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会感激我的……
莫里回想起宋默的话,忍不住打了个冷颤。虽然赛万斯才是他的主人,但他不想死,为了活下去,他决定向格里兰的领主,当面表达一下自己的“谢意”。
寒冷的冬天即将来临,格里兰的领民们开始过冬的准备。对领民们来说,能穿上没有补丁的衣服,屋子不再四处漏风,每天吃上饱饭,就已经是好日子了。
但宋默却不这样想。或许今年的冬天不用发愁,但明年呢?后年呢?不是总有地精这种软包子给他们下手的。武器可以造,人口却依旧是个大问题。
意大利面条的武器够精良吧?照样被举着大刀长矛的苏丹给揍得屁滚尿流。美国大兵够牛气吧?照样被小米加步枪打得没了脾气。
武器很重要,人更重要。
一百个扛着步枪的农民,面对成千上万骑着战马,披着铠甲的骑兵,照样没有胜算。
宋默很想对领民们说:人多力量大,多生孩子有钱花!
可他到底没说,这句话一出口,领民们会以为他们的领主疯了。何况孩子生了也不能马上解决问题。生下来就能跑会跳,舞刀弄剑的,那不是人,是妖怪。
不能这样下去了。
宋默把自己关在卧室一整天,午饭和晚饭都没吃,老约翰敲了几次门,里面都没有回应,直到随从来报,矮人罗德将第一批矿石运到了,宋默才从屋里走了出来。
迥异于老约翰所想的形容憔悴,此刻的宋默双眼放光,嘴角带笑,很显然,有人又要倒霉了。
罗德依旧是一副战士的打扮,肩上的斧头看起来十分锋利,能轻易劈死任何敢打他金币主意的家伙。
或许是上次在宋默手里吃了大亏,罗德打死不再去领主府“做客“。哪怕在边界交易并不安全,他也认为,比去强盗头子的窝里要好得多。
看着固执己见的矮人,宋默无奈的叹了口气,不被理解的人生,真是寂寞如雪啊!
既然不被理解,他还客气什么?寂寞如雪的人生,同样能过得无比彪悍。
以精神损失费为理由,罗德得到的金币,再度缩水。
罗德气得吹胡子瞪眼,抡起了斧子。
宋默笑得见牙不见眼,举起了弓弩。
斧子对弓弩,而且是在一对六的情况下,罗德明智的选择了放下武器,“只是个玩笑。”
“哦。”宋默点点头,表示理解,“我也一样。”
总的来说,这次交易还是十分顺利的,罗德将矿石安全送到了买主的手里,也得到了被扣得几乎和成本价相当的金币。
看着气呼呼的矮人,宋默决定还是给他一个甜枣。
“罗德,想不想要一具弓弩?”
罗德眼睛一下子亮了,随即怀疑的看了一眼宋默,他才不相信,这个比强盗还强盗的家伙,会有这么好心。
“当然,不白给。“
果然!
宋默笑眯眯的凑到罗德耳边,低声说了几句话,罗德先是摇头,宋默又说了几句,罗德的脸上开始出现犹豫的神色,最终,还是点了头。
“你真的会给我弓弩?”
“当然。”宋默点头。
“好。”
宋默和罗德草草的签署了契约,罗德带着契约离开了,宋默好心情的吹起了口哨。
强森迟疑的问了一句:“领主大人,您真的打算把连发弓弩给那个矮人吗?”
“谁说的?”
“您说的。”
“我只说给他弓弩,可没说给他连发弓弩。”宋默严肃的纠正强森,“做生意得诚信为本,知道吗?”
诚信……为本?
强森觉得和领主讨论这个问题的自己,傻得冒烟了。
24
24、第二十四章 ...
