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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酾酒有衍 番外完结 (焰焰烧空红佛桑)


有衍在他身后,开心地一把抓住兄长的衣袖:“是个卿倌弟弟,太好了,我们有个卿倌弟弟了!”
“嘘,你声音太大了。”有藇虽然拦着弟弟手舞足蹈,声音却是明显带了笑意的。
这两个孩子早就盼着能有个卿倌弟弟了,夏越听着身后的动静,看着怀中的新生宝宝,觉得心里被填得满满的。
等房间里收拾好了,他迫不及待地走进房里,他的夫郎躺在床上,发丝微湿,面色有些虚弱,眼神却很明亮,看到他进来,脸上是温暖的笑。
“辛苦你了,式燕。”夏越不知为何觉得眼眶有些发涩,他将宝宝放在式燕枕旁,弯下腰吻在了夫郎眉间。
有藇的声音在床幔外响起:“父亲,爹爹没事吧?”
明白儿子是关心爹爹,夏越柔着声音道:“没事的,只是身子有些虚,而且现在见不得风。”
听说爹爹见不得风,两个孩子便打消了进去看爹爹的念头,只说让爹爹好好休息,他们等爹爹醒了再过来看爹爹和弟弟,说完便安静地退出卧房,还轻轻地将房门带上。
儿子这么乖巧懂事,让式燕和夏越都感到很窝心。
“看,儿子都让你好好休息了,你先睡一觉吧,孩子我一会儿送到爹爹那儿。”
式燕微微点了点头,闭上了眼,许是消耗了太多体力,没一会儿,便听到他呼吸舒缓,一脸恬静地睡着了。
夏越再次将竹篮抱起,站起身,看了看怀中的宝宝,又看了看床榻上睡着的夫郎,两张相似的睡颜让他看得入了迷,竟怔怔地站在床边,像是如何也看不够似的。
屋里很静,听得到式燕的呼吸声,窗户是关上了的,却能听闻外头院子里风吹树动的声响。
夏越突然觉得,眼前仿佛出现了适才等待生产时,看到的那满院明媚的阳光。
他仿佛置身于让身心都温暖起来的阳光之中,缓缓地,露出了个溢满幸福的笑颜。
作者有话要说:咦,我最后好像文艺了一把?
错觉吧=-=
正文完结,明天不更,后天开始更番外,番外不会日更,可能隔一日,可能隔两日,不过至少会一周三更。
目前确定的番外有包子、温有恭、言久。
因为临时决定写言久,所以有些事情就留到言久的番外里再交待了。
最后谢谢各位姑娘一路看到最后,佛桑的第一篇文,非常感谢你们的支持。
你们最可爱了~mua! (*╯3╰)

第79章 番外 - 温有恭篇(一)

