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砚在她的肩头轻笑:“陛下谬赞了!所谓解语花,既美且慧。论美,我可有那位杨姑娘美?”
宇文睿头遭被她如此调侃,讪讪一笑,道:“我的砚儿,聪慧博学,又同我心意相通,你不是解语花,还能有谁是?”
景砚闻言,眉角一挑,离开宇文睿的肩头,同她四目相对,两个人呼吸相闻。
宇文睿不自然地抿了抿唇,目光不争气地朝她的唇上飘去。
景砚眼波流转,故意会错她的意道:“你的意思,我只才学拿得出手,姿容是比不得那位杨姑娘了?”
宇文睿怔住,砚儿你误会了好不?
见她愣着不语,景砚原本没气的,这会儿也生出些小恼怒来,哼道:“如何?你当真觉得她比我美?”
宇文睿嘴角再抽,“砚儿、砚儿你想哪儿去了?她怎有你美?普天之下,谁也不及我的砚儿美啊!”
“油嘴滑舌!”景砚嗔道,心里实则已泛上了丝丝甜意,那些被杨熙勾起的不快也暂且消散于无形了。
三日后,漠南女王来向宇文睿告别。
“这么急?”宇文睿惋惜道,“朕还想邀你至京城和吉祥一聚呢!”
金凰儿也是无奈:“我也想呢!只是族中纷乱,我离开得太久了,恐怕会生变故。”
“哪个不长眼的?”宇文睿下巴微扬,“朕替你出头,收拾了他们!”
金凰儿欢喜她在意自己,却也极有分寸,笑道:“你的心意我领了。不过那起子老顽固啊,总是想拿我是女子这事儿做文章,更有些利欲熏心的小人跟着起哄。我若是不亲自威压住他们,只怕后患无穷。”
宇文睿想到她前些日子醉酒时同自己说起的迫于无奈不得不尚族中俊才的话头儿,也替她惋惜,轻拍她肩膀,诚恳道:“若是有谁敢欺负你,就派人来告诉朕,朕定要揍他个屁滚尿流!”
金凰儿喜她豪迈爽利,心中一时感动,“若是她对你不好,你也要来找我!”
额……宇文睿被她的话噎住了。
啥叫“她对你不好”?女王殿下啊,就算“她”对我“不好”,我也没有去找你的道理啊!
心里虽这般想着,但临别在即,宇文睿也不忍心说出什么残忍的话来,遂话锋一转道:“我派了十几名高手一路护送你。”
金凰儿是豁达的豪杰性子,她虽然倾情宇文睿,却实不愿在这当儿作小儿女姿态,洒然道:“既有高手护送,我的五万铁骑你就安心用着吧,何时你班师还朝了再还给我不迟。”
宇文睿大摇其头:“此事我还是那句话,万万不可。一则漠南铁骑是你安身的根本,没有他们傍身,你回到漠南,万一遇到什么棘手的状况怎么处置?二则他们随我班师,只怕朝里的那些老头子又要说三道四挑拨你我的情意了,多烦人!”
金凰儿定定地看着她,突地笑得温柔:“你说的对,老头子、老顽固最讨厌不过!”
她知道,宇文睿对她有情有义,但只是朋友情意,却与其他感情无涉。今生今世,她们注定只能做朋友。这令金凰儿又是欢喜,又是难过。
离别在即,宇文睿解下了腰间的宝剑,“凰儿,这柄‘非攻’剑,送给你!”
金凰儿看着宇文睿举向自己的长剑的古朴剑鞘,呆住,没敢接,“这……太贵重了,我不能……”
宇文睿却道:“朕赠你此剑,有朕的道理。这柄‘非攻’是大周历代皇帝的佩剑,是昔年高祖皇帝年轻时她的至交好友所赠。这柄剑蕴含着我大周的气运,你佩戴着能护你一世平安。而且,这亦是朕送你的权柄。你已是漠南女王,身份已高贵至极,朕无法给你更多。但有这柄剑在,世人皆知漠南阿拉坦氏与我大周的交情,任谁想对漠南做手脚,都得先掂量掂量自己有几斤几两。”
金凰儿已是感动得不知该说什么才好。
宇文睿拉了她手,把‘非攻’按在她的掌心中,续道:“有了这柄剑,你们漠南的老顽固们,也不敢有非分之想了!”
