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人之生存记 番外完结 (TWOand兔)
- 类型:穿越重生
- 作者:TWOand兔
- 入库:04.09
兽人外出打猎也有捡到人的情况,不过大多是受伤的兽人,还有就是迷路的小雌性,像他这样一出门就捡了个伴侣的,不是没有,而是很少。可想而知,大家是多么的妒忌他。弗莱斯就这样成为全族公敌。凭什么他捡到的就是年轻漂亮的,凭什么?捡不到人的嫉恨,捡到人的嫉妒。越发看他不顺眼。
“好了,我们现在就去找要用到的草秆吧。唔!没有藤蔓也行,走吧。”林沐拉起他的手,背上背篓,出门了。
一开门,发现大伙都很安静的在工作着,制衣的制衣,磨粉的磨粉,一个个埋头苦干,不发一语,非常安静。见到他出来,才开声打招呼。林沐一愣,随即想起上午回来的时候,情绪波动太大,闷头睡去了。略带歉意的笑了笑,跟他们打了招呼,同时感到很窝心,大伙为了不吵到他,搬到一边空地去工作不说,还贴心的把嘴巴闭上了。
“你要出去采集吗?”曼漫问道。他早就从泰斯嘴里打听到上午的事了,林沐不让他们跟去,带上几个兽人就这么对抗族长去了,过程是那样的惊险,他们听到了都觉得很心惊,可想而知亲身参与过的人了。一听完经过就立马赶了过来,路上遇到同是过来慰问的伙伴,一来到见到的却是大门紧闭。大家很有默契的不去打扰他,安静的开始一天的工作。既然连林沐这个外族人都这样努力着,他们这些本土人又怎么能输了。
“嗯!去找一些植物。你们来了很久了吗?怎么不去叫我?”
“嘿!你们两在里面培养感情,我们怎么好意思打扰。大伙说是不是?”
“就是,打扰别人恩爱是会被兽神劈的。”
“不过能去围观,被劈一下也是值得的。”
大伙又开始起哄,调侃他俩了。这时丹尼尔出来打圆场“好了好了,大家都别闹了。林,你快去吧。”
林沐笑了笑,拉起人就跑了。
“哈哈~害羞了。”
……
他们要找的是一种柔韧的草秆或者藤蔓,柔蔓藤不行,太软了,硬度不够,很难定型。能编草鞋的材料有很多,常用到的材料是玉米皮、稻草、麦秆、蒲草。林沐沿用老方法,每种草都折一下,找出合心水的就割下来,扔到背筐里,最后再一一对比,找出最合适的。很快就割了半筐了,又采了些野菜。回去了。
林沐一股脑的把草藤倒了出来,正好被溜达回来的羊驼驼看到了,以为是主人送给他的奖励,兴奋的围着他团团转。林沐一脸黑线的把它赶到一边去了。
选了几根,按照图示的方法编了起来,其他人也停下了手上的工作,跑来围观。
只见他伸出双脚,把草藤环绕的双脚处,用脚趾固定拉紧。由下往上编织,左右两边互相配合,缠绕,拉紧,一直重复这两个动作,直到鞋底成型。编到一定的位置,松开草藤,环绕捆绑,留下一个穿绳的孔。最后再选一条较细的藤蔓,编一个草鞋结,穿过鞋底留下的那几个孔就行了。为了让草鞋穿起来更贴脚,鞋底一般会留下六个孔,一排三个,头、中、跟各一个。孔太少,走几步容易掉。孔太多,绑住脚,不舒服。
“弗莱斯,把脚伸出来。穿上试试”第一对草鞋,林沐很自然的就送给了亲爱的他。似乎都成为习惯了。
弗莱斯依言穿上,林沐服务周到的为他绑了带子。“走两步看看。”
弗莱斯走了几步,越走越觉得惊奇,脚上的感觉软硬适中,清爽凉快,步履敏捷,脚下生风,十分惬意,再也不怕被沙子,石头咯到脚了。
“怎么样?”林沐问道。
“很舒服。”
“嗯!很好。大家看到了吗?我刚刚做的那个叫鞋子,有了它,就能保护好你们的脚了。”林沐尽职的向大伙解释道。
“真神奇,快,快,快教我们。”独眼大叔已经迫不及待了。他们都没有保护脚这个概念,从小到大都是光着脚满地跑的,所以脚常常会被石子割伤,天冷了就在脚上包快兽皮,不过非常的不舒服,闷死了,还硌脚。
“大家过来这边,我分步讲解。”
继t恤衫裤衩后,异世界的第一双鞋子出现了。
作者有话要说:突然发现,小攻小受变成互宠了!!不是攻宠受,也不是受宠攻,是互宠!!!!
