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现在,两个只收女弟子的门派掌门出手,也是持剑以不输男子的一身力道现身。
比的是谁的剑法更硬朗,更干脆。
软剑的招法,早就因为太难习成,和不符大流,而被江湖所淘汰。
自武林出世,这么多年,江湖之上只有一个人,真正的拿得起薄如卷页的软剑。
也只有那一个人,把软剑炼成了一身浑然天成的剑法。
自成一派,只一人便成了一个无法企及的顶峰。
以至于后来的人,无论是那些书香门第雅致闲情的男子,还是照猫画虎的江湖儿女,都只能望尘莫及。
到最后弃了这类原本精悍的软剑。
那人,也的的确确是个男子,但绝不会是面前这个假冒林桢的人。
至少,这个人连一个完完整整地剑法都没有使出来。
唯一能肯定的是,他的内力跟自己绝不在一个层次,甚至跟白云山庄里的所有人都不一样。
他没有试过也知道,软剑是个不可控的活物,能从薄如卷页到剑气伤人,身体里藏了多深的功夫都不可知。
这剑是个意外,他因痛苦思绪混乱,想不到再多。
真正吊着他没有陷入昏迷的,却并不是这把稀罕的武器,而是方才那首领所说的醒神香。
他离得近,被这人拿暗器打中的黑衣人,就在他的手边。
那香味,是一缕缕地飘散出来的。
起先他也不知,直到眼睁睁地看着一个人在自己的眼前,化掉了筋骨,死不瞑目,幽香四溢。
近在眼前,在自己能碰到的地方,带来的震撼远远大过那把他模糊了双眼,看不出招法的软剑。
“叫什么又有何妨。”楚欲收回了软剑,蹲身下来双指按上他腿根处。
再往下三四寸就是被砍掉的大腿,伤势还算工整,除了腿骨处有碎裂骨片的痕迹,其余血肉都断得没有拖沓。
这些人用的武器,都算是能拿得出手的上乘东西。
“啊......啊。”张洲原本吊着一股劲,被他这一按,嚎不出来的嗓子只能发出干哑断续的气音,疼得龇牙咧嘴,血液也跟着涌出来一大股。
“你想......你想做什么。”张洲眼中充血,维持着清醒。
楚欲就按住的穴位,并指运起内力,缓慢强势的压进皮肉里。
大腿上的肉被按出了一个浅坑,皮肤被力道压开,却没有新鲜的血液渗出来。
张洲疼得拿脸在地上狠蹭,太阳穴的皮都蹭破了,连痛都呼不出来,上半身跟着力道抽动。
“张兄怎么不怕我是在取你性命。”楚欲收回手。
指尖下按过的皮肉没有随之弹回来,皮肤像是被烧过一样,留下来红色的一个坑。大腿的血流也止住了,只剩下断断续续几点没有流尽的还在渗出。
“你方才,救过我的命。”张洲渐渐缓过来,大腿上只剩下发热发涨的钝痛,好过之前痛不欲生。
“我为什么要怕你。”他道。
即使断了一条腿,他还是撑着地面强行坐了起来,浑身都是不堪的血污泥土,脸上也布下擦伤。
“我救你,是因为你请我喝过酒。”
楚欲站起来道:“萍水相逢,我不是你的林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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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人生餐桌 1个;
第23章 寄尘「修」
张洲坐在一地的血泊和横尸当中,身形颓败,全身上下连一块干净地方都没有,神情却没有丝毫的惧色。
左腿从大腿当中空当,也没有因此痛苦万分去哀怨。
他先抹了把鼻尖上滑下的血污和汗水,缓缓道:“林桢以往是不爱跟我们对影庭的人一道的,他是大公子的人,一直跟在武林盟主身边的,听说还是大公子很得力的手下。来了对影庭做暗卫,多少有些不情愿。要不是因为清风间里那事,我能跟他套个近乎,说上话,白云山庄里恐怕连个弟兄都没有。”
楚欲眼看着他腿上的截面止住了血,脱下来林桢穿的外袍。
从中拿出来一个小瓷瓶,跟当时在清风间里给萧白舒用的那瓶一样,垂手扔给张洲:“撒在患处即可。”
瓷瓶落在张洲的怀中,他也没有急着去使用,而是重新将面前的人上下打量一番。
中衣上也完整地系着腰带,仔细看衣襟上有绣上去的图案,是上好的料子,不输给白云山庄里的主子们穿的。
整个看上去跟外衣无异,只这样穿着也并不唐突。
只是先前全被林桢的外袍掩盖着,完全像是为了随时都能够除去外袍换掉身份一样。
衣袖鞋面也不染尘土,一丝不苟,这里刚经过了一场你死我活的斗争,杀了人,流了一地的血,现在张洲闻到鼻子里的还全是浓重的血腥味,连地上的泥土打眼看去都没有一块干净的,尽管如此,楚欲站在他面前也跟周围所有的脏污都格格不入。
他把瓷瓶捡起来,仍旧忍不住问道:“如刚才那人所言,你真是楚欲?盗中仙——楚欲?”
