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常乐:“可恶……我的身体,居然还在发痒,迫切的……想要。”
沈常乐:“拜托,谁来救救我啊……”
众人狂躁不安,台下议论纷纷:
买主:“这气味错不了!居然真的是合欢宗新上任的坤泽宗主,居然真有这等好事!”
富贾:“是啊,今日我算是开了眼了,真有这等好事!可惜好事也轮不到你我头上。”
富贾:“以往的合欢宗弟子落入卖场,都能卖出一座城池的高价,今日台上的是宗主大人,不知将卖出多高的天价!是你我倾家荡产也买不起的天价!”
一人不解问道:
小买主:“这合欢宗的坤泽,怎就这么宝贝?”
买主:“你这就孤陋寡闻了,普通的坤泽只能繁衍后代,而合欢宗的坤泽,不仅能繁衍后代,还能在享受交结的过程中,与其双修,提升自己的修为!用过的都说好!”
富贾:“啧啧啧,这宗主更是极品中的极品,坤泽只能被一个乾元永久标记,但是……据说,作为合欢宗宗主的坤泽,可以被好几个乾元同时标记,为不同的乾元生子,与极品坤泽结合,诞下极品乾元的几率极高!”
买主:“听你这么一说,我甚至心动,不禁产生了一个大胆的想法,你我虽倾家荡产也买不起,但可以多拉着几位老爷一起出钱买,到时候一起快活,一起享用!”
这个想法刚一提出,立马得到了十余人的响应,他们振臂欢呼:
买主老爷们:“妙哉妙哉,可以可以!”
此举虽不耻,却也无可奈何。毕竟,这是他们享用到沈常乐的唯一办法。
很快,二十三人达成协议,集资了3000万两白银,重新挥舞起加价牌,想要拍下沈常乐,赢得最后的胜利。
这已经是遥不可及的天价了。
黑衣侍者扯开了嗓子,振臂欢呼,用激动到颤抖的声音主持道:
黑衣侍者:“三千万两白银,还有没有比三千万更高的?!三千万一次!三千万两次——”
话音迟迟未落下,直觉告诉他,一定还会有更高的价钱冒出来。
卖场的空中楼阁雅室内,一个衣着华贵的男人正姿势慵懒的坐着,兴致勃勃地把玩着耳鬓的红发。一旁的侍者毕恭毕敬道:
黑衣贴身侍者:“殿下……”
男人眉头微蹙,不悦开口:
司徒煜:“在外面,不要称呼我为‘殿下’,要称呼我为‘主人’。这是告诫你的第二遍,事不过三,后果你知道的。”
侍者匆忙下跪认错,连连点头道:
黑衣贴身侍者:“是是是,主人……我想问您——差不多可以了吧?是时候轮到我们出手,拿下宗主了吧?”
男人放下翘着的腿,身体前倾,下颌抵在交叉的十指上,笑吟吟道:
司徒煜:“无妨,再等等,沈常乐是我看上的猎物,注定属于我。再此之前,我不妨慷慨地让世人,多欣赏欣赏他的美。”
说到这里,男人的脸上满是骄傲。
司徒煜:“啧……就是这种忍不住想炫耀的感觉,你能理解吗?”
侍者默默低下了头,没有回答,腹诽道:
黑衣贴身侍者:“我不仅不能理解,还觉得主人你是个变态。”
忽然间,刺眼的光芒照亮了整个昏暗的卖场,地下卖场的天花板居然直接被人用风暴力摧毁!
四殿下·皇凌枫:……
万丈光芒顺着偌大的窟窿倾泻直下,让掩埋地底所有丑恶,一一现形。微风扬起白色的长发,淡蓝色的衣袂飘然,一个谪仙般圣洁的身影逆光而立,清冷的目光掠过人群,最终,落在沈常乐的身上。
沈常乐忍不住伸出了手,想要抓住久违的光,喃喃恳求道:
沈常乐:“拜托您,救救我……”
四殿下·皇凌枫:“(蹙眉)……”
没有人可以拒绝沈常乐羊羔般无辜可怜的眼神,白发男人不由心头一紧,下一秒,他御风来到了沈常乐的身边,脱下外衣披在了沈常乐身上。
沈常乐:“谢谢您……”
沈常乐裹紧了衣裳,久违的温暖令他鼻尖一酸,耳朵也随之抖了抖——他听到了轻微的喘息声,声音的主人似乎就是身前这位仙人。他悄悄抬头望了一眼,只见仙人面色绯红,眼神炽热,显然情动……
许是离得太近了,要怪就怪,沈常乐的信香实在是太勾人了,仙师大人也在劫难逃。
似是觉察到沈常乐的目光,白发男人急忙偏过头,纤长的睫毛低垂,白皙宽大的手掌遮住泛红的脸颊。另一只手则悬在空中,正正好好地挡住了沈常乐的目光。
四殿下·皇凌枫:“咳……”
沈常乐不禁眼前一亮,一声偷笑,心里想道:
沈常乐:“这是在害羞吗?好可爱呀……”
说实话,沈常乐的欲望也更加强烈了,他能感知的到,站在他身旁的男人,是顶级乾元。这个男人身上透着的味道,令他身体里的每一个细胞都在欢呼雀跃,沈常乐将衣服裹得更紧,努力用理智强压住情欲。
沈常乐:“作为一个坤泽,我如果兽性大发,将一个乾元扑倒的话,实在是太不知廉耻了!拜托了……我的身体,一定要抵住诱惑啊!”
