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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渣男从良记 (笑客来)


这句近乎哀求语调的言语不知道为何竟是一下子触动了沈方良的内心最柔软的地方,一瞬间,沈方良想到了自己那个相处了八年的初恋女友,他记得那个时候一无所有的他和她走在黄昏的街道上,那时,她脸红红的,羞涩的对他说:“我喜欢你。”
那时他很穷,所以他收下了她的告白,和她开始交往,因为他想着,如果他创业失败了,也能有个喜欢自己的女人等着自己。
不知道为什么,明明是截然不同的人,此时此刻,江孝严和晓丽的眼神似乎重叠了。
沈方良闭上了眼,把那些懊悔痛苦都收回入眼底,道:“我也喜欢你,阿傻。”
听到这句话,江孝成的眼中涌上一阵狂喜,道:“漂漂……”
沈方良闭着眼睛,道:“我喜欢你,我喜欢那个虽然开始让我很烦恼很想吐血总是发疯还时不时的把我打的吐血的阿傻,我喜欢他的简单他的呆傻他的单纯,我喜欢你,喜欢这个呼风唤雨江湖一方之霸的名剑侯眼中只有我的感觉,人很难不喜欢这样全心全意爱着自己的人。”沈方良睁开眼睛,他的眼睛红了,有眼泪从眼里涌出来,但是他却笑了,笑着流泪看着江孝成,道,“我喜欢你,可是阿傻啊,名剑侯啊,我喜欢你,却不爱你,我不可能为了你去忍受你那个和我一样脾气都不好强势的要死的内父,我不可能会为了你守在名剑山庄这一亩三分地上坐困在这个世界的余生,我不可能会为了你去心甘情愿的雌伏甚至生子,更加不可能为了你……生孩子,或者忍受别的人生孩子,我不可能为了你去忍受身为名剑侯内室的种种不便和困扰,因为那一点点的喜欢,远远不足以支撑我为你做这些牺牲。”
看到江孝成似乎急急的想要说什么,沈方良抬手止住他说:“别这快的反驳我,我知道如果要你为我豁出性命去,你不会犹豫,可是要你为我豁出你阿父的性命去呢?想一想,如果我和你的阿父动手,你要怎么办?想一想你名剑山庄的基业,想一想你的父亲,想一想你们江家传至如今,是多少人的血换回来的。”
江孝成张了张嘴,什么都说不出来。
沈方良笑了,笑得很畅快,然而眼泪流的却更多了,道:“我知道你喜欢我,非常非常的喜欢我,可是我也知道你是一个孝子,你不可能会忍心让你阿父伤心,我知道你喜欢我,可我也知道你是名剑侯,你要对名剑山庄上下上千口的人负责,我知道你喜欢我,可是我也知道你是江家子第,这一代唯一的江家血脉,你要为江家的列祖列宗有交代。”
说完这些话,沈方良渐渐止住了眼泪,看着江孝成,忽地凑上掐去,吻了吻江孝成的嘴角,然后笑着看着僵硬着的江孝成,看着眼泪沿着刀锋一般冷硬的脸颊滑落的江孝成,沈方良握住江孝成抓着自己手腕的那只手,一点点的掰开,道:“回家吧,我该走了,《九转真经》我留给了你的内父,庄子里一直在准备你大昏的种种事宜,方家愿意再送一个子侄过来,这次这个,我打听过了,是自愿的,他是庶子,在方家的日子过的并不好,所以愿意做你的内室。”
说完这些,沈方良倒退了几步,看着僵硬在那里的江孝成,笑了笑,转身离去,而在沈方良转身离开的那一瞬间,江孝成似乎猛地清醒过来,伸手去抓沈方良的衣袖,却抓了一空。
眼看着像蝴蝶一样翩然消失在山水之间的沈方良,江孝成保持着那个伸手去抓对方衣袖的动作,张开的手掌,像垂死的蝴蝶。
江南好,风景旧曾谙,何不忆江南。
沈方良听着名剑山庄吹吹打打的喜庆鼓乐,灌着酒道:“我是不开心他取别人,可是我知道如果我不让他取,或者此时此刻坐在轿子里被抬入名尖山庄的那个人是我,我会更不开心,在不开心和更不开心之间,当然是选择不开心。”
书仙挑了挑眉,道:“那你还在这里何闷酒干什么?既然已经选定了。”
沈方良笑了,笑容里没有欢喜,倒是有几分平静的伤感与自嘲,道:“我们每个人长大的过程里都会做很多的选择,就像我喜欢音乐却没有走职业音乐院校的道路,我家穷,供不起我学那么奢侈的技能,所以我选择割舍这个爱好;我背着一个背包兜里揣着五千块钱闯京城的时候,我舍不得家里舍不得和爸妈分开,可是我知道我必须离开,因为只有去京城,我这个专业才能更好的就业,才能有更大的机会出人头地,才能让爸妈过更好的日子;我低声下气的给人端茶递水、伏低做小,就为了拿几个获利更高的单子,我觉得屈辱难受,可是我必须这么做才能在创业初期回笼足够资金,未来公司才会有更好的发展……选择和选择,就是割舍和保留,只要是足够聪明的人都知道该怎么做选择,两害相较取其轻,两善相较取其重,而如果你让感性做主,做了那个不聪明的选择,不仅仅得到的会很少,也不收获你以为的快乐,因为最终你会失去更多,会比做另一种选择更加痛苦。”
书仙没说话。
沈方良又给自己灌了口酒,道:“我知道的我选择是对的,可是选择就是割舍,任何一种割舍都是会痛的,很痛,心很痛。”
书仙依旧没说话,就这么陪着沈方良,陪他一起灌酒。
远处,夕阳西下,一轮红日西斜,掩映着这一派青山绿水,染红了青山,染红了绿水,共长天一色。
溪水湍急,一团黑乎乎的东西漂浮在水面上顺流而下,溪水岸边,一个轻若鬼魅的身影几个起落追上那团黑乎乎的东西。
将这团黑炭从溪水里捞出来扔在岸上,亚骨拓从怀中掏出一方巾帕一脸嫌恶的擦了擦手,道:“这个家伙还真是没用,江家子弟,到了这一辈,竟是如此不堪,都栽在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沈方良手里了。”
蹲在亚骨拓身边查看那团“黑炭”的摩尼教行瘟使任非奇低头恭敬的道:“中原武林人士,也是一辈不如一辈,就像那令狐少卿,自以为堵住西北就能阻挡我们入中原,却不知道教主您英明神武,早已经翻过天山,从西南边的南诏下手,大理寺还混混不知敌在何方呢?”
亚骨拓挑了挑眉,理了理耳边乱发,显然是颇为受用任非奇这明显是拍马屁的言语,理了理衣袖,亚骨拓道:“不用这么油嘴滑舌的,好好的把这个家伙废物利用起来,才是你的任务。”
任非奇抱拳受命道:“属下定不辱使命。”
沈方良离开了杭州后,便召唤出了他的那匹全身无一丝杂色的照夜白,仰躺在马背上,信马由缰,也不去看照夜白究竟在往哪个方向走,只是躺在也照夜白的背上,渴了便喝酒,饿了便随手打些野味充饥,困了便席地而睡。
就这样,不知道走过了多少个村庄,多少个城镇,然后,一天,沈方良斜斜的倚在马背上,行过闹事,突地一阵人声纷扰,一群人追打着一个跌跌撞撞奔跑的人影扑至沈方良的马前。
那被追打的人影扑在沈方良马前,一身黑泥,骨瘦如柴,衣衫褴褛,和大街上很多乞丐没有甚区别,沈方良也没看出什么区别,可是地图上那三个字却提醒着沈方良,这个人不是不同的乞丐,那个三个大字是——尹日升。
江湖篇,完。