“你不是自己看到了吗。”
楚欲的目光滑过他身边化掉了筋骨那人。
“我只是......”
张洲也曾经浪迹江湖,盗中仙这称号,人如其名,危险又格外吸引人。
但凡是听说过的,无人不心生疑念。
都想看看到底是什么人,她的容貌长相。
她用的是世间最毒的暗器,却相传有最能迷惑人心的一张脸。
就跟他身旁那具尸体散发出的淡淡幽香一样。
可就算危险到染上一丁点,就可以命丧黄泉,却又狠又足够蛊惑人,任谁都想知道究竟是一位什么样倾世容颜的女子。
虽然他已经清清楚楚地听到了那首领的肯定,也亲眼见识了醒神香的厉害,但还是难以置信。
“先上药吧,这药劲强,遇骨裂处少用一点。”
楚欲心知他的困惑,却也坦然,毫不在意一般。
张洲这才认真端详起他的脸。
虽然面前的盗中仙不是女人,但那五官没一处不妥,不止俊逸非凡,身姿还自成一派风流。如果是拿来跟白云庄主放在一起比较,也是不输分毫,各有千秋。他是个粗人,是个男人,也不得不承认楚欲这样貌实在是好看得过分,且半分柔媚女气也没有,尽是潇洒自如。
方才收剑之势也韧中带刚,气质出众。
当得起万里挑一,能被人传一句“盗中仙”,完全挑不出一点儿不配。
再一想到江湖上有了名头的人,没有几个人的双手是干净的,就算是大浪淘沙里出了一个,背后的身家也不会是清清白白。
能走到扬名江湖这一步,多少背后都藏着深不可测,不能言说的秘密。
相比起来,自己错杀了人,这件能压他一辈子,让他舍弃江湖的事,就完全不足为提了。
他是无能为力于追命的人相抗衡,只能退出江湖,籍籍无名,了却此生。
但盗中仙是所有武林正道都想擒获的人,抓了他,是大功一件,能独自立足江湖,让人敬仰。
这也是歪门邪道都得佩服和好奇的人——他的武功,他的容貌。
无论好坏,张洲知道这些人跟他无异。
明里暗里都想一睹盗中仙的姿容。
可是这三个字下面,不知道有多少的命债。
多少像今日一样,就这么无名无姓死在他手底下的人。
但凡听过这名字的人都想盯着他的踪迹,可他还是能在江湖上张扬潇洒。
张洲是名门正派退出来的,胸中始终还是心怀大义。
即使退出江湖做了个护卫,也是在白云山庄底下,不是什么邪魔歪道,也没去仗着点武功就烧杀抢掠。
现在有机会遇上盗中仙这等为正道唾弃的角色,本该一决生死,再不济也要把他真面目散布出去,可自己也已经不是清白之人。
楚欲还救了他的性命。
还是他这些天当作自己弟弟一样的好兄弟。
手里的药粉本就不多,在他七七八八的纷扰心思下,洒了一半出去。
楚欲看着着实是粗糙过了头,伸手拿回他手里的药,直接向空中一抛,药瓶倒落洒出来不少褐色的粉末。
一手横接瓷瓶指尖一扫盖上塞子,一手聚起股纯净的内力,掌托气流在空中引着,将粉末均匀散开。
利落挥手,一股清透气息聚成一团,猛地朝张洲腿部的伤口铺上去,完完整整地覆盖上薄薄一层。
药粉很快就被血液和模糊肉块渗透,那伤口上马就完全停下来体-液的溢出。
张洲以往只是听说过,绝顶的高手,内力醇厚,可以隔空御物。
今日第一次真正见到,练武多年的他眼珠子都快瞪出来。
楚欲此人,出现在这里,出现在白云山庄,同他一道,肯定有着自己的目的。
“你是从庄主在清风间被大公子接回家那天,就顶了林桢的身份。”
张洲半是肯定的问道:“是吗?”
楚欲“嗯”了一声。
张洲见他似乎是不想在此事上面多说一句,看了眼自己没了的一条腿。
换言开口:“我也是从那时,发现你竟然愿意同我一道闲谈用饭。······虽然我是个粗人,也能看出来有些差异,只当你是受大公子提点,安于留在对影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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