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戾气太重了。”
金时发仿佛是见到了救命稻草一般,抓住凌九的袖子,哭着祈求指着躺在地板上燕离。
“我求求你,你救救他,你看看他,他嘴边的皮肤突然好了,到底是为什么?他是不是还有救?”
凌九看了眼燕离,走过去,看着他溃烂的手腕,有些不忍心,轻轻地探了上去。
蓦地,他皱起眉,回头瞪着金时发,“你给他吃过什么?!”
“没有啊!什么都没吃!”金时发大喊着,如今的燕离已经吃不下任何东西了,他已经两天两夜没有进食了,连水都喝不下去。
凌九的眉头皱得更紧,“不应该啊……”
“有了!”金时发突然叫道:“他喝过我的血!”
凌九想也不想地将燕离抱了起来,抱着他直接步入进庄,同时回头对金时发吩咐道:“不许进来打扰我,还有,给我三碗你的血!”
金时发愣了愣,有些魂游太虚。
刘倾歌看着他进门的背影,不禁自嘲地扯了下嘴角,从头到尾,他都没有看他一样啊……
“走了,不是要三碗你的血么?难道不愿意?”最后还是刘倾歌最先回过神来,过去拍了拍金时发的肩膀。
金时发这才回过神来,忙着跟着他进门。
金时发和刘倾歌在凌九的房间外坐了整整一夜,里面的情况全然不知,只看到一整个晚上凌九不断端出血水来,却不许任何人进去帮忙。
金时发坐在门口的台阶上,只是一晚上,他的头发竟然花白大半!
青白相间的发丝,看着让人撕心裂肺!
他只是呆呆地坐在那里,一动不动,甚至几乎听不到他的声音。
燕离是被他创造出来的,就像他的孩子一样,所以他的血可以令他血肉重生是么?
可是,救得了他的命么?他全身上下已经没有半点好地方了……
刘倾歌看着他这般模样,不禁无言。
“他……”刘倾歌轻轻开口,却觉得喉头有些发哑,“他这般痛苦,何不放他去了……”
==========================
作者有话要说:也许会有人觉得发哥残忍了,可我觉得,为心爱的人发狂很正常,反正我觉得如果是我一定会,明天最受一章,保证结局
77就叫红泪吧(完结)
闻言,金时发痴痴地笑了,长叹一声,目光放得很远,“放不下啊……”
刘倾歌看着他青白相间的发丝,说不出话。
“因为舍不得,一旦放手了,就再也见不到他了,他就消失了,即使变态,我也想把他留在身边,无论用多么阴森恐怖恶心的办法,只要他还在身边就好。”
比起见不到他,比起他消失,再没有比这个更痛苦的了……
刘倾歌讶然,不放手么,即使用阴森恐怖恶心的办法……
凌九终于出门来,一身白衣也是满身血污,却依然君然如仙。
“怎么样?”刘倾歌忙着问道。
比起刘倾歌,金时发倒没有那般激动了。
凌九甚至看都没有看他,只是目光看向金时发,“暂且不会死。”
金时发呆呆地看着他。
“你的血对他的毒伤有种奇异的功效,我也把我体内的禹珠碎片植入一片在他体内,但是他已经毒入肺腑,我不知道能不能救回来。”凌九淡然地说着,同时他的脸色苍白险些晕倒。
刘倾歌忙着扶住他,却被他冷冷地推开。
“这五天里是燕离的恢复阶段,暂时不用你的血,但是金时发,你最好有心理准备,即使救活了燕离,怕是他也离不开你的血了,日日定是要用你的血来续命的。”
“日日用血续命?”刘倾歌惊道:“那样就算救活了燕离,金时发怕是也活不了吧。”
失些血没什么大碍,可是日日以血续命,那样长久太出血,岂会活命?何况金时发之前自虐已经失去了那么多血!
闻言金时发没有太大反应,只是淡然地看着凌九,“小五会醒来的几率有多大?”
