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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之四时田园 (金玉在右)



他话未说完,就看到了何春南,马上笑道:“哟,你也送东西来了?难得你们家还有一个惦记着安哥儿的,总算也堵了旁人的嘴,可别说安哥儿回门是冷冷清清的。”

何春南是空着手来的,听他看似无意的说了两句,脸刷的热了起来,心中又羞又怒。

第33章 主意

周家的田地是都租种了出去,佃户每年上交一定的粮食就可以。何况如今周家最大的收入来源也不是租金,而是周南每次从安南城回来后“上缴”的家用。

“安哥儿啊,小南这些年虽然挣了不少钱,但扣除置地和日常开销之后也花得差不多了。现在你们既然成了亲,剩下的这笔钱就交给你了。”晚饭过后爷儿三个在外面侃大山,陈喜弟就悄悄将叶小安拉进了屋里。

叶小安瞅了一眼被塞入手中的东西,那是一百两的银票,右下角还有某某银庄的字样并盖着鲜红的章。以这里的购买力来算,一百两着实是一笔不小的数目了。

“我们刚刚成亲,哪里用得上这么多银子?何况这是小南孝敬你们的,么么还是快收好。”虽然与长辈相处的经验不多,叶小安也知道这份银子是万万不能收下来的。

见他并非假意推辞,陈喜弟脸上果然表现出满意的样子,点了点头又按住他要将钱塞回来的手,道:“刚成亲正是要开始为自己打算,以后若有了孩子可不得准备些东西?这一百两银子就当是我和你爹的心意,以后小南赚了钱也不用如数上交,家里的田地也够吃了。”

其实除了购买田地,这些年周南给的银子也有上千两了。要不是他们兄弟俩都没有其他想法,愿意在村子里住着,他们早就可以搬到镇上甚至城里去。陈喜弟拿出这笔钱也只是表个态,若是叶小安真正想自己当家,这会儿就该欢欢喜喜的收下了。

不过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既然组成了小家确实是该提醒他们要自己独当一面应付外面的关系了。所以陈喜弟态度十分坚决,这一百两银子叶小安最终还是没能还回去。

“么么既然给了你,你就收着吧。”叶小安原本指望周南还回去,没想到他只看了一眼轻描淡写的说。

“那给你保管吧,你家里不缺食穿,我也没什么要买的。”叶小安生怕自己管不住手脚就花完了,忙将银票拿到周南面前。

“我们家。”周南咬字清晰的纠正他的话,又道:“我能赚钱,你收着就好。以后咱们的钱就按么么的意思,交了家里的花用之后都给你保管。”

我也能赚钱养家!叶小安默默地想,但想到直到现在自己一个铜板也没有赚过,硬是把这句话压了下来,只是略有深意的看了他一眼。

日子便是这般平淡如水般的滑过。叶小安最初就有吃苦的觉悟,最后却没有派上用场。等他渐渐适应了一大家子的生活,春季最忙碌的时候也已经过去。

一个月内又回了两趟家里,叶又平也表示没什么需要帮忙的,每次都急急将他们推了回来。何春南想上门打秋风的事他自然也听说了,不过他每次回去周南都陪着,他们也不会光明正大的到跟前来。四哥既然都是采取不闻不问不理会他们的态度,他当然是支持的。

“今儿我就给你做个阳春白雪,也好教你尝尝我的手艺。”春耕结束,镇上的学堂也重新上课了。这日周乐康和陈喜弟一并送周北去镇上,家里便只剩下他们两个。锅里还有早上蒸的腊肉片和咸鱼干,不过就在叶小安挽着袖子要下灶房时,周南拦住他发了话。

“看什么,不相信你家夫郎有这个能耐?”长辈不在家,周南说话又轻忽起来。叶小安忍不住想,真正到了安南城做生意他该是个什么样子?陈喜弟要是见到过,肯定也不会一口一个我家小南很乖巧很省心的样子。小小的灶房里挤着两个人,周南从没被他用这样专注的眼神看过,又忍不住道。

“能上山又能下地,会写字也会下厨,我只是在想还有什么事能难倒你?”叶小安忙否认了,他技术不过关原本就是硬着头皮上的,现在有人请缨再好不过了。

阳春白雪这名字起得好,虽然知道取来也不过是个噱头,但还是没料到最后端出来的是小葱肉片炒粉条。而且这里的粉条显然还很粗糙,几乎有他尾指粗细。

“吃吧,别看这东西颜色不怎么样,味道却不错。这还是我在安南城时从别的地方换来的,不容易买到。”周南在他对面坐下,两人就着剩菜和粉条也足够吃了。

“这个粉条,不容易买到?”叶小安咽了咽口水,他吃过米粉河粉土豆粉,却从没见过这样带着浅灰色的,看起来就像沾了灰尘没洗干净。也许是这几天在这里吃得好了,竟然觉得有点倒胃口。

