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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盏江湖 完结+番外 (风乐闻)


  他也没有多说,只低头吻了吻温旻胸前的伤疤:“以后我都不会离开你了。也不会让人伤你。”
  “瞧把我家阿辽给厉害的。”温旻想着法地转移话题,“阿辽想不想去皇宫?表哥带阿辽潜到大皇宫里玩一圈!”
  他受皇帝召见,进过皇家别院鹿皑苑。一路上虽不能四处乱看,却对皇家卫队的阵仗有所了解。想着偷偷翻进去,或许能和阿辽待那么一小会儿。
  但哪知金不戮化身白丁也已去过了,还亲眼见过他的“万国来朝”呢。
  金不戮心里有些发虚,说起了别的事:“其实,我一直想再同小旻去姑苏。”
  温旻当然没意见:“阿辽喜欢姑苏?表哥也喜欢!”
  金不戮搂着他的脖子,用脸蹭着他的胸膛,学他坏坏地笑:“哥哥想请小旻吃鳝丝面!”
  鳝丝面,是指那家号称姑苏第一的面馆。
  小时候在姑苏,温旻拉着金不戮吃过那家。当年金不戮发脾气,给温旻倒了一碗酱油,搞得他当场哀嚎。后来便是一连串的变故。群英灿客栈被围攻、讲武试艺、乃至金泰去世……两人便再也没有到过姑苏了,自然也没再吃到那家的面。
  这些有趣的记忆封存在两人脑海深处,一如梅枝落水若隐若现,从未彻底消失。现在金不戮重新提及,让温旻心中熨着个小火炉,从心底暖到四肢百骸。
  暖到那个地方。
  温表哥急于降火,一把捏在他家阿辽大腿根的嫩肉上。翻身将人家压住:“哥哥?今天让阿辽看看谁才是哥哥!”
  今天雪球也在。
  一会儿跳上床,一会儿藏下地。狩猎小老虎似的,对着床上缠在一起的两人十分好奇。
  咪呜咪呜的,冲着滚到一起的“爹爹和娘亲”研究了很久。一双琉璃猫眼惊奇地上下转动,看准温旻肩膀耸起的瞬间,一个虎扑。
  温旻正要挺腰,给它踩中肩头,被肉垫掌拍了一把,差点颓了。
  他简直要炸,一把将猫抱起来,也不管它咪呜咪呜地抗议,披着衣服便往出走:“小朝明——喂雪球吃饭了!”
  小朝明正在隔壁打瞌睡,闻言突然惊醒:“啊?抱进去前不是刚吃了?”
  &&&
  邺京离姑苏并不远,只隔着长江。
  温旻雇了两条船过江,过江后也是两辆马车行路。他和金不戮坐一个,给小朝明坐另一个。
  小朝明全程独自坐船、独自乘马车,只要照顾好雪球就没别的差事了。这让他心慌得不行,暗想是不是太浪费钱。好几次想去看看温公子和少爷的车,都被温公子敏锐地发现。隔着还有半里地就探出头来安慰:“没事的小朝明,喂雪球吃饭吧。”
  小朝明更奇怪了:不是刚喂了嘛。
  怎么总让我喂雪球吃饭啊?
  三人一猫,不几日到了姑苏。
  其时已过初五,店铺全部开张,迎接新一年的客人。
  那姑苏第一的面馆生意兴隆,不知多少客人等着吃呢,自然也开了。
  坐在柜台后的的伙计领班见温旻和金不戮进门,若有所思地端详了一阵。眼神突然一亮,亲自迎了上来,喜气洋洋道:“公子新年好!又来和你哥哥吃面啊?”
  金不戮惊讶地看他,觉得着这位领班面熟。想了想,这不是当年招待他和温旻吃面的小伙计么!
  不由喜道:“你还认得我!”
  当年的小伙计升成了领班,还蓄起了小胡子,神气极了:“何止!小人还记得当年您还是一位小小公子呢。穿着件名贵的袍子,梳着一对小抓髻。诶呀呀,真是好看!”
  又指着温旻:“我还认识公子的哥哥呢!”
  温旻的记性更是鬼见怕,当然记得这领班。大笑着和他攀谈了几句,恭喜他升职,赏了他一锭元宝。冲他要了两碗面,一荤一素,又要了几样精致小菜。虽然仍是点小吃,排场气度却和小时候大不相同了。
  领班千人阅尽。一看温旻虽然年轻,却隐隐透着股非凡的气质,更是点头哈腰地伺候。
  鳝丝面端上桌,扑鼻香气如旧。
  其实温旻这些年走南闯北,还没吃过一碗好面了?但偏偏就是眼前这碗,让他吃得唇齿生香,回味悠长。
  抬眼一瞧,金不戮握着筷子却不怎么吃,只是痴痴地望着他。生动的眉眼氤氲在面汤的热气里,温柔得如一场初春细雨。
  金不戮发现温旻也在看自己,便握住他的手:
  “小旻。你喜欢吃的,玩的,各种的好东西,我会陪你全都好好地来一遍。一样一样,永远不会再错过了。”


第289章 278. 踢翻醋坛子
  温旻有个神奇的理由,还是想去趟邺京。问他为什么,他就说:“表哥和阿辽的大宝贝还在那呢!”
