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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风有归处 (语笑阑珊)


  “好,我晚些时候就写。”常霄汉说完又试探,“公子是一个人回的白鹤城吗,其余几位义士呢?”
  柳弦安知他心中的忐忑与疑问,反正自己也闲得没事,便要了一杯清茶,将那夜之后发生的、与万里镖局有关的事情大致与他二人说了一遍。常霄汉听得大为惊诧,常小秋则是火冒三丈,骂骂咧咧道:“我就知道那毒妇不是什么好东西!”骂完又担忧焦急,“她既能买凶杀我,也就能买凶杀我爹,常叔,你先送一封飞书回家,再收拾行李,咱们今晚就动身回镖局!”
  常霄汉犹豫:“可少主人的腿……”
  “都这时了,还管什么腿!”常小秋言毕,拄着拐杖就要往房间里蹦,却不小心脚下一滑,顿时惊呼,“啊!”
  别看柳弦安平时动作缓慢,这回倒是难得一快,迅速站起来往旁边一闪,让常小秋“咚”一声,趴进了一片烧柴用的干草堆里。
  “咳咳!”
  常霄汉赶忙将他扶起来。
  常小秋还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缺德的人,他一边咳嗽一边指着对方骂:“你躲什么?”
  柳弦安回答,我若不躲,岂不是会被你砸。
  常小秋险些气吐血,你们白鹤山庄的大夫,不对,是世间所有的大夫,不都应该讲究救死扶伤吗?哪有病人摔倒,大夫却撒丫子溜了的道理!
  柳弦安道:“你若再乱动,腿上的钢板就得重新打,骨头也会长歪。”
  常小秋不听劝,直直举着一条腿:“那我也要尽快回去救我爹!”
  “常总镖头不需要你去救。”柳弦安说,“骁王殿下此时应当已经到了万里镖局。”
  “谁?”这回是常霄汉与常小秋两人的异口同声。
  声音之洪亮,震得柳二公子耳膜嗡鸣。于是他就又发现了一件事——是绝大多数人,尤其是青壮年的男人,在听到“骁王殿下”四个字时,似乎都会不约而同震惊而又激动地拔高语调,比如赤霞城的邱大兴,再比如眼前这两位。
  常霄汉暂且按下不表,单说常小秋,梁戍在他心里,绝对能登上“此生最为崇拜的大英雄”排行榜第一名,重要程度甚至超过亲爹,在万里镖局时,他有事没事就要溜去茶馆听上一段沙场传奇,做梦都想亲眼见骁王殿下一面。只是造化弄人,见是见了,却是半死不活时见的,那……还不如不见。
  常小秋万分懊恼,又觉得很丢人,这时倒也顾不上与柳弦安闹别扭了,眼巴巴追问道:“骁王殿下为何要去我家?”
  “何娆不单单要杀你,也牵扯到一桩陈年旧事,骁王殿下是为了查案。”柳弦安道,“所以除非你当真不想要这条腿,否则还是在此多住上一个月吧。”
  “是啊,少主人。”常霄汉也劝,“既然骁王殿下已经去了镖局,那定会告诉总镖头何娆的真面目,倒不必非得由你我亲自揭穿,还是先将腿伤养好要紧。”
  而常小秋此时还在源源不绝地遗憾着,至于具体有多源源,差不多也就黄河之水天上来吧,早知如此,自己肯定不会走这一趟镖,要是不走这趟镖,现在不仅能陪在爹身边,还能亲眼见到骁王殿下。
  唉。
  常霄汉是很懂自家少主人的,见他闷声不语,便帮着问:“柳神医同骁王殿下似乎关系不错?”
  柳弦安回答:“确实还可以。”
  常霄汉又问:“那骁王殿下在解决完那桩旧案后,会不会再来白鹤山庄?”
  柳弦安想起自己新买的两坛好酒,心情不错地点头:“会。”
  “我家少主人一直就极仰慕崇拜骁王殿下,不知柳神医可否行个方便,在骁王殿下到白鹤山庄做客时,安排我们远远看上一眼?”常霄汉继续请求。
  柳弦安将自己的出行计划说出来:“骁王殿下到白鹤城,是为了与我一同饮酒,也会在城中四处走走,到那时无需特意安排,只要上街,就人人都能见到。”
  常霄汉喜上眉梢:“如此就再好不过。”
  常小秋也激动得满脸通红,连带着看柳弦安也顺眼了许多,并且在对方离开后,还专门让常霄汉用轮椅推着自己,去街上逛了一大圈,到处与人打听攀谈,结果收获了一大堆柳二公子的奇葩事迹,包括但不限于懒得抄书,懒得娶公主,懒得说话,懒得走路,甚至连饭都懒得吃,成天躺在床上,琢磨着要靠西北风和露水生活。
  常霄汉被活活听懵了。
  常小秋却很笃定,一语言破柳弦安是个大隐隐于市的绝世高人。至于理由,连骁王殿下都愿意专门来访,只为与他一起喝酒游城,这难道还不能说明问题吗?
