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约翰感到头疼,很想劝宋默冷静一些,可看宋默这副样子,根本就不会听劝,叹了口气,这是迟来的叛逆期吗?
人类已经不能阻止宋默了,厚积薄发,霸气全露的领主大人,决定彻底走上一条反封建反迷信,誓与教会势力对抗到底的康庄大道了。
老约翰看着宋默,劝说的想法全部熄灭,弯下腰,单手覆在胸前,“如您所愿,领主大人。”
“管家,别这么严肃。”宋默走到老约翰面前,笑眯眯的说道:“你应该说,让我们为了伟大的理想和目标,奋勇前进,为了格里兰美好的明天,奋斗终身吧!”
老约翰此刻只有一个想法,格里兰家族的血脉,彻底长歪了,格里兰家族的教育,完全出问题了。他一个字都不想说,也一个字都说不出来了。
管家离开后,一阵黑色的风突然平地而起,黑风散去,瑞斯梅尔斯站在了宋默的面前。宋默坐在椅子上,两条长腿交叠着架在桌子上,双手交握,支在胸前,轻哼了一声。
瑞斯没有如以往一般,直接往宋默的身上粘,而是站在宋默对面,眼神复杂的看着他。
“不说话?”宋默斜睨了瑞斯一眼,撇撇嘴,“还是,不知道该说什么?”
“……”
见瑞斯还是不出声,宋默干脆收回双腿,单手一撑,跃过桌面,面对瑞斯坐在了桌沿上,一只手挑起瑞斯的下巴,“美人,我照你想的做了,至少要说声谢谢吧?”
瑞斯握住了宋默的手腕,“我并不想……”
“少来。”宋默嗤笑了一声,“别和我说你当初把骑士之剑送给我,没有其他目的,骗三岁孩子呢。”
“但我没想让你直接和教会彻底对立!”
“这我相信。”宋默捏着瑞斯的下巴,看着那双海蓝色的眼睛,“但你不能否认,你是想将我拖下水吧?”
“……不否认。”
“那不就结了。”宋默晃着一条腿,脚尖碰了碰瑞斯,“当初我收下这柄剑,就没想着能从这些麻烦中脱身,如今,看在我这么自动自觉,英勇献身的份上,你是不是该将真实目的告诉我了?”
“目的?”
“对啊,”宋默的手沿着瑞斯的下巴,滑过他的颈项,落在他的肩膀上,“从你第一次变成瑞丝,接近我开始,说说看,你到底想做什么?别再和我说喜欢啊,一见钟情这种一听就是谎言的借口,我根本不会相信。”
“……你真想知道?”
“当然,我问了你不下三次。”宋默抬起头,收起了脸上的笑,“每一次,你的答案都不一样,每一次,你都在说谎。我不想再听任何谎言!”
“为什么?”
“你还有脸问!”宋默一把拉住了瑞斯的领子,“特马地老子喜欢上一个满口谎言的骗子,糟心不糟心?!我就想听句真话,懂吗?!”
瑞斯沉默了半晌,宋默的神情认真到让他感到了莫名的心慌。直觉告诉他,不能再说谎,否则,等待他,很可能就是万劫不复。
过了很久,瑞斯终于开口说道:“是我用雷劈了你。”
“啥?”宋默仿佛见鬼了一样看着瑞斯,想了很多种可能,都没想过,瑞斯一开口会是这句话,反射性问道:“我和你无冤无仇,你干嘛用雷劈我?”
“劈死你,取而代之。”
这个人,想杀死他,然后取代他?
抓住瑞斯的手不由自主的松开,下意识的掏出手枪,抵住了瑞斯的额头。
瑞斯不在意抵在额头上的枪,单手搭在了宋默的腰上,眼中渐渐泛起了一抹红光,“我差一点就成功了……现在,我却庆幸自己的失败……”
“别想转移话题!”宋默咬牙切齿的说道,握着枪的手用力得几乎要暴起青筋,“说,到底为什么!”
“因为这里很特殊,我的父亲,上一代梅尔斯亲王,长眠在这里。”
虾米?!
宋默懵了,紧接着头顶冒出一团氢气,砰啪炸响。
靠之,他老爹“长眠”在这里,他就要用雷劈死自己,这是什么混蛋逻辑?!
106
106、第一百零六章 ...
宋默想来想去,也想不明白,一个魔族亲王的长眠,和他儿子用雷劈自己,有什么直接联系。唯一的可能,就是自己的老爹是导致他老爹长眠的主要原因,或者说,自己的老爹直接把他老爹咔嚓掉了?
