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知道,族长如果是部落的主心骨的话,那么巫医就是部落长久存在的希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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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老实说,沙子今天很累。昨天回到老家,才知道外公从屋顶上因为修补屋子而摔了下来,就连行走都很不便,所以沙子就留在老家和妈妈还有舅舅以及表妹他们一起一起帮忙外婆收玉米,背玉米,晒玉米和煮饭——因为一直忙活到中午才从地里回来,整个人都晒得快要脱水了,脸上更是火辣辣的疼,手上也被玉米叶刺过,整个人都头重脚轻的,下午又顶着太阳回家,还要忙着洗澡洗衣服之类的,整个人都快要虚脱了,所以,今晚上也不可避免地更新晚了——沙子现在实在累成一滩水了,所以就这样,如果有虫虫的话,就明天再捉好了……嗯,晚安。
☆、由耳朵引发的悲剧
在回去部落的路上,虽然阿宝小黑他们是将邬迪当做尊贵的巫医来对待的,但是并不知道他们这种想法,只是觉得他们这么做让他很别扭的邬迪自告奋勇地提出要和他们一起狩猎。
被这种态度对待,邬迪感觉很没有真实感。
不敢反抗巫医(?)大人的命令,几人只能按照邬迪的想法走。
因为恭是伤员,所以兵分两路——大头和小黑一道,阿宝和邬迪两个一起。
阿宝是个个性很跳脱的青年,而且感情极易外露,藏不住话。所以不一会儿,他就看了邬迪好几次,那一副很明显的欲言又止的样子让邬迪不由得暂停了一下搜寻的动作,好笑地问道:“有什么想问我的吗?”
“!”阿宝一副“你怎么知道”的受惊样。
“那个,”阿宝沉默了一会儿,然后用手里的石矛无意识地在地上戳戳戳,“既然你治疗过恭了,那么,你知道恭有点儿特殊的地方吗?”
邬迪听到这话,脸上的笑容消失了,他不明白对方说这样的话到底是什么意思。但是当他看见阿宝脸上只有纯粹的担忧和对自己的戒备的时候,反而松了口气:“如果你是说那个可爱的毛绒绒的小秘密的话。”
“……你果然已经知道了!”阿宝虽然听不太懂邬迪说的话,但是其中邬迪想要表达的意思他却是明白了——对方对恭的那个特殊的地方并不排斥。
这真是——太好了!
因为他看得出来,恭似乎很在意这个邬迪,以恭那种性子,如果是盲目地因为对方的善意而对那个人有好感的话,是非常危险的。
所以,身为他的好友,他们三人就商量着,以阿宝这看起来最不让人设防的类型去“考察”邬迪一番。
而考察的结果,至少让阿宝颇为满意。
“看来,你们对我并不太放心?”从某一方面来说,邬迪“野兽的直觉”也是蛮准的。
“因为恭实在是太单纯了,而且也很渴望别人的认同,所以我们担心外人一点点的善意就会让恭把持不住,到时候被别人骗了就不好了。”和之前那种直率可爱的感觉不同,阿宝大概是觉得邬迪初步通过了“考验”,所以本性流露出了一点。
咳咳,阿宝是很直率没错,但有时候直率也可以和嘴巴毒画上等号的。
“可是你们就这样为恭筑起一道屏障……”虽然邬迪对这方面不太懂,但是总觉得,这种“为他好”的做法似乎并不太妥当。就像是自闭症一样,那也是要自己走出去主动接触人群才能够痊愈,而不是将自己锁在房间里就可以治好的。
“你不懂,”阿宝摆摆手,“因为恭脑袋上那点儿特殊,让部落里很多人都认为他怪怪的,这也让他变得胆子小,从小就养成了不去多事也不去凑热闹——就算是别人惹了他,你就是推着他去族长那里告状他都不会去的。”
族长本来就是恭的父亲——就连自己的父亲都这么不敢亲近,所以在这次他们发现恭之前居然做出了维护邬迪的动作的时候,他们才发觉,这个邬迪对恭似乎是特殊的。
再加上邬迪如果真的可以治愈人的话,他们势必是要想尽办法让他留在部落里的——这样,和恭接触的机会就会增多。因此,他们觉得很有必要摸清一下邬迪对恭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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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是一个有缺陷的人。
因为他比别人多长了一双耳朵。
