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没有关系,读者与读者之间怨气相通,您在这里的努力,也是可以直接对那边起作用的,宿主。】“哦。”庄向晨抱着胳膊,“那我……还是不同意。”
同意你个大头鬼!
【会裸。奔的,宿主。】
“呵呵。”庄向晨直接扔下两个字,裸。奔又怎样,说不定到时候奔着奔着就习惯了呢?小孩儿只有一个,从他捡到的那一天起就是他儿砸!亲的!
谁想对他不利,先从庄大神尸体上跨过来!
“唔,涝叔?”小孩儿被庄向晨激动的颤抖给抖醒了,迷迷糊糊地用拳头揉着眼睛。因为还没完全清醒的缘故,说话含含糊糊,好好的“涝叔”给他说的像是“老鼠”。
不过庄向晨不介意这些,反正他又不是王涝本人。看着小孩儿仰望着他的一双黑亮的眼睛,心里顿时一片柔软。
他爬起来从衣柜里给小孩儿拿衣服:“鸿少爷起来洗脸好不好?”
白的?扔掉。从今以后鸿少爷再也不让穿白的!
待会儿所有的白衣服就都拿去烧个一干二净。庄向晨暗自咬牙,文中的男主孟煊鸿最好穿白色,仙风道骨,清高淡雅的同时也更引人注目。
穿白衣服的人多,可穿的有他那么好看的,可真是没有几个。
在衣柜里翻捡了很久,本想干脆让小孩儿穿个黑的算了,又觉得太过于老气,还像葬服,不吉利,最后只好选了个红的给他套上。
套完了衣服,庄向晨退开些打量小孩儿,真是白净又喜庆。孟煊鸿的眼睛并不算大,但眼角狭长,气势强就能给人一种凌厉的感觉,气势弱则会像文中那样……比较媚。
然而庄向晨已经打定了主意不让小孩儿重蹈文中的覆辙,自然会注意不让对方身上出现任何涉及女性化的东西。
纯爷们赛高!
心情简直棒得不得了。
很多年后,庄向晨恨不得掐死曾经的自己。
红衣更不吉利啊!君不见恐怖片里厉鬼都是红衣,你特么就是个大写的蠢啊!
当然,现在的他还是不知道的。所以他很高兴地抱着红红火火的团子一起吃了顿简单的早饭,送小孩儿去上课的先生那里,就窝在家中干活去了。
原身种的那一园子菜简直是乱七八糟,再不把它们按类别重新栽好,白菜之类就要被虫给吃光了,丝瓜和黄瓜更是什么都长不出来。
这地方可不会有好肥料让他施,土里的养分也就那么多,植物们都挤在一起还怎么分?
话虽是这么说,不过作为一个城市里长大的宅男,庄向晨理论知识是够了,可实践起来简直是一塌糊涂。
此时正是春过夏至的时候,中午的天气已经有些炎热了。庄向晨擦了把头上的汗,抬起头来,就见刚刚翻过的土地中歪歪斜斜栽着一排的白菜。短短十几米的距离,愣是绕出了九曲十八弯的架势。
庄向晨无奈,只好求助于外援:“系统系统,有什么能让我一下子掌握种菜技能的外挂吗?”
【既然都知道是外挂了,那我怎么可能有呢,宿主。】
第12章 隔壁老王(四)
“……好吧。”直觉又一次被系统嘲讽了的庄向晨默默滚回去脚踏实地了。
顺便还要再好好看看那本书。
一边看书一边干活果然就不再感觉那么累了,庄向晨强忍着撕书的冲动一章章往下看,最后又重点关注了“林中野狼”和“隔壁老王”两个炮灰任务触发的主要地点。
“林中野狼”的剧情从一开始就出了问题,捡到孟煊鸿的本该是一头年老体衰还断了一条腿的失孤母狼,而不是庄向晨这团团美美的一家三口。男主跟着这条老狼过了一段很糟糕的日子,饿得面黄肌瘦,个子也长不高,这也是后来他回到孟家后总是被人欺负的重要原因之一。
原文中的男主顶天了也就一米七出头,在别的高大男子面前难怪弱气很多。
这一次却是庄向晨把他带在身边专心喂养着,好吃好喝,现在才四五岁的年纪,就已经跟孟家七岁半的三嫡女一般高了。
这次铁定要长出个一米九的大汉子!庄向晨得意地想。看还有哪个男人压的下去!
