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好今年是个丰年,山脚下几个村子里都存上了足够过冬的粮食,几乎没有什么人选择冒险进入这片野狼出没的山林里打猎。而同样的,没有了人类的祸害,这里野鸡野兔不说满地都是,也实在是不少了。
庄向晨很快扑住一只小兔子,咬着脖颈把它给叼起来。这只兔子浑身上下的毛发都是雪白雪白的,要不是他本来就是循着脚印追过来,再加上变成狗后眼力直飚5.0,还真不一定能发现的了它。
这时,庄向晨嗅到了一股血腥味。
不是来源于他口中的兔子,而是他左前方很远的地方。他犹豫了一会儿,还是决定先把嘴里的吃完再去看看是怎么回事。
他也已经发现自己的失误了,这么远的情况下他都能闻到那边传来的气息,那别的食肉动物呢?用脚趾头想想都知道,这会儿恐怕已经有别的竞争对手发现他和他的兔子了。
生肉混合着毛皮的气味问起来实在是很恶心,但意外地吃起来不错。庄向晨两眼一闭,强迫自己把能吃的都吃了个干净,实在是吃不下去的内脏就只好这么扔在雪地上。
雪地上染着几朵红艳艳的花,还冒出丝丝热气。
“呜……”这热气很快就引来了不速之客,一条与庄向晨同色的大狗慢吞吞从树丛里钻了出来,脚边还跟着一条小崽子,也是灰白色。
第4章 林中野狼(二)
“嗷呜——”大的那只嚎了一嗓子,小的飞快跑过来,亲昵地蹭在庄向晨脚边吃剩下的兔子。
这下子,庄向晨要是还能继续把自己当成一条老狗,那就是脑子落地时给砸坏了。
我他妈……原来是条狼啊!
“呜呜……”小狼一边吃,一边侧着脑袋看先前另一道血腥气息传来的方向。
吃你的吧,贪心不足蛇吞象。庄向晨一爪子把它脑袋摁下去,这小狼恐怕就是原身的小崽子了,那条大的应该是它老婆。只可惜不知怎的自己灵魂进入了这具躯壳,两辈子都没结过婚的人,一下子直接喜当爹。
喜当爹就喜当爹吧,他又不是养不起。虽然说进这具身体不是他自愿的,但既然占了,至少对原主也该有点感恩之心。
兔子很小,不过狼崽子也小,吃完剩下半只后肚子就圆滚滚的了。庄向晨抬头看看四周,正准备带着它去找那条母狼,就见对方从林子里出来,嘴上还叼着团被子。
看来是沿着血气到那边看情况去了,庄向晨迎上前,看它到底叼回来什么玩意儿。
。……一个孩子?
那被子竟是个襁褓,里面裹着一个瘦巴巴小猴子似的婴儿。婴儿的脸红彤彤的,看上去像是在发烧。雪花落在他脸上很快就化作了冰凉的水,流进襁褓里去。
“呜……”母狼小心翼翼将襁褓放下,伸出舌头舔去婴儿脸上的雪水。
庄向晨恍然大悟,他还奇怪为啥小狼只有一只,恐怕是先前就有一个夭折了。而母狼在亲子有夭折甚至全部夭折后,确实有可能捡走人类的小孩儿当做自己的孩子去养活。
只要不是准备吃就好。他松了口气,就算是变成了狼,可灵魂也还是个人类,可受不了吃人,刚才他都准备好跟母狼打一架了。
雪继续下着,两大一小三条灰狼带着一个人类婴儿向着丛林深处奔去。
庄向晨不认识回去的路,就只好跟在母狼身后跑。不一会儿,它们面前出现了一小块光滑的峭壁,峭壁下有个背风的洞口,里头还铺着干草和狼毛。小狼崽子欢呼一声冲了进去,庄向晨和母狼随后。
洞不大,庄向晨自觉地趴在外侧挡风,母狼把口中的襁褓放在自己腹部,婴儿细细地啜泣着蹭它柔软的毛皮,不一会儿感受到乳。头的存在,凑上去吸了起来。
也亏得是母狼产子晚,又还没断奶,否则这孩子恐怕还真活不了。
婴儿喝饱了,庄向晨又往里挤挤,和母狼一道把他彻底埋在毛中,免得冻着。天色渐渐地大亮起来,小狼崽子已经睡着了,他惆怅地叹口气,疲惫的感觉涌上来,也一道睡了过去。
孟婆什么的,剧情什么的,睡醒再想吧。
然而睡醒的他也不再有精力去想这码子事了,养小孩实在是个累活,尤其是人类的小崽子。母狼似乎还懂些药理——毕竟狼也有生病的时候——一天到晚漫山遍野地叼草药,婴儿吃的草比奶还多,抓食物的事就全落在了庄向晨身上。母狼的胃口可不是小狼能比的,又要产奶,一只野鸡只能算开胃菜。有一回庄向晨好运拖回一整只小野猪,才一天就有一半进了母狼的肚子。
唯一的好消息就是,这人类婴儿跟它们一家时差相同,都是白天睡晚上醒,一直忙活到黎明。
