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有话说:感谢“鬼精灵”的推荐票~
还有昨天晚上的意外之喜——安岁。小可爱打赏的鹦鹉螺~比心心~
备注:木樨是桂花的别称;群仙炙和缕肉羹是北宋皇帝桌上的菜式。
喝着8度的鸡尾酒写出来这一章,说起来,我跟桂花酿也有一段爱恨情仇:去年夏天到苏州去旅游,在景区买了坛桂花酒,后来回到家喝的时候发现产地居然是绍兴……合着我一浙江人跑到江苏买了坛浙江产的酒回来喝个寂寞啊,不过还真别说,挺好喝的哈哈哈~
我成年了哦!文中的主角也都>18岁了!未成年人不要饮酒!不要饮酒!不要饮酒!】
第74章 怀中宝,跪地奴
大堂人声嘈杂,加之轩辕澈一门心思都在千悦身上,故而一开始并未注意到他们。
那是四个商贾打扮的男人,绸缎裹身,身形圆润,每个人手上几个都戴着镶嵌大块宝石的戒指。
其中一人的衣服乃古香缎所制,应当是四人中身份地位最高的,他和轩辕澈同向而坐,只不过一个在前一个在后。
准确的来说,那一桌有五个人,第五人是名清秀男子,看起来应当年近三十。他跪在古香缎商贾脚边,脖颈和四肢上都缠着锁链,可能那人的男妾或者仅仅是个……欢奴。
他没什么存在感,千悦也是余光无意中发现他的,他们互相对视了一眼,敏感的千悦从他的眼中感受到了艳羡和意难平。
不管是下马还是入堂落座,轩辕澈都没有放千悦下来,千悦纵使是个傻子也明白他是铁了心不肯放开自己,可是千悦还是冒着惹怒他的风险离开他的怀抱,因为千悦想让那个萍水相逢的人心里好受一点,哪怕一点点也好。
而千悦的这点小心思,轩辕澈也在看到那名奴之后立时明了,他本该要为千悦的善良感到由衷高兴的,可惜那一巴掌打掉了他的好兴致。
“一直朝人家那儿看什么?你都快人老珠黄了还想像人家那样被抱着喂食儿呢?老子的酒杯空了也不知道倒,真是蠢死了!”古香缎商贾骂得唾沫星子飞溅,临了还不解气地往那小奴身上踹了两脚。
“主人,主人,奴才知错了!奴才…奴才这就给您满上。”小奴艰难爬起来,连连告饶着给他倒酒。
也许是“主人”二字,千悦不由自主地把自己代入了小奴的角色,就好像被打的那个人是自己一般,他几乎要坐不住了,可是他又能做什么呢?他也不过是个地位低下的奴才而已啊。更何况,那是别人家的奴才,纵然轩辕澈也没有立场去指责对方。
好在那人打了几下也算出气了,同桌几人也劝他消消火继续吃菜喝酒。
这仿佛是个小插曲,眼看着就要揭过去了,周遭被方才的动静吸引过来的目光也纷纷收回去,好像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一样。
“小月儿。”轩辕澈轻唤千悦,千悦这才发现自己精神紧绷之下竟把轩辕澈的手抠出血了,他慌忙松手,眸中尽是不知所措。
“啊?我…我…主人……”刚刚的事情已经令千悦很害怕了,眼下他是真的慌了。
轩辕澈把衣袖往下拉了拉,刚好盖住手背,这样千悦就看不到他的伤口了。他心情不佳,但还是对着千悦露出一点浅笑,轻声道:“没事,没事,别怕噢。”
千悦不想让那名小奴难受,轩辕澈也就没有再喂千悦吃东西,只是给他盛了碗汤,带勺子放到他面前让他自己喝:“再喝点汤吧,压压惊,要是吃好了我就带你走。”
“嗯。”千悦闷闷应了一声,心不在焉地低头喝汤,目光不时瞥向轩辕澈的左手,即便有袖口遮掩,他也清楚地知道衣袖之下是他弄出来的伤口。
他那点儿长度的指甲只抠破了一点点皮,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事,习武之人伤筋动骨都是常有的事,更何况只这么点伤。但这是他造成的,无论轻重与否,他弄伤了唯一肯对自己好的人,这是无可辩驳的事实。
“以前发了狠得咬我也没见你这么愧疚啊,怎么?现在心变成豆腐做的了啊?”轩辕澈知道他难受,便想让气氛轻松一些。
千悦止了喝汤的动作,握着瓷勺的手指关节发白,良久才道:“对不起…以前的事…也对不起。”
“好好好,别难受了,以前的事我早就不记得了。”轩辕澈垂下左手,右胳膊撑在桌板上托着下巴,笑意盈盈地注视着千悦。
轩辕澈原本想着身后那一桌子人作商贾打扮,应当是不差钱的,风畔那个吝啬鬼出门在外也不知道多带些银两,眼下他钱袋子里剩下的估计也不够给那小奴赎身。算算时辰,现在风畔也差不多该到了,方才听那边几人称呼那个穿古香缎的为“徐员外”,到时候让他去查查,然后把小奴赎了,也好让千悦开心点。
然而,有时候想象总是太过美好。
千悦只专注于碗中的汤,完全没注意到右侧一道不善的目光正在打量自己——徐员外想看看到底是何等姿色才能让主子堂而皇之地抱在怀里头喂食。
仔细一看,其实还比不得自己脚下这个年轻时候呢,但谁让脚下这个现在年岁长了呢,早就没了当年的风姿,故此现在还是千悦略胜一筹。
“喂,前面那个!”徐员外酒劲上头,想到哪儿是哪儿,直接就对着轩辕澈的背影喊话。
轩辕澈冷了脸色,完全不想理会,但徐员外下一句话实在是让他无法再继续装聋作哑:“老子看上你的小白脸了,你开个价吧!”
