其他人听完也是小心翼翼迈着步子,一行人缓缓前进,等到了下榻的酒店,有些冻僵的身子走进里面瞬间被暖气软化,不少人都松了一口气。
晴朗定的是双人房,众人都分配好后就去房间放置行李,沐赢风终于在晴云要求同住一个房间时吓得拉起沐羽风落荒而逃,连和晴朗多说几句话都*都没有,可见这一路上晴云的缠功有多令人崩溃。
晴朗忍不住嗤笑一声,揉揉晴云失落的头,“走吧,我们回房间放好行李,待会出来吃饭时你就又能见到赢风了。”
“对哦!”晴云眼睛一亮,随后兴高采烈一起随晴朗拉着行李箱走向房间。
饭点一到众人都来到了餐厅,这里的驴肉宴是十分出名的,晴朗从没吃过驴肉,但光是想到驴的身姿,他心里并没多大期待,不紧不慢的伸出筷子夹了一块烤驴肉放进嘴里细细咀嚼。
令他意外是肉质异常细嫩,味道好到甚至取代了他心中猪肉和牛肉的地位,他眼前一亮,食欲大增下他又夹了一块,打算给坐在自己右侧的晴云。
“晴云,你不要再夹给我了,我的碗快装不下去了。”沐赢风苦笑着看着自己一碗的菜,其他人羡慕嫉妒的眼神让他如坐针毡。
“可以换一个大碗嘛……”晴云手肘撑在餐桌上,手掌托着下巴专注的看着沐赢风,根本感觉不到他的困扰,自己碗也空空如也。
好像只要看着沐赢风她就饱了。
晴朗手一颤,筷子差点夹不住驴肉,这时一双筷子伸过来夹住驴肉另一边,顺势抽走。
“驴肉是典型的高蛋白质低脂肪食物,有补气血、益脏腑等功能,”沐羽风夹着从晴朗那边夺来的驴肉面色如常,丝毫不觉得这举动有多不妥,看到晴朗诧异看向他,说了一番话后就淡定吃起来,吃完还加上一句,“机会难得,你多吃点。”
那一直环绕在晴朗心间的闷气仿佛一个巨大的气球,而沐羽风就像拿了一根细针,那么微不足道的朝着气球一刺,就解开了横在他内心许久的阴郁。
他嘴角上翘,主动夹了一块驴肉放进沐羽风碗里,眼里荡漾着笑意,第一次没有再客气的尊称。
“你也是,机会难得。”
由于舟车劳顿,众人此时也比较想休息,所以吃完饭就纷纷回了房间,晴朗从房间内设的浴室洗好澡出来,就发现房内各处不见晴云身影,心下了然,他叹了口气,换上睡衣准备出去找人。
从房间出来,一股冷气迎面窜来,晴朗脖子一缩,衣服下的手臂起了鸡皮疙瘩,他这才意识到这里不是一般的冷,想到距离也不远,便也没退回去多穿衣服,咬牙直奔沐赢风和沐羽风的房间去。
到达房间门口他还没敲门,门自动从里面打开,沐赢风正和晴云出来,他看见晴朗后脸上难看的表情立刻一变,高兴的笑着说,“晴朗,我正打算送晴云回去,不过你穿的太少了吧?”
晴朗站在门口,脸色已经冷的有些发白,但他还是微微一笑,“麻烦你了,我带晴云回去就好。”
说完直直看着晴云,晴云犹豫抬头看了沐赢风一眼,最后还是恋恋不舍的回到晴朗身边。
晴朗拉起晴云手,朝沐赢风点头,“那我们走了,你们也早点休息。”
“等一下。”
身后传来熟悉的声音,那一向不带感情的声线晴朗这次却听出了一丝异样,还没来得及转身,一个宽大厚实的羽绒外套就被人丢过来,一下子盖在他头上。
他微愣间拿下抱在怀里一看,这不是沐羽风今天穿的羽绒服吗?