凌九顿了顿,轻轻地说道:“不到一成。”
金时发点点头,还是死的几率大啊……
“罢了,我放手了,”金时发对着他笑了笑,“无论小五是不是会醒来,我都放手了。”
说完,他看着刘倾歌说道:“刘公子,隐金山庄财大势大,如果五日后小五醒来,请你照顾他好吗?照顾一生一世。”
“那你呢?”
金时发笑了笑,“如果他真的醒了,请你用江湖日报昭告天下,让我知道消息,我自会送血来,血我会五天送一次,用寒冰可以保鲜,相信会有用,不过请你不要告诉小五好吗?我不想再见他。”
“如果……他醒不过来了……”金时发依旧笑着,“那五天后,就什么消息也不要公布了,我不想听到那个噩耗。”
得到刘倾歌的点头应允,金时发转身就走。
“你要去哪里?”凌九对着他的背影说道。
金时发脚步不停,“一个没有小五的地方。”
五日后,江湖日报每日换新,从头条到末条,没有隐金山庄传来的半点消息。
半城山庄已经变成了一座火烧后的废墟,据说有人已经买下了这块地皮,只是不知道和谁买的,毕竟半城山庄的所有继承人都不在了。
后山山顶之上,那人坐了许久许久,旁边放着今天的江湖日报。
夕阳西下,染红了万千世界。
今天出奇地冷,那人本就是一身红衣,在夕阳下愈发红艳。
他的身后挖了一个很大的坑,坑里是放着的,是上好的金丝楠木棺材。
在夕阳落下之后,金时发笑了笑,起身走到棺材里,静静躺下。
棺材比普通的略大一些,刚好可以放下两个人。
他伸出手,轻轻触摸旁边的位置。
放手啊……怎么可能放得下……
小五,我们,死亦同穴好不好?
我怎么忍心,把你孤零零地丢给那些陌生人,等下,我就去把你带回来,我们一起睡,好不好?
然后,再也不要醒来了,永不转世,永堕阿鼻好不好……
他深深地吐了口气,想要起身。
棺材里突然踏进一只脚,然后一人跟着躺了进来,就躺在他的身边。
同样的,他也是一身红衣,红衣胜火。
金时发僵住了身子,良久无法回神。
那人轻轻笑了笑,凑过去吻了吻他的唇。
“你……”
燕离躺平了身子,轻轻地舒了口气,“真舒服呢,发哥的眼光真好。”
金时发看着他身上已经好了大半的腐伤,俊美的容颜也已经恢复,只是眼角和左脸部分还有些伤痕没有愈合。
他不敢置信地伸出手触摸他的脸,直到那股温热的温度传来,他才敢相信,他是真的活着,躺在自己身边。
“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
千言万语,他只问出这么一句。
燕离扭过头对他俏皮一笑,有些倾国倾城。
“因为我体内流着你的血啊。”所以他们心有灵犀。
其实就算不是这样,他这样爱着他,满心满眼都是他,这般了解他,怎么会找不到他在哪里。
所以,他故意叫刘倾歌没有给江湖日报透露消息,只是想吓吓他,他竟敢丢下自己一个人走了!
良久,清凉的泪从金时发的眼角滑落。
“我以为……你死了……”
“是死了啊,”燕离说道,对他眨眨眼睛,“的确是死了,金冽,高子云,陆芊芊,郑钱,燕离,全部都死了。”
金时发痴迷地看着他。
夕阳虽落,可是那火红光芒的余韵还在,将两人眼角的泪染成红色。
“现在活着的,是金时发,还有……”
“还有红泪,好么?”金时发接口道。
燕离扭过头看着他眼角红色的泪,点点头,“还有红泪。”
半个月后,扬州城最大的妓院盼君归对面,一家史上最大规模的小倌馆诞生了,名字就叫做——惜红泪。
传说老板姓金,只在幕后工作,很少人见过他,传言他有个极为亲密的恋人,就叫做红泪,这家小倌馆就是因他而命名。
还传说说这位金老板很爱吃猪肝红枣枸杞之类的补血食物,众人纷纷奇怪,又不是女人,补那么多血干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