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人被他的样子吓到了,惊讶道:“该不会是黑店吧,怎么还兴当街拦人的?”
云飞急着解释,楚溪客走出来,冲他摇摇头:“云飞,别这样。”
云飞红了眼圈:“这么好的吃食,不应该卖不出去……”
楚溪客比他还要失落,然而,对上周遭人关切的目光,连忙打起精神,说:“是我计划失误,连累大伙跟着我白忙一场,这样,既然卖不出去咱们就自己喝了!”
楚溪客让云飞云柱把丸子坊的帮工和跑腿小哥们都叫过来,一人分了满满一竹筒“全家福”。
大伙面面相觑,舍不得喝。
楚溪客劝道:“快喝吧,仙草冻不能过夜,若今日吃不完就只能倒掉,还有这些核桃、果脯之类,都得浪费了。”
黑子好骗,顿时信了楚溪客的话,正要喝,就被蒲柳抓住了手腕。蒲柳的手又白又细,捏在他手上的感觉软绵绵的,黑子不由愣住了。
蒲柳没注意,只是一心出着主意:“我们可以走街串巷去卖,我就不信了,把这一百一十坊都跑遍,还能找不到几个识货的?”
董书生同样点点头,道:“蒲柳说得没错,这饮子咱们都喝过,味道绝对没问题,就算价钱高一些,和那些香茗美酒相比却也不算什么。若寻常人家不愿买,那就去高门大户门前推销。好在咱们有‘楚记跑腿小分队’,还怕什么?”
少年们一听,顿时精神起来,纷纷表态——
“我们去卖!”
“反正路都走熟了,也知道哪家肯定会买!”
“对,卖不完就不回来了!”
楚溪客心底涌上一股暖流。
实际上,他在意的不是这一时的滞销,而是奶茶铺将来要走的路子,难道要像海鲜自助那样,只卖给有钱人吗?
这显然并不现实。
海鲜自助利润高,哪怕一天只有十个人来吃也不会赔钱。奶茶铺却不然。以楚溪客这种纯手工、零添加剂的经营模式,一杯奶茶的利润其实非常低。而且,即便那些高门显贵也不会天天喝奶茶。
所以,要想让铺子长久经营下去,还是得走薄利多销的路线。要想“多销”光依靠有钱人是不行的,万千百姓才是中坚力量。
此刻,看着少年们期待、坚定、恨不得鞠躬尽瘁的模样,楚溪客终究没忍心打击他们的积极性,玩笑般说:
“看来,关键时刻还得依靠咱们的‘跑腿小天团’呀!那就拜托诸位了,跑腿费就是一碗丸子汤怎么样?暮鼓敲响之后,不管有没有卖出去,都要回来吃。”
少年们没有欢呼,没有骄傲,而是拘禁又认真地点点头,拎上一桶桶调配好的奶茶纷纷跑走。
直到跑出老远,楚溪客还能听到他们充满喜悦的议论声——
“小郎君说我们是‘跑腿小天团’呢,天团是什么?”
“不晓得啊,后面小郎君说‘诸位’,想来是很厉害的样子。”
“快别说了,早点卖完回来吃丸子汤呀,蒲柳先生说云娘子煮的丸子汤可香了!”
少年们顿时跑得更快了,是一群懂得感恩又容易满足的小家伙没错了。
楚溪客受到感染,深吸一口气,重新振作起来:“好了,我要去想办法了!”
说完,也不管众人诧异的目光,昂首挺胸走出了廊桥,还特意带上了桑桑。
他想到了刚穿越那会儿,为了多攒一些买药的钱,他从蔷薇小院那个小小的灶间翻出一个炭盆,一个铁架,还有一条羊腿,就这么简简单单地开了张。
当时的他没有自怨自艾,没有惶恐沮丧,更没有妄想一步登天,赚到一文钱都很开心。
他又想到穿书之前住在廉租房的那个他,还是一个小学生的时候,他就每天跑到大学城打工,捡瓶子,收废品,一毛钱一毛钱地攒够了大学的学费。
因为无意中听到一位过来买鸡蛋灌饼的大学教授说:“你要好好学习,将来考上大学,才会见识到不同的人生。”于是,他就在心里默默定下了“攒钱、上大学”的目标,而不是“收废品、娶媳妇、生娃、收废品”的循环。
现在回想起来,才知道那时候的生活和别的孩子相比有多清苦。但是,因为生活很简单,目标也很单一,不会跟别人攀比,也没时间胡思乱想,就不觉得苦。
相反,和桑桑相依为命的那段日子,成了他生命中最单纯、最平静、最值得感恩的时光。
……
楚溪客一路走,一路想着这些过往。
桑桑像前世那样乖乖地窝在他怀里,偶尔遇到好玩的东西就抬起小脑袋瞅一瞅,也会招呼楚溪客一起看。