值得一提的是,庄向晨还惦记过那血腥味的事,第二天夜里去看了一次,发现只有放过襁褓的地方周围有些血迹,问上去像是鸡血。他料想这应该是那狼心狗肺扔孩子的人为了快点引来食肉动物吃掉孩子才撒上去的,干脆将计就计,咬死好几只野鸡兔子在那放血,又把周围全都踩得乱七八糟。
下午果然就有人提着刀背着弓来查看了,是个中年汉子。庄向晨躲在旁边的灌木丛里一声不吭,毛发和雪地完美地融合在一起。从大汉的武器和衣着上他能判断出这地方文明状态大致相当于中国古代,只是不知道是不是架空——言情小说里最喜欢架空了,不会有考据党出来反驳。
最重要的是,他并不知道这世界到底还是不是他写的书。
“唉,我也是没办法啊。大夫人非要你死,我不忍心杀你,就只好让你死在这些野狼手上,孩子你也不要怪我。”中年汉子看上去有些不忍,但见到这景象还是松了口气。他显然没想到这里还有一条高智商的野狼,也就压根没注意到这些血迹层层叠叠,显然不是同一时间撒下去的。
他很快就放心地离开了这地方,庄向晨忌讳他背上背着的弓箭,没敢跟踪,等他走后也跑了。
老婆孩子还在家里等着吃呢。
庄向晨自己也并没有注意到,雪地上本来是有着四道狼脚印的,其中两道伴着点滴血痕。
母狼的药理学的很有点扎实,原本皮包骨头发着高烧的小猴子,愣是一天天活了下来。虽然还是很瘦,但也不像一开始哭都哭不出来,看上去随时要断气的模样了。
庄向晨把捡到他——是个男孩儿——的那一天作为他的生日,虽然他那时就已经有好几个月大了。母狼断了奶,他就去抓没断奶的其他动物给孩子喂奶,并且因此用石头垒了个笼子专门用来存放这些动物。他还趁着母狼和小狼不在的时候用尾巴教他以两条腿走路,拿爪子在雪地上教他识字,甚至准备大一点儿就教他烧火煮肉。
他不想养个真正的“狼孩”出来,在原本他的世界,出现过的寥寥几个“狼孩”最终都死于吃生肉引起的消化道疾病。
在这种朝夕相处之下,小孩儿明显更亲近于庄向晨一些。三条狼都在洞里的情况下,他总是扒着庄向晨不放。在狼们出去觅食的时候,甚至也想跟着庄向晨出去。
一来二去,庄向晨艰难地和母狼交流了好久,终于和它实行了换班制,两狼轮换着留一个在家看孩子。
第5章 林中野狼(三)
这下子小孩儿就没法再往外爬了,代价是庄向晨得捉更多的猎物回来,忙得毛都掉了一大堆。
掉下来的毛全用来压在洞穴里,又软又暖和。
庄向晨还给俩儿子都取了名,狼易和狼迩,又好念又好记,可惜他自己舌头打转怎么也念不出来,于是也就没谁知道了。
狼迩自己倒是知道这名字怎么写,庄向晨用爪子写给他看过,同样的还有庄向晨自己的名字。小孩儿在这方面表现出超凡的天赋,很快自己就也能用小短手歪歪扭扭地写出来了,就连歪扭的幅度都跟庄向晨写的一模一样。
庄向晨:“……”这个不要学啊儿砸!
这里的冬季很漫长,庄向晨用爪尖在石头高处划道道,一直划了一百一十九道,山间的溪水才开始破冰。细小的芽儿从消融的冰雪中探出头来,不少小动物也开始渐渐从冬眠中醒来。
对这一点最直观的体现是,三狼一人经历了近一个月只能吃个半饱的日子后,又开始可以吃到肚子溜圆了。
这天清晨,庄向晨卷着身子把俩儿子团在一起,狼迩揪着狼易的耳朵骑在它背上,两个小的打打闹闹。小狼崽子倒是听有分寸,从不对弟弟动爪子动牙,都是老。二率先撩拨它。
今天是母狼轮班,通常这时候它就应该已经在外面吃饱,叼着多的食物回来了。
可爷儿仨一直等到天色大亮,两个小的忍不住饿着肚子睡了过去,都没有见到母狼的影子。
庄向晨的心中突然有了些不好的预感。母狼向来准时,再说了这座山上野鸡和野兔都颇多,昨天它还带回两只鸡,今天怎么会抓到现在都还没回来?
他轻轻将两个儿子放在地上,站起身来一声长哞。
“呜——”悠远的狼叫声在山间回荡,没有任何回应。
怎么会?庄向晨有点儿慌了。他安逸日子过了几个月,都快要忘记自己是身处野兽出没的危险山林。狼这种东西虽然强,可若是碰到老虎或者熊,压根就不是对方一合之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