刚好碗里的汤喝完了,千悦不想再给轩辕澈添麻烦,便拉着他的衣袖请求道:“主人,我吃饱了,我们走吧。”
千悦想要离开,轩辕澈自然不会多作停留,他起身侧对徐员外,勾起一边嘴角冷笑着朗声道:“本王这个可是无价之宝,你买不起。”
他说话时用了内力传声,整个醉仙楼内外之人都能听得一清二楚。
话音未落,他径直往大门口走去,千悦无能为力地看了小奴一眼,也连忙跟上。
踏出醉仙楼的门槛,轩辕澈回身把千悦抱了起来,千悦下意识地往门内看,他怕小奴看到。
在西黎时,不被人爱着的他也曾看着安玉泉被宫人们前呼后拥着,被皇帝和皇后宠爱着,那种落差带来的心酸非此中人难以懂得。
就好像是淋过雨,所以才拼命想给别人撑伞。可他没办法给他撑伞,所以他选择弃了伞,同他一起淋雨。
“放心,走到这里他看不到了,膝盖疼吗?”
千悦摇摇头,露出一点笑意,搂着他的脖子亲昵道:“我还以为你生我的气了呢。”
在轩辕澈的脸颊上轻吻一下,千悦羞怯道:“主人,你真好。”
【作者有话说:感谢“鬼精灵”“望舒”“阳光男孩”“XIAXIA”这几位小可爱的月票和推荐票~
一整个下午沉迷做簪,无心码字……看着窗外渐渐暗下来的天,我终于打开了电脑……(捂脸)
其实,偃月和风畔比起我上一个签约作品里的配角已经不算惨了,落翼小可爱应该有印象吧?爱而不得的男二在主CP大婚之后直接请命去戍守边疆了,所以,风畔同学应当珍惜他碗里的狗粮~
还有正文临近末尾,那个撑伞的,其实也是我自己生活中的感触。在杭州的时候有一次晚上突然下了大雨,我没带伞,也没有男朋友可以召唤过来送伞,就只能在门口站着祈祷那个雨变小。后来有一天晚上,出门在外的室友给我发消息找我帮忙送伞,我从床上爬起来就去了,腰部以下都湿了。然后不太喜欢她的人就跟我说:你看看以后你这样的时候她来不来救你。哎呀,写着写着有点想哭了。其实这种事情我觉得没什么,我只是自己体会过那种看着人家有人送伞我自己只能等的无奈,所以我能帮上忙的时候我就想帮一下,至于以后怎么样无所谓啊。我帮她那是我的事,她以后帮不帮我那是她的事,与我无关。
愿我们都不要被磨去棱角,不要忘记保持善良。】
第75章 你,我,本王
“生你的气做什么。”方才的阴云一扫而光,轩辕澈的眼眸中多了几分笑意。
伙计还没把踏雪牵来,千悦静静躺在轩辕澈怀中,凝视着他的眼眸、鼻梁、嘴唇……
老实说,轩辕澈是他见过最好看的人啦,哪怕是曾经的天下第一美人丽皇后较之眼前人也得逊色几分。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见到轩辕澈真容的第一眼他就陷了进去,但那时他倾慕着这份美丽,却也由衷畏惧,因为他不知道什么时候鞭子就会密密麻麻地交织落到自己身上。
而现在,虽然他偶尔回想起一些不好的记忆还是会害怕,但更多的时候他依赖并且信任着这份强大的美丽。
“我也知道我自己玉树临风,器宇轩昂,但你也不用这么盯着我看吧。”轩辕澈低垂眼眸看着怀中的小色坯甚是无奈。
“我……我才没有。”千悦一个机灵,忙闭上眼睛一扭头就把脸贴在了轩辕澈肩头,只给刚刚揶揄他的某人留下后脑勺,还有……红透了的耳朵。
醉仙楼是单纯的食楼,只供饭食不供住宿,常用作本地商贾宴请在附近下榻的外地商贾,所以食客大多为步行而来,鲜少有人会像轩辕澈这般骑马从城外直奔过来,故而伙计几乎无需辨识,很快就直接把马厩里的乌云踏雪牵过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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