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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山之石 (小红家的小蓝)


“博格!你特么又拿老子的刀切烤肉!用完还TMD又不洗!”暴走状态的东陵抓狂咆哮,毫不留情的飞起一脚踹在门口的老虎身上。
都说了他有洁癖啊洁癖。你博格不喜欢收拾屋子?没事,一共这么点地方,两个人谁收拾不一样。不喜欢刷锅洗碗?没事,反正锅碗瓢盆都是自己在用,用完了也就随手洗了。可你用老子的东西,用完了就那么一扔不管了,想打架吗!
所以说东陵能在这么快的时间里由零基础学会一门语言,博格确实是功不可没……
自己本来打算把米粑切成片带去森林里当午饭,结果一抓刀子抓了满手油,洗半天洗不净,这特么算是什么事啊。
东陵觉得自己仿佛又回到从前在郊区别墅与老头子相处的日子……天天想杀人。
没错,东陵大部分时间都是温和有礼的模样,但所有衣冠楚楚的表象下都藏着一只暴走的禽兽。
上次私自进森林被博格撞见,又经受了艾琳一下午口水的洗礼,东陵本来已经做好了长期打游击的准备,没想到第二天一早博格就站在门前等他,还告诉他自己需要一个狩猎的搭档。
当时东陵还乱感动一把的,心想博格这人果然够义气,结果几天相处下来,东陵觉得世界上没人能比自己更讲义气——
他竟然能忍下博格这种单身汉从脚趾甲长到头发丝的臭毛病。
在心里感慨自己的伟大,撒过火的东陵拎着油腻腻的短刀去厨房继续清洗大业,把该打理的都打理好,再用大片的芋头叶把早上剩下的烤肉和切片煎熟的米粑包在一起。
厨房里如今多了个浅底大口的铜锅,和他手里的短刀一样,都是自己用木炭画了图纸,再拿到部落的工匠那里,用两头羚角牛的价钱请人帮忙打造。
因为从前没有雌性带回猎物的先例,东陵被特许带回更多的食物。但即便如此,他也没办法从牙缝里挤出两头羚角牛,只能先和对方商量好,等过了上交食物的时候再送去。
青铜器的铸造工序复杂,两样东西直到三日前才拿到东陵手上,来之不易自然宝贝的不得了,他还特意用斑鹿皮给短刀做了刀鞘。结果博格见家里有刀了,切肉这种工作也不用爪子了,直接导致东陵每天在厨房里找到自己的短刀时,刀子都好像在肥肉堆里打过滚。
板牙从东陵给它搭的棚子里探出半个脑袋,旁观自家主人对兽人拳打脚踢,以一种极幸灾乐祸的眼神打量遭受□□后,趴在地上一点点舔毛的大老虎。
博格被它看得不爽,低吼一声,板牙也不怕,几步跑到厨房窗边呦呦的叫。
下一刻屋子里传出东陵的吼声:“博格你特么丢不丢人啊,一头老虎欺负一只鹿崽子!”
兽人们平时打猎时中午并不回部落,午饭都是在森林里随便抓头小一些的猎物吃掉,东陵知道后便也不要博格中午陪着自己回来,而是每天早上用叶子打包一些早上吃剩的烤肉和米粑,中午在林子里随便吃两口就算是一餐饭。
他直到现在还无法接受兽人的饮食,虽然知道对方是野兽,可一大早就看到烤肉架上串着滋啦啦冒油星的肉块,东陵是见一次就胃酸上涌一次。
自从出师后就很少早起的东陵,懒得起大早做饭,又不想和博格一起吃烤肉,就用从南方人口中听过的法子,前一天晚上把米淘好和水一起放在陶罐里,睡觉前在灶台里放几块木炭,第二天一早揭开锅盖,锅里就是热气腾腾的白粥。
东陵这两个礼拜在森林里没白跑,自从发现地瓜后他的寻找重心就由地上转到了地下。没种过地的东陵完全不认得土豆除了块状茎以外的部分,但萝卜总是见过带叶的,于是每每见着大号的锯齿形叶子都要往下扒拉扒拉,最后还真让他找到了白萝卜和胡萝卜。
又用刺猪肉换了一个带盖的小陶罐,居家好男人东陵开始了改善伙食的第一步——做泡菜!
虽然能放进去的东西除了萝卜就是萝卜,但东陵表示,在调料匮乏的世界里,能吃到酸味就是好的。
他的香肠也已经灌好了,正挂在厨房的通风处等待风干。这期间倒是有一个不大不小的惊喜,灌香肠时他满世界找可以撑开肠衣的工具,最后是莉莉帮他找到一个竹筒。他当晚问过博格,得到的答案是森林南部有一片竹林。
得知竹子的存在后,东陵脑子里想到的第一件事不是有竹笋和竹筒饭吃,而是终于可以做出把好弓了。
一个没有趁手武器傍身的杀手真心伤不起……
博格不了解其他雌性或亚雌性的生活习惯,所以对于东陵以谷类和各种植物为主食,极少摄入肉食的事情并不觉得奇怪,见他在厨房里折腾些稀奇古怪的玩意儿也不问,如果被叫到帮手也不推辞。但他偶尔会庆幸自己捡回来的是如此与众不同的亚雌性,不仅不需要自己额外的照顾,还可以在打猎时帮忙。毕竟如果对方像格里一样胆小易害羞,他真不知道自己能忍受家里多出一个亚雌性多久。
当初找到阿尔特请求他允许东陵以自己搭档的身份进入森林,只不过是担心这个亚雌性又在别人看不到的时候独自行动。博格有预感,无论自己说什么,亚雌性都不会放弃打猎,与其让他一个人在森林里冒险,还不如自己看着他。
但直到真正开始狩猎时才发现,亚雌性确实给了自己很大的帮助。
他将猎物驱赶向自己的方向,偶尔也出手杀死几只送上门的动物,中午休息时还会做一些稀奇古怪的小机关抓一些鸟或者地鼠。他会爬树,会徒手攀上光秃秃的石壁,动作敏捷的不像个亚雌性。博格有时候甚至怀疑,如果这个亚雌性愿意认真起来,部落里可能没有一个兽人能看清他手中小刀的轨迹。
两个雄性一起狩猎是兽人部落的传统。
森林里潜藏着各种危险,即使是兽人也可能遭遇不测,所以部落里的兽人大部分都有固定的搭档,两人一起合作捕获猎物的几率更大,一旦遇上突发事件也可以相互照顾。
博格很早就知道自己与众不同,白虎的体型较同类更大,颜色也十分显眼,极容易被猎物发现。安德鲁曾经想与他组成搭档,但被他找了个理由拒绝,毕竟那时候大家的狩猎技巧都不纯熟,再加上自己这个拖后腿的,打猎会辛苦许多。
那之后博格一直是一个人,开始是为了不拖累别人,后来便渐渐养成了独自狩猎的习惯。
而东陵与其他兽人不同,他不需要埋伏在树丛里小心的接近猎物或是等猎物靠近自己,他可以骑在疾风鹿的背上,追赶或驱逐他看中的猎物,然后用巧妙的手法将对方杀死。
不是埋伏,不是等待,而是追逐。
与自己一样。
自己终于得到了一个搭档。

