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无征兆的,金属球突然从我们面前消失了。尼尔,啊不,现在已经是常清了。常清提了提过于大的裤子,坐在了地上,冲我露出了一个特别青涩的笑容。那种少年式的单纯让我一瞬间还打了个哆嗦。
“那我之后就叫你,唔,叫招财怎么样?我是觉得还挺亲切的……”
【而且也挺顺口】
我去这家伙进入状态也太快了吧,不不不应该说原作的常清可是个苦孩子肯定不会笑的这么春光万丈。这倒霉孩子顶着张半毁容的脸怎么还能笑得这么甜啊!完了我的心怎么跳得这么快啊这不科学啊啊啊啊啊!冷静,冷静,冷静,别忘了这里是《弑仙传奇》,别忘了你自己写的剧情,可不要再……
“呃?啊……没……问题。”
哎……这不争气的嘴啊QAQ
作者有话要说: 好啦,第二个世界。
实际上是打着修仙旗号的种田美食单元(误
虽然招财猫喵喵喵和艾利克斯都有点违和,但是招财也没强到哪里去不是吗?被卖萌主角打败的小明泪奔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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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回
第二回:幼小孩童命运为何如次多舛,善良的作者后爹怀抱始终为你敞开
比起《创`世·神纪》,我写《弑仙传奇》的时间可要晚的多了。那个时候我刚从大学收拾铺盖滚出宿舍,除了一张文凭什么也没有。唯一能拿的出手的能力,也就只有编故事这一样。
我啊,并不是什么大红大紫的大神,写的故事也没法博取多少眼球。但是那个时候的我觉得,好像只要不停的写故事,人生就还是有意义的。而《弑仙传奇》,应该就是那一个改变我,也改变了招财猫喵喵喵这个开玩笑一样的马甲的转折点……吧。
啊啊啊这么严肃的回想方式总觉得有点怪怪的,其实也并不是那么可怜兮兮的往事啦,起码对于我来说,只有在需要苦情谈资的时候,才会想起有这么一茬子事儿啦~毕竟是已经过去的事情,就算再辛苦,不也已经过去了嘛~到莫名其妙穿越之前,我还在顶着招财猫的马甲继续辛辛苦苦的码字呢!
不过真要说的话,这本书的情节……怎么说呢,不是说记不清楚,而是,太清楚了。尤其是,常清的结局。虽然我说来这本书的时候的确是有想过要整一下那个带着系统的穿越者,但是,等真的看到常清的时候,我,有点后悔啊。
就算知道只是扮演者,也不会真的死掉。但是自爆这样的结局,未免也……
“招财?”
小小的男主角从树后面绕了出来,非常坦然的站在我面前。他现在脱了不合身的皮甲,换上了一身符合设定普通的粗布短打。这样看起来倒是比我想的还要更瘦一些。尤其是腿,细得好像只剩下两根孤零零的腿骨勉强撑着薄薄的身体。如果这个时候来一阵大风,我是真的怀疑他会不会被吹跑!
但是男主本人好像对此完全没有自觉,他非常自然的眯起了右眼,只睁大了一只左眼望着我。虽然我知道他本质上还是那个性格恶劣又傲娇的家伙,可这幅外表太有欺骗性啦!!
我咽了口唾沫,吞吞吐吐的说:“我们,现在先回胡山村?剧情还得……”
他似乎愣住了,但随后马上又笑了起来。小孩子这种生物,如果没有彻底被带坏的话,总能有一种让人开心的力量。他伸手抓住了我的胳膊。就这样我让他牵着,迎着夕阳一步步朝山下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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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啊,走啊,走啊。
走啊,走啊,走啊,走啊。
走啊,走啊……卧槽怎么还没到啊这个山是有多高啊!太阳已经完全下山了啊!!!别说是还没开挂的主角了就是我也已经要躺下了啊,虽然剧情上是这么写的但是这么小的小孩真的能跑到这里来吗?真的不会直接累死在半山腰吗???
实在是走不动了,我干脆的趴在地上喘起了粗气。那些个草茎啊什么的东西戳在我的脸上痒嗖嗖的。在我趴下之后,我就听见身后传来那家伙断断续续的笑声。他步履蹒跚的绕过我,倒在了离我大概有个十来步的地方,喘的比我还厉害。
所以说就不要逞这个能嘛!
【哈哈哈哈看招财的样子完全累成狗啊……哈……哈哈】
你还有脸笑我啊你已经累到连心理活动都要一哽一哽的了好吗??
“先……先休息一下,无论如何,今天,今天……还是要,要……”
喘了好一会儿,还是我先恢复了点力气捎带着补了点智商。虽然常清是一个人住,但是这么晚回去可能还是会有好心的邻居担心啊什么的,就算大晚上的不会找出来,明天肯定也不好交代。第一天就穿帮那可绝对不行!当着作者的面改剧情什么的绝对不允许再发生啊!!
