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既然部落的劳动力已足够,交换回来的奴隶自然也开始为贵族阶级服务了。所以,作为部落最上层的林柊和卓夕,终于过上了有人伺候的奴隶主生活。
一切都有人服侍的他们,在换好衣服后。西瓜和火锅都已经准备好了,家里的奴隶也识趣的退了下去。
可是,无论林柊怎么暗示明示,飞鹰就像一根柱子一样定在自家的饭厅里不动了。
“我看,你小子是皮又痒痒了吧!”卓夕终于忍不住,打算用暴力对付自己这个从小一起长大的兄弟了。
没想到得是,这次飞鹰并没有惨叫着逃跑,而是十分光棍的往地上一躺:“你先打吧!”
“不过,您打完了得让我吃个够才行!”
“……”这是什么情况,用行动来告诉他什么叫‘记吃不记打’吗?
林柊深深的为自己派他去准备食材的的举动感到后悔,他这不是送羊入狼窝吗?他的二人世界,他的烛光晚餐,因为多了一颗无比闪亮的电灯泡,什么感觉都没有了。
而此刻的飞鹰则非常有感触,看来只要豁出去这张脸不要了,城主两口子也拿自己没辙,看来不要脸的人,才是最厉害的那个。至于,城主两口子会不会秋后算账?他现在也管不了那么多了。先吃了再说!
所以,他很自觉的从地上爬了起来,进厨房拿了碗筷,很热情的招呼到:“都愣着干嘛,快来吃啊。”
……,那个!他们想说的是,这是是他们家?而且他们真的没有邀请你啊!
☆、第69章
面对飞鹰同志的‘临死不屈’,还比自己还热情的招呼自己吃饭,林柊和卓夕还以为自己回错了家,跑他家做客来着,这都什么跟什么啊!
对于出现现在的情形,林柊自然是郁闷无比。有了飞鹰这个大灯泡的加入,成亲后脸皮越发薄的夕,肯定是不会愿意和自己在人前亲热了。好不容易熬到爱人回家,却还不能碰。
他精心策划的一切都成了镜中花,水中月。真是一失足成千古恨,林柊狠的牙痒痒。恨不得直接化身苍蝇怕,拍死这只会飞的苍蝇。亏他还认为这家伙是自己的心腹呢,现在看来心堵还差不错。
虽说浪漫的晚餐环境已经泡汤了,但是美味的晚餐对劳累了一天的他们来说,吸引力依然是巨大的。
特别是卓夕,在外奔波了这么长的时间,吃住都不方便。在自家部落的生活环境远高于一般部落的情况下,外面的日子就甭提有多难熬了。如此丰盛的晚餐,早就无数次出现在他的午夜梦回中。
和飞鹰一样,卓夕的同样钟情于火锅。要不然,林柊也不会在大夏天准备火锅来为他接风了。
所以,尽管怀揣着一颗恨不得踢飞同桌食客的心,这顿饭卓夕依然吃的很开心,不时还和飞鹰上演夺食的戏码。
相较于这两个狼吞虎咽的人,林柊则显得绅士许多。
“等等!说过多少次了,这肉片得用烫的,像你这样直接全部下锅,很容易煮老的。”林柊慌忙拦下卓夕正准备下锅的盘子:“算了,你先吃别的,这个我来帮你弄!”
“给,尝尝,是不是嫩的多。”体贴的把烫熟的肉片夹入爱人的碗里,看着他品尝完后给自己的赞赏的眼神,林柊的心里就很吃了蜜一样。
“来,来,喝点水!小心别噎着了!”粗鲁的吃相也一样迷人,能够天天这样看着他也是幸福的。
被伺候的正舒服的卓夕自然无比享受,伺候人的林柊也同样心里舒坦,可是另外一个人却觉得心里堵的慌。
真是太刺眼了有没有,蹭吃的也是有尊严的,你们这闪瞎眼的温馨场面,是诚心恶心他这个孤家寡人吧。
飞鹰发现自己努力蹭来的美味,忽然变得没有刚才那么好吃了。这几年日子好过了,解决了肚子问题后,大家也有时间谈情说爱了。从小一起长大的兄弟也都成双成对了,只有自己,还是孤零零的一个人。
当然自己之所有孤身一人,绝对不是因为没人要。
开玩笑!凭自己现如今的地位。不怕人笑话,只要自己愿意,随时都能成亲的。可是,自己不是傻嘛!部落里那么多愿意嫁给自己的,自己看不上。
而自己喜欢的人,却如同那天上的明月一般,高贵而遥远。这么多年以来,自己只敢偷偷喜欢,就连表白的勇气都没有。有的时候,自己真想来一下狠的,不去想结果,先表白了再说。可是,每次都走到人家门口了,胆怯的自己最终都逃跑了。
自己这个胆小鬼,真是活该啊!