转过身晴朗就看见沐羽风穿着睡衣站在门口,赤脚踩在冰冷的地板,平日整齐的头发凌乱散在额前,眼镜也没戴,淡漠的脸上眉头紧皱,和晴朗视线对上,嘴唇紧抿,说了一句话就走进了房内,看都没看晴朗一眼。
“穿上,明天还我。”
随后晴朗婉拒了沐赢风的随行,牵着晴云的手走回房间。
此时很多人已经回房入睡,空荡的走廊上传来了他们俩人逐渐小声的对话。
“哥,你的脸好红啊,是太热了吗?”
“那是我气色好……”
“哥,你笑的好奇怪哎,真丑。”
“闭嘴!你是不是又没吃药了!”
第10章 复仇的意义(捉虫)
第二天一大早,晴朗一行人在吃完早餐,就浩浩荡荡的前往目的地,大兴安岭的原始森林。
冬日的大兴安岭,是一年中林区最美的季节,湛蓝色的天空,白雪皑皑的苍茫林海,千奇百怪的雾凇,还有数不尽的白桦林,站在这片林海雪原中,整个人仿佛置身于银色的童话世界。
“赢风!快来啊!”
轻灵又透着笑意的嗓音给这个清晨注入了一股活力,沐赢风背着大背包,明明大冷天额头却冒出了些许细汗,他伸手抹了一把,看着晴云蹦蹦跳跳的身影,生怕她乱跑,只好无奈的朝她喊:“慢点,别走丢了,我不会去找你的!”
晴云停下脚步转过身,对着沐赢风笑了笑,忽然头轻轻抬起,只见她双臂微张,身子开始旋转起来。
她的帽子在动作下掉落在地上,长到腰间的黑发飞散开来,随着转动弧度飘舞着,宛如雪地里一只灵动飞舞的黑蝶,她如初生芙蓉般的动人容颜是最好的点啜,眸光流转间只装入了沐赢风的身影,再无其他。
沐赢风顿时失了呼吸,他并没有爱上晴云,可他此时却被眼前这极致的美丽深深吸引,他记得晴云是有舞蹈底子的,曾经他们也有过一段快乐回忆,她站在风景中舞动身姿,而他细细描绘出风景中的她。
真的很怀念了,这么多年过去,直到今天才又见到她的舞姿。
没有悦耳的音乐,只是穿着厚实的衣物,甚至把撩人的身材都遮掩的严实,可他还是觉得,这是他走过许多山水都没见过的那种美。
他立刻放下背包,熟练的从里面拿出画板等工具,专注的挥动着画笔,画板里的画面渐渐浮出,栩栩如生的雪景,一名少女正站在那里翩翩起舞,她的容颜……
忽然沐赢风的画笔在那名少女脸上停顿,迟迟没有落笔,眼眸幽暗让人无法看出在想什么,最后他动着手腕轻轻勾画,完成了他这次旅途的满意画作。
“赢风,我记得我们曾经也这样,这可是我时隔多年第一次跳舞,这几年我手脚疼的厉害,对了对了!我的房间还有一副你送我的画!”晴云见到他收笔就靠过来,打算好好看画。
沐赢风的画是十分优秀的,按理说画了这么多年,以他的身份和风姿,不可能一直默默无闻,但了解他的人都知道,沐赢风热爱艺术这点,并非嘴上说说。
他随性洒脱,每到一个地方,沿途将喜爱的风景画下,然后就会送给喜爱他画的陌生人,对于他而言,艺术是无价的,可以高雅,也可以朴实,比起收集起来摆在一个房间供人欣赏,他更希望自己的画可以随意挂在普通的家庭里。
这么任性举动,也只有沐赢风这个生活无忧的才做得出,但更多时候你无法讨厌这种纯粹的人,同时也容易深深被吸引,尤其是晴云。
“哎!等等,先别……”看见晴云过来,沐赢风脸上带着慌乱,想伸手去阻挡却已经来不及了。
晴云在看到画的时候就怔住了,她嘴唇一张一合,不可置信的看向沐赢风,一句话都说不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