  于是这位万里镖局的少镖主,仅凭借一腔对骁王殿下迷恋崇拜,就顺利成为了白鹤城中除阿宁之外,第二个看穿真相的人。
  少年,有前途。
  少年的爹此时却觉得自己前途惨淡,不对,是整个人生都十分惨淡。
  原以为能白头偕老的妻子,不仅要杀自己的儿子,还要伙同外人抢夺自己的家产,他实在受不了这种打击,不过现场也确实没人在意他的感受就对了。何娆继续供认,在凤小金刚进山寨的时候,曾不慎跌下悬崖,挂在一棵歪脖子老树上,是自己想办法救了他。
  程素月问:“这便是他欠你的一份人情?”
  “是。”何娆点头,“他虽沉默寡言,却言出必行,哪怕当年不告而别,后来也专程送了一封书信于我,说无论什么时候,若想将这份人情讨回,便去西南翠丽城的玉石场找他。”
  “他现在还在翠丽城吗?”
  “不在,我听他话语里的意思,似乎要去白鹤城。”
  “白鹤城?”程素月追问,“他病了?”
  “应当是吧。”何娆迟疑着回答,“不知道是练了什么邪门功夫,面容竟还同十几岁时一样,声音也如少年郎,就是怕见光,总戴着一副面具。”
  高林从外头找来一名画师,让他根据何娆的描述,将凤小金的面容绘制下来。
  “他五官生得极好,眼尾上挑,像一只狐狸,最妩媚多情的女子也比不上。”何娆回忆,“但眼神又始终是冰冷的。”
  程素月看着画师细细勾勒,从狐狸一般的眼睛,到薄而红的嘴唇,身材修长,惯穿黑衣。
  谭府灭门案发生在十三年前,那阵凤小金就已经有了十五六岁,现在年近三十,功夫大涨,面容却不变,差不多也就将“旁门左道”四个字顶在了脑门上。
  “王爷,我们下一步有何计划?”
  “去白鹤城。”
  白鹤城的白鹤山庄,柳弦安一睁眼就看到亲爹正站在床边,于是立刻又把眼睛给闭上了,无视无听,恬淡虚无。
  柳拂书深深后悔自己没有带着棒子一起来。
  “公子,公子快别睡了!”阿宁双手使劲摇,“庄主是有正经事找你的。”
  柳弦安被晃得差点呕吐,只好裹着被子坐起来,没下床,双眼惺忪,随时准备继续睡。
  柳拂书已经习惯了他这副半死不活的懒蛋样子,尽量心平气和地吩咐:“明天一早,跟着你二叔去官道上发放降暑防瘟的汤药。”
  这是个苦差事,他也确实想让儿子苦一苦,省得成天只知道睡觉喝酒,人活在世上,总得干上那么一星半点正事吧?不过柳弦安对此倒没什么意见,虽然他也很想和亲爹分析一下,白鹤山庄里有上千名弟子,随便谁都能去发药,并不是非自己不可,但他此时又实在很瞌睡,困得完全不想动嘴,于是只挑了个最简单的“嗯”字答了,便又往后直直一倒,接着睡。
  柳拂书:气死。
  第二天一大早,他就拿着棒子来水榭,把这逆子赶了出去。
  柳弦安背起一个背篓,混在自家弟子中,在烈日下走得大汗淋漓。他头上还被扣了顶大帽子,挡脸用,省得满城姑娘又跑出来瞧热闹,阻挡队伍前进的方向。
  发放降暑汤药和施粥一样,都是慈善义举。白鹤山庄里的女弟子们手巧,还做了许多清凉的糖果,防蚊的药膏,都是可以免费取用的。众人在路上走了大半个月,方才抵达南北交汇的一处交通要道,在旁边的平地上搭起一座棚子。
  这种事白鹤山庄经常做,夏天降暑,冬天支炉子煮辣椒羊肉汤,给来往过客提供方便,所以人人都轻车熟路,除了柳弦安。带队的是他二叔,见自己这宝贝大侄儿半天没倒腾明白一顶帐篷,便打发他去帮忙搬药,省得等会一个不小心,反被钉子戳破手。
  柳弦安答应一声,将帐篷放在地上,转身一看,搬药的少说也有十个人,并不是很需要自己。
  于是他溜溜达达,找了个安静干净又凉快的地方,继续躺平。
  阿宁:“唉,我就知道。”
  柳弦安这一觉睡得极为安稳,醒来时神清气爽,惬意环顾四周:“什么时辰了?”
  阿宁答:“申时。”
  柳弦安很惊讶,原来才过去一个时辰这么短?那我应该还可以再睡一会儿。
  “别!”阿宁崩溃地拉住他,你不是睡了一个时辰,你是睡了一天一夜外带一个时辰。
  期间不少往来客商在领取完汤药后,都要好奇而又关心地问一句,后头棚子里躺着的那个人是谁啊?怎么一动不动的,可是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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