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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解决了校园第一美人的问题,白的心情倒是一直很好。哪怕做饭时多了两个人围观,其中一个还不长眼的说他脸整垮了……啊不,是易坏了,他也没生气,照样把宿舍收拾得清清爽爽、晚饭除了现熬的咖喱之外还给他们蒸了一锅暄软的白米饭。
直到离开宿舍时,他双手扶着窗扇,忽然转过头来看着格拉斯笑了笑,神情是从未有过的明朗:“等不到期末考试,我就该给你蒸红豆饭了。”一定要早日脱团,别辜负我顶着人民群众的怒火搞黑箱操作的努力和露提·丽森的美貌啊!
红豆饭是什么?格拉斯无法理解宅男的深意,但他看出了白目光中含着的那丝狡黠,敏感地意识到这其中可能有什么陷井。可在这一刻,看着那浓妆和奇怪的脸形都遮掩不住的美好笑容,他忽然觉着无论那是什么意思都无所谓,只要他做了之后能感到高兴就好。
可如果他就是以欺骗我为乐呢?
白离开之后,格拉斯才从露台上走了回来,扪心自问,自己到底能不能什么也不再追究,只要他演得高兴,只要默默享受他的关心就能满足。
也许可以,可是……就让我再查一下,等完全掌握了真相之后再看着他做这些事,永远不揭穿他不就行了?
从这天以后,格拉斯每隔几天就要提前回宿舍一趟,瑟泊汀有时回到宿舍也能撞到白,渐渐也从开始的惊讶到了后来的淡定,顶多背地里和好友评论一两句:
“今天湖中仙女的额头好像没那么鼓了呢。”
“湖中仙女的鼻子以前有那么高吗?”
“今天她的眼妆是不是有点浓了,总觉得右眼比上次见面时大了点。”
……
他的室友每次都出奇淡定地回答“每天妆容不同不是很正常嘛”。闹得他一会儿怀疑自己的眼睛出了问题,一会儿怀疑格拉斯的眼睛出了问题,恨不得再找一个公正的第三人帮忙评判那位湖中仙女是脸长变了还是化妆的问题。
作者有话要说:
☆、大哥结婚了
等到六月初,一个轰动全校的消息传播开来,瑟泊汀就再也顾不上湖中仙女长什么样了。那个消息是从校纪巡察队传出来的,经过不少学生亲身认证,当事人也没出面辟谣,可见其真实性绝对有保证。告诉瑟泊汀这个消息的人甚至敢拍着胸脯保证:“要是消息有假,我就把脚上这双鞋吃了,绝不反悔!”
然后他就扯着瑟泊汀的耳朵,凑到他耳根传播起小道消息:那位农神宠爱的勇(厨)士(师)家里要举办婚礼了,而且为了这场婚礼,他们要办整整三天的流水席,只要过去送个祝福就能随便吃原本只有农神才能享用的美味!
“我一定要去,你去不去!”瑟泊汀飞奔回宿舍,凛然盯着好友,似乎只要对方敢说一句不去就要暴力强迫。格拉斯听到这消息后则有点走神,嘴角似乎翘着,眼里却是一片迷惘,不知在想着什么。
但他很快恢复了正常,点头应道:“当然要去,我们去买一份贵重点的礼物,算作是稍稍回报吧……”
他并没说清楚回报什么,瑟泊汀以为是报送锅之情,也觉着应该借着这机会还点人情过去,于是掏出自己的零花钱,两人凑了凑,买了一张桑德康翠人爱用的羊毛织花地毯。这东西织得精致美观,又不是魔兽身上的皮毛制成的,并不会贵得让他们买不起,正是送礼的最佳选择。到了婚礼那天,两人就卷好毯子,逃课离开学院,到了阿克罗斯家门外。
此时这个家里已聚集了不少罗亚学院的学生,都抱着各色礼物,准备蹭一顿能叫农神下凡的人间美食。因为人数太多,院子里都坐不下,流水席开了半条街,食材都要临时加订。厨师们来仆人们忙得脚后跟直打后脑勺,不得以把新娘家带来的仆人也借来干活,令桑德康翠来的新娘一家惊叹不已:“我们还以为拜萨城这边信众不多呢,想不到有这么多人拜倒在吾神的慈悲恩德之下。”
只可惜这些抱着美好愿望而来的食客注定要失望了。因为神官的身体和灵魂都是属于农神的,私底下背着家里给男人做饭也就算了,在家里有人看着,他的手是不可能为非信徒准备任何东西的。
那些不明真相的同学们兴冲冲地坐等蹭饭时,白还在后厨挥汗如雨地熬着葡萄汁,准备这场婚礼上唯一一道需要他亲自动手的东西。
