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给我的?”
杜泽点了点头,想到主角之前的操蛋行为,某个蠢萌生怕修不知道这对戒指的正确使用方式,又提醒了一句:“可以送给你喜欢的人。”
闻言修深深地看了一眼杜泽,他将戒指收起。
“我会的。”
人族形态的修果然很好说话,亡灵形态的修会在他说话时阴沉沉地看着他,让某个社交障碍话还没说出口就疲软了。杜泽觉得这其实是一个很好的机会,他对修说:“等回到大陆正面,我有话和你说。”
那时候小生绝对能找到让你萌化下去的理由!
“好。”修没有拒绝,他看着杜泽,微笑着,眼神深不见底:“我也有话要告诉你。”
“我回来了……修大人,您醒了!”
维尔拉洗得一脸红润地回来,看到修后她惊喜道。对于再次转换形态的修,维尔拉虽然满腹疑团,但她聪明地选择什么都没问。她只用知道她的主人很强,并且可以给她带来力量就可以了。
看着两人有些微妙的气氛时,维尔拉突然觉得自己好像来的不是时候,她有些小心翼翼地建议道:“你们要不要去洗个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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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踩在火焰领主的尸体上,突然眼角闪过一道余光。
咦?
他跳到火焰领主的喉咙处,发现了一对银色的戒指,其中一个镶嵌了红色的水晶,另一个镶嵌了蓝色水晶。修将它们拾起来,发现这是一对空间戒指,里面大约有10平方米的空间。
很普通的货色,修想。不过倒是可以拿去送人,反正他也用不着。
——《混血》节选
作者有话要说:主角:我答应了。
读者:?
主角:你的求婚。
读者:What!?
主角:洞房吧(拖走读者)
作者:论空间戒指的正确使用方法。
26
26、Chapter 26 读者:泡温泉,谈人生。
白色的泉水上烟雾弥漫,一股刺鼻的气味弥漫,那是硫磺的味道。这是杜泽第一次接触火山温泉,在二十一世纪将宅发挥得淋漓尽致的某个吊丝别说温泉,连公共澡堂都没去过。
杜泽扭头去看修,发现对方已经非常自如地开始脱衣服了。长衣被由下而上地捞起,从头上脱下,伸展的腰线和肌肉弧度非常迷人,那是一种力度的美。杜泽盯着修那多一分嫌壮少一分嫌瘦的腹肌,放在扣子上的手怎么也解不下去。
白斩鸡也是有尊严的。QAQ
修脱掉上衣后发现杜泽已经一脸平板地坐在温泉中了,他愣了愣,似乎对某只蠢萌突破天际的脱衣速度感到诧异。然后修的视线就不由自主地被温泉里的杜泽所吸引了:那名黑发青年取下了总是戴在身上的眼镜和耳机,似乎因为看不太清楚而惯性地微眯起眼睛,在温泉的蒸汽下,那双微茫的黑眸中一片氤氲涟漪。
一些蒸汽凝成水珠从杜泽的脖颈滑下,修的视线顺着那颗水珠划过杜泽的锁骨,那人的皮肤很白,一看就是那种足不出户鲜少接触阳光的白。他知道那皮肤的温润触觉,数天前两人皮肤相贴的记忆在脑海中复苏,修微微眯起了眼,眼底的暗色加深。
很想……
杜泽抹了一把脸上被蒸出来的水汽,即使他再怎么去对焦眼睛,视线还是白茫茫的一片。不仅是视线,此时他也几乎听不到声音。杜泽只觉得周围的水波一阵晃动,却是修下来了。金发蓝眼的青年坐在他的身边,只有半臂的距离让高度近视的杜泽也能基本看清他的脸。
修似乎满足地发出了一声喟叹,杜泽非常能理解他的心情,那种连毛孔都敞开来呼吸的感觉非常棒。最近一直在被剧情轰着走,现在难得有中场休息的机会。面对一脸放松表情惬意的主角,某只蠢萌觉得这时候来谈人生再好不过了,所以……
妈蛋你为嘛不是防水的!@耳机
每次想刷好感度都看到耳机在罢工。
这时候,杜泽瞥到修张开口似乎说了些什么,不想眼睁睁地看着好时机飞走的杜泽忍不住开口了——反正之前在哈尔帕斯城那里,他已经玩脱过一次。杜泽发现,不知道是不是这个原因,面对主角时,他的社交障碍似乎没那么严重了?
