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若按照那个传说,那他这不是要生生的把小命,把尊严送到别人手上。
心头一慌,一股要将他整个人淹没的情绪,扑面而来,梁瑜忽然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绝望,对,那是无尽的绝望!
就算是穿越到古代,忽然从真男人变成假男人那会儿,他也没有现在这么绝望。
因为在那个世界,只要应付完哥儿二十岁左右的发Q期,然后顺利怀孕,生下一个孩子,那么他就能摆脱雌伏的命运。以后获得自由的话,一个人,或者带着孩子,想怎么活就怎么活。
可现在呢?现在的这个体制,几乎是明确的告诉他,他除了依附那个人,或想办法让对方爱上自己外,就只有干脆利落的拿刀抹脖子完事这一途了。
梁瑜有那么一瞬间也想过要不来个契约情人,可转念一想,哪个契约情人能契约一辈子?顶多几个月,要不几年,最多十几年。就算那人仗义?但如果对方不是出于真爱自己,几十年后,对方照样嗝屁,自己还得跟着殉葬。
梁瑜忽然觉得自己头顶,刚刚还阳光明媚的天空,变得乌云密布。摇摇晃晃的走到床前,拉开被子躺了进去,现在的他,别说吃东西了,连之前那让他兴奋的发狂的未来发财计划也懒得去想。
笑话,小命都快没了,赚钱来干嘛?老天爷,你果然是没玩够他啊!
颓废的梁瑜不知道,在他为自己身上多出的莲花意志消沉,觉得人生无望的时候,同一个时空,同一个国家,同一座城市里的另外一个人正想着他的莲花回味无穷。
昨天晚上第一次的时候,袁宥黎并未关灯,甚至考虑着身下人第一次,体贴的用的是方便又容易的后体位,自然就很清楚的看到了梁瑜后腰,到菊花内那一朵漂亮的,含苞未放的紫色莲花。
其实梁瑜还不知道的是,他那莲花并非一开始就有的,而是在他情动之后,才慢慢的由下而上一点一点显现的。要不是当事人是袁宥黎这样神经粗大(强大)到不是一般的人类,估计这会儿的他就不是躺别人家床上,而是躺在医院或者研究所了。
当然,这袁宥黎的胆儿大也真不是一般,看到这么神奇的一幕,不但没怕,还视若珍宝的一做到底,彻底将人划为己有,亲眼看着那莲花为自己绽放。
如果说,男人喜欢征服的成就感,那么昨天晚上当那一朵美丽高贵的紫色莲花绽放的时候,袁宥黎就确确实实的体会到这种感觉,并且爱上了这种感觉,那一刻的惊喜动魄加神秘,彻底的颤动了他心中深埋的某根情丝,让他有那么一瞬间恨不得将怀里的人生吞下去,以确定这人是自己的。
咚咚?
咚咚咚?
咚咚咚……
“咯吱——”燕京,旭东集团总部,总裁办公室的门被敲了三遍后,门里依然没有回应,作为总裁的第一助理,站在门外的衣冠楚楚,戴着一副银边眼镜,一副标准‘我是衣冠禽兽’打扮的王优作,王助理终于满脸黑线的自己推开了门。
果然——
王优作助理在看到坐在办公桌后面,嘴角含笑,一副思春少男模样的总裁大人后,露出一副‘果然如此’的表情。
这一早上来,这是第几次了?王助理挑挑眉,上班迟到,差不多十点才到公司。
好吧,您是老板,这点咱们暂且不说,但您来了就来了,早上会议全部取消不说,还自己坐在指挥座上,一副傻兮兮的样子神游天际是怎么回事?
那位一向被商界人仰视的英明神武的袁大总裁上哪里去了?(王优作:看这样子,估计还在他那小情人被窝里。)
罢了,反正作为昨天晚上某件事情的‘帮凶’,他也算是知情人之一,知道您袁大总裁情感动天,终于得偿所愿,将自己暗念了一年的小情人给吞食入腹。
可您有必要这一早上都表现的这么,这么……
王优作:总裁大人,您这样真的可以吗?警察叔叔找上门来,状告咱们乘人之危加拐带可怎么办啊?求收敛啊!
“咳咳咳!”进门的王优作王助理站在门口好一会儿,观赏完自己上司加损友的‘思春图’后,才装模作样的咳嗽了三声,见办公桌后面的人明显反应过来,方假惺惺道,“我没走错门吧?我说大总裁,你有必要做的这么过吗?这一早上你都这样了?你小情人又看不见?你这不会是准备今天就昭告天下吧?”
