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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坑爹的世界啊! (懒懒的猫猫蛇)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名员外郎的嫡长子,虽然是书香门第却有着快意江湖的情怀,但因为父亲的要求,还是去科考了。考中举人后,他被派往一个边远混乱的小地方做县官。在那里,他结识了行侠仗义且武功高强的武林侠客,认识了亦正亦邪的神偷大盗,身边更是跟着一个忠诚多智却又面瘫毒舌的年轻师爷。屡屡破获奇案后,他被皇上注意,调往开封做知府。之后认识了宰相家的千金,两人一见钟情,再见倾心,经过重重考验后,两人最终走到一起。总体来说,这是一本陆小凤+包青天+凤求凰的混杂故事。男主聪明幽默有责任感,性情狂放不羁却又深情稳重,不管是在江湖上还是在朝廷上都可谓是如鱼得水。而且他始终都遵循为子之孝道,为官之忠道,为夫之宠道,可谓是一个遵守礼法却又幽默风趣的人。比起这个时代一贯的温润书生,这个带着一丝邪气的男人更让人怦然心动。
  所以,看完整个故事的暻叔很是意犹未尽的砸吧砸吧嘴。一直竖着耳朵的周凛赶紧放下书,装作若无其事的问:“怎么样暻叔?写的还行吗?有什么地方需要改?”
  暻叔如同看神一样的看向周凛,语气赞叹:“少爷,您写的实在是太好了!暻叔我看的都心情澎湃,恨不得这人是我儿子!简直写的都神了!”
  听到暻叔这么夸赞,神情也不似作假,周凛这才松口气,将提起的心脏按回原位,一股自豪与澎湃的激情却涌了上来。虽然是面瘫,但他还是激动的微微红了脸颊。
  “谢谢暻叔夸赞。”
  暻叔猛摇头,“我可没夸赞,这书真的好!对了,什么时候出版?我想买回来两本,一本收藏一本放祠堂,让先祖和老爷夫人也高兴高兴。”
  周凛撇过头,有些不好意思,“还差两个番外,然后就可以送去印了。”
  “番外?”暻叔有些不懂。
  “恩,就是讲故事之外却又相关的事情。”
  暻叔恍然,“是外传吧。”
  周凛想了想,“差不多。”又想了想,觉得用“番外”这个名称恐怕是不太合适,还是用“外传”比较保险,民众的接受度也比较高。
  “那写多少了?”暻叔的眼睛开始冒绿光。
  周凛打开侧面的抽屉,将写好的一篇半递了过去,“还差半章。”
  暻叔不等周凛说什么,自顾自的看了起来。一盏茶的功夫,他便看完了。他用手捻捻纸业,面上是激动与喜爱还有着欣慰与自豪,神色颇为复杂,“我不觉得有需要改的。少爷写的很好,老爷和夫人泉下有知的话一定很欣慰。”
  周凛神色微黯,对于这对父母他心里有愧,但现在不是说这个的时候,便主动转了话题,“我写的这些案件朝廷不会忌讳吗?”
  暻叔想了想,断然道:“不会。这本书里面的案件大部分都是发生过的,少爷编的那些也没有犯忌的东西,而且讲的也有忠君之道,所以没事的。”
  周凛终于放了心,“那我把后半篇写完,明天好去找香书阁的老板商量一下出版事宜。”
  暻叔很高兴,“诶,那我先出去忙,不打扰少爷了,您慢慢写。”
  在暻叔离开后,周凛便开始创作后半篇。只是全神贯注的他没有看到身后的软塌上,方天云空洞的眼中有幽光闪过。
  之后,果然如暻叔所料,这本书得到了书局老板的大力赞赏。在商定了平装版和精装版价格后,周凛拿到了50两银子的稿费,若以后卖的好,还会再得一部分。
  回到家,将事情的经过告诉暻叔,他老人家高兴的差点抹泪。
  “我家的少爷就是厉害,现在都能出书赚钱了!”
  于是,在激动的暻叔操持下,当天晚上一家三口首次破费,买了一只烤鸡并着暻叔做的七样菜做了一场庆祝。
  饭后,周凛带着方天云回到自己的房里。将被子里的暖水袋拿出,拨了某小孩的衣服后塞了进去,自己脱去外衫,靠在床柱上看书。等到他觉得眼睛发酸发胀的时候,才揉着眼睛放下书,准备熄灯睡觉。结果一低头就看到某小孩睁着大眼正看着他。也许是今天太高兴或者是太累了,以往被他这么盯着就脊背发凉的周凛这次居然没感觉。
  “怎么了天云?怎么不睡?”
