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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是家,其实也不尽然。
林绍安本是边陲小城的农户人家之子,天资聪颖,年少知事。他的爹娘从他小时候起小就辛苦劳作,用家中不多的钱财送他去读书,他也争气,十六岁成了秀才,十九岁便中了举人。边陲的几个小镇都知道他们林家出了个小神童。
如今林绍安二十一岁,再过个小半年,便能参加会试。由于他有了功名在身,也有不少人给他们家送来一些钱财,林绍安为了准备会试,便带了那些银两物什来了大庆朝的都城燕京住了下来。
一个院落,两间矮房,便是林绍安在这燕京的落脚之处。
两个月后……
“慕慕,你等等,别跑!”
白色的身影从墙角处一闪而逝,灵巧地跑上墙壁,回身一跃“扑通”一声落入了浴桶之中。林绍安措不及防之下被溅了一身水,他无奈地站在原地,一旦做出要走近的动作,步慕便甩甩尾巴泼出更多的水。
林绍安也不恼他,只是眼巴巴的看着,表情满是失落。
步慕慢条斯理的在水中挥舞着小短腿沉浮,时不时回头梳理一下自己身上的毛发。
两人相处也有一段时间了,林绍安从一开始经常性的对着步慕手足无措,如今已经进化成了超级保姆。一人一狐同吃同住同睡,感情急剧升温。
只是有一点,就是这只狐狸无论如何都不让林绍安帮它洗澡,这让已经开始喜欢小狐狸的林绍安觉得很是怅然。
又是一个没人打扰的澡洗完,步慕将两只爪子搭到木桶边缘,顶着一身湿漉漉的软毛等着林绍安过来。
干燥的软布包裹住步慕探出水面的上半身,林绍安稍微使力便将步慕整个提了起来,用布裹住抱在胸前。相对于初遇时步慕只有一个巴掌大的身体,此时他已经长到了小臂那么长,被团起来鼓鼓囊囊的一坨,让林绍安抱起来很有满足感。
来到书房,步慕嗖的一下从他怀里窜了出去,相当熟练的抖了抖毛,然后大喇喇地在书桌一侧林绍安专门为他铺置的软垫上趴下。
林绍安帮他简单擦了擦毛,随后却并没有像往常那样取出书本开始温习,反而也跟着趴在了桌上,把脸凑到了步慕那尖尖的鼻子之前。
“慕慕,明日便是会试之前的赛诗会了,听说这次是由王爷亲自主持大局,能拔得头筹的,想必能入了王爷的眼,讨得个好官位。”
步慕不感兴趣的眨了眨眼,诗会什么的,拔得头筹的当然必须是自家主角。他打了个哈欠,懒洋洋的翻了个身。
林绍安却丝毫没有被步慕敷衍的态度影响,反而露出一个憧憬的笑脸,抬手揉了揉步慕柔软的皮毛。
“你知道吗,大庆朝如今能有这番盛世,全要归功于天子。当今天子是个明君,律法严明、勤政不怠、不近女色。而王爷也是极为优秀的,明事理,知进退,辅佐圣上创下了今天大庆的繁荣。若是能在这样的人手下做事,为大庆的盛世添砖加瓦,哪怕不能青史留名,我也死而无憾了。”
听到林绍安这番话,步慕微微一愣,接着便老气横秋地叹了口气。
他抬头蹭了蹭林绍安的脸,心道:主角这么单蠢,果然还是要靠机智的步慕慕来帮衬才能一路爽下去啊……
林绍安不明所以地感受到脸侧毛茸茸的触感,对于步慕突如其来的亲近显得有些受宠若惊,半分也不知道自家狐狸正在内心孤傲的装-逼。
次日清晨,鸡鸣第三声时。
林绍安和步慕一同在书房里的床榻上醒来。
林绍安整整衣服,将怀里窝成一团的狐狸抖落出来。白色的毛团啪叽一下落到厚厚的棉被上,低吟一声,眼都没睁开便下意识地拱动几下,很快没入被子深处,只剩那条尾巴在外边露出一点点白色的毛尖。
“噗。”林绍安捂住嘴,轻手轻脚的爬下床。这狐狸赖床的样子,不管看几次都让他忍俊不禁。
屋外寒风料峭,二月的天里只有院子里的寒梅还点缀着冬末的苍白。林绍安取下外衫套在身上,将门推开仅容一人出入的缝隙,闪身走了出去。
当他处理好一切再回来时,时间已经过了大半个时辰。推开门,就见步慕正耷拉着脑袋一动不动的坐在床边,两只前爪垂在身前,倒像个人一样。
“慕慕,我们该出发了。”林绍安轻声唤他,想伸手去把他抱起。就见步慕耳朵一抖,下意识地避开了他的手,身子一扭便灵活地跳下了地,踏着步子往外走去。
林绍安在后面跟着他,一直看他按着奇怪的路线在院子里行走,直到走到一棵树前停下,抬头望了望,眼里似乎有些迷茫。