袁宥黎闻言懒懒的看了某人一样,低头处理桌子上的文件。
“嘁!”王优作鄙视,“袁总,我觉得吧,您要是真不放心,您其实今天可以给自己放一天假的?”他明白,作为过来人,他怎么可能不明白这种情窦初开,又犹若‘新婚’的感觉,好不容易得偿所愿,食髓知味,他想某人现在的心情,是巴不得时时刻刻的守着那人,如果能时时刻刻和那人XXOO的话更爽。(袁宥黎:这是你自己吧?)
“有事?”袁宥黎快速的将手边上的一叠文件看完,这才来了一句牛头不对马嘴的话。
王优作撇了下嘴,将手里一个土黄色的袋子丢了过去:“昨天晚上的事儿已经查清楚了。”
“怎样?”袁宥黎也不去看那袋子,直接发问。
王优作轻轻叹了口气,目光认真的看向对面道:“你这次是认真的?”
“我有很多次?”袁宥黎冷笑。
“呃……”王优作哑然,的确,自己这位奇葩的总裁和别人真不一样,三十多岁了,却一直洁身自爱的让他都觉得对方是苦行僧了。
“我觉得小瑜很适合我。”袁宥黎放下手里的签字笔,时常冷漠的脸,居然显出一种淡淡的柔光,差点没闪瞎对面某人的狗眼,“我想,只要他愿意,我们会相处的非常融洽。”
对于这一点,王优作不置可否,毕竟袁宥黎肖想人家那小年轻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算起来,似乎都有一年了。这中间,他都几乎以为某人要放弃了,没想到老天爷怎么给面子。
不过当初为了自己这上司加死党不被欺骗,他这劳碌命的人也将那小子查的一清二楚。不得不说,除了那小子失忆前的事情,就如袁宥黎说的那样,只要梁瑜愿意,以他那性格和袁宥黎在一起生活,说不好真的可以。
“已经十一点半了?是要订餐,还是准备走人?”既然某人都想明白了,他王优作这‘外人’也就没有什么多说的了。
袁宥黎看了一眼手腕上的表,想了想:“回家吧。”
早上之所以离开,是为了给那人一个缓和的空间,想来经过一早上(才两三个小时),应该已经想明白了吧?
王优作一脸‘就知道是这样’的表情,不过,作为朋友,看到自己的好友终于得偿所愿,仍然忍不住祝福加鼓励道:“我们的资料里,这孩子原本应该是喜欢女孩子的。但是我觉得吧,这个世界上,只要不去做的事,没有做不到的事儿,既然老天爷都这么帮你,所以,兄弟,加油啊!”
“呵呵,谢了!”
☆、玫瑰花
第六章:
一辆黑色加长迈巴赫,随着中午的下班热潮,顺着车流在都市公路上龟速行驶。
从袁宥黎离开公司到现在已经一个小时了,可是他并不着急,相反,每当车子加快速度的时候,他甚至想开口让司机慢一点,只因为心头那股怎么也控制不住的忐忑和窃喜。
忐忑,那是害怕回去之后看到那人的忐忑,是害怕那人看见自己厌恶的忐忑,是……
总之,现在的他就像刚刚恋爱的小男生一样。
而那股窃喜,自然是因为马上要见到恋人的窃喜。
其实这种窃喜在第一次见过梁瑜之后,袁宥黎就经常体验。只是没有现在这么强烈。
这或许就是患得患失吧!没有得到那人之前,因为岁数,虽然地位超然,却也还是心有自卑,一直在心底提醒自己,不可越域,那么美好,不是自己应该亵渎的;于是,等得到之后,害怕失去的感情就变得更严重了。
“呵呵!”一向在商界以冷面阎罗着称的袁宥黎,坐在后车厢里兀自的发笑,笑自己三十多年来,第一次动心,第一次追求一个人的傻样。
看来不管活多大岁数,只没有真正恋爱过,永远都会在爱情来的时候显得十分的笨拙。
“老李。”汽车又停下的时候,袁宥黎想起了什么,按了下身边的按钮,通过送话器对驾驶座的司机道,“在楼下的鲜花满屋停一下。”
“知道了,老板。”老李,原名李大兵,是袁家老爷子排到小儿子身边的保镖兼职司机;也是昨晚事件的目击者之一。所以这会儿他自然知道自己老板家里藏了个娇美人。
哦,虽然那美人他早已经确定是男的,但不得不说‘娇美人’三个字形容对方一点都不为过。老李第一次见到梁瑜的时候,就忍不住惊为天人,这才知道,这世界上真得有男人长得如此妖孽。但不知怎么滴,对方虽然美,却给不了他一点想象中的娘里娘气。直到他从王助理那边知道,自己老板看上了对方,这才收起心中想要探究的不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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