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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朝余孽只想卖烧烤 强推 (孟冬十五)


  “也不算首次通车吧,早在半年前就已经开始空车跑了,偶尔拉拉货,为的就是测试一下春夏秋冬不同天气下的路况,确认安全之后再正式拉客。”
  “是的是的,这样就很让人放心了,毕竟是从平川工业园出来的东西,还是靠得住的。”
  “刚刚测试那会儿我还去车站瞧热闹来着,里面那个桌子都是实实在在的香樟木,座位上还裹着羊羔绒,听说还有什么‘卧铺’,从长安到平川可以一路睡过去呢!”
  “听你这么一说我都想去坐坐看了。”
  “呵呵,想也没用,你是没瞧见,别说那些行商富贾了,就连当官的想买一张票都要托人赖脸!”
  “……”
  这话说得不假,从平川到长安,所有人的目光都盯在了这辆客运专列上,可谓是一票难求。
  无数信鸽飞往平川,各路节度使一天三趟地问,不要到一张票不罢休。
  蔷薇小院的屋顶上那都不是瓦片,而是一层密密麻麻的信鸽!
  下朝之后,楚溪客都不敢出门去玩了,生怕碰到熟人再给他要车票。
  这种状态一直持续到了腊月初八。
  “平川—长安客列”正式发车,八匹马拉着六节客运车厢,每节车厢里坐着六十六位乘客,可以说是非常吉利了。
  另外还有两节货厢,一节用来托运行李,一节是餐车和工作人员的休息间。
  从平川到长安,原本快马都要跑上两天两夜夜,如今坐着火车,平平稳稳,中间还能下车溜达几次,三天也就到了。
  就算坊间传闻的那般,车内有舒适的卧铺,还有柔软的羊绒躺椅。
  因为乘客人不多,因此每位乘客都可以独享一个竹帘围成的私人空间,有一张小条案,还有一个放行李和衣物的小架子。
  架子上挂着一个小小的铜铃,若有事便可摇响铜铃,自有工作人员过来解决。
  每到一站,火车都会停下来,换一拨乘务员和马匹,乘客们也可以下车接接地气,顺便到餐车吃顿“旅行套餐”。
  餐车上的旅行餐都有专门的厨子现做,完全不用担心不新鲜。种类也是多种多样,不过还是以平川的美食为主。
  这也是楚溪客特意要求的,为的就是让“平川”这张名片深入人心。
  下车的时候,乘客们脚都是软的,不是吓的,而是觉得不真实,就像做梦一样,又觉得不过瘾,还想再试试。
  《长安小报》、《平川日报》以及各地邸报不约而同地用了最大的版面报道平川客列,甚至附上了写实的配图。
  一时间,朝堂庙宇、酒楼食肆、街头巷尾,从贵胄之家到平民百姓,所有人都在谈论着平川客列,无一不是溢美之词。
  楚溪客原本以为错过首发车之后,亲朋好友们对车票就没有那么执着了,万万没想到,屋顶上的鸽子更多了……
  平川发展得红红火火,长安城里就有人不舒坦了。今上看着吐蕃赞普发来的国书,终于下定了决心。
  除夕,平川城,蔷薇小院。
  楚溪客在做年夜饭。
  养殖场第一批大白猪出栏了,管事挑了最肥的一头,收拾好了送过来。
  楚溪客一拍脑门,决定做一桌杀猪菜。
  主菜是必不可少的酱香排骨炖粉条。
  一乍长的猪肋骨,挂着厚实的筋膜和瘦肉,冷水下锅,焯去浮沫,重新洗锅放油,炒酱料,添水,加排骨,大火足足炖上半个时辰,再用小火慢慢焖着,这时候可以在锅边贴上一圈杂粮面揉成的小饼子。
  直到日暮时分,锅盖一掀,满锅的排骨软烂香浓,锅边的小圆饼也发成了宣宣软软的大圆饼,肉香裹挟着酱香铺面而来,足足地勾起人肚里的馋虫。
  另有四道经典热菜——
  精瘦软烂的柴骨肉是姜纾的最爱。
  连骨带肉炖得软烂,再把贴骨的肉丝一条条拆下来,因此又叫“拆骨肉”。
  柴骨肉本身味道不重,多配蘸料吃,姜纾喜欢米醋加两滴香油,楚溪客喜欢香浓的芝麻酱,钟离东曦喜欢蒜泥,贺兰康喜欢红腐乳,阿肆总是充满好奇心,所有蘸料都要加一些,最后口味奇特到一边吃一边龇牙咧嘴,然后又忍不住继续吃。
  与柴骨肉相比,贺兰康更喜欢酸菜炖五花。
  酸溜溜的菜帮子伴着大片的带皮五花肉,依旧是大火炖,酸菜不会炖烂,且吸饱了肉中的油汁,五花肉连皮都是软嫩的,却不显油腻。
  大口吃肉,大碗干米饭,正适合贺兰康这种大开大合的性格。
