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是说过,我这个千年王八是医不死的?”
看着萨雷斯那处心积虑的脸,郭承云真是又好气又好笑。
他是很早以前对郭家的人讥笑过张清皓是王八的,他自己早就把那句玩笑话忘到一边去了,没想到那家伙如此记仇:“你只会鹦鹉学舌。知道什么是王八吗?”
“鹦鹉是什么?”
“你存心气死我是吧。”
萨雷斯还要抬杠,郭承云制止了他:“我说正事,你别转移话题,我现在叫你去军医院。”
“那可不行,我作为战神的传人,不能向别人暴露任何弱点,不然会被抓到可乘之机。”
“你没有专属军医吗?”
“军医?我能相信谁?小时候我左臂受过伤,我向唯一的好友求救,结果他趁机把我的左臂腐蚀成了白骨。那时候我还不会什么魔法呢,可疼坏我了。”
郭承云沉默以对。
原来,萨雷斯小时候也曾相信过别人,但是那种相信却被别人粉碎了。
所以他再也没有交过朋友,也再不相信任何人,除了他知道底细的郭承云。
萨雷斯走到旁边的书柜前,打开暗格,取出一本黑色封面的魔法典籍。
郭承云跑过去凑热闹,萨雷斯故意在书皮上拍了拍,把灰尘扬到他脸上。
郭承云呛得直咳:“你个……”
“总算能用上了。”萨雷斯心满意足地抱着书,坐回床上。
萨雷斯不顾郭承云的感受,趴在床上开始抄书,把黑色封面典籍上的资料,誊抄到他随身的那本典籍上。
“你准备给你的魔法书增加新咒语,然后找个时间刻到黑魔杖上面,方便你快速施法是么,”郭承云趴到他旁边,“你居然能用左手抄书,而且是用手指骨抄书,真是个天才。”
“……”萨雷斯似乎是不屑于回应这句赞美。
萨雷斯抄了长达一个小时之久,郭承云实在扛不住,连连打呵欠:“有完没完啊你。快别干了,我饿着呢,晚饭都要变夜宵了。”
郭承云伸手企图去拨开萨雷斯奋笔疾书的羽毛笔:“你的左手是一堆骨头,根本不懂得什么叫累。”
萨雷斯把左手抽开,不让郭承云碰到。
郭承云饿得肚子咕咕叫,脑袋朝下一点一点,最后终于是捂着肚皮睡着了。
郭承云醒来后,爬起来掏出手机看时间,已经晚上10点钟了。
睡了3个小时,也许因为这是久违的黑夜。
身旁的萨雷斯竟然不知在什么时候也睡了,看样子似乎是在抄书的途中扛不住的。
郭承云龇着牙,想踹这家伙一脚,为了那顿泡汤掉的晚餐。
他抬起脚丫,在踹与不踹的天平两端蹦跶了许久,最后只说了一个字:“唉。”
郭承云哀怨地继续躺下来,把萨雷斯的左臂扒拉了过来。
这一摸,果然整根手臂都只剩下骨头和关节软骨了。
当时被好友腐蚀了手臂的艾德里安,因为年纪还小,所以肯定还没有魂器可以重铸身体,等长大以后有了魂器,恐怕也无法挽回了。
郭承云记得,白巫师形态下,艾德里安的左右手看起来都是完整的,都戴着万人斩的手套。
团长的副手说是为了追求美观,其实根本不是那样,只是对右臂形貌的直接复制而已。
他实际杀人的数量只有一万,而不是两万。
好吧,用“只”这个字眼来形容一万条人命,郭承云承认自己与正常人的价值观距离越来越远了。
郭承云回忆了战时的情况。他曾经在艾德里安阵亡后,与其有过接触,但当时确实没有对艾德里安的左臂太过注意。
说不定那时候,左臂的影像会消失,变成白骨。
☆、星际警察试作机(七)
郭承云把萨雷斯的左手掌抬起来看了半天,视觉效果确实相当可怖,特别是在这种忽明忽暗的火光照耀下。
他又看了看萨雷斯的睡脸,反而终于能看出一丝符合年龄的孩子气。
其实萨雷斯生得很好看,他的五官在几个人格中,是至今为止相比之下最妖媚的,他那勾魂般的一笑,虽然邪恶,但是却惑人心神。
那种魅惑不是因为施展了任何媚术,而是来自于由内而外散发出来的气质。
他被幼年好友背叛后,肯定一个人独行到了现在,所以行事风格才变成这种多疑的作风,在言行和表情上也必须加以修饰。
如果他不够多疑,或者他在表情上装得不够聪明,那他肯定活不到现在。
久而久之,这种伪装就变成了习惯,进而发展成了天性。