再加上他的母亲因为生下他而死——虽然这在部落中,女人因为生产而死并不是什么怪事——两者加起来,就足够让部落里别的人用异样的眼光去打量恭。
虽然,长相奇特的人他们不是没有见过,比如说多长了一双手或者尾巴上多一点一指宽的“尾巴”什么的。但他们却从来没有见过长两双耳朵——而且其中一双还是黑色毛茸茸的,很明显不是人,更像是野兽的耳朵。
有人传言恭是野兽煞神转世,将会给人带来灾难。
还好那个时候恭的父亲坚决不让人将恭丢弃,所以恭才活了下来。
虽然如此,这简直像是个怪物,真是好恶心——这种想法还是在所有人心中存在了下来,只是顾及到恭的父亲是族长的缘故,再加上随着发展,大部分人还是有了一些素质,所以并没有说出来,只是那眼神和态度无法控制。
只要看到恭,就像是见着了什么不好的东西一样,赶紧远离。
渐渐地,恭脸上的笑容越来越少,也渐渐地退出人群,甚至连狩猎的时候,都是独来独往——只是因为捉鱼并不容易,所以他更多的时候是像女人一样采摘野果——这让别人更加忽视他了。
而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恭为了掩盖自己的缺陷,故意留了乱蓬蓬的头发好将头顶上的耳朵遮住,甚至,发展到最后,他任由胡子长满脸,连脸也遮住了——恭这个人,似乎就这么“消失”在了众人的眼中。
阿宝他们三个和恭的关系比别人亲近一点,但是对于这些方面,他们还是不能也不敢做什么——因为年少无知的时候,他们也曾经不知不觉地做过伤害恭的事。
所以他们能做的,也只有好好注意着恭的交际圈,免得别人伤害了他。
******
听完了阿宝的话,邬迪沉默了许久,就在阿宝在反省自己是不是过早或者是不该将这些事说出来的时候,邬迪突然将手里的石矛一投,然后扎中了一只兔子。对上阿宝不可置信的目光,邬迪笑出大白牙:“看来是我比你先猎到猎物唷!”
什么跟什么啊?!
阿宝被对方饱含挑衅的话语一激,立马一挺胸:“你那个太小了!看我猎一只大的!”
两人的比试结果就是,最后阿宝猎到了两只黑鼠回去,而小黑和大头也猎到了一只小羚羊,足够五个大男人吃了。
只是,看到邬迪和阿宝说说笑笑回来的恭却没多大胃口,最后还是邬迪亲自递给他一个自己烤的老鼠肉才多吃了一点。
******
在“部落”没有形成以前,人们过着茹毛饮血的生活。如果一个男人看上了哪个女人,根本不需要像是现代社会那样问她要手机号,也不用请她吃饭,更不用担心她有没有男朋友,就可以直接勾搭上对方然后找一片较为隐蔽的土丘或灌木丛去做“和谐运动”。
因为这个时候没有户的概念,所有人的性·生活比较开放,爱有没有不知道,反正愿不愿意的评判标准只有强不强壮。
虽然对方也可以不配合。
但是自从第一个“部落”出现,虽然人们依然大部分过着茹毛饮血的生活,但是却不会做那种看上眼就拖去酿酿酱酱的活动了。
就算一个男人/女人和好几个人有关系,那也是多多少少牵扯到感情了。
而恭的父亲和母亲就是少有的一对一的“模范夫妻”。
只是,当初恭的母亲因为生他的时候产后大出血,巫医没能保住她的性命。所以,恭的父亲虽然对于自己有了后代很高兴,但是看到恭的母亲为了他而死,而且恭又是长了那么一副怪样子——哪怕他是长着一条尾巴也好啊!——所以虽然对其存在父子之情,但基本上从来没有将这种感情表达出来过。
这一次遇到袭击,虽然知道恭是为了保护部落里的孩子而被剑齿虎叼走了,但是鉴于族人也损失严重,所以即使身为族人,他也不能冒着让族人再受伤的风险去找一个很可能已经被吃掉的人。
虽然,他身为父亲一定会很伤心。
只是,他完全没想到,自己的儿子会完好无损地回来——或许,他以后应该改变一下对待儿子的态度,毕竟自己也是他的父亲。有些东西等到失去了才知道珍惜,但好在,现在他还有补救的机会。
******
“多吃点,虽然现在家里没肉,但还有果子,不用客气,这里有很多的。”因为要等着见族长,所以几人就去了距离最近的阿宝住的地方。
“怎么不见恭了?”邬迪并没有马上开吃,而且转头看看,这个山洞里阿宝、小黑还有大头都在,但是却独独不见了恭。
“恭并不习惯在部落里出现,”站在洞口看族长来了没有的小黑说道,“除了外出找吃的,恭基本上是从不出他住的地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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