  阿肆跟贺兰康口味相似,不过他更偏爱蒜泥白肉。巴掌大的薄薄一片,蘸上香辣的蒜汁,阿肆一口能吃三片。
  钟离东曦虽然看上去雨露均沾,楚溪客却细心地发现,他还是临幸那碟蒜泥护心肉更多些。
  护心肉是猪心和猪肝之间的一块肌肉,纹理较粗,稍有腥气,胜在口感劲道,毫无油腻之感。经过楚溪客的卤制,腥味不见了,只剩下嫩嫩的肉香。
  同样拌着蒜汁吃,却是和蒜泥白肉完全不一样的口感。
  楚溪客眼疾手快地从贺兰康筷子底下抢走最后一块护心肉,笑嘻嘻地放到钟离东曦碗里。
  钟离东曦噙着笑,转而给他夹了一筷猪耳丝。
  这就是楚溪客的最爱了。
  不过,楚溪客的“最爱”挺多的,就拿这顿年夜饭来说,猪耳丝、猪肚丝、猪肺炒姜丝……他每一样都吃得美滋滋。
  这才是真正的雨露均沾。
  家里的小动物们也有各自的“年夜饭”,牧草、萝卜、猫饭、小鱼干、兔粮和各种楚溪客自制的宠物小零食,满满当当摆了一桌子。
  桑桑吃了一会儿,又跑到人类的桌子这边,嘴里叼着小鱼干放到楚溪客手边,还软软地喵了一声。
  这就是交换食物的意思了。
  讨饭都讨得这么绅士,楚溪客不给它都不好意思了。
  桑桑心满意足地叼着一块护心肉回去,没有自己吃,而是放到了小猫崽的饭盆里。
  虽然过去了整整一年,小猫崽的警惕心还是没有完全放下,一家子小动物开开心心围成一团,只有它孤零零躲在角落。
  并不是有人排挤它,而是它始终保持着骨子里的野性,没有完全融入这个家。
  不过,它也没跑掉,即使楚溪客打算把它放生,小家伙也没走。
  如今小猫崽已经一岁多了,是一只成年猫了,原本稀疏的灰毛已然褪去,长出了金褐色的底毛和黑色的斑点,是一只漂亮的小豹猫了。
  或许是幼崽时期缺乏营养的缘故,小家伙比寻常豹猫体型短上很多,好在这一年得到了很好的照顾,体格倒是十分健壮。
  它从来不会白吃楚溪客的准备的猫饭,时不时就会消失一两天,再回来时总能托着比自己还要大上好几倍的猎物。
  每每打猎归来,小家伙都会昂首挺胸地把猎物丢在楚溪客面前,然后高冷地“嗷”上一声,直到亲眼看着楚溪客把猎物收起来,才会迈着小猫步退回自己的领地,悠闲地舔毛毛。
  那养家糊口的骄傲劲儿哦,都要从每根毛毛里溢出来了。
  据云竹推算,小猫崽出去的频率和猎物的重量刚好是它、桑桑和二桑这段时间的口粮。
  也就是说,在小猫崽的观念里,桑桑和二桑是它养着的……
  第一次听云竹提起的时候,楚溪客突然产生了一个诡异的想法——他们全家,包括人和猫,最不聪明的或许是他,就连小灰叽都要排在他上面……
  认清这一事实的楚溪客一口吞下一个大饺子,该吃吃该喝喝,总之是非常认命了。
  “小猫崽四舍五入也算是蔷薇小院的一员了,总不能一直‘猫崽、猫崽’地叫,不如给它起个名字?”楚溪客看向姜纾。
  姜纾看向贺兰康:“你来吧!”
  贺兰康受宠若惊:“阿纾这么信任我?”
  姜纾笑道:“想多了,只是觉得猫崽是你抓回来的而已。”
  贺兰康:“……”
  楚溪客不厚道地笑出声。
  阿肆原本在认真干饭,没有听到前情,看到楚溪客笑,自己也连忙笑得更大声,免得显着不合群。
  然后,贺兰康冷飕飕的眼神就盯到阿肆身上了,再然后,小猫崽的名字就诞生了。
  “就叫‘小五’吧!”
  虽然过于随意了些,但意外的贴切,于是小猫崽的名字就这么愉快而又随意地定下了。
  如果没有后面的事,今日便是一个相当完美的除夕夜了。
  直到一只特殊的信鸽落在窗台上。
  “是小五府里的。”阿肆口中的小五,不是猫崽,而是五公主。
  钟离东曦大步走过去,解下信鸽腿上的竹筒,从里面拿出一张字条。寥寥几个字,却让钟离东曦捏碎了茶盏——
  “吐蕃赞普求娶大昭公主,父皇选中了我。”
  就连向来好脾气的阿肆都气得骂了一句“猪狗不如”。
  楚溪客只觉得遍体生寒。
  《血色皇权》中就有这样的情节,在二皇子和四公主的设计下,今上下旨让五公主和亲,只是后来被主角攻和主角受联手破坏了……
  这个情节本该出现在两年前,包括书中所写的“大决战”也在两年前就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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