貌似小咪咪啊!茱萸啊之类的词不能写那么多,又不能直接写RU头,想改成小红豆又觉得不太好,要是以后他们找到了红豆,那肿么办。
小受:“亲,你的红豆。”
小攻:"不,这是你的红豆。“
60粉条
在林沐的精心讲解下,大伙很快就领悟到个中的精髓,虽然一开始编得不怎么好,很多人编出来的草鞋子在走了几步后就散开了,不过胜在他们有恒心,有毅力,散了再编。过程中相互交流经验,在失败了两三次后,都编得有模有样了。
心灵手巧的丹尼尔更是编出了花样,从初学者摇身一变为指导者,林沐自然是乐见其成,主动让贤。他赶脚自己就是开启新世纪大门的钥匙,引领大伙迈向新纪元。对于大伙的夸奖,林沐从来都是一笑置之,他不觉得自己有多厉害,只不过是比他们见识多了罢。
“唔!时间不早了,不如大家今天就在我这儿吃吧。”大伙编得太投入,都忘记了时间,听林沐这样一说,肚子才咕噜咕噜的响起,十分应景。大伙也不矫情,一一谢过了他。雌性们纷纷过来帮忙,兽人对烹调不在行,识相的拿起渔网到河边捕鱼去了。
这么多人,就吃薯粉好,林沐决定。粉条是前天试着做的,因为工序复杂,做得并不多,他们几个吃的话够吃一天,不过今天人多,一顿搞定了。
林沐从架子上取下晾晒的粉条,经过两天两夜的风干,粉条已经成型了,一条条的,粗细不一,有圆有扁,说实话样子不怎么好看。没办法,他是第一次做这种东西,都是凭他幼时的记忆,摸索着来的。
小时候在村里,一到腊月,每家每户都会出来打粉,制作粉条,他们爷孙俩每年都会去观看,新制作出来的粉条村民会送上一份给他们,记忆中的手工粉条是最美味的食物,那个香呀,那个韧呀,是机器制作无法比拟的。后来生活好了,大家都不愿意动手做了,毕竟几块钱就能买到一大袋子的东西,谁会浪费那么多时间去做。
林沐捧起粉条,有些感慨。没想到时隔多年的今天,他还有机会吃到手工粉条,不知道是该高兴,还是无奈。粉条能制作很多美味,可炒,可烧,可炖。不过林沐最喜欢的是做酸辣粉,简单,美味。
林沐烧了一锅水,把红薯粉放到烧开的水中煮约五分钟,在等候的时间里,他着手调配一干配菜调料。林沐取出了一只大盘,放入果醋、果糖、盐和香油,切碎了两颗辣椒,下锅煎炒煮香出味,混入碗中的调料,一同搅拌。
“弗莱斯,帮我到屋子里拿几颗腌菜出来,选个头小的那些。”林沐对在一边帮忙看火的弗莱斯说道。
“好,你等等。”
将煮好的红薯粉捞起,放到另一个大盘里。倒掉锅中的水,重新盛上一锅,放入大骨头,香菇大火熬制。
“丹尼尔,你把这盘肉拿去烤了吧。曼漫,你过来帮忙看个火。”林沐一一分配工作,那盘肉他事先已经腌制好了,本来打算晚上做的。盘子里装的是上等的里脊肉,配上多种调料,腌制了一夜,味道很正。
“好的。”两人异口同声的答道。
“那我呢?”萨拉问道。
“唔!你帮忙洗个菜吧。菜在背篓里,直接背上,去河边就行了。”
“我知道了。”萨拉高兴的答道。他很内向,以前没什么人肯跟他来往,加上从小就失去了奶父,兽父又忙着去打猎养家,没什么时间理他,一直以来都是他一个人,直到后来遇到了林沐,慢慢的才变得没那么自卑了。
分配好工作,林沐又着手调配烧烤汁。舀了好几大勺子果酱,兑水,加糖,剁碎了一些香料配上适量的葡萄酒,搅拌均匀,尝了一下,味道很不错。拿去给丹尼尔,吩咐他在肉烤得有些焦黄发干的时候涂上,并纠正了他烤肉的方法。林沐让他做的是叉烧,里脊肉已经腌制好了,直接放到明火上烧熟就行,当然过程中需要一些技巧,两个字,快和准,快速翻转,准确涂料。高温能锁住肉汁,再涂抹上烧烤汁,使表层烧干的肉质从新焕发光彩,口感更好,肉质里表鲜嫩,爽口,不会显得干硬发柴。
指点完毕,林沐继续他手头上的工作。光是酸辣粉不够吃,于是他再做多一份野菜粉条炖排骨。把姜葱切碎,放油,倒入锅中煸炒出味,洗净的野菜撕条,放入爆香的锅中翻炒,等到锅烧热,倒入料酒,哗~香味都被逼出来了,又取出了一把草药,捏碎,混入锅里。待野菜炒到发软变色,倒入排骨一并大火翻炒,等到锅里发出阵阵的香味,盖上大叶子,焖一会儿。粉条洗净,倒进去翻炒均匀后,加入盐,少量糖和果酒调味,为了让菜色更香更诱人,又加进了好些香料提味,再炖上几分钟就能出锅装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