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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驯夫 (莫青雨)



片刻后亓笙将衣服晾好回来了,手里抱了新的衣服。

“我跟前头姐姐借来的,不知道合身不合身。”亓笙将衣服递给他,“大哥哥你身体真结实。”

男人有些尴尬,点点头,将衣服匆匆套上。

是小了一点,但还勉强能穿。

男人道了声谢,又漫不经心地问:“外头那只狼是……?”

“你说小绿?”亓笙笑起来,“它是我一手带大的,放心,不咬人。”

“你亲手带大的?从它出生的时候?”

“啊……那倒不是。”亓笙挠头,“是小时候它自己跑到……咳咳,跑到我们部落附近,被我捡来的。”

男人敏锐地挑起眉,“部落?你不是虎族人?”

“我是……狼族周边一个小部落里的人,我们部落被狼族占掉了,我家也没了,我是逃难来的。”

男人依然板着面孔,仿佛他不会笑一样,“虎族和狼族是死对头,为何逃来这里却不是去龙族?”

“我哪里知道哪儿是哪儿呢。”亓笙说:“那时候到处乱跑,饿得不行了,看到有城就求救了。”

男人点点头表示理解,又道:“我叫……良渊。”

“良渊哥哥,你名字真好听。”亓笙笑眯眯,“我叫亓笙。”

“亓笙。”男人了然地解开了一直皱着的眉头,表情瞬间放松了下来。

原来狼羡在信里提的就是你。真是得来全不费工夫。

☆、第六十七章 大火

在狼族有这么一个传说,狼族的祖先曾经受狼王恩赐,带他们寻找到了水源和食物,让他们得以存活,从那以后,狼便与狼族人一样接受同等的待遇。他们并不将狼作为动物看待,而是看做并肩战斗的伙伴。

只是时光遥远,如今的狼族人已不再如原先那般尊重狼群,相反的他们自有一套驯服狼的方法,让它们成为了自己的下属、奴隶、可随意使唤、贩卖以及处置年迈或年幼的狼。

他们将年迈的狼杀死,剥下皮毛和牙齿进行装饰,也专门圈养一些幼狼,以得到它们的血肉做成最美味的食物四处兜售。

可哪怕这些事已成为了狼族人的习惯,可有一种狼他们却绝对不会碰,也不敢碰。

那便是狼族族长的狼。不知道为什么,自所有狼族人有记忆以来,族长的狼便与其他的野狼不同,它们个头更大,更聪明也更通人性。

它们常年被养在族长身边,通晓人语,虽不能言却能听懂人的话。

传闻它们力气比普通的狼大,牙齿也更锋利,奔跑速度疾如风般,还传闻它们通体雪白,是少见的白狼品种。

狼族族长的狼是世代相传的,族长将它们称为狼王。狼王一般为雌性,雄性则很少出现。每一代的狼王生养无数后代,最终却只会有一只留下来,仿佛它天生晓得自己的使命,而留下来的这一只,便会终身与主人相伴。

它们平日不见外人,只有在一些重要场合才会站在族长身边,威风凛凛的出现顺便震慑一下族人。

这么多年来,狼王从来都是雪白色,没有例外。可狼渊接下族长的重担时,前任狼王尚未有一头白色幼崽,而在这些灰黑色的幼崽里又只有一只为雌性。

这是非常少见的现象,狼渊的父亲曾一度担心会因此让狼族发生灾难。好在,小狼除了颜色不是雪白色,其他能力却并未减弱。比如它比其他狼群更加敏锐、聪明,学东西的速度极快,力气和速度也比它的兄弟们更强。

狼渊知道,这就是属于他的狼王,哪怕它的颜色并不似它母亲那样是美丽的雪白色,可狼渊很喜欢它,从它小时候起便小心翼翼地呵护着,重视着,直到它突然从族里走失。

灰影很聪明,狼渊并不认为是别人将它带走的,更不可能是因为看守不力而迷了路。

思来想去,狼渊不得不面对一个现实——是灰影自己选择离开的。

选择狼王是有一个不可违抗的命令的。自己留下来的那一只,才是他的狼王,而选择离开的,绝不能强留。

年迈的前任狼王已经去世,灰影的兄弟们早在之前就已经陆续选择了离开。狼渊以为它会留下来,也一直觉得这是理所当然,可没想到,灰影居然走了。

他派了很多人去打听它的下落,可因为它与普通野狼长得并无分别,要找起来难如登天。

只有曾经近距离与它相处过的,如狼渊、狼羡这类的人才能一眼瞧出它的与众不同来。

狼渊并不想强行带回灰影,他会尊重它的选择。可他想知道为什么。

此时他站院子里,楼上是早已睡着的亓笙。看着院子里因为瞧见自己而死活不从窝里出来的小家伙,再想起之前与它笑得开心的小孩儿,狼渊心里打了几个问号。

比起自己的呵护,与这小孩儿混在这青楼后院里反而更开心吗?

