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亲戚的关系想要越来越好,平日里就得经营。农村尤其是还处在自给自足的时代,非常重视人际关系,否则会寸步难行。这里建房下葬农忙等等,都是村里人帮忙的,有钱都不好请外头的人过来。
这些人平日经常帮他们家,这时候有好东西也该叫上。关系好了,常喜兴在这干活,有个啥事也有人搭把手。
由于东西带得多,又加上不知道最后会有多少个人过来吃,所以盐什么也都带来了。毕竟这里有上百个桃源村的人,再加上常喜兴在这待了这么长时间,兴许又认识些什么人,到时候可就不好说有多少个了。
桃源村大多数人都很热情好客,行事大方豪爽,若是被叫吃饭除非有事实在走不开,否则都会过来,不叫有时候都会不请自来。不会像一些人明明心底特别乐意,偏偏要客气半天,让人一请再请。这并非是占便宜,只是性子如此。喜欢邀请别人,也喜欢被人邀请,关系大多从饭桌上建立起来的。
小火慢炖了一段时间之后,那股香味越来越浓,盖子都快掩不住那股香味,直把几个孩子馋得直流口水。
常昱最是心急,一直缠着常喜乐想要吃。
常喜乐笑道:“别急,大哥还没有下工呢,咱们一会再吃。”
常昱很是失望,一双又黑又圆的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常喜乐,可常喜乐不为所动。他的脸顿时垮了下来,却没有再闹腾了。
让常喜乐想不到的是,常昱竟然没有打那两只鹿和羊的主意,刚开始的时候常昱还是更喜欢生肉的。每天常家都会给他买两只鸡或者鸭子,他刚开始还会趁人不注意,把鸡鸭的脖子咬断,想要直接生吃,差点没把大家吓得够呛。
常昱教训了几次,他才渐渐不敢这么干。自打上次做了螺蛳猪蹄煲之后,常喜乐发现常昱更喜欢他做的吃食,于是他就把这活接了过来。虽说是接了过来,但是为了不挑战大家的承受力,大多数都是在指挥槐子或者枣儿在做,自己偶尔搭把手。
烹饪的手法也非常简单,就是放水煮熟了就成。常喜乐在里头真正亲自做的只有蘸酱,用葱、姜、茱萸酱还有盐调制而成,吃的时候蘸一蘸就行。如果吃的是鸭子,就用鸭血做鸭酱作为蘸酱。
鸭酱是用盐、酒、醋、葱、姜、香椿等制成,做法虽不算难,可不同人做出来味道却很不一样。
这里的鸡鸭都是散养的,买回来的还都是养了一年以上的,肉质非常好。这样的做法,能感受到食物原本的味道。
可就是这样,常昱也比以前更加喜欢吃熟食了,而且还爱上了茱萸酱,现在是无辣不欢。
常喜乐原本想着常昱彻底适应熟食还需要一段时间,毕竟他收养常昱还不到一个月,而且一开始常昱是非常的排斥的,没有想到比想象中快多了。
距离下工还有一段时间,常昱之前去打猎消耗了不少体力,还这个走了还长一段路,常喜乐想了想,就将一条鹿腿割下来草草处理了一番,便在火上烤了起来。
“槐子,你再生一堆火,咱们烤羊腿吃。”
常喜乐见杨子眼睛盯着鹿腿都快发光了,想着一会一群汉子过来吃东西,只怕也顾不上孩子们,倒不如现在烤个羊腿填填肚子。螺蛳什么的以后有的是机会吃,而新鲜的野山羊却不是了,可是很难得的。
槐子有些犹豫,“这……”
常喜乐笑道:“小叔的话你还不听了?你小小叔给你们的,赶紧拿着吃吧,省得他又不高兴了,剩下的带回去给其他人就是。你以为你们胃口有多大,还想把整只羊吃完不成?”