仿佛真的回到了曾经简单又容易满足的日子。
楚溪客就这样慢慢寻找着自己的初心。不知不觉走了很长一段路,一直从平康坊走到了西市。
西市比东市要热闹许多,穿梭往来的行人也各有特色,有衣着华丽的波斯商人,有装扮美艳的胡姬,有高大的突厥遗民,还有戴着白色小帽的回回人……
楚溪客被一口热气腾腾的锅吸引,不知不觉就坐在了人家的摊位旁。
摊主是位身形高挑的婆婆,细眉长眼,鼻梁扁平,脸颊染着两坨殷红,一看就不是中原人,又和楚溪客见过的寻常汉人婆婆一样慈和周到。
“小郎君可是要吃秃秃麻什?这边坐吧,你这细嫩的皮肉,莫被水气灼伤了。”
婆婆说着,就把自己身边的草墩子递给了楚溪客,许是担心脏,还细心地垫上一块干净的麻布。
楚溪客笑呵呵地道了谢,大大方方地坐上去,乖乖等着吃秃秃麻什。虽然,他根本不知道“秃秃麻什”是什么。
婆婆一笑,本就细长的眼睛顿时眯成一条缝,和眼角的纹路连在一起,仿佛说尽了岁月的风霜。
她用外族语说了句什么,楚溪客没听懂。
“约莫是夸我的话了!”楚溪客愉快地做出决断。
“执失婆婆在夸小郎君很乖很讨喜,像是部落神像中的小金童。”旁边一位卖兽皮的妇人温和地对楚溪客说。
“我猜也是。”楚溪客笑着搭话,仔细一看才发现,对方四肢纤细,只有肚子高高地挺起来,竟是位孕妇!
说起来,他穿书快一年了,还是第一次见到孕妇。即便寻常人家妇人怀了胎也多是在家安心养着,鲜少有出来摆摊讨生计的。
看着妇人苍白的脸色,楚溪客也不知道自己能做点什么,只得暗搓搓把草墩往外挪了挪,帮她挡住来往的车马和骆驼。
妇人瞧出他的好意,冲他笑了笑。
楚溪客抑制不住好奇心,往那个圆滚滚的肚子上瞄了瞄,生怕人家觉得他是个登徒子,又飞快地把视线挪到执失婆婆那边。
妇人笑意更深,轻轻抚摸着凸起的肚子,消瘦的脸上满是温情。
楚溪客没有再看她,因为他完全被执失婆婆的动作吸引了。
原来,秃秃麻什就是麻食子!
不,也不完全一样。
他在现代吃过的麻食子是用小麦面粉做的,配菜有肉、香菇、木耳、土豆、蒜薹、西红柿等,一锅烩下来,热闹又美味。
眼下,执失婆婆这边食材却有些匮乏。
麻食团子是用杂粮面做的,这样比精白面要便宜许多;配菜也是豆腐、咸菜、秋葵和萝卜缨等野菜,这些菜市场上根本没卖的,因为人们都是在院子里种或者去路边揪。
但执失婆婆的动作十分麻利,甚至可以称得上优美!她可以同时用两个拇指搓麻食,一下子就能搓出四个!
麻食搓好之后,就要放到锅里煮。煮到六成熟的时候,就能放配菜了。
虽然配菜匮乏,但执失婆婆在炒配菜的时候巧妙地加了两小团油渣,一锅平平无奇的素菜顿时变得喷香。
楚溪客默默地吞了下口水。
执失婆婆一边翻炒一边热情地介绍:“用油锅煸一煸,比直接丢到开水里煮味道更好,这种法子叫‘炒菜’,小郎君是不是没见过?我也是跟着别人学的——平康坊那个楚小郎君,你听说过没?就是他,独创的这个法子。”
楚溪客顿时笑起来。
平康坊的楚小郎君,不就是他嘛!也对,炒菜的法子是宋朝才有的,如果没有他这个变数,这个时代的烹饪方式确实没有“炒”这一项。
倘若他身后有个尾巴,此时已经得意地摇起来了。
等到那碗热腾腾的麻食端上桌,“尾巴”摇得更快了。
好吃!
比他之前吃的都要好吃!
虽然没有肉也没有珍贵的菌类,但得益于原汁原味的高汤和执失婆婆独特的巧思,这碗杂粮麻食意外的弹滑劲道,汤汁浓郁。
楚溪客筷子都不用了,直接抓起木勺,舀了满满一勺汤汁,吸溜一下,送进嘴里,黑溜溜的眼睛都满足地眯起来了。
“喵~”
桑桑探出雪白的小爪子,轻轻地扒拉了一下他的手腕,意思再明显不过,馋到了,也想吃。
楚溪客向来娇惯它,于是向执失婆婆讨来两个碗,给桑桑和小虎斑一猫盛了一碗——他已经想好了,吃完之后会把碗买下来带走。
小虎斑原本在暗处保护着桑桑,没想到被楚溪客发现了,于是也不装了,迈着大猫步走到摊位旁,威风凛凛地蹲下,还很是吃醋地把桑桑从楚溪客怀里扒拉出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