莫里再见到宋默时,态度更加恭谨,说话也变得小心翼翼。宋默察觉到了莫里的变化,脸上的笑意加深了。
“队长大人同意了?很好。”
宋默拉开抽屉,将一小袋金币放到了桌子上。
莫里没有丝毫犹豫的收起了金币,他知道收下这些金币的后果,但他不想死,只有眼前的人,可以让他活下去。
宋默满意的点了点头。
“三天。”宋默伸出三根手指,“我希望三天后,能在这里,见到赛万斯队长本人。”
“我知道了,领主大人。”
莫里带着宋默给他的金币离开了,宋默站在窗口,背着双手,握紧拳头,久久不语。
老约翰走到宋默身后,问道:“领主大人,您怎么了?”难道是后悔送出去的金币?要不让强森去抢回来,那个随从还没走多远……
“管家……”
“是?”
宋默倏地转过身,一把抓住了老约翰的手,激动的说道:“三天,只需要再等三天!西北行省的大门将向我们敞开!粮食,金币,衣物,一切的一切,应有尽有!”
看着嘴巴快咧到耳根的宋默,老约翰的冷汗刷的一下就下来了。
西北行省的大门,将向他们敞开?
“领主大人,您该不会想打劫西北行省吧?”这简直就是去啃金刚石,满嘴牙都得崩掉。
“管家,我佩服你的勇气和想象力!”宋默收起了激动的神色,变得严肃起来,“但是,为了我们的生命安全考虑,明目张胆的去西北行省抢劫,这种不切实际的想法,不能有。”
老约翰被噎了一下,直瞪眼睛,这怎么成他的想法了?
“当然,不想杀肥羊的强盗不是好强盗。可怎么杀,却要好好打算。”宋默眯起了眼睛,“有的时候,刀子见红不一定就是最好的办法。利益,才是把这头羊套住的最佳方式。套牢了,勒紧了,就甭想再逃出我的手掌心!”
“……”
“明白没?”
“明白了。”
“很好。”
“领主大人。”
“什么?”
“能不能……先把我的手放开?”
“……”
“虽然您是我的雇主,但不代表我会忍受您的职场性--骚--扰。”
“管家。”
“恩?”
“我可以揍你吗?”
“那也要先把我的手放开!”
“……”
三天后,赛万斯如约而至。当他走下马车时,宋默险些没认出他。
脸上的胡须被修建得十分精致,光亮的头发像是抹了猪油,身上披着黑色的斗篷,斗篷下是用昂贵丝绸制作的外套,脚上的鞋子也擦得锃亮。
马车后跟着一队骑兵,衣甲鲜明,威风凛凛。这不是一个骑兵队长能有的待遇。而且,他就这样肆无忌惮的出现在了格里兰……
只是三天而已,变化就这么大吗?
宋默眨眨眼,看起来,警察局长灭掉省长之后,成功上位了。这结果,这速度,赛万斯百分之九十五以上是朝中有人的,莫非也是个官N代?
“日安,队长大人。”
“日安。”赛万斯顿了顿,说道:“我现在已经不是骑兵巡逻队的队长了。”
“东窗事发被撸了?”
“……”
“开个玩笑。”宋默笑着说道,“我没猜错的话,站在我面前的,已经是西北行省新一任的总督大人了。”
赛万斯点了点头,表现得若无其事,似乎并不觉得这是多大的事情。宋默可不这么想,升官发财死老婆,这绝对是男人一生中都在期盼的美事!这家伙不高兴才怪了。
宋默决定让赛万斯总督好好认识一下,穿着一身丝绸到强盗面前显摆,就像是小肥羊在屠夫面前抖肥膘,不是想挨刀,就是想挨刀。
不过,在下刀之前,安抚一下肥羊,很有必要。
“我相信,奥比的国王陛下很快就会发现,他的这份任命,是多么的英明。”
是人就爱听好话,赛万斯也不例外。加上宋默手里有他想要的东西,所有的不愉快,都被暂时抛到了脑后。看到赛万斯藏都藏不住的笑,宋默的好话像是不要钱一样往外蹦,蹦得赛万斯快招架不住了。
“我们还是谈正事吧。”由此可见,赛万斯的脸皮还不够厚,明显需要锻炼。
“好的,总督大人。”宋默一脸自然,好像刚刚拍赛万斯马屁的人,根本就不是他。
会客室的门被关上了,这一次,连老约翰都没有被留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