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娘,这碗我拿走了。”
马秀英笑道:“你那么急做什么?你别看你爹把碗放在我这里,他这个人念旧得很,你拿走它——你爹知道么?”
“知道的。”
“那这,这碗能有什么用?”马秀英蹲下来,看着朱标接过的碗,“标儿,你可是看出了什么?”
“还没有,等它有动静了,我会告诉娘的。”
小孩子活力大,朱标自觉上辈子的自己和现在比起来像个咸鱼,也许也有这不科学的世界里不科学的“气”的作用,人人都早熟,力气大且精力充沛,反正他从前院跑到后院,一点也不感到累。
例如马秀英,她带朱标来的路上,动不动就把朱标提起来挪地方,朱标虽然没有问过,但他觉得自己的母亲也许力能扛鼎……
等他回去时,朱元璋已经又走了。
门口守着好几个彪形大汉,跟朱标跑上跑下的侍女都不能进去,只有等在门口,朱标一个人进了院子,穿过长廊,费力踮脚推开门,把碗放在了桌上。
霎时间,云雾四起。
这是别人看不到的云雾,别人看不见的景色。
朱标的眼睛里好像有金色的光芒一闪而过,替他打开了人妖两隔的大门,让他见到别人无法发现的瑰丽。
雪色的云雾从房间四脚卷起,穿过床头、桌角、凳腿,绕过柜子、衣角、长剑,如风席卷,弥漫开来复又收紧,全部灌入了黑色陶碗之中。
无人动手。
碗自己动了。
第7章 六出白/兄弟
朱标的生活逐渐稳定下来。
老朱同志的大业也在稳步发展,有徐达、汤和、常遇春等将帅替他征讨天下,康茂才替他屯田,自己坐镇应天即可,就有了更多的时间陪朱标和马秀英在一起。
马秀英每天教朱标认字练字,做些学前启蒙,念些神神鬼鬼的故事,听的多了,朱标已经到了就连晚上睡觉,看着外面的树影都暗觉不对的程度。
还有那一只碗,那天确实闹了很大动静,可是就像放了个哑炮,动静虽大,没什么后续。每天傍晚时,朱标若是正好在朱元璋的卧房,倒是能恰好瞧见它吞吐人气和云雾,除此以外再无成精的迹象。
朱元璋听朱标说了这件事,兴致上头,也捧着自己的碗仔细看过,什么都看不出来,也就放在桌上不管了,懒得再瞧一眼。还是马秀英听说了这件事,叫人专门做了个架子去放它。
转眼入冬。
这天清晨朱标从床上爬起来穿衣服的时候,朱元璋照常已经早早走了,不知道是要开会,还是要处理文书,总之忙得很。
照理说,应该是有人伺候朱标起床的,但由于书房就在隔壁,加上老朱同志认为要锻炼儿子,再加上那个碗的原因,这里并没有第二个人在。
朱标低头穿靴,带上兔毛帽子,踩上凳子,撑起窗户向外看去。
窗外的梅花已经开了,枝丫上落满雪花,长廊石板一片白色,亭顶更是见不到瓦片,整个院子就像已被融炼的白银铺满,寒鸦飞过,停在树上,积雪纷纷落下。
下雪了,鹅毛大雪。
朱标从椅子上下来,又给自己套了件直领对襟的浅褐色云纹厚披风,才向外走去。
披风这东西,在古代和斗篷不一样,更像件宽大的外衣,颇有武侠和仙侠里的意境,哪怕朱标现在还是个五短的身材,穿起来也觉得自己很帅气潇洒。
当然,等他长大以后,一定不会差的。
天边落下鹅毛般的大雪,朱标在石子路上留下一行脚印,出了门,路过两侧侍立的守卫们,转角处等着的人就迎了上来。
李鲤倒是穿着斗篷,一看见朱标,就把手里捧着的手炉塞了过去,一手牵住朱标的手,一手替他整了整衣领。
“少爷,夫人在等着了。”李鲤笑道,“今日厨房做了些枣泥糕点,还炖了一只鹌鹑。”
朱标漫不经心地应了一声,抬头看了一眼刚刚还在卧房外,现在却落在栏杆上的寒鸦。
寒鸦羽毛上闪着紫蓝色的金属光泽,迈着八字步走了几步,似乎是在清嗓子,看见朱标,打招呼道:“早上好!”
因为有人在身边,所以朱标只点了点头算作回应。
李鲤没发现他的小动作,小心带着人,怕他滑倒,一路去了马秀英的院子里。
马秀英正在院子里赏梅,看到他来了,就把目光从梅花身上,转移到了儿子身上。
“标儿,冷不冷?”
“我不冷。”朱标转头看见厨房顶上的烟,问道,“娘,今天爹来吃饭么?”