说起来,身高真是个魔物,就算是一模一样的一张脸,身高不同也有可能营造出绝世强攻与娘炮弱受的区别。
而“隔壁老王”这任务就要复杂些了。男主孟煊鸿被安排和侍卫王涝一道居住,每天上午和其他几个同宗族的孩子一起在家族学堂的夫子那里上课。因为孟煊鸿本身就聪明,又不会像从小在后宅长大的孩子那样掩饰自己,很快就拉到了一大波仇恨。上课的时候踢板凳,揪头发就已经算是好的了,什么泼墨水啦,在地板上扔钉子啦这些“小孩子们”也是敢毫不犹豫下手的。
反正也不过就是个小野崽子吗,只要不弄死,孟老爷也不会去管。最重要的是,就连王涝本人也很是怨恨他,哪怕是孟煊鸿脚板被钉子扎破,弄了一脚的血,他也并没有表现出什么别的情绪,只是让他自己去洗干净。
这样的人,要不是不久后被人陷害而死,恐怕后期那些男主的爱慕者们中随手拉出来一个就能灭了他。男主孟煊鸿本身是不太记仇的,相反很是温和,记仇的事全让那些人给代替了。
庄向晨把这一段细细地又过了一遍,确认每个片段都已牢记在心。他心里一边想着事一边铲土,不小心一锹挖在了自己的脚上。
“嘶……”他一下子扔掉手中的铁锹,蹲下身来抱着脚眼泪汪汪。
这时候小孩儿慌张的声音从门口传来:“涝叔?涝叔你怎么了!”
孟煊鸿扑上来扒住他的腿,满脸焦急的模样。
“没,没事……”庄向晨疼的要命还得安慰他,“就是一不小心。你在学堂里怎么样?”
孟煊鸿仔细盯着他,确认他是真没事,这才回答道:“很好啊。”
“真的?”庄向晨有些不信,他还记着学堂里孩子们欺负小孩儿的剧情,“有没有人欺负你?有的话一定要告诉涝叔。”
“哦,以前有的。”孟煊鸿不在意地说,“后来我挨个把他们揍了一遍,就老实了。”
庄向晨:“……”
等等这剧情是不是有哪里不对?说好的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小可怜儿呢?这特么就是妥妥一学霸啊,霸道的霸!
庄向晨整个人都呆住了,孟煊鸿有些不安地抬眼看他,以为他是不高兴自己跟同学打架,赶紧说:“涝叔我错了,我以后再也不打他们了。”
“不,你没错。”庄向晨心情有些复杂,但还是安抚他道,“这种人就是该打,不打他还要变本加厉地欺负你……以后若是被人欺负了,打回去就好。”
天知道一个从小三好学生的宅男是怎样艰难地说出这句话的,庄向晨简直觉得自己这是在教唆小孩儿犯罪。
可转念一想,这又不是他们以前那个法治社会,在这里只要你足够强大,就算是杀了人也不会有人来抓你。就算是原文中那个略受的男主,整本书下来也免不了染了满手的血腥。
这是不可避免的。最重要的是,他的“弱受改造计划”好像还没开始,就已经成功了一半?
这是个好兆头啊!
庄向晨决心再接再厉,把小孩儿带回屋里坐着,自己去炒了几盘勉强算得上是丰盛的菜出来。
“这是奖励你的。”庄向晨很严肃地对孟煊鸿说,“你是个大男子汉了,就要有担当,不能有分毫娘气。别人敢欺负你,就要给他打回去!”
说完又怕把小孩儿教育成一个无脑肌肉男,赶紧加道:“但是也要注意审时度势,万一惹不起的,那就还是忍忍好了,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嘛。”
“嗯,好。”小孩儿笑弯了一双黑亮亮的眼,镇重地回答道。
我儿砸好萌!庄向晨心满意足把他抱进怀里揉搓。
太阳渐渐地下去了,气温也慢慢降了下来。庄向晨干了一天农活本来就出汗很多,冷风一吹,止不住地打起喷嚏来。
孟煊鸿有些担心地拽着他的袖子:“涝叔,我们休息吧。”
“等等,阿嚏!”庄向晨挽起袖子,“我先洗碗洗衣服。”
“碗我来洗就可以了。”孟煊鸿赶紧拦住他,“我可以的,真的,涝叔,你不是说我已经是个大男子汉了吗?”
“咳咳。”庄向晨有点囧,但也不好意思再说那只是为了激励他,只好说,“算了我们先睡,这些活儿明天再说。”
他把剩菜锁进柜子里,免得被老鼠给吃了,残渣则刮进馊水桶,准备明天用来给菜园子施肥。他今天还去别处打了两桶水挑过来,虽然还没有找到烧水的壶,但是用湿毛巾擦身子已经是可以做到的了。
这时候天还不算太暗,勉强能看得清楚周围的东西。既然不用干活,庄向晨也就懒得再点蜡烛。原主王涝只是个小侍卫,没有念过书,这地方自然也不会有书作为睡前读物。庄向晨抱着暖和的小孩儿窝在被褥里,本来以为这么早会很难睡着,结果大概是由于今天太累的缘故,不一会儿就昏昏沉沉失去了意识。
孟煊鸿在他的怀里懒洋洋睁着双眼,眸中有些混沌,神智看上去也有些不清。
不一会儿,一道暗黄色的光闪过,他闭上双眼,也睡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