那家伙已经累到话都说不出来了,只能勉强点点头表示同意。虽然他内心里还在说瞎话,但我看他现在这个样子,真的走下去起码得在床上躺个几天才能缓过来。哎,这里又没有路,全靠我现在身上精灵自带的导航,啊不对,追踪技能来看方向。不然的话,直接滚下去也是不错的选择嘛。
就这么东想西想的,大概晒了半个多钟头的月亮,我感觉我又差不多有了点力气。做了一番心理斗争之后,我勉强爬了起来。那个小鬼看到我站起来了,挣扎着也要起来。但是怎么可能啊!走了这么久,又是一个十一岁的小孩,除非是超人的基因,不然早就累到睡着了好吗?
我伸手抓着他的领子把他拎起来扔到背上,他是真的很轻。即使我现在挺累的,背着他倒也算不上什么特别沉重的负担。但这家伙特备不配合,在我背后张牙舞爪的,就差用牙咬,用脚踢了。嘴里还嘟囔着一些听不清楚的话。
哎哎,我知道你这家伙现在的样子只是表面现象啦,因为我可是真心的想让你吃点苦头才特意说了这一本书啊。不过欺负十几岁的小朋友无论如何都办不到,所以我现在就姑且让你享享福吧,以后吃苦的时候还多着呢!
我放眼望去,四周的草啊树啊还有别的什么的,都在好大的一轮明月下头,变成了一团雾蒙蒙白花花的东西。而且这山上到了夜里,还真有点冷。虽然穿着护甲的地方不觉得,但是露在外面的皮肤叫山风一吹,立马就起一层的鸡皮疙瘩。
背上这个小崽子这个时候也不跟我啰嗦了,只是不是哼唧两声,意思自己要反抗一下我的独·裁。他贴在我的背上,我的背倒不怎么冷了。但我寻思,这小东西估计冻得够呛。毕竟为了贴合人物,他穿的就是一身单衣。我这个成年人,还是体力不错的刺客,都觉得难受,他现在什么外挂都没有,搞不好还要冻病了。
想到这一茬我也不含糊,就把他从背上扯下来,改抱在怀里。就着月光我低头一看,倒也看不出脸色如何。可他牙齿上下打架的声音总还听得清清楚楚。
哎,这倒霉孩子。比那死鸭子嘴还硬呢,我俩好歹也处了一本儿,不,半本儿书,现在怎么也算得上是个熟人了。怎么这会儿他就这么进入角色,倔得七八头驴都拉不回来,硬是把自己还当成人看呢?我看他扮演尼尔的时候,OOC不是OOC得挺开心的嘛,还和那个莫名其妙的穿越者吵来吵去。
我又走磕磕巴巴的走了一截,感觉他在我怀里抖得跟筛糠似的,而且筛得越来越厉害。这会儿他嘴里也不哼唧了,心里也没啥想法了,细胳膊细腿都跟冰块儿似的,好像怎么捂都捂不热乎。
我把他紧紧抱在胸前,但是一点儿用也没有。他身体的温度越来越低,直让我觉得,他该不会刚一穿越就给冻死了。虽说他实实在在的是主角没错,可《弑仙传奇》的主角,他和我其他文,啊不,和其他传统x点文的男主那不一样啊!现在的常清,那是货真价实真材实料的普通人一个。
好吧,算我对不住你。作者不给主角负责,谁给主角负责嘛!
我拿我自己身上揭下来的装备把他裹了裹,又搂得更紧了些,直接开了个加速技能往山底下跑。开玩笑,就这小山风呜呜的吹着,我那鼻涕都要随风飘荡了!
等我好歹摸到那个什么胡山村,天都要亮了。我绕开村口的两条狗,偷偷摸摸翻了好几家的屋檐,才找到了设定中的,那一个属于主角的小茅屋。我站在屋里,透过空空的窗框看着那瓦蓝瓦蓝的天色,和天空中那一轮青幽幽的月亮,恍惚间觉得似乎回到了之前那个世界,在迷雾森林里守夜的时候。
那时候,嗯,可没有,恩恩,这么冷。
把手里的男主塞进冷得像铁片的被子里,又跟老妈子似的把被角给他摁严实了。孤零零的一个我站在破破烂烂的茅屋里,迎着月亮打了个大大的喷嚏。
这会子在不怎么敞亮的月光下看,常清脸上那一大块红斑这个倒也不那么明显了。我单看他的左脸,除了瘦得可怜,那的的确确就是一张“五官普通却极有神韵,叫人忍不住多看几眼”的脸。
切,你这家伙可给我老实咯,这本书里可没有后宫给你泡,别说你现在这样,你就是之前那张脸,也一样把不到妹……啊……啊……阿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