陷入自怨自艾的飞鹰,决定化悲愤为食量,把食物都吃光,饿死这两个在单身的人面前秀恩爱的。明明是他自己死皮赖脸的赖在人家家里不肯走,现在居然怪别人在他面前秀恩爱。所以说,有的人真的不值得可怜,苦恋女神而不可得,也只能让人长叹一声——活该!
身为好兄弟的卓夕自然很快就发现了他心中的苦闷,可惜他喜欢的人实在是太高端。卓夕除了佩服这位好兄弟的勇气以外,完全帮不上半点忙。
同时,为了感谢这个好兄弟不辞辛苦的,在自己出差归来的第一时间的陪伴。一向脸皮薄得卓夕,居然破天荒的在人前配合林柊真的秀起恩爱来。
“你也尝尝!”
虽然自己嘴里的这块肉,明显烫过了火候,但是这个时候林柊吃的可不是味道,而是感觉。爱人亲手喂过来的东西,当然是无比美味,林柊一脸享受的表情,闪的飞鹰更加的胃疼了。
你一口我一口,两个人相互喂食的不亦乐乎。终于,实在不堪忍受的飞鹰放下了手中的碗筷:“我吃饱了,先告退了!”
“哈哈,看来这个办法不错。看这小子下次还敢不敢。”成功驱散敌人的卓夕兴奋的直拍桌子。
可是没过多会儿,卓夕就良心发现了:“你说,咱们是不是过分了点?”
“过分个啥!我们那里的说法,打扰人谈恋爱是要被雷劈的。”
“可是,这小子也怪可怜的。单恋了这么多年也没有个结果。”虽然刚刚成功作弄了飞鹰,但怎么说也是二十多年的兄弟了,也不忍心看他这么孤单下去。
“要不,你找个时间探探方菱的口风。有没有希望好歹给个准信,总不能看飞鹰一直这么苦等下去吧。”
“我去探方菱的口风,那我都成什么了?”让他个城主去干这种事,实在是有点掉价。
“怎么不行!”抽走某人手里的碗筷:“人家飞鹰好歹也跟了你这么多年,没有功劳也有苦恼吧,你帮他问问看又能怎么样?”
看着爱人一副逼良为娼的架势,林柊也只能选择屈服于强权之下。
“成!找个时间我提一下。不过,你可得做好心理准备。追求方菱的人可不会少,飞鹰那小子希望可不大。”想想一下两人在一起的情景,林柊并不看好:“再说了,飞鹰虽然也算不错的了。但是要配方菱的话,还是差了一点!夫妻嘛,男人还是应该要强一点!”抢过碗筷,为其他男人抢老公饭碗什么的,实在是太彪悍了一点,他得找个机会振振夫纲了。
得!别看这家伙受了20多年的现代教育,男人应该比女人强这点,还是刻在了骨子里。一句话,特俗!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你那是什么乱七八糟了想法。谁规定了男人就该比女人强啊,再说了。放眼咱部落,有几个人能强过方大人去!”给了曾经的对手如此高的评价后,卓夕还是有点不甘心,补充到:“唯一的一个都你抢走了,你这不是诚心让方菱嫁不出去吗?”
卡妙来,比起林柊这个从‘看似男女平等社会’过来的现代人,一切以实力说话的原始人,反而看的更明白一点,上天并没有规定女人就一定不如男人。
所以,卓夕并没有‘男人一定要强过女人’的观念。飞鹰不敢表白,也只是担心方菱太过优秀,看不上自己而已,并没有认为方菱的优秀有什么不对。原始社会,也自然不会有‘剩女’这一说,有也是‘圣女’。
从这点上来看,在原始社会当个女强人比现代来的幸福,至少不会有**丝说三道四。
被卓夕这么直白的一说,林柊才发现自己一直在部落里提倡男女平等。虽然自己启用了女性为官,还给她们树立了方菱这个好榜样。其实自己和大多数的现代男人一样,还是觉得自己比女人强,有着天生的优越感。
看来,自己在这点上还不如原始人呢,果然,白纸才是最好的作画材料。
“你说的对,说不定这两个还正合适呢。改明儿,我这个城主就去兼职当红娘去。”
“红娘?”
“就是说媒!”
“说归说,可不带勉强人的。”虽然因为某种奇妙的情愫,卓夕一直对方菱不太感冒。但是他依然不希望林柊拿城主的身份,在这件事给方菱造成什么压力。
“想什么呢!我是那种人么?再说了,我是勉强方菱呢,还是勉强飞鹰呢。飞鹰那是一百个愿意,至于方大美人。我勉强的了吗?”
“也是,你还怕她撂挑子不敢呢!”在内政方面,方菱的确是不可替代的。这女人太耀眼,怪不得飞鹰这小子只敢偷偷的喜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