金凰儿最终收下了“非攻”宝剑,带着人马浩浩荡荡地回漠南去了。
宇文睿凝着她的背影,直到再也看不到了,心中默念着“朕定会好生抚养吉祥的”。
心中若有所失,又隐隐存着期待,宇文睿并没有急着回去见景砚,而是换了寻常衣衫,白龙鱼服,逛到北郑都城的街市上去了。
只逛到金乌西沉,宇文睿满载而归,心中欢喜雀跃非常。
景砚早在三天前就搬到了郑都禁宫中居住,宇文睿自然也随着搬来住了。对于这件事,宇文睿自然是喜闻乐见的。北方气候寒凉,住在郊外的帐篷里,哪里有住在郑都中最舒适的地方好?她可舍不得让景砚受苦。
今日一早,宇文睿离开时就已经告诉景砚不必等她用膳。送走了金凰儿,宇文睿逛够了街市,也填饱了自己的肚子。
回到宫中,她命人服侍着沐浴了,又换了一件大红的衣衫。对着铜镜转了个圈,宇文睿对自己这身打扮极满意。又抬腕闻闻自己身上的气息,香喷喷的,透着刚沐浴完的干净纯粹。
“朕很漂亮!”宇文睿笑眯眯地看着镜中的自己。
自赏得够了,她提着一只食盒,不许任何侍从跟着,怀里像揣着个小兔子般激动,脚步轻快来到景砚的居室外。
景砚也刚刚沐浴毕,她擎了一卷书,心不在焉地看着。突听门外有人问安声,便知是宇文睿回来了,心底里也欢欣起来。
她已经整整一天没见到这小冤家了,焉能不想?
“砚儿还没睡呢?”宇文睿俏生生地立在景砚的面前,眉目含情,歪着脑袋冲她微笑。
“什么时辰就睡觉!”景砚嗔她没话找话,却在看向她的时候,被深深地吸引,再也转不开眼去。
大红锦裙,一瀑青丝散在肩后,只用一根绯红发带松松地系着。宇文睿的皮肤称不上白皙,但那种浅麦色彰显着健康与俊美,别有一番夺人心魄的动人之处。
她的容貌偏于英气,而面颊上那道浅浅的疤竟为她添上一笔亦正亦邪的妖娆。这小冤家犹不自知,还将一缕发散在额侧,三分落拓,三分旷达,还有着十足的勾人神魂。
这副模样,走出去,不知要让多少男女为之倾倒心醉,无法自拔!
“妖孽!”景砚小声啐了一口,目光却胶着着。连她自己都没有意识到,有一小团火焰在她的眼中升腾起来。
宇文睿极满意景砚的反应,施施然地坐在她的对面,展示似的从食盒中拎出一小坛酒,并两个酒盏。
景砚微诧,眼睁睁看着她拍开封泥,将酒液徐徐倒入两个酒盏中,馥郁的酒香登时氤氲开来。
宇文睿捻起一盏酒,目光盈盈地凝着景砚:“砚儿可知我在做什么?”
景砚抿了抿唇,一个念头在脑际倏忽划过,面颊微红,“不会只是喝酒这么简单吧?”
“砚儿聪明!”宇文睿露齿一笑,“自然不只是为了喝酒……来!”
她说着,以目示意景砚端起另一盏酒。
自从允了她那日起,景砚便知道这一刻早晚要到来。可,纵有再多的心理准备,当真要与这人……时,她的心头也不免忐忑,种种羞怯自是不需多言的。
也好。
景砚心道。饮了酒,微醺了,便可遮住脸上因害羞而生出的滚烫了。民间不是还有“酒壮人胆”的俗语吗?
心一横,景砚亦端起了自己面前的酒盏。
宇文睿却不急着劝她喝下,而是用空着的那只手握了她的手腕,引着她与自己的交缠在一处。
交杯酒!景砚微惊。
却听宇文睿道:“砚儿,这酒是我今日到北郑街市上买的最好的百桃酒,取自《桃夭》,寓意夫妻和顺,白头偕老,是北郑人新婚之夜的合卺之酒。”
景砚的脸庞红得更甚。
两个人交缠在一处的小臂上,衣料顺着肌肤滑落,使得两人的肌肤若有若无地贴近,害得两人的心跳都急促了些。
“砚儿,我等不及了!”宇文睿殷切道,“我原想回朝后明媒正娶你,给你一个最好的婚礼,我要你做我的皇后,一生一世地陪着我!可我等不及了!你那么美,那么好,你说,若你是我,怎么忍得住不与你早结同心?”
景砚听着她的打算,心中黯然。皇后吗?也许这一生,她都做不得她的皇后。
“我要你做我的妻,”宇文睿道,“我亦是你的妻……”
宇文睿音声发颤,因为太过激动,“砚儿,你可愿意?今生今世,不离不弃!”
景砚被她的情绪所感染,身躯亦轻轻颤抖着。凝着宇文睿期待的目光,这样的人儿,她怎么舍得让她再等下去?
“嗯,我是你的妻,一生一世都会陪着你。”景砚轻轻地,却坚定地说道。
宇文睿深深吸气,似乎唯有如此,她的心脏才不会跳出嗓子眼儿。
景砚不容她再说什么,微微用力,手臂与她的缠得更紧,将手中的酒盏凑向自己的唇边。宇文睿会意,也将自己手中的酒盏凑向唇边。
如此,二人饮了交杯,皆有些熏熏然。
宇文睿弃了酒盏,下一瞬便紧紧握住了景砚的手,摩挲着,“砚儿,我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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