其实温有恭还是记得自己当初为何喜欢上夕朝的。
相遇那年彼此才三岁,还是不甚清楚郎官与卿倌之别的年纪,既是同龄,家又住得近,便自然而然玩在了一起。
夕朝一直都是白白净净的模样,小时候有些微胖,配着温和的眉眼,显得非常柔顺。可是相处久了,温有恭便看出来,这个看着极像画册里玉童子的,似乎软糯可欺的卿倌,骨子里倔得很,轻易不会改变主意。
这性子当时很对温有恭胃口。京里不乏被家里宠着长大的卿倌,虽然不至于被养得娇气,却大部分是知难而退的脾性,认为做不到之事,便少有继续尝试的。对温有恭而言,这样未免无趣,有些好玩的玩意儿,卿倌没兴趣或是觉得太难的,一说不玩了,大家多少也会觉得扫兴。
只有夕朝,是轻易不放弃的,不管是玩什么,尝试什么新奇的玩具,哪怕再难,即使是所有人中最差劲的,他也不会想要放弃。结果便是他一直跟着温有恭玩在一起,十年间都未分开过。即使夕朝家里说他过了十岁,还总跟郎官一道玩,有些不大好,他也仍是如故,甚至说服了父爹。
即使在彼此到了上学年龄,温有恭去了学塾,夕朝去了卿仪堂之后,两个人还是时不时见个面,一起看时兴的话本,玩有趣的玩意儿,聊聊各自上学的新鲜事。渐渐地,便也成了旁人眼中的青梅竹马两小无猜。
只是,即便是双方家人,也只道他们相处久了,生了情愫,却只有温有恭和夕朝俩人自己知道,其实他们之间,是曾经私下许了诺言,定了终身的。
第一次对夕朝动心的感觉,温有恭到如今都还记得。却正是因为记得,反而让他在重逢之后,那般对待夕朝。
当年觉得夕朝无可替代,满心满意都是那个人,夕朝的一切在他眼中都十分美好,那个时候,温有恭真的认为,再也不会有人能与自己如此契合了。
不得已分开时,他也着实消沉了许久,就是那个时候,与京里善于玩乐的公子哥混到了一起,开始流连烟花之地。温有恭生就一张漂亮的脸,长在商贾之家,打小便也学得唇舌抹蜜,哄人开心的话张口就来,自然极受欢迎。
很快,他便沉迷其中。在那些地方,他可以不必有多余烦恼,身心都很是放松,只要随便说些好听的话,不需多用心,便能换得温柔对待,更无需谈及感情让人伤神。
在他渐渐混成了个闻名花街的风流二少,摇摇折扇浅浅一笑便能让不少卿倌双颊飞红之时,他的哥哥定下了亲事。
得知这个喜讯,温有恭是很为哥哥高兴的。对方是京中位高权重的人家,那郎官也是出了名仕途明朗的,对大哥却是极为重视,亲自上门提亲不说,聘礼也是相当丰厚,对着自家父亲和侍爹爹更是恭恭敬敬,半点没有看轻之意。
只是当晚,哥哥到了温有恭房里,一脸歉意,说自己出了门许人,要将温家的担子留给二弟,实在过意不去。本来家中一直想着给他招赘,二弟不需要担起重担,因此也放任其过得肆意洒脱,游戏人间。温家大少自己也没想过,居然最终是要许出门,如今要迫得二弟不得已担起家业,他是真的心有歉意。
温有恭却是痞痞一笑,道:“大哥莫要看不起弟弟,这点家业岂能难倒我,不就是跑个商么?你弟弟聪慧过人,随随便便就能搞定啦。大哥你尽管放宽心许人家去,到了那边可别再记挂家里了,省得被人拿了把柄说你不是。”
温大少许过去是做正君,成亲后温家便是外家,自然不能太过上心的。他又如何不知二弟只是为了让自己放宽心,才故意做出这样一副毫不在意的样子,但如今却也无能为力,只能带着对温有恭的担心许出了门。
其实,温有恭的确是天资过人,接手家业之后,表现得很是精明能干,温父很是欣慰,除了拿他当假想敌的三弟,谁都对他赞许不已。
他自己接手生意继承家业,断了酒肉朋友后,便觉得自己那段日子很是荒唐,回想起来只觉得空虚。在正经做事业之后,虽然也接触了不少卿倌,上门说亲的谋人更是不少,但他却觉得看谁都一样,丝毫没有心动的感觉。
在他已经忘记为一个人心动是什么感觉之时,身心都满是疮痍的夕朝被送到了温家。
再见夕朝时,温有恭甚至认不出这是那个曾经很像画册上玉童子的人。背上一大片烧伤,后颈和脸上也有一些,莲花纹记几乎被伤口结的痂完全遮住,整个人看起来凄惨极了,三弟看到时眼泪都下了来。侍爹爹心肠极好,二话不说收留了夕朝,把人当亲生卿倌似的细心照顾。
只可惜官府请的是一般的大夫,毕竟要先治疗,才能将人送来,因此错过了最佳的时机,留了疤痕。温家舍得用那昂贵的祛疤药膏,若是人早送到温家来,疤痕全消都是可以做到的,也不至于像现在这般,尽了最大努力,也只能将疤痕颜色减淡。
温有恭明白,侍爹爹是认定了夕朝会许给自己,夕朝看自己的眼神都是深情,也有胆怯和不安。谁都看得出来,他恋慕着温有恭,但身上留了疤,又担心对方会嫌弃。
那样的眼神让温有恭有些心疼,同时又觉得自己不可原谅。因为,他发现已经找不到当初对夕朝动心的感觉了。
他明明很清楚地记得那种感觉,明明曾经看到夕朝就会发自内心地温暖,恨不得把对方绑在自己身边,时时看着,一刻都不想分开,分开也会十分想念,盼着能赶紧见面,见面了总想碰触对方,哪怕只是肩膀碰着肩膀,也是很开心的。
可是如今,他完全没有了这种悸动。虽然会觉得疼惜,却似乎并不是出于情爱。
大概随便哪个卿倌一夜之间痛失家人,只剩自己独活,孤苦伶仃又伤了身子,他也会觉得疼惜的吧。
看看自己现在,看到夕朝反而不敢碰触,只要对上夕朝那带着爱意的眼神,便只觉得心虚愧疚,半点没有当年面对夕朝时不能自己的心动。夕朝可以这几年一如既往地对自己情深不变,可自己,不仅流连花街,游戏人间,更是早将他忘得一干二净。当初许下的诺言,以及二人被迫分开时仿佛万物失色般的消沉失落,都如同在讽刺他这个负心人一般。
因为觉得没有了当初的心动,认定自己变了心的温有恭,也不敢再负夕朝一次,若夕朝的家还安在,他或许能够狠下心来拒绝亲事,可夕朝已经一无所有,除了温家,大概已无容身之处。于是,父亲问他可愿意取夕朝时,温有恭一丝犹豫都没有,便点头同意了。
只是,面对夕朝时,他仍是心中忐忑,下意识便如同生意场上般伪装起自己,摆出毫无所谓的面孔,轻飘飘地道:“我会取你,但不是取作夫郎,而是侍郎。正君的位置自然要留给我真正喜欢的卿倌。儿时对你许过的诺言,我也很抱歉,只好请你当作是太过稚嫩的戏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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