为了庆祝大哥迎娶白富美,登上事业颠峰,成为人生赢家,他通宵达旦地试验了几天,终于基本还原了最适合这等高富帅的高贵食物——切糕。而且给亲哥亲嫂子做的必须是最纯正珍贵的果仁切糕,不是那种白米面黄米面夹点豆馅一蒸,普通人都能买了当早点的黏切糕。
为了赶在这个神圣的日子做好切糕,白提前半个多月就在自己房间后面移栽了两棵葡萄苗,然后借用农神之力催熟,最终收了一百多斤汁多甜美的紫葡萄。
他用其中一半儿烘成了葡萄干,剩下的从婚礼当天凌晨就开始熬糖汁,到了天亮时足足熬出了两大锅葡萄糖浆。浓厚的糖汁配上烘烤得香脆微焦的桑德康翠干果,扣进圆形模具里压实,上头再铺一层蜜饯和新烘好的葡萄干,就做成了一大一小两个切糕。大的是婚礼上用的,白又调了红色的糖浆,在上面写下庆贺婚礼的字样;小的直接端回了他的房间,晚上他要跳舞,霍桑如果过来就能直接吃了。
等白做好切糕,换了衣服到外面帮忙招待客人时,大哥已经从女方暂住的房子里把新娘子接回来了。大嫂西斯汀洛穿着火红的新娘长袍,上面绣满了花草纹样和神圣的祝福文字,头上戴了缀满珍珠和宝石的发冠,两侧宝石流苏垂下来遮住长发,只露出一张秀美娇艳的脸庞。
两人同乘一架由沙漠特产地行亚龙背负的乘轿,跟在乐队之后缓缓行进。白跑到门外远远看去,那对新人并排端坐着,看似十分庄重,但以他多年练箭练出来的眼力,不难看出大哥的耳朵稍微有点红。
能让一向走硬汉路线的大哥脸红,看来这位未来大嫂魅力十足啊!白忍不住随着来蹭吃蹭喝的同学一道吹了声口哨,然后才反应过来这群人吹的对象是他亲嫂子,连忙端正了态度,跟父亲和二哥一起上去迎接新人。
走到门外,他眼角余光忽然扫到两个极为熟悉的身影,再认真看了一眼,竟是格拉斯·莫沃尔和他的室友瑟泊汀。
糟了!见着这两个人白才反应过来,今天他没时间去学校给他们打扫房间和煮饭了。万一他们回去等不到湖中仙女,会不会觉出什么不对来?要不想法把这两人留下来,等明天他去收拾好房间再放他们回学校吧?
他心虚地想着怎么给主角和他基友关小黑屋里,上去迎接新人时就比父亲和二哥慢了一步,还没等行全礼就被人扶了起来。
大嫂真是太客气了。
大嫂的手真温暖,真有力,真……真就不是大嫂的手!白抬起头来,却看到一名和自己差不多年纪,穿着崭新条纹长袍、戴着雪白头巾、肤色微深的沙漠民族少年正看着他,谦和地笑道:“您是尊贵的侍神者,是农神在地上的代言者,不用这么多礼。”
我是跟你多礼吗,我是跟我大哥大嫂行礼呢!
慢着,这人是哪来的?难不成是玛丽德家的人?从来没听说过新郎迎接新娘子时还从女方家里带个陪嫁的来,这位是干什么的?
他惊讶地看了大哥一眼,朗姆笑了笑,替他介绍道:“这位是你大嫂的弟弟奈特,是一位虔诚的信徒和英勇的准骑士,以后要在我们家住下了。”
这只是人前的说法,私底下大哥却给了他一个现实到可悲的真相:
这位奈特骑士是一位非常虔诚的信徒,从懂事起就想进神殿。无奈他完全不能感应神力,当不了神官,所以长大了点就开始学习剑术,想当个骑士。可是桑德康翠那边信仰者太多,他家一直没能给孩子送进神殿。这回议婚时听说拜萨城这边神殿人手少,连神官之位都能花钱买到,就把奈特送了过来,打算在这边给他活动下一个骑士来。
白边听边感慨——也不知道是这个想当神官而不得的人更可悲,还是他这个不想当神官却当了的人更倒霉。
朗姆倒是很乐意帮忙把妻弟弄进神殿,看白有点感慨的样子,就伸手在他脸上捏了一把,笑道:“其实他来了也是件好事。每个神官都该有个守护骑士,拜萨这边的信仰太不发达,神殿里也缺人手,你一直没人守护呢。等他成了正式骑士,肯定会优先宣誓效忠你,有个骑士保护,我们也能放心了。”
不,我不放心啊。白想到那些被守护骑士簇拥着出入的神官,忍不住苦了脸——有个骑士天天在屁股后面跟着,他以后还怎么爬人家宿舍,怎么化妆成湖中仙女做家务?要做这种事时都有人在旁边看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