马秀英淡淡道:“他有他自己的脑子,不用管他。”
看来老朱同志犯了错,今天中午一定会赔罪。
朱标对此已经很习惯,自觉进屋找了《山海经》开始看,遇到不认识的字,看不懂的句子,就去问马秀英。
别人家的小孩用《三字经》、《论语》、《百家姓》来启蒙,到了朱标这里,就成了这些书,仔细想想也真的叫人头大。
朱标认认真真学了一上午,还没到饭点的时候,朱元璋就来了,他风风火火地进门,套了件棉袍,外面穿着一身狐皮大衣,身后跟着一个随从,随从手里提着好大一个铁笼子,用布遮着,也不知道是什么。
“标儿,过来让爹看看。”
朱元璋一把抱起朱标,掂了掂重量,好像在称猪肉,满意道:“不错,长个了。”
他身上融化的冰雪蹭了朱标一身,寒意也席卷而来,朱标还没开口,马秀英就立刻把他夺了过来,气道:“标儿还小,染上风寒怎么办?你自己烤火去。”
朱元璋也没生气,赔笑道:“好,好,妹子,咱这就去,这就去,吴策,你给标儿看看咱带回来的礼物。”
他自己进屋去了,身后一直如影子紧紧跟随的那个人才露出脸来。
这人有一张很英俊的脸,漆黑的眼睛,左眼下有道很深的疤痕,穿着深色的劲装衣服,脸上虽然带着笑,却并不显得谄媚,反而给人一种很奇妙的恭敬感。
朱标看见他提着铁笼子的手指上有许多茧子,再绕过他往后看了看,发现他在雪上留下的脚印几乎轻到无法看见,这一阵的功夫,雪又下了许多,更是掩盖了不少痕迹,如果不是见到他跟在朱元璋后面,朱标几乎以为他爹是一个人来的。
吴策瞧见朱标看自己的手,又看自己的身后,笑眯眯地道:“少爷真是聪慧。”
有了妖鬼,再加上武林高手,好像也不是那么难接受了。朱标仗着自己现在是小孩子,指着笼子直接提问道:“礼物是什么?”
吴策揭下那一层布,打开笼门,抱出一条雪白的小狗来。
“这是元帅派人从陕西找来的细犬,种配得最好,而且也是那一窝里最有灵性的一只。”
朱标立刻懂了朱元璋的意思,自古以来,狗都是忠诚的代名词,传说二郎神的哮天犬就是细犬,细犬本身就很护主,警惕性也高,养这么一条狗……
爹难道想让我把它养成精了?
那只碗似乎为老朱同志打开了什么不得了的大门。
说不定以后的某一天,老朱同志会穿着龙袍,指着自己刚换下来的裤子,对他的太子说——标儿啊,给朕把这个裤子变成裤衩精!
朱标稍微联想了一下,就觉得无法接受,连忙摇头把这个想法从脑袋里摇出去。
抱在怀里的白色幼犬似乎是觉得冷,一直往朱标怀里钻,毛绒绒的看起来很好摸,蓝灰色的眼睛到处乱看,大约是在害怕。
朱标从来没养过狗,但不可否认的是他真的很喜欢毛绒绒,就连那只当初的老迈黄鼠狼都能让他觉得可爱,更别说其它。所以纠结一阵后,他也就抱着狗子进了屋,李鲤也跟着进去,替他找来一个木箱子,腾空里面的杂物,放了旧衣服进去,又塞了点碎布条填充。
马秀英指点道:“小鲤,别放你的旧衣服,把标儿穿过的小衣服拿出来垫着,让它熟悉熟悉气味。”
李鲤隔着屋子应了一声好,找出马秀英收着的小衣服,重新铺了铺,才请朱标向里放。
白色幼犬一进去,就窝在了旧衣服里,动也不动,瞪大眼睛看着朱标,呜呜咽咽了几声。
朱标听不懂它在说什么,看来这只狗还没有成精,就只是普通的狗而已。
李鲤站起身来道:“少爷,我去找些羊乳来喂它,这狗想必是饿了。”
“嗯。”
李鲤掀开帘子出去,一阵寒风进来,幼犬打个哆嗦,又往朱标的方向靠了靠,果然是有灵性的。
朱标试探着把手放在它头上摸了摸,幼犬马上抬起头来,用鲜红的舌头舔着他的手心,留下一片湿漉漉的痕迹。
窗外大雪漫天,寒意更深,朱标听见了朱元璋吩咐要温酒的声音。
他再低头看了看狗子,想起了元稹的诗句——飞舞先春雪,因依上番梅。一枝方渐秀,六出已同开。
六出是雪的别称,因为雪花为六瓣。
“你叫六出白怎么样?”朱标琢磨道,“小时候叫你小白,大了叫大白,出门有人问起,就说是六出白——雪白,听着有文化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