步慕打了个哈欠,这才意识到,自己不是在家里起床刷牙。他刚想回头去找林绍安,就突然感觉自己腾空而起!胡乱的蹬了两下腿,接着便被拥入一个温暖的怀抱。步慕被带上一辆马车,摇摇晃晃地跟着林绍安一同前往云镜湖赛诗会。
……
冬雪初融,云镜湖的水映着山峦,显出一种奇异的翠蓝色。湖心有一方宽阔的木质平台,由大至小三层,已摆上了不少桌椅酒食。偏东方的台上立着一个飞檐小亭,锦布铺就,华美精致。
步慕三两下登上林绍安的肩头,长尾一勾一圈,便稳稳当当地在他肩上坐下。他一双圆溜溜的黑眸映着碧水蓝天,显出别样的光彩。
林绍安面目清秀,一身书生气质斯文儒雅,再加上肩头毛色雪白的小狐狸,在冬末的暖阳照耀下显得如同画卷般静美。
可偏偏就有人要来破坏气氛。
“林大公子近日过得不错啊,连宠物都养上了。不过如此盛事,怎可携带一只不通灵智的畜牲出场,万一冲撞了哪位举人可怎么了得!你到底是还小,此举莽撞、太莽撞。”蓝袍的书生摇了摇手中扇子,一番装模做样的劝诫,引起了周围不少人的注意。
这位姓杨名兼,是燕京本地人,父亲乃朝中重臣。对于这些小地方来的书生,他向来是不大看得起的。偏偏林绍安在才气乃至风评上处处压他一头,这让他觉得面上无光,故而处处挤兑。
林绍安微微皱眉。若是平常,他根本不会与这种无聊之人多言,只是既然牵涉到慕慕,他却是有些担心慕慕太聪明,会因为这话不高兴了。
思及此,林绍安抬手抚了抚步慕的脊背,朗声道:“此狐姓林,名慕,乃是我偶然结识的友人。杨公子一番话多有失礼之处,恐怕还得给我这朋友道声歉。”
杨兼一愣,随即给他气笑了,“你让我给一只畜牲道歉?!”
话音刚落,他便觉心头一跳,仿佛有一股阴冷的气息从背后爬了上来。杨兼抬眼一看,就见林绍安肩头的狐狸直直地盯着自己,黝黑的黑眸里似有红光一闪而过。
待他再仔细去看,那里面又只剩下倒映着的湖光山色。温暖的阳光带着些微的热度洒在身上,仿佛刚刚诡异的感觉只是幻觉。
杨兼没把这些放在心上,回过神来,反而笑着走上前了几步,调笑道:“不过是只臭狐狸,还林慕,莫不是还入了你林家族谱吧?说起来,林举人如今二十又一还未娶妻生子,这是把狐狸当儿子养了?若是这样,我倒确实是要道声歉了,真是不好意思了,小狐狸。”
“呜吼……”步慕喉咙里翻滚着低吼,尖牙一咧便要冲上去!
林绍安眼疾手快,感到脖子上绕着的尾巴微微一动便赶紧把步慕捉下来放到怀里安抚。这里可不能让步慕真的冲出去,不然可就让杨兼抓到机会大做文章了。
杨兼得意地笑了两声,正听到湖边有尖细的嗓音叫着恭迎庆和王爷驾到,连忙敛起衣角过去迎接。
林绍安拧着眉看他走远,这才将步慕放下。
大庆朝的国姓为黎,这位庆和王爷叫黎永清,一直以来在坊间都有着好名声。这是林绍安第一次亲眼见到庆和王爷——紫色厚缎加身,领口袖口有着白色的绒毛滚边。身材颀长,一双桃花眼顾盼之间,自有一番风度——他在一众人的簇拥下往东边的飞檐亭落座,也正式宣告了这次赛诗会的开始。
湖上的平台,一边是以观景的栏杆,一边是以休憩的阳棚,中间一方长桌。这些来参加诗会的举人学者们数人为一组,一同到中间观景作诗,再由场中众人评判,最后王爷来选出其中最优秀的作品。
说来简单,但这其中等待的过程不可谓不无趣。步慕对这些半点兴趣也无,再加上出门赶得急,还没吃早饭,他便偷偷地溜到供了吃食的桌边,趁着大家都注意着场中诗会,开始大快朵颐。
黎永清一手撑着下巴,在亭中坐着正觉无聊,余光一瞟就见左侧的桌子角落里,一团白色的生物正扒在一个大盘子边缘,身后毛绒绒的尾巴在空中不自觉地扭来扭去。
“噗。”黎永清一时没忍住便笑出了声。
旁边的侍从连忙上前,“王爷,您有什么吩咐吗?”
扫兴的人,扫兴的话。
黎永清一双桃花眼漫不经心地瞥了侍从一眼,收回了脸上的笑意,淡淡的道:“无事,你退远一点。”
“是!”侍从严肃的点头,从王爷身边,往后退了一步,站在了离他一米远的地方。
“再退‘远’一点。”黎永清加重了远字的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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