“怎么可能?”瑞斯双手支在宋默的身体两边,几乎将宋默整个人圈在自己的怀里,“我父亲已经长眠一千多年了,那时,你父亲的父亲都还没有出生。”
瑞斯托起宋默的下颌,侧过头,避开他的枪口,在他的脸颊上落下了一个轻吻,“一千七百年前,光明教会的六名大主教,联合魔族中的敌对家族,趁我父亲意外受伤时,无耻的偷袭了他,夺走了他大部分的魔力,封存在教会的圣物里,还想趁机杀死他。”
宋默卡巴卡巴眼睛,这剧情……整个一王子复仇记前传啊……圣物,捏了捏腰间的骑士之剑,就是指这些?
“但是,我父亲是那么好杀的吗?”瑞斯一仰头,“魔族的亲王,岂是那些奸邪小人能轻易灭掉的!”
宋默继续咔吧眼睛,再牛气,说到底,不是也“长眠”了吗?
“长眠,不等于死亡。”
瑞斯看着宋默,“魔族亲王的力量,不是一般人能够想象的。哪怕被夺走大部分魔力,我的父亲,也只是陷入沉睡,而不会死去。如果他愿意,随时可以醒来。”
宋默摸摸下巴,不对啊,既然知道他老爹没死,为什么不把人弄回去,还一直留在格里兰?
“弄不回去。”瑞斯无奈的叹了口气,“我父亲在格里兰长眠并不是秘密,但无论是教会,还是敌对家族,或者是我,都不知道他到底把自己埋在哪里。”
宋默“……”
“当年的光明教会,几乎把格里兰所有的土地都翻了一遍,导致这里连续五十多年寸草不生,依旧找不到丝毫踪迹。”
也就是说,他老爹被人围殴得就剩一层血皮,见势不妙,直接挖坑把自己埋了,填上土呼呼大睡,可惜坑挖得太深,土压得太结实,不只让敌人找不到,连他儿子都找不着。
原来这不是王子复仇记,而是寻找魔族亲王的发现之旅吗?
仔细想想,瑞斯应该没骗他,地精和侏儒建造地下城,几乎把格里兰的地底挖空了,野猪洞挖出十几个,芒古蛇也挖出好几条,也没听说挖出个人形生物。
“还是不对。”宋默皱紧了眉头,“像你说的,你父亲既然那么厉害,为什么不撑到家里再睡?总比在一个陌生的地方要好吧?也省得连家人都找不到他。”
“吔……”瑞斯顿了顿,脸上闪过一抹尴尬的神色,“事实上,当年我父亲因为和母亲吵架,被母亲揍了一顿,受了伤负气离家,才被教会和敌对家族钻了空子。”
“……”原来不只是阴谋诡计,还涉及到家庭-暴力。能把魔族亲王揍到离家出走,果然王妃才是大丈夫吗?
“就算是这样好了,那和你用雷劈我有毛关系?”
瑞斯将下巴搭在了宋默的肩膀上,“因为只有通过格里兰的直系血脉,才能找到我父亲。”
“什么意思?”
瑞斯蹭了蹭宋默的颈窝,“格里兰是没有信仰的土地。”
“没有信仰的土地?”宋默将瑞斯从自己的肩膀上拉了起来,“这怎么说?”
“这里的人不信仰光明神,也不信仰光明大陆的任何神祗。”瑞斯看着宋默,缓缓说道:“经历过一千七百多年前的那件事,原本富饶的土地被光明教会毁坏殆尽,当年的格里兰人,从领主到领民,再也不信任教会,甚至憎恨毁灭了自己家园,让自己陷入了贫困的教会。”
这点宋默完全可以理解,遭受过强-拆的,谁还会对强-拆者笑脸相迎?没扔汽-油-瓶就不错了!
说到底,上代梅尔斯亲王和光明教会,还有掺和到这件事中的魔族,都是罪魁祸首!格里兰就是个无辜遭殃的炮灰!
难怪光明教会的触角一直伸不进格里兰,除了这里穷得让他们不想来扶贫之外,还是因为这里的人压根就不信仰他们的神祗吧?虽然格里兰人不会像祖先那样看到这些神棍就眼眶发青,却也不会给他们什么好脸色。
当然,教会也可以使用强硬手段占领这片土地,可一旦他们这么做了,绝对是犯众怒。本来各国国王和各路诸侯就看这些反-政府-武装-势力很不顺眼,把柄送上门,不借机削他们一顿的是蠢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