第三卷:奇案篇

第123章

沈方良眨了眨眼,看着倒在自己马头前的那个一身褴褛骨瘦如柴的家伙,有些认不出出这货就是尹日升,他明明记得自己离开长安城前,这货的胖瘦还是正好的,怎么转眼间出现在这里,还瘦脱了形了。
虽然信马由缰没有注意自己前进的方向,但是沈方良知道这里应该还是江南地界,查了下地图,这里是归州地界,隶属山南路,仍旧是江南范畴,尹日升怎么从长安到了这里的?
就在沈方良这里纳闷着呢,趴在沈方良的照夜白前的尹日升,这个衣衫宛如破布凄惨不堪的乞丐模样的尹日升,哆嗦着抬头,看到斜骑在白马背上的沈方良,一瞬间,仿佛被电到了般,哆嗦着颤抖着半爬着后退,一对浑浊的眸子盯着沈芳良,惊慌、痛苦、绝望在眼眸中翻滚着,最后化成一股近乎能够将人吞没的深沉如渊的情绪。
沈方良有些发愣,看着这样的尹日升,突然间就有些觉得不认识了感觉。
就在这时,一群呼呼喝喝的人呼喊着跑至近前,这群人身形都颇为壮硕,走至尹日升身侧,像拎小鸡一样的拎起尹日升,冷笑一声,道:“怎么?要跑?败家子,偷了东西就想跑吗?”
尹日升哆嗦着看着这个壮汉,似乎很是惧怕,那壮汉看到尹日升这幅德行,冷笑一声,抬手就是两个巴掌照着尹日升的脸上扇去,“啪啪”响亮的两声,尹日升顿时口鼻满是鲜血横流。
沈方良看着这一幕,没动,及至看到那壮汉拎着被打蒙了尹日升,像拎小鸡一样的离去,沈才回神,下了马,想去跟着去看个究竟,却被身旁路边卖东西的小贩一把拉住衣袖,道:“这位小郎君,别多管闲事。”
沈方良转头看向这拉住自己衣袖的小贩,又转头去看消失在大街尽头的尹日升和那壮汉,道:“这位小哥,这是怎么回事?方才那人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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