槐子听这话也就不再犹豫,从早上到现在,肚子还真有些饿了,可又不好打锅里的主意。
这是桃源村的习惯,请客的东西主人家是不能提前动的,哪怕分出来先吃也是对客人的不尊重。除非是一大帮子吃到一半中途又来人,这种情况才不会讲究。
杨子一听自己也有肉吃,积极得不得了,这可是烤羊腿啊!只有偶尔过年才有得吃,没想到现在就能吃到,锅子里的螺蛳猪蹄都没那么诱惑人了。
在温饱都有些难以达到的时候,一坨子肉比什么都要吸引人。
烤肉的香味越来越浓,就连常昱也有些按耐不住了,螺蛳猪蹄他吃的是回忆,这鹿腿绝对就是新鲜了。上辈子虽然物质丰富,可野鹿他还真没有吃过。他家里虽然很富足,但是野物他吃得并不多,肉类也都是常见的那些。
鹿腿和羊腿肉慢慢被烤出油来,油汪汪的让人更加眼馋,时不时滴到柴堆里,把火瞬间弄大,惹得杨子一直在那叫唤。
“小叔,大哥,好了没有啊?”杨子忍不住问道,从羊腿架在火上开始,他隔一会就问一次。
槐子很耐心,总是会认真回答他,“还有一会就好了,你记得看那边炉子的火,不能烧得太大了。”
杨子舍不得挪开自己的眼睛,枣儿笑道:“没事,这边有我看着呢。”
杨子顿时乐了,继续紧紧盯着烤羊腿,好像一个眨眼羊腿就会飞似的。
羊腿终于烤好了,常喜乐用刀将肉分别切到三个盘子里,一份多些,另外两份少些。多的则给年纪大些的槐子,他干活干得多,也就更容易饿,饭量比另外两个大不少。
没等槐子开口,常喜乐便道:“你是要干活的,吃饱了才有力气。这么多肉呢,又不是故意亏着杨子和杏儿,是他们确实吃得没你多。”
枣儿也道:“是啊大哥,我和杨子都吃不了多少。”
杨子虽然可焦急,却也耐住性子连连点头,“是啊是啊,要是不够我再问你拿,这不是还有吗。”
槐子这才接过那份多,杨子顾不得烫就吃了吃了起来,一边那哈气,一边不停往嘴里塞。
“好吃!太好吃了!”
常喜乐摇头笑了起来,常昱早就等得不耐烦,不停摇晃常喜乐的胳膊,瞪圆眼睛一脸不高兴。
常喜乐点了点他的脑袋,“少不了你的。”
鹿腿这时候也熟了,常喜乐因为不太清楚这玩意,又见那么大一坨就故意多烤了一会。
“喏,拿着吃吧,小心烫。”
常昱却不怕,猛的抢过来,嘴巴一张刚想咬下去却突然停住了,将鹿腿推到常喜乐面前,吚吚呜呜的哼唧了几声。
常喜乐也没有客气,用刀剥了一些,也开始啃了起来。
虽然没有放什么佐料,味道却还算不错!
常昱这才拿着比自己头还大的鹿腿啃了起来,一会就啃得满脸都是油,跟那边的杨子一样,吃得那叫一个香。
烤肉还有螺蛳猪蹄煲的香味惹得不少人都望过来一探究竟,只是没有下工,只能干瞪眼。
常喜乐一行人只当看不见,吃得肚儿圆这才停下来。
杨子一脸满足道:“我长这么大都没有吃得这么痛快过!”
虽然他们偶尔也有肉吃,尤其过年过节的时候,可家里人多,分到自个碗里就没有多少了。哪里像现在,肉能吃到饱,简直太幸福了。
常喜乐也十分满足,太阳很好,这里风又大所以并不会觉得很炎热,现在吃饱喝足很想躺下来睡一觉。常昱也乖巧的依靠在他身边,吃太撑,不能在让拱在怀里,否则就得压恶心了。
有人懒洋洋也有人勤快,槐子和枣儿吃完没个停,在那收拾着。吃完留下残渣实在不好看,牛车也得牵到林子的阴凉处。一来省得晒坏了,二来也是不让车上的鹿和羊太显眼,否则一会来人还以为给他们准备的,让人空欢喜一场。
叮叮叮——
工地上的铃铛被敲响了,民夫们都停下了手里的活,朝着常喜乐附近的营地走来。
常喜乐见走得比较近了,连忙打开了砂锅盖子,浓郁的香味迎面扑来,简直能把人冲倒。这味道可比烤肉味还用浓郁得多,瞬间让人口水充满口腔。
这次要应付的人多,还都是能吃的大汉,所以里头的料比之前多得多,再加上第二次制作,常喜乐更熟练,那味道更加好,香味也更加浓重了。
这个位置是常喜乐仔细观察周围环境决定的,地方就在顺风口,而且通往工地也没有遮掩。
浓浓的香味飘散在空气中飘散,钻进饥肠辘辘的民夫鼻子之中……
“他娘的!这是什么味道,怎么这么香啊!”
“难道朝廷见我们太辛苦,这是要给咱们加餐?”
“美得你,现在大中午的,有干粮吃就谢天谢地了,还想得寸进尺啊!不过这真他娘的香啊,是做给大人吃的吗?我听说大人好像胃口不佳。”
“大人也不在这头啊。不成,我得瞧瞧去,看谁这么缺德,弄这么香的玩意,是故意馋人呢!”
“我带着干粮凑近点吃,就算吃不上,闻那味道我嘴里也更有滋味。”
走在前头闻到味道的民夫不少人走了过来,一走近更加扛不住了。可是他们见到常喜兴的打扮顿时不敢靠得太近,潜意识里对读书人有着敬畏和隔阂。
槐子牵着杨子走向这群人,礼貌问道:“大叔,你们知道我爹常喜兴在哪里吗?我们是桃源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