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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之半身动物/系统维护中 番外完结 (西西特)


  上面那句是我的真心话,艾玛,写文到现在,最爱的小攻就是将军,没有之一。
  让窝们一起期待将军跟小默的再次重逢~!期待他们的美好将来~!!!
  总共十一卷,前两卷只是草稿,可以去掉,而且里面出现的人也不是小攻之一。
  再次强调一点,并不是每卷里面提枪的都是小攻。
  只有真正爱上小默的才是小攻之一,例如将军。
  皮了个埃斯:怕有人看不懂,这里解释一下,沈默那一枪是要给暗中对将军开枪的杀手,但是忠心的士兵以为他想杀将军,冲动之下,子弹就出去了。
  再皮了个埃斯:如果没有沈默的一击神枪,将军必死在那名杀手枪下。
  再再皮了个埃斯:容四知道林建白会死在北站,他打算做好事,让沈默赶过去,两人一起死在那里。
  因为他自己目前经历的是爱人死了,他活着,太痛苦。
  啊哈哈哈,每卷都不会有番外,乃们猜是为什么【因为某作者懒成一坨...
  有人嫌进度慢,有人嫌进度快,噜啦啦,某作者只能按照自己的大纲写了【摊手,满足不了所有人


☆、卷四

  沈默看着面前的戈壁荒漠,已经没了最初的震惊,他淡定的环顾陌生的地方。
  一眼望不到边的黄沙,残阳如血,孤寂荒凉。
  “嗷---”
  一声狼啸冲入耳膜,沈默神色一紧,他僵着脖子侧头,对上一双充满审视和锋利的蓝色眼睛。
  “叮,恭喜沈先生正式开启《大风起,菊花黄》,任务,在乌力罕.巴图的大婚之夜取代公主,与他行夫妻之事,协助物品,菊花灵三颗,顶级蒙汗药一包,多柯勒草原地图一张,随想随到。”
  “把这副身体的具体情况告诉我。”在脑中冷静询问,沈默不敢动,仍由着面前的银狼伸出舌头在他脸上舔着。
  动物有时候比人还要敏锐,尤其是生活在沙漠里的野狼。
  “叮,阿呆,年龄15,天朝人氏,父母经商,在商队经过柴木尔沙漠时出生,遭遇罕见沙尘暴,被遗弃之后侥幸存活下来,在狼群长大......”
  沈默绷着神经听脑中的声音,他得出几点信息。
  一,这副身体在从漠南迁徙到漠北的途中遭遇强盗,几经磨难,终究没有活着看见绿洲。
  二,天朝和亲的队伍将会在十日后抵达,他必须赶在前面混进巴伦族落,接近乌尔罕.巴图。
  理清所有思绪,沈默微微阖了一下眼帘,不知道那个男人现在怎么样,希望抽屉里的东西能起到帮助。
  身下的黄沙经过一天的烈阳晒烤,残留的温度灼人,沈默动了一下身子,身边那匹狼突然发出一声响亮的喷鼻。
  似是确定了什么,银狼蹭着他的胳膊,之前的警惕消失,这会像是在表达某种欢喜。
  沈默脸上浮现犹疑,缓缓伸出手,随即就见银狼伸出舌头舔了一下他的手心。
  绷着的神经松懈,他在心里舒了口气,这匹狼是当年救下原身的两匹狼之一,另外一匹是它的老伴,已经在两年前老去。
  可以说世上与少年最熟悉的就是这匹老狼王了,好在对方没有从他的气息里察觉出什么。
  狼王昂着头,引颈长啸,悠长的啸声彻响,让这片无边沙漠愈发萧瑟荒芜。
  下一刻沈默就见黑压压一片从四面八方出现,近了才看清是一头头野狼,没见过真狼的沈默头一次见到一匹,已经惊吓不小,这会有上百头朝他的方向狂奔而来,着实震撼了一把。
  所有的狼围着沈默呼啸,声音之大,刺激的耳膜发疼,他抬手把身上脏乱的古怪衣服整理了一下,试图直立行走。
  没有人教少年像人一样走路吃饭,活了十五年,他一直以为自己是狼,四肢在地上爬着走动。
  老狼王伏在地上安静下来,余下的上百头狼像是接到狼王的命令,在沈默周围跑了几圈就转头分散跑开。
  天边不知何时有一轮明月,皎洁的月光洒在无垠的细沙上,覆盖了一层清冷的银色,有风徐徐而来,卷起的风沙宛如一缕轻纱飘舞。
  沈默趴在狼王身上,双手轻拂着它两边的银色鬓毛,这副身体极为虚弱,不知道能撑多久。
  晚上的时候他忍着恶心喝了几口野狼叼上来的沙狐血,又咬住一块血淋淋的肉吞下去,剩下的都给狼王吃了。
  在沙漠里,活着最重要。
  六天后,一个少年出现在巴伦部落外围的多柯勒草原,他的身边还跟着一头年老的银狼。
  沈默蹲在河边,把头埋进水里不停的喝水,直到感觉肚子撑了才抬起头,抹了把脸上的水珠,他满足的叹息。
  看着同样俯在水边喝水的狼王,沈默把它眼睛周围的沙土洗干净,“多喝点水,能不能成功就看晚上了。”
  夜晚,万籁俱静。
  沈默紧了紧脏破的衣服,跟着狼王沿着隐秘的小路,避开巴伦族外守夜的几个族民,从后面的帐篷那里躲进去。
  今天是巴伦族一年一度的摔跤节,族人们聚集在篝火旁载歌载舞,为今天得胜的勇士们呐喊。
  沈默跟狼王没敢靠近,偷偷躲在远处山丘那里瞭望。
  巴伦族的男女在长年累月的狂风烈阳下皮肤粗糙,身材健硕魁梧,他们奔放热情,尤其是女子,看到仰慕的勇士,就会送上烈酒,在族人们的鼓舞中示爱。
  篝火旁掌声与起哄声大起,一名精壮的英俊勇士跑过去抱起头扎花色布巾的女子高兴的大吼。
  “请大汗赐婚!”
  族人们纷纷重复,一声比一声响亮。
  有道浑厚的声音传出,“准。”
  激烈的欢呼声响起,有祝福,也有庆祝巴伦族接下来的喜事。
  沈默寻着声音搜寻,借着大片火把的光亮,他看清了被拥戴的人。
  彪悍威猛的高大男子赤着上身,玄色腰带随意绑着,腰间挂着一把银色弯刀,肌肉粗犷,胸口有图腾栩栩如生,骨节粗大的手接过族人递上来的一坛酒,仰头大口饮着。
  他就是这卷的任务目标,巴伦族的新任大汗乌尔罕.巴图,性格火爆野蛮,嗜血残忍。
  想要接近那个暴力狂,并且取得他的信任,简直比登天还难,就算不死也会丢掉半条命。
  飘来的空气里除了烈酒的香味还有诱人的肉香,沈默舔着干涩破血的嘴唇,疲倦的双眼眯了眯。
  他拍拍耸拉着脑袋,饿的精疲力尽的狼王,手指着乌尔罕.巴图的方向,“去吧。”
  狼王长啸一声,驰骋而去。