第12章

“硬皮兽和刺猪……”东陵从板牙背上跳下,拨开半人高的杂草,观察草地上留下的脚印和树干上摩擦的痕迹。
硬皮兽是这个世界的特有物种,浑身上下最具特点的部分就是坚韧的外皮,哪怕是兽人的利爪,也无法轻易刺穿。东陵来到这个世界后,第一片因公牺牲的刀片就是折在它身上。
事后被博格告知硬皮兽最大的弱点在腹部,于是待二人再次遇到硬皮兽时,东陵没有像往常一样把猎物往博格的方向驱赶,而是命令板牙与对方并排奔跑,自己倒吊在板牙身侧,用随身带着的短刀利落的给对方开膛破肚。
那一只硬皮兽的皮被他剥下来做了皮靴的鞋底,靴子当然也是自己做,这里的裁缝只会做衣服。借用博格的爪子当裁刀,比照自己的脚型做出鞋底,再用斑鹿皮裁出形状缝成鞋面,虽然没做过这种活路,可摸索摸索也真让他做出来一双靴子。
拿枪的手用不惯针线,做出来的成品自然好看不到哪儿去,好在靴子足够舒适,一点小瑕疵他还不放在心上。至于学其他雌性和亚雌性将兽皮裹在脚上,东陵试过几次,这种鞋子不仅容易磨损还十分影响行动,日常活动倒也罢了,在打猎时穿如此简陋的“鞋”简直是找死。
虎型的博格不能说话,只是用尾巴拍打树干上刺猪经过的划痕,他还记得亚雌性这段时间在收集刺猪身上的尖刺。
东陵没有反对,硬皮兽和刺猪的味道差不多,前者的肉更有嚼劲,后者与猪肉基本没有区别,体型也相差不大。但自己现在正需要刺猪的刺制作箭矢,哪怕博格不说他也会提出追踪刺猪。
刺猪实际大小与普通野猪相当,只是浑身上下遍布毫针,每根毫针都有食指粗细、近半米长,这么多附加物让它生生肥了一圈,看起来像头小牛。没有长武器的东陵拿刺猪完全没辙,幸好博格对付这种动物经验丰富,在刺猪奔跑时从侧前方扑上去,待猎物失去平衡的瞬间迅速咬断露出来的喉管。
不过面对浑身长刺的小boss,即使是经验丰富的猎人也免不了皮肉受苦,在东陵表现出自己对刺猪的兴趣之后,博格的手臂上每隔几天就会出现新的划痕。东陵对此倒并没有十分愧疚,因为刺猪在捕获后的处理都是自己在做,手上的伤口比起博格只多不少。
吃过午饭,东陵躺在白虎肚子上小憩,兽人们在森林里一般不会变成人型,人类的模样会让攻击和防御力都下降,这无疑是不明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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