这家伙,在军队中已经是非常成熟的领袖人物,具备了指挥军队和判断战况的领导力,就连在放假的时候,这家伙也没闲着,还要带着学校的学生们做课业。
这就很容易让人以为他已经成年了。郭承云原先还以为他比叶长晴年纪大。
只有他爱作弄人的性格,才能证明他骨子里是几个人格里最像贪玩的孩子的一个。
郭承云想到这里,忽然有一种辛酸涌上心头。
这个伪成年的家伙现在陷入了昏睡,连手臂被郭承云拉过来了都没醒。
毕竟右臂受伤,晚饭也没得吃,还趴在那里强打精神,硬撑着抄典籍。换郭承云去趴一阵,他估计自己的手肘很快就酸痛了。
郭承云将两本典籍和羽毛笔拿过来,接着中断的地方往下抄。
虽然是不认识的文字,但是字号非常大,字样也简单,郭承云依葫芦画瓢抄得有模有样的。
抄了满满几页子,郭承云果然扛不住,又想睡觉了。毕竟是他来到这世界以后,头一次见到的黑夜。
虽然以前非常不喜欢黑夜,但是太久不见的话,也是会想念的吧。
郭承云躺下来,把萨雷斯那根白骨手臂扒拉到怀里,双手抓着只剩五根骨头的那只左手,睡着了。
半夜,郭承云感觉到脸上一片冰冷,他睁开眼睛,在壁炉的火光映衬下,五根白色手指骨爬在他脸上,正好覆盖着他的整张脸。
“活见鬼!”郭承云吓得赶忙把脸上那只手扯开。
躺在对面的萨雷斯只顾着笑:“明明会怕,还敢抱着白骨睡。”
“怕是一回事,一起睡是另回事。”郭承云死鸭子嘴硬道。
萨雷斯用手臂枕着头,说:“我小时候还认识个一起玩的小女孩,她说她喜欢我,那时候我也喜欢她。我被朋友腐蚀了手臂之后,找她求救,她被我吓坏了。既然她不能和我站在一块,和我分享我的秘密,那就只有死路一条。”
郭承云心想,这家伙够可怜的,被好友和喜欢过的女孩同时伤害了,而他在之后居然没有选择报复社会,反而成为了国家的障壁,说明他有着一颗善良的心。
当然,这种善良如今必须被杀戮伪装起来。不然他永远没法再善良下去。
郭承云评论道:“你并不是真心喜欢那个女孩,如果真的喜欢,绝对舍不得让她死。”
“所以你觉得我真心喜欢的是你?我总是把你吓得魂都飞了,但是直到现在还没杀你。”
郭承云反问萨雷斯:“我搞不懂,你为什么总是捉弄我?”
“因为你总是欺负另一个我,不管是小白狼,还是姓张的那个笨蛋。虽然他们总是不反抗,但我可看不下去。你记不记得小时候你指挥白狼去帮你抓野兔的事情,要是我是它,我就把野兔子的脖子咬断,把血淋淋的兔子头糊到你脸上。”
“噗!但是本质上你还是把兔子抓来了。”
“别拆穿我。反正,我就想趁他们不知道,偷偷报复回来。但是你毕竟是他们的宝贝,我顶多只是吓吓你,让你产生危机感和愧疚感而已。”
“大巫师,你还真够恶劣的。”
郭承云把萨雷斯的左手白骨重新拉过来,握着手腕的骨节,捧到下颌上:“我还非要抱着睡了,你能怎样?我就算被你吓得心脏病突发死了,也不放手。到那时候我会变成鬼,天天恐吓你。”
“那我不吓你,我折磨你。”萨雷斯恶劣地用尖尖的指骨在郭承云的嘴唇和脸颊上搔来搔去,阻挠他睡觉。
郭承云被骚扰得不行,索性把萨雷斯的手指骨拢成一簇,把四根指尖塞进嘴里。
萨雷斯双目圆瞪:“……”
郭承云用牙齿卡在萨雷斯的指关节上,不准萨雷斯将手指骨抽出来。
萨雷斯几番挣扎,败北了,但没有放弃占嘴皮子上的便宜:“小宠物,你的圆舌头真是又软又有弹性。”
郭承云闻言,狠狠地咬了那几根手指骨一口。
“哈哈哈,”萨雷斯笑得眼泪都流出来了,“逗你玩的,我的手骨头上面又没有神经,怎么可能有触觉。如果你不把我的手指骨吐出来,它们在水里泡久了,会掉出来,卡在你喉咙里,让你噎死在睡梦里。”
郭承云放弃了啃咬,转过脸,以免萨雷斯看见他脸上的犹豫。
谁知道那家伙说的是不是假话,但万一是真话怎么整?
尽管害怕被噎死,但他还是选择了豁出去。
郭承云在说话的过程中,由于嘴里啃着几根骨头,说得含含糊糊的:“我不会因为怕你就跑路的。所以你不用再试探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