☆、卷四

  巴伦族的大汗永远都要比别人狠,第一勇士,最强的男人。
  对于生活在草原的族群而言,女人用来增加人口,马是战斗力,食物是不够的,尤其是冬季来临之前,需要去抢去争。
  所以他们不需要仁慈,优柔寡断的大汗,只需要最狠最厉害攻击性最强的领导者。
  如果领导者不够强,他们会反抗,会去推举更强的勇士。
  但巴伦族人对他们的大汗虽有尊敬,却没有效忠。
  在他们心里,只有两个字,生存。
  乌尔罕.巴图就是巴伦族威望最高的男子,他坐上大汗之位那天,屠杀了二十多名强盗,用热腾腾的鲜血洒遍族外的双峰泉。
  今日的摔跤节之所以史无前例的壮大,一是为了庆祝今年的牛羊丰收,二是与天朝的谈和协议。
  月光下,火把上的光焰随风摇曳,族人们端起大碗爽快的喝酒,大口吃着烤熟的羊肉。
  篝火边一匹银色的巨狼猛然窜出,正在饮酒的男子猝不及防,面前的火架被扑翻,酒坛被他掷出去,砸在那匹奔跑的狼身后,哐当一声响。
  这一幕发生的太过突然,狂欢的夜晚在狼啸声中被打破,族人们看着银狼矫健的身影从他们视野闪电般穿过,等他们反应过来,寒光一闪,锋利的匕首直袭乌尔罕.巴图的心脏。
  空气骤然震荡,噌一声,弯刀出鞘,乌尔罕.巴图粗壮的手臂猛地一挥,刷,弯刀劈下,头颅飞起,鲜血噗的喷涌,在半空划出血色的弧线。
  所有族人没有一点恐惧,更多的是亢奋,对强者的崇拜。
  那名不知何时站在乌尔罕.巴图身边的女子失去头颅的身体砰的倒在地上,浓稠的血咕噜噜的往外冒。
  有族人上前撕开女子的衣服,后颈的黑蝎子图腾暴露出来。
  是扎西里的人。
  乌尔罕.巴图面色狰狞,舔着弯刀上的鲜血,本就骇人的眼神愈发可怕,他转动着嗜血的眼睛,忽而一睁,望着那匹已经奔至不远处山丘的银狼。
  眯起眼睛望着男子抬起左手做出一个奇怪的手势,沈默瞳孔一缩,低估了对方的杀戮心。
  原以为派狼王涉险去破坏暗藏的杀手对乌尔罕.巴图的行刺计划已经够表达他的诚意,现在看来,他太大意了。
  眼看狼王离他越来越近,沈默突然微昂头发出一声长啸,啸声由小变大。
  刹那间苍茫旷野里狼啸声横空而起,由远及近,一只只狼在高低不齐的山丘出现。
  浓墨般的天幕下,一双双闪烁着森森绿光的眼睛在夜色中犹如死亡的幽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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