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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渣攻要黑化 (何以解衣)


希望这人真的是个好人,至少先带我去一趟他家再把我卖掉。我不要被一百个壮汉轮x[t_t]。
见我点头答应,方凛愉快的笑了起来。据他后来说,当我说出离开的时候,他心里突然升起一股冲动,有一个声音在他耳边说:“你绝对不能放他走,不然你会后悔一辈子。”当时我觉得那或许就是命中注定我俩要在一起,后来的后来才知道,这一切都他妈是剧情的力量。
方凛买了第二天的机票,我们在酒店又休息了一晚。从捡到我那天一直到带我回家那天,方凛没有换过双人间,我们睡在标准间的一张床上,明明床很大可我每天早晨醒来都会看到方凛在地下趴着睡得正香。
我才不会承认我睡相不好每次都能把他踹下去呢。
我的睡相一级棒,我是传说中的睡美人!
卧槽我真是傻逼,赶紧恢复高冷的心态,不然就变成逗比了。
我面无表情地经历了以上心理活动。
下了飞机,我呼吸着皇城的空气,突然觉得就连雾霾都是那么的亲切。毋庸置疑,我失忆之前肯定在这里生活过,并且生活的不错。
方凛的行李不多,只有一台笔记本电脑和几套换洗的衣物,我更是什么都没有,一星期里换的衣服都是方凛的,意外的合身。
所以我们并没有把行李先放回方凛家中,而是直接奔向理发店,我把红毛染回了黑色,方凛把头发染成了红色。
方凛对着镜子频频称赞自己,顺带劝我把头发再染成红色,我装作没听到他说了什么。
“我活了二十年第一次知道原来我也能这么帅,简直帅出了水平。离焰你干嘛把头发染黑了啊,红的多好看。”
方凛在带我回家的路上一直对我说着这句话,隐约给我一种劝青楼头牌接客的感觉。
我觉得我失忆前一定是个很丧病的人,一点节操都没有,才会想出这种比喻来。
方凛并不是独自居住,而是和父母。我觉得这在我的意料之中,但我说不出他为什么给我这种感觉。
父母对我特别热情,显然是把我当成了方凛,还不停对方凛说,“你和阿凛长得真像,当我们干儿子吧。”
“好的爸妈,那从现在起我就是你们的儿子了。”我毫无抗拒地说道。
“爸,妈,我才是方凛……”方凛说道。
当时我就觉得这家子人真有趣,跟我爸妈似的。
卧槽我爸妈是谁啊,卧槽我想不起来啊,卧槽我忘了啊。
从那时我开始期待着恢复记忆,起码我得想起我爸妈来,然后告诉他们我活得好好的,你们别担心。
方凛家中并不大,两室一厅,方凛留我过夜只能和我睡在一起。因为我并不想睡沙发,没错,寄人篱下还这么叼,失忆了还这么叼。
当天夜里,我以梦境的形式接收了失去记忆的百分之十。
然而并没有什么卵用,因为那是我幼儿园时候的记忆,那时候父母忙于工作,我寄住在姑姑家。小表弟长得水灵灵的,我喜欢把他弄哭然后再哄他。
那段记忆中,父母的影响并没有出现。
早晨醒来后,我发现方凛已经醒了,而且直愣愣地看着我,然后说道,“难受,帮帮我。”
然后我就感觉被一个硬邦邦东西抵住了腰部。
卧槽。
虽然我俩都是男的,但他说这话就等于是在耍流氓,我心里已经慌了,赶紧翻身下床和他拉开距离,勉强扯了扯嘴角,“晨.勃很正常,自己撸撸就好了。”
“不。”他咬着嘴唇看着我,湿漉漉的眼神让我想起了人类最忠实的朋友。
我不是变态,但我现在很想上他。
这个想法刚刚出现,我的脑海里就出现了一幅幅名为《龙阳十八式》的东西,其劲爆程度不亚于春宫图,但画风却比春宫图好上太多。
原来我失忆之前还看过这玩意儿,真屌。
我从床头柜上拿了根烟点燃,走到阳台吞云吐雾。居然对一个认识没多久的人而且还是个好人起了这么恶心的念头,我失忆前真的不是个变态吗?
姑且就先当作不是吧,毕竟我没有把想法付诸行动(真的吗?)。
不过这个让刚认识不到一个月的基友(?)帮他撸的人不是更加变态吗?他这是赤果果的耍流氓!
透过烟雾看过去,方凛还维持着跪坐在床上的姿势,一动不动,看起来并没有自己在撸。一支烟抽完后,我走到床边,方凛可怜兮兮地看着我,“难受。”
这么难受还不自己撸,他这是打定主意要将耍流氓进行到底。我对他笑了笑,我想我那时候的笑容一定非常温gui柔chu。
“自己撸。”说完我就去洗脸刷牙了。
其实我真的很羡慕方凛的精力旺盛,早晨六点就开始晨.勃,我早晨就从来没有莫名其妙石更起来过。
家里一个人也没有,昨天认的干爹干妈可能去工作了,桌上摆着早餐,还热着。我回到房间准备叫方凛一起吃饭,却看到他还跪坐在那里难受的快要哭出来,就是不肯自己撸。
“我在网上看到过,他们说频繁手.淫会死。”方凛轻轻吸吸鼻子,对我说。
傻逼。我在心里骂道,嘴角却不由自主地上翘,好像这样才是我所熟悉的蠢了吧唧的他。
卧槽果然是我变成傻逼了,明明我俩认识还不到一个月。
然后我做了一件更加傻逼的事情,我真的帮他撸了。最令我感到日了狗的是,听着他□□时发出的喘.息声,我可耻的石更了。
“我帮你,嗯?”后面微微上挑的尾音好像在邀请我上了他。
奇怪的是,我有想上他的欲.望,却愣是下不去手。仔细想了想,我觉得可能是因为我俩长得太像了,上他就好像在上我自己一样。
那为啥刚刚我看着“自己”高.潮时的表情,听着“自己”喘出来的声音能石更起来?这个我怎么也想不出答案,失忆之前我果然是个变态吧。
方凛身寸到我手上的粘稠液体我一点都不觉得恶心,然后把那千千万万的子女摸在了床单上。摸完之后我特么想起来了,这不是我家啊卧槽,然后我就跟个傻逼似的拿来湿毛巾在床单上擦了擦。
“你刚才直接去洗手不就行了。”方凛说道。从他的这句话中,我能感觉出来对我智商的鄙视。
鄙视你妹呀,老子智商二百五啊二百五!
我没有吱声,默默地擦着床单。我懒得跟他一般见识。

