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地址是一样的。温向华对着这个结果,笑了出来。
那是一种发泄自己被黄金砸到了的喜悦……好吧,温向华家里穷的只剩钱了,估计不稀罕黄金,大家在心里想象一下那种情绪就好,当时的他还没有生出什么旖旎的想法,有的只是跟偶像握手了一般的幸福。
生气是装的,不理不睬也是装的,事实上好多次他都忍不住去戳一戳周南京,然后嘤嘤嘤地问他,你今天加更好不好嘛?
但是心急吃不了热豆腐,从网友到机油,还在任重道远的途中。
当时他想的只是,和作者成为了朋友=和作者愉快的玩耍=得到回应=修成正果=一辈子的好朋友。
可是他却没想到,周南京会在某天早晨给他扔出这么一个重磅消息。
卖女孩的老淫柴:我听了你的广播剧了
那瞬间,好像有什么心情复活了,他“死而无汉”的人生好像又丰富了起来,又一次的丰富多彩了起来,有什么东西活了过来……好像是,久违的……想要去谈一场恋爱的感情。
这种感情让他羞愧,可是却又忍不住的奢望。又强烈又微弱,强烈的想要马上视线;微弱的又像是永远只是刹那间的杂念。
他讨厌欺骗,可是一点都不介意,被周南京骗下去。
他看着这个男人在他心里鲜活了起来,他看着他把他拉下神坛,他小心翼翼的观察他的每一次转变,揣测他的每一个心理活动,然后选出一个符合他人设的回答。
这种做法很累,可是他却感到,乐在其中并且乐此不疲。
当有一天发现,自己的生活似乎已经开始围着他转了,温向华知道自己完了。
万幸的是,他还有再去谈一场恋爱的勇气。不需要轰轰烈烈,以攻略目标为主要原则。
周南京只要肯向他这边迈一步,剩下的距离,他温向华都可以一个人走完。
我想让你知道,“我爱你。”这三个字绝对不是说着玩玩。
我喜欢你的文字,你让很多角色在二次元活了过来,可是我更喜欢能写出这样的文字的男人,他一定比我想象中更加完美。
几年后。
“周南京,今天晚上吃什么?”温向华提着袋子走在超市的菜市场里,打着电话问着,对着熙熙攘攘的人群左顾右盼。
周南京的声音从电话边传了过来:“你晚上想吃什么?”
“我正在菜市场……好多人。”温向华忍不住抱怨。
周南京似乎感到了一些些诧异,连说出来的口气也充满了新奇:“你竟然也会去菜市场,失敬失敬。”
温向华含糊其辞地应付着:“刚刚去商场买了点东西……顺带到超市一趟了。”
周南京“哦”了一声,想了想,才发言:“买芹菜和猪肝吧,我记得超市有装好了的芹菜猪肝,你自己挑着买吧,记得看看日期,要选新鲜的,然后买一棵白菜,和两块钱豆腐回来,老豆腐,太嫩不好切。”
温向华应下了,挂掉了电话,然后把东西买了回去。之后就打开了电视,等着周南京下班回家。
温向华在北京找了个工作,跟他喜欢的职业隔得不算太远,是电视台播音员,每个月工资三四万,听众挺多,效益也不错。温向华有些幽怨的想着,自己果然一辈子都是靠声音吃饭的人了吗……他以前还想成为一个模特来着。
周南京仍然是个老师,一个月加上补贴能有八千出头的样子……因为班上熊孩子太多,最近都从日更六千变成了日更三千。
周南京回来的时候,是傍晚,五点出头的样子。
虽然两个人都有房子,还是在同一幢楼,不过都已经同居很久了,住的是温向华家里,周南京家里那套,留着让老人来的时候住。
“今天下班这么早?”周南京换了鞋子,把一沓卷子放在了餐桌上,又脱了外套把他挂衣架上。
“下午我特地请了假……”温向华说,他从沙发上站了起来,走到了周南京的跟前。
周南京看着突然就走到他跟前的男人,有些疑惑地问着:“你又干了什么坏事?”
“南京……我上个月用出去了一百多万,你猜我干什么了?”
周南京微微侧过头看着他。
“买房?”“不是。”
“炒股?”“也不是。”
“……你,不会又去七点打赏了吧?”“……怎么可能!”
周南京实在想不出别的什么答案了,于是只好问着:“你干什么去了?”