翌日,亓笙照例起得很早。

狼渊早在他起身的一瞬间就醒了,他翻了个身,察觉到身后人偷偷摸摸的穿衣穿鞋,洗漱之后轻手轻脚下了楼。

不多一会儿,窗外传来了练拳的声音,时轻时重,分寸拿捏的极好。

狼渊闭着眼听了一会儿,暗自点头。这孩子身法不错,没想到看上去年纪不大,却极有天赋。他打的拳并非一通乱挥,而是刚柔并济,自有一股子潇洒劲在里头。

小小年纪已能随心自在,也是不易。

不……狼渊睁开眼,摸了摸下巴。或许正因为心无旁骛,所以才收放自如?

狼渊一整天都在观察亓笙,越观察,就越是觉得这娃娃有趣得很。

他心思极单纯简单,为人善良,总是为别人考量。哪怕是做脏活累活也从不吭声,甚至能微笑面对别人故意的责难。

可若是说他没城府没心思,他却能时刻记住自己是来这里做什么的。有意无意打听消息,与达官贵人阿谀奉承,嘴上像是抹了蜜,一开口就能逗得人哈哈大笑。

狼渊心想,狼羡在信里所说的担心,其实是完全没有必要的。

龙翎年纪虽不大,却不会做这等没有把握的事。毕竟是潜伏到敌人的主城里来,若是没有几分本事,光是自己的性命就顾不得了,哪里还能探听到消息?

龙翎绝不会做这等赔本买卖,所以既然选得是亓笙,便自有一番道理。

或许就是因为他不设防的表现,容易降低他人防备,又或许因为这小子的适应力太强,丢到哪里都能爬起来,再或者因为他看上去没什么心机,却有着别人无法撼动的原则和坚持,所以……他是最好的人选,没有之一。

这一日过得匆忙,亓笙又要照顾店里,又要想办法打听那些逃回来的兵的情况。等到歇店的时候,已经是满身大汗,气喘如牛。

单远莫名其妙地看他,“你今天做了很多事?”

亓笙嘿嘿地笑,“今天有大方的客人!”

单远便理所当然地误会了。以为小孩儿为了多赚几个零碎忙活了一晚上。

他笑着拍拍小孩儿的头,“你这小鬼,看着憨厚肚子里倒都是心眼儿。”

亓笙无辜眨眼,“哪儿有?”

单远也不理他,打了个哈欠慢条斯理回房去了,“行了,早点休息吧,明日还有你的表演。”

亓笙答应了一声,等那人走远了才一屁股坐到椅子上,翘着腿长长出了口气。

狼渊给他递了杯水,若无其事地问:“我一晚上好像没怎么看见过你。”

亓笙差点被呛住,挑眉笑道:“我个头太矮了,你看不着,正常!”

说完,他又想起什么似的皱起眉,“诶?你不是只住一晚上吗?怎么还在这儿?”

“哦,我回去的路费不够。”狼渊木着张脸道:“单老板已经答应我,先让我在这里打些零工,攒够了路费就走。”

“……”亓笙瞪大眼,“你不是为了抓那些逃兵吗?怎么……怎么上头的人不奖励你的?就算不奖励你吧……送你回去应该只是举手之劳?”

“现在这情况,谁顾得上谁呢?”狼渊道:“我也不好麻烦他们,总归都是休息一段时日,在这里住着也不错。”

亓笙茫然半天,反应过来,不太好意思地道:“良大哥,你该不会和那些贵公子一样……看上咱们楼里哪个姑娘了吧?”

狼渊:“……”

“这种事,也正常啦。”亓笙挠脖子,“每天都有人对楼里的姑娘一见倾心,刚开始我也挺惊讶的,不过后来就看习惯了。”

他说着往狼渊那边斜了斜身子,“咱们是好兄弟!你告诉我是谁,我帮你说说好话去!”

狼渊:“……”

亓笙一口咬定是这样没错,狼渊索性也不解释了,就此默认了下来。

于是亓笙每天都猜狼渊到底看上谁了,见狼渊盯着谁看,就给谁送小玩意儿去,还跟人家姑娘说是狼渊送的。

结果一段时间下来,楼里的姑娘就都知道了一件事——狼渊是个花心萝卜,看着沉稳,喜欢的姑娘却是一天一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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