☆、第七十一章

感谢老板给我放了这次长假,不然我也不能捡到个看着这么顺眼的人。
我捡到的这个人醒来之后给我的第一感觉就是高冷,远没有他睡着的时候看着温顺,听他说话的时候我能感觉到我的每根汗毛都直立起来,体内的每一个细胞都亢奋了起来。
“我以前是不是见过你?”那人问道。
我确信我俩之前从未见过,为了掩饰我也有和他同样的感觉,我嘲讽道,“哥们儿你太屌了,重伤刚醒就搭讪,用的还是这么老套的方式,是不是看我长得太帅了?”
他长得和我一模一样,我觉得他长得太帅了,所以我肯定也特别特别特别特别帅。
他问我名字的时候,我几乎想都没想就脱口而出,当他告诉我他的名字时,我都开心死了,但我觉得这是错误的,所以我对他说,“我可没兴趣知道你的名字。”
那个叫离焰的人一点都没有在意我恶劣而嘲讽的态度,我觉得我越来越喜欢他了。卧槽这不正常,这绝对不正常!老子活了二十年都是直的,到第二十一年突然就弯了这不科学!
“身体好了就离开吧,我是来这里度假的,过两天就要回去了。”为了防止他继续影响我,我紧接着说道。
说完之后我就后悔了,因为离焰听了我的话之后马上就想走,却因为身体虚弱差点从床上栽下来。
心脏好像被什么揪住一样,我特别想扇自己两巴掌,要不是我嘴贱急着赶他走,他也不会如此狼狈。
我再三挽留,他终于同意留下,等养好身体再走。那段时间里我每天都特别开心,那是在我之前的人生中没有感受到过的。就算他非常冷淡,也不喜欢说话,连一个多余的表情也不愿意给我,但我就是看着他顺眼。
在那段时间里,我知道他失忆了,以前的事情都想不起来了。我并没有觉得他是个骗子,就算他表现出来的淡定是一个失忆之后的人不该有的,他也一定是如他所说的,真的什么都想不起来了。
突然有一天,他对我说:“我要走了,再见。”
妈的我要死了,你别走啊卧槽,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当时我的内心被这句话刷屏了。
如果不是我捡到了重伤躺在沙滩上的他,我们本来应该是毫不相干的两个人。现在我们交会于这一点,我不想像两条相交的直线一样,过了这短暂的一点之后越离越远。这远比我们从来没有遇到过更加残忍。
于是我说出了挽留的话,我觉得我真是智商高,瞬间能想出这么合理的理由让他跟我回家,他同意了,可能是因为真的不知道该去哪里。
回到家后爸妈都不认识我了,可能是因为我和离焰长得太像了,而且我俩把头发的颜色换了一下,所以爸妈觉得离焰才是他们的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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