  某小孩只是看了他一会儿,然后便闭上了眼。周凛眨巴眨巴眼,不明白怎么了。不过他也不是爱多想的人,换句话说,他就是一个没脑子的人,所以他很淡定的熄灯睡觉,只当某小孩是闲的发呆。
  如此平静的过了两个月,转眼就要过年了,而暻叔也开始忙着办年货了——不管家里过的怎样艰苦,年必须要过的丰盛才行,这不管是异界还是现代都有这习惯。作为备考人士,周凛被暻叔严令不许参加办年货活动,而作为闲置人员,方天云小盆友很荣幸的被暻叔抓壮丁了。作为被将养了两个月的人,又处于长身体阶段,方天云小盆友很好的把那些营养都吸收了。脸也不黄了,稻草的头发也变黑了,身子也往上窜了一点点,不再那么骨瘦如柴了。更让人欣喜的是,这孩子终于不再那么空洞的看人了,周凛和暻叔问话也知道回了。虽然比起同龄人还是差的很远,但周凛和暻叔表示对这个结果很满意。
  这天,再次抱着大包小包回来的两人,神色有些纠结。周凛见了很好奇。
  “怎么了,暻叔?可是发生什么事情了?”看暻叔神色不愉,周凛开动脑子想了想,不确定的问,“是被坑钱了?还是被偷了?”又想了想,“不可能啊!以暻叔你的实力从来都是你坑别人的。谁想从你手里抠出一文钱那都是不可能的。”
  暻叔更加郁闷了,“少爷,难道在您眼里,暻叔我就是这么吝啬计较吗?”
  周凛摇头,“暻叔您不吝啬计较,您只是很会持家。”
  暻叔点头,接受了这个说法,在把东西放好后,才对周凛解释:“今天在集市有卖便宜肉的。”
  “那怎么不买?”周凛更奇怪了。
  “是牛肉。”
  “恩?”周凛不懂。
  暻叔叹气,“是下面小村子的一农户,家里过年没钱,就把老了的耕牛杀了。肉很便宜,但膻味太大,肉还老,炖不熟。”
  周凛一愣,这才明白。原来这里跟现代差不多,牛羊肉只有少部分人吃——就算是现代那也是学习人家西方,觉得牛羊肉比猪肉鸡肉有营养才开始吃,之前是很少有人碰——除了蒙古青藏地区。所以,在这个只有耕牛、水牛的年代,牛肉还真不多。再加上政府管的严,私下更是少了。想起自己开春时买回来那头黑白花奶牛和小绵羊时,暻叔见鬼的表情,周凛觉得很搞笑。
  “买吧。多炖会儿就是了。”
  “可是……”暻叔的脸很苦,“膻味太大。”
  “牛奶您都喝了还怕那点儿膻味儿!去买吧,我知道怎么去膻味。”又想到某样好吃的,周凛又跟了一句,“多买些。牛筋、牛骨、牛肚都是好东西。”
  暻叔高兴了,“诶,我这就去买!”然后他便牵着方天云小盆友出去了。
  等到傍晚回来,暻叔和方天云是跟着小板车来的,推车的是一农户,看着应该是板车的这人。
  “这是……”看着停在院门口的板车,以及上面血红血红的肉块,长时间没见血的周凛有些肝颤。
  “是牛肉。”暻叔神色有些复杂,虽然很高兴但里面还是掺了很多其他的情绪,“就剩了这么多肉,我见这位老哥冻的慌就都买了。他也是个实诚人,给我每斤便宜了一文钱,只收了四文钱。这么多肉只要了六百文钱,还白赠了牛骨、牛筋和下水。”
  周凛看了看一板车的肉,又看向那推车的老汉。见他穿的极少,上面还都是补丁,黑乎乎的,甚至一些新补上的颜色都不一样,脚下更是穿着加厚的草鞋——哪怕再厚那也是草鞋啊。面上粗糙黑黄,满脸的皱纹,头发梳成髻,黑白掺杂,被一根冒了线头的布条绑着。现在他正不安的在那儿搓着手,眼睛都不敢往上看,佝偻着背,一副怯懦拘谨的样子,而那露出来的手背都冻的裂开了口子,一条条泛红泛白的口子密密麻麻的横在他手指至手背上,看着就让人心颤。
  周凛心里忍不住发软发酸。本来他以为自己很硬心肠,但在见了这样的人后,他还是忍不住心软。
  “暻叔,把这些都收了吧,再多给一百文钱。”
  暻叔一愣,忍不住勾起嘴角,暗自感叹:少爷果然还是那么心眼软。而那老汉已经激动的不知道说什么了,站在那儿连连作揖,喃喃着“少爷好人啊”什么的。
  周凛见状,忍不住心里叹气,扭头对身边的方天云说:“把我书房里的那管冻伤药膏拿给他。”
  方天云点头,安静的进屋去了。那药膏本来是以前的周凛冬天冻伤后抹的,如今家里有了暖气,基本就用不到了。对于周凛来说那是个可有可无的东西,但对于老汉却是难能可贵的宝药。所以,在看到老汉抖着手接过药膏哭着向他道谢又祝他神仙保佑的时候,周凛不禁动容。等到老汉拿到钱,后退着走一步鞠一躬的样子,周凛突然觉得眼睛发酸,心中一股压抑与酸胀感也跟着膨胀起来。直到好汉推着独轮板车的身影消失,周凛还站在门口眺望着远方,思绪半天收不回来。而方天云则站在他身侧,盯着他发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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