  金不戮想到,的确是有些小玩意儿还在邺京的菊坞客栈里,当日温旻伤还没好就惦记得不行。
  可再想到那些小玩意儿被谁看着,又不太高兴了。却不忍小旻空欢喜,便答应陪他去。
  就这样,两人在姑苏玩够了便一路北上,进了京城。
  却没敢大张旗鼓——曾在平安大街巡游过的一等骁勇将军突然“复活”,还有个公主“老婆”在海外,这可不是一件喜事那么简单。
  先前,简易遥曾将温旻回归小五台山一事暗中和封皓秦通过气,也早派人知会了幽云王谢邕。却以温旻还在养伤为由,没直接面圣。
  这么做,是委婉地让皇帝做个准备。
  这次温旻来到京城,仍旧不是面圣的好时机,自然不能随便公开露面了。是以全程谨慎,并不大张旗鼓。
  但他进京的事,却瞒不过耳聪目明的江湖众人。
  温旻是谁?是大魔宗新一代的右护法——虽然是“代”的。是掉下深谷却大难不死的福星,是徒手破维摩宗叛徒大案的传奇人物。
  在这些传闻中,温旻作为“快剑沈知行的嫡传弟子”这一身份逐渐变淡,“代”不“代”也没那么重要了。更多是以一个独立的后起之秀的身份,登上传说的顶峰。
  温大护法驾到姑苏时,就曾有不少江湖众人递条子、献笑脸。
  姑苏名宿罗嗣宇,以前抱的是平安治和江湖群豪的大腿。后来听说温旻少侠——不,大侠,扶摇直上驾临姑苏,光是邀请他到罗府的别院做客就有好几次。
  但金不戮喜欢清净,不想去。温旻便找借口全推了。
  这回到了邺京,更不得了。
  闻风而动的江湖众人追着寻找维摩宗温护法的踪迹,誓要给他献上新年的头一柱高香。虔诚的姿态简直不逊于接待简易遥和当年的沈知行。
  这搞得温旻不胜其扰。
  他倒是不烦这些个应酬。但最近和金不戮蜜里调油,恨不得黏对方身上,成天被一群人跟着还怎么亲热?
  是以,温旻没住客栈,而是安排了一座偏僻的大院子,带着金不戮偷偷潜进去。
  里面仆人都遣散了,只在需要时出现。吃饭有人拎着食盒送,连雪球的那份也做好。
  每日要打扫的时辰,会突然有数对聋哑仆人来席卷一番。打扫完便拎着垃圾和工具沉默地离去,宛如军队过境。
  这一来,小朝明都成有人伺候的少爷了。自己住一套单独的房间,成天带着雪球撒欢,连活都不用干。
  起先金不戮只是觉得奇怪,却没多问。过了几天还是忍不住,便问温旻这宅子哪里来的。
  温旻嘻嘻一笑,冲他眨眨眼:“找别人借住的。”
  借住?
  金不戮星眸闪烁,满眼的不相信。
  这样的大宅,如此利落的仆人,绝不是普通人能借得出的。
  爨莫扬向来铺张华丽。即便是他亲临,恐怕也不过是这种程度。
  温旻年纪轻轻,不显山不露水,却已经有如此雄厚的力量。
  金不戮豁然想起在姑苏见到沈知行的情景。那些江湖英豪个个都在口中恨他,却在他亲临时不由自主让出一条路。
  温旻现在的盛况,同当年的沈知行有什么差别?
  金不戮心中一动:小旻真是魔宗的右护法了……
  他还年轻,已如此举足轻重。此后江湖定然不会寂寞。
  温旻见金不戮两眼发直,生怕他想起些不好的东西。赶紧握着他的手:“这宅子本是要送我的,我没要,因为表哥知道阿辽不喜欢这些。但又不想委屈你住那些个吵吵闹闹的客栈,便暂时借住一阵子。要是阿辽不喜欢,我们便马上搬走。”
  金不戮定了定神:我既已决心同小旻在一起,还想那些魔宗不魔宗的做什么?
  只要他不伤我师父和同门,我便再也不胡思乱想了。
  他一定不会那么做的……
  想到这里,金不戮轻哼了一声:“担心金堡主我住不得这豪华宅子么。”
  伸出一根手指,勾住温旻下颏:“还不快来亲亲你金大爷?”
  温旻哈哈一笑,遵照金爷指令亲了他好几下。一把将金爷抱起,向卧房里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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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落脚邺京没多久,温旻使了个法子,把他的宝贝眼镜、小娃娃拜堂成亲玩具从菊坞客栈盗出来。
  温旻曾住过的房间,自接待了芮雅公主“大婚”便一直由影竺国侍卫守着。后来,整座菊坞都不接别的客人了,完全成了座纪祠,专门纪念“温驸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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