“也不一定,它能存放挺长时间的,你要是爱吃下次咱们去多买些回来。”周南是见过有些地方的人将这种粉条当做主食的,而且卖到安南城之后也颇受欢迎,因此误认为他也十分喜欢。当初他就曾打听过,知道这种粉条很可能是用一种植物根茎为原料做成的,但这两样形状口感完全不一样的东西是怎么联系起来的却完全想不透。对方没有详细说,大概也是不想泄露这个秘密的。城里人过日子还是与普通村民不同,一日两三顿的干饭吃腻了,偶尔也想换换口味。这种东西既能饱腹,味道也不差,能干炒能做汤尤其是孩子们特别愿意吃。

叶小安尝了一口,虽然色香味已经差了两样,但是口感滑腻,味道却还不错。

不过这种粉条,他却是会做的。当初去旅游看完山水,就被当地人忙忙碌碌洗紫薯做粉条的劲儿吸引了,挺认真的观摩了一把。不过人家做出来的颜色漂亮多了,晒干之后用小白线绑成小卷,都是透明里带着浅紫色的。他最后还一口气买了好几箱,可惜还没有尝尝味道就来了这里,最后肯定也没人记得了。

呼噜噜的吃了两碗,叶小安忽然问:“你们村子里没有人种红薯吗?”

“红薯?”周南侧头想了会儿,才记起那些青翠且长得极快的藤苗,还有收获时像地蛋一样从地下挖出来的根茎。塘桥镇甚少有人种这种东西,他以往在别处赶路时倒是在田边见过不少。要是追究起来,大约是他十岁左右时村里也有人尝试种过,只是因为种种原因最后都抛弃了,现在恐怕一家也找不出来。当初就是当成稀罕物传到村里来的,现在依然比较少见,只是大家都看不上了。

想到这里,他便将自己知道的粗略说了一下,又道:“我听人说这东西虽然极容易成活,产量也不错,但是不顶肚子,因此大部分人是宁愿种地蛋的。”

叶小安闻言心下了然,红薯其实还算饱肚,但是光吃这个容易胀气。而且因为它促进消化,要是穷人家光吃两顿肯定饿得快。现在虽说还有人过穷日子,但是只要有一份田地总能挣到口粮的,对于红薯这种东西自然也不太看得上。地蛋与红薯都是旱地里种的,为了方便管理当然只选其一。

“这种粉条真的卖得好?”这段时间叶小安可算是无所事事的,白天里陈喜弟并不使唤他做饭,按他的说法是老周吃不惯别人的手艺。晚上则是在斗智斗勇,不过近来已经是步步沦陷的境地了。他脑子里一直转着要赚钱的念头,不过想出来的点子总是很快被自己否认了。

现在他是一头热,周家人都各有自己的事情,也不能指望别人帮忙。而做小本生意,要打破原来的格局跟旁人分一杯羹并不容易,除非你能找到新鲜、与众不同的东西。

他也是想得疯魔了,刚才一听周南说卖得好,心里就转开了念头。大概因为他们去的地方是个相对封闭的民/族自治区,那些人制作粉条的方法也十分原始,除了吃些苦,几乎没有任何技术含量。

“当然,我认识一个外地来的朋友,他每年跑安南城都要倒腾不少东西过来。听他提起过这种粉条的成本很低,都是他去村子里跟人收购来的。以前安南城大部分杂货铺都是跟他拿的货,这两年供应不过来,才有人学他这样倒腾。”说起来商人做的无非也就是低买高卖的事,只要利润空间够大,甭管卖的是什么东西。也不怪他们低价收回来,指不定在当地就只值那个价钱。一个村子只要有这么一门生意也能养活不少人,就像严家兄弟做青砖,也有不少买家是倒手卖出去的。

“镇上呢?买不到吗?”叶小安望着碗里的粉条,这样的成色远远及不上他见过的那些。要是试上两次,他有九成的把握能做出来。如果有市场,以后让四哥把旱地都种上红薯,把这个做粉条的办法教给他小赚一笔肯定没问题。

“比较少见,么么曾经去找过,多数都已经被压碎了,肯定也是从别的地方流过来的。”不说远的,从安南城到塘桥镇就要走不少路,肯定不比自己带回家的。不过他这么详细的问下来,周南也猜到了他的念头:“莫非你想捣鼓出这种东西来?”

这么一说,他心里不免疑窦重重。叶小安住在这里难免也会听说以前他不愿成亲的事,有一日便问他最后为什么选了自己上门提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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