“你刚刚、说什么?”
修怔了一瞬,似乎想起了杜泽的耳朵问题。他从水底抓住了杜泽的手举起,像当初侏儒那样,在杜泽的手心中写下句子:[唱歌。]
原来是在唱歌……更不甘了摔!能让主角心情好到哼歌的地步,他看完《混血》五百章就只见过眼前这么一次!
杜泽面无表情地点了点头,示意对方继续不用理他,开始沮丧地在内心种小蘑菇去了。因为杜泽的走神,某只蠢萌没有发现修在写完后并没有松开他的手。
“杜泽?”
轻柔的声音在蒸汽里回荡,被叫的人没有任何反应,白色的水模糊不清地倒影着金发青年扭曲的影子。
烟雾弥漫中,修的表情暧昧难辨:“我想了很久。”
这个人很重要——这个人为什么很重要?
“如果在意是喜欢。”
这个人是不同的。
“如果掌控是喜欢。”
这个人必须一直待在他身边。
“如果独占是喜欢。”
这个人,是他的。
“那么,杜泽。”修微笑着,对他那位完全听不见、唯一的观众说:“我喜欢你。”
他的声音很温柔,却带着一种近乎残酷的决然,让人根本没有拒绝和反对的余地——这是一场裁决与宣告,而不是征求意见。就像一名强势的国王,领着军队站在敌人面前,光明正大地宣布他侵略的意图。
杜泽不明所以地看着修的微笑,他觉得那首歌一定非常好听,因为修的表情如此温柔。杜泽对那首歌产生浓厚的兴趣,奈何硬件条件实在不给力,接收不到任何信号。
想要听到那首歌的冲动让杜泽终于忍不住开口说:“这首歌,等我能听到时、能再唱给我听吗?”
修盯着他那毫无自觉的猎物,嘴角的弧度没变,眼神越发幽深。他在杜泽的手心上一笔一划地写字,像是描绘着一道道看不见的枷锁。
[好。]
等到收网的时候,就算那个人不想听,他也会一字一句地说给他听,让眼前的这个人再没有逃脱和挣扎的余地。
当杜泽和修回到营地时,维尔拉已经将一切打包好了,随时可以出发。但现在他们遇上了一个问题:坐骑。
经过商量后,他们决定兵分两路,到阿加雷斯城再会合。维尔拉带着火焰晶魄先回贝利亚尔城救人,而杜泽和修则徒步向东方前进。现在的修虽然用不出高深的亡灵魔法,但是对各系魔法却掌握得非常广,尤其擅长风火水土四大元素魔法,人族的学习被发扬得淋漓尽致。修给两人加持了风系魔法加速术,赶路也变得轻松起来,经过三天的时间他们抵达了一座废城。
大陆反面有七十二魔神创建的七十二座主城,眼前的废城其实也是主城之一,它的名字是但他林城,排名倒数第二。然而不知道什么原因,这座主城在建了一半的时候就搁浅了。没有防护元素风暴能力的城市自然没有生灵愿意居住,于是这座城被废弃。
维尔拉说到了但他林城后,再有两天他们就可以到阿加雷斯城。
等等。杜泽现在才意识到了一件事。是阿加雷斯城?
主角超级桃花运出没请注意。
某只蠢萌读者心中开出了荡漾的小花朵。如果说要列出《混血》十大YY剧情,阿加雷斯城剧情绝对能名列前茅,在读者们的心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
阿加雷斯城是七十二城中排名第二的主城,但它在大陆反面有名的程度甚至隐隐超过了巴尔城,它是大陆反面最有名的□——在七十二魔神中,魔神阿加雷斯代表的是淫.欲与放纵。如果说巴尔城类似天朝的帝都,那么阿加雷斯城则是大陆反面当之无愧的魔都。
这样一座城,它有个非常美艳的城主——海蒂,她是最漂亮的魅魔,数不清的追求者拜倒在她的裙下。当主角攻打阿加雷斯城时,这名美艳的魅魔一出现,就吸引了全场的目光。以一页知邱描写的文字来看,魅魔妹子在城墙上的功效堪比某个电影的女主在皇宫顶上跳脱衣舞。
然后,在所有人的注视下,海蒂打开了城门,将大陆反面实力排名第二的阿加雷斯城拱手送给了主角。
因为她对主角一见钟情。
读者们:……
那一天,读者们在短暂的沉默后,集体高.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