第3章 截胡
雨露期初临,沈常乐不清楚自己能够坚持多久,他感觉一场洪水猛然来袭,自己像个不牢固的土坝,随时会决堤。而后……泛滥得一发不可收拾。
论勾人程度,这个男人一点也不输给沈常乐。
沈常乐心中哀怨道:
沈常乐:“这个人明明是乾元,居然长得比坤泽还要好看……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实在是太犯规了……”
比起“说”,白发男人似乎更倾向于“做”。他没有多言,直接横抱起沈常乐,潇潇洒洒的迈开步子,一秒也不愿多待,迫切地想要离开这肮脏的会场。
眼看着金山银山被别人掳走,这哪能忍!黑衣侍者赫然拦路,大声质问道:
黑衣侍者:“什么人胆敢在此造次?三千万两白银,钱给没给啊?就想把人带走!”
四殿下·皇凌枫:“……”
白发男人一脸冷漠,只顾着护好颤抖不已的沈常乐,根本没有理会侍者的质问。下一秒,侍者匍匐倒地,被后面的人一脚踹中了膝窝,轰然跪倒在白发男人的面前。
黑衣侍者无能狂吠道:
黑衣侍者:“你大爷的!是谁敢踹老子?!”
他刚一扭头,还未来得及看清仇人的长相,便吃了个响亮的耳光。
蔚清:“大胆!你身前的这位大人,可是‘圣殿六执政’之一,禄存殿的四殿下!居然敢对四殿下大呼小叫!呵……问四殿下伸手要钱?我看你这条贱命,怕是不想要了!”
黑衣侍者被耳光扇的脑袋嗡嗡作响,他丧失了所有的冷静,思维一片混乱。
黑衣侍者:“四殿下多么风雅高尚的一个人,为什么会出现在这种脏地方?!我冒犯了四殿下,会死吗?会死吗?会死吗?”
黑衣侍者:“一定会死的啊!”
想到这里,黑衣侍者绝望地抬起头来,讪讪地望向远处高座上的红发男人。这个红发男人是拯救他的唯一希望,是他的主人,亦是整个地下卖场的主人。
黑衣侍者:“若是主人此刻肯出面的话,一定能从四殿下手中救下我的!”
黑衣侍者不是红发男人的亲信,因此不知他的具体身份,只知他权力滔天,名叫“司徒煜”。
此时的司徒煜面色凝重,完全不是方才悠闲的状态,他的目光锁死在怀抱着沈常乐的四殿下皇凌枫身上,咬牙愤恨道:
司徒煜:“我辛辛苦苦布局这么久,功成之际,这偌大的便宜,竟被老四捡了去!可恶!”
司徒煜心悦沈常乐许久,他一直都在默默注视着他。“沈常乐被绑架,囚于地下卖场,沦为商品”一事,皆是司徒煜一手策划的。
他要向世人展示心上人的美好,还要将沈常乐推入彻骨的绝望,然后,他计划着,在沈常乐最渴求帮助的时候,若神明一般出现,帅气地救下沈常乐。
借此,让沈常乐疯狂的依赖、崇拜、迷恋上他,爱到情难自抑,心甘情愿地成为他掌中的囚奴,身心全部献给他,给他生一窝崽崽。
司徒煜:“最好……三年抱俩。”
然而,美好幻想破灭,司徒煜的如意算盘,全部被四殿下皇凌枫“截胡”了。四殿下及时出现,成为了沈常乐的救命恩人,而司徒煜成为了一个彻头彻尾的大坏蛋。
司徒煜:“……”
司徒煜心里苦,但司徒煜不说。
一旁的侍者小心翼翼地问道:
黑衣贴身侍者:“主人……四殿下忽然闯入,计划全部被打乱了,我们接下来该怎么办?敢在您的底盘上抢人,要我们全员出动,拦住四殿下,将人夺回来吗?”
司徒煜:“我身份特殊,不便与老四见面。没有我出手的话,你们全员出动,也不是老四一个人的对手。”
司徒煜目光阴鸷,缓缓说道:
司徒煜:“罢了吧,这哑巴亏暂且咽下,我与沈常乐来日方才,自有别的妙计,让他属于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