温向华从自己的口袋里掏出了那价值一百万多的东西。
等东西都放他手上了,他才发现这是什么玩意。
是钻戒,而且,还镶嵌了四颗钻石。
温向华似乎很是得意:“南京,这是我上个月定制的钻戒,F色的,四颗加起来三点五克拉,每颗钻石都有GIA国际证书,vs13ex的纯净度……是我花了三年工资买下来的!”
……不要以为你这么说就能掩饰这是一颗女款戒指的事实!!
温向华看了眼周南京的脸色,周南京的表情看不出悲喜来。
温向华又一次发话了:“南京,我给你戴上好不好?”
说完,却是依旧牵起了周南京的手,他似乎感觉到对方的手微微颤了一下,或许是想要挣脱,又或许是别的什么。
万幸的是,除了那最开始的颤抖,周南京再也没有别的什么动作,温向华给他戴上了戒指,是左手的无名指。
那句被说了千百遍的话再一次的从他嘴里吐了出来:“我爱你。”
周南京难得的没有转过头,而是看着温向华的眼睛,十分认真地说着:“改天我也送你一个戒指。”
“好啊。”温向华又一次的笑了起来。
因为怕你不知道,所以每一次,都想说出来。
你才是我的太阳,永恒不变的骄阳。
作者有话要说:其实在我最初的设想中,温向华是个有点霸道又孩子气的好男人,喜欢笑,有点小羞涩,但是落落大方举止得体,让老辈人一看就喜欢的“别人家的孩子”……
=-= 但是……写着写着就成了:二、二、二了……
#悲伤的故事#
☆第68章 番外之最后一篇番外
我叫李轩。
这种开头好像已经重复第三次了,希望今天这次,将会是最后一次!
每次一本正经的念:“我是李轩。”都是辣么的让人痛苦,特别是我是属性还被定义成一个没有尊严的普通二货。
但是实际上,二货也是有尊严的……
二零一五年,春节刚过了不久,我——成功的完成了一个普通配角到一个让人瞩目的配角的进化。
是这样的……我以为我不小心把赵菁华给上了!最后才晓得……其实是他把我给上了。
皮蛋瘦肉粥的确挺好吃的……
李轩一直默默盯着自己的碗,这碗粥味道适中,皮蛋也很好吃,他一直无法理解老外为什么会把皮蛋列为世界上最难吃的十大食物。
但是,至少有人不喜欢是真的,赵菁华就很明确的表明了自己讨厌这个东西,他还表明,皮蛋奇怪的味道让他永生难忘。最后导致的结果就是李瓜瓜喝着粥拌着菜又吃撑了,撑的不想动的那种撑。
赵菁华起身结账,李瓜瓜掏出钱包说算他一个,被赵菁华两句话噎地说不出话来:“你有车吗?你贷款还完了吗?”
……是的,并不是所有编辑都如同赵菁华那样,手里面多的是码字机和赚钱工具,自己还有公司股份。
李瓜瓜拼死拼活干一个月,工资才七千出头,去除一个月生活费水电费,又还房贷,剩下的余钱都让他想去申请低保户!!
在想完了这玩意后,李瓜瓜果断的看了看自己的钱包一眼,干瘪瘦小的比他还可怜……
不过,怪不好意思的……李瓜瓜低头,默默的、默默的跟在赵菁华后面。
赵菁华比他高,李瓜瓜一低头,显得愈发的没有存在感了。他结了账转过头看着一边不知道在想什么的李瓜瓜,出声说着:“站发什么呆呢?还不走吗?”
李瓜瓜这才慢悠悠的跟上,走到外面,冷风一吹,李轩的脑袋也清醒了不少,赵菁华正在倒车。看样子似乎是还想载着他回去……
在这儿,就不得不提一下了,李瓜瓜家住北京南边,赵菁华家住北京北边……
李轩走过去,拍了拍赵菁华的车窗,隔着车膜,看不清他的表情。
赵菁华把车窗摇了下来,轻声问了一句:“嗯?”
李轩深呼吸了一口气后,这才说着:“赵菁华啊,这里乘公交挺方便的,我自己回家吧?……还有,今天晚上谢谢你了。”说完,还露出一个微笑,一笑还有两个小酒窝,甜甜的。
赵菁华看着李轩,只说了两个字:“上车。”
“额,真的不用了……”李轩有些讪讪地回答着,“怪不好意思的。”
“跟我客气什么?”赵菁华微微眯起眼,一个微笑在他脸上绽放开来。那真的是微笑,如果不是李瓜瓜心情紧张注视的十分仔细,根本没法捕捉到那稍纵即逝的笑容。就算盯的那么仔细,他仍然觉得像是一个错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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