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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大明预备天子 (一只贝壳)


  看来狐狸精们开青楼的手法和人类并没有什么区别,同样热衷于在穿着打扮上下功夫来增加业绩。
  最中间的那一个台子上,放着一条火一样红的裙子,这里颜色虽多,它却像凤凰一样,盖压群鸟,显现出非常夺目的光辉,样式简简单单,可就是叫人移不开眼睛。
  孟樵子把衣服小心地捧起来,递给朱标,小声道:“猫猫,你就跟在我后面吧?你可要很紧我,千万别走神,这里有红娘大人的阵法,一不留神就会跟丢的。”
  朱标点了点头,以捧着老朱同志前年过节时让他送去给他娘的那件衣服的态度捧住了红裙,小心护住,生怕上面的流苏和坠珠有什么磕碰。
  他走了几步,想了想,强调道:“别叫我猫猫。”
  “嗯,我知道了,猫猫。”孟樵子也想了想,最后说道。
  朱标被哽住。莫非这个就是传说中的芝麻馅汤圆……
  这处占地面积最大的楼阁估计就是狐狸精们平时用来休息的地方,在她的后面还有一个小楼,十分精巧,只有两层,但是前前后后却都种满了小花,托马秀英也种花的福,朱标认出来这里头有一品红、山茶、刺桐、月季还有罂粟等植物——全是红色的。
  即使是酆都的阴风吹过来,也不影响这里飘飘然起飞的花瓣形成美景。
  朱标刚潜入进来的时候,一是用神通看出这里妖气最重,二是通过建筑与颜色来判定这里就是红娘,然后奔着这里直直跑来,看来果然没有出错。
  “我和你一起。”孟樵子道,“不要怕,红娘大人虽然容易生气,但是我们已经带衣服来了。”
  既然能被一件衣服平息怒火,那怒火也会特别容易再被挑起吧?怎么也不能安慰到我啊。
  朱标暗自思索着,跟着孟樵子慢慢进去,室内的装饰打扮自然不用再说,正中间有个屏风,屏风后点着红烛——这还是他在酆都见到的第一根红烛,几层水红色的纱幔后头,可以见到一个人影侧躺着,模模糊糊不甚清晰,只有九条柔顺垂下的尾巴露在外面。
  尾巴也是红色的。
  这只狐狸精应该是只红狐,所以那么喜欢红色,而且给自己起名叫红娘。
  “红娘大人,您还在睡吗,应该已经醒了吧,我们把您的衣服拿过来了!”
  这句话说出,屏风后的人影动起来,随意踏上了两双绣鞋,轻移脚步,拖着长长衣裙,袅袅娜娜,婀娜多姿地走了过来。
  如果说橘非变化出的美人,只得其形,不得其神,那么这一位九尾的狐狸精,就是真真切切将神韵贯彻到了极致,还没有见到她的样子,就已经足够撩动心弦,她每走一步,都好像是走在人的心上。
  站在外面,人们会情不自禁地开始幻想她会是什么样子,好奇她的风姿和仪态。如果有意志不坚定的,恐怕会忍耐不下去,掀开帘子冲进去流口水。
  “就放在那里吧。”
  红娘终于走了出来,她的眉毛画的很长很黑,脸上没有擦胭脂,却比擦了还要好看。她的皮肤光洁到好像玉石,骨肉匀称,多一分会胖,少一分则瘦,正正好好,尤其是那眼神,媚眼如丝就是为她量身打造的,世上估计也只有妖精才能长成这个样子。
  她虽然要着红色的衣服,可她身上其实已经有一件石榴红的衣裙,手臂间环着唐代样式的绸带,媚中又带了一些端庄和温柔。
  朱标两相比较,真心觉得橘非实在差了太多,以后建好了皇宫,得把它扔到太监嬷嬷那里学学仪态。
  “你是谁?”红娘皱眉道,“你怎么进来的?”
  她看到孟樵子时,表情还好,傲慢中稍带了一点柔和,看到朱标时,完全成了不屑和嫌弃。
  朱标行礼道:“在下林示,金华猫妖,见过红……”
  “金华猫妖?”红娘嗤笑一声,“你来我这里干什么?先不说我欢不欢迎你,就算是乐意你来,金华的猫妖就这样没礼貌,连个拜帖也不懂得送。”
  “因为事情实在紧急。”朱标隐去自己的身份,改说事情是邹普胜主导的,把他们进入酆都后的所见所闻都讲了一遍,“听说您这里有进鬼楼的方法,所以我来……”
  “就你?”红娘笑了,她理都不理朱标,坐在梳妆镜前,盯着铜镜里的自己,掏出一只小小的笔来描唇,“我看你能化成人形,估计也有点道行,那你这魅惑的能力,还敢说自己是金华猫妖?”
  朱标沉默,确实,他的“魅惑”的能力还不如橘非,因为橘非至少能舍出脸皮去搔首弄姿。
  “你这样的族妖,倒真给橘老太奶丢脸。”红娘似乎想到什么,“今年回乡,我可要好好嘲讽她一番。”
  “……红娘大人,机不可失,时不再来,能否打败高百龄就看这次了,您高抬贵手,帮我们一帮,能解决困境,岂不是……”
  红娘打断了他的话,自从朱标进来,就没有一句话能够完整说出,她似乎是存心地气他,想看他生气却不能发泄。
  “我凭什么帮你们?”她慵懒地靠在椅上,脱掉了鞋子斜斜坐着,示意孟樵子过去给她锤一锤腿,“我不高兴的事情,就算有好处,也不会去做的,哪怕我这青楼毁了又怎么样?”
  说罢,她就一伸手指,指着门外朱标来时的路:“赶紧走吧,我就不计较你偷偷进来的错了。”
  梳妆台上放着一本书,红娘捧起它来,再也不分给朱标一个眼神。


第81章 书
  朱标顿住了。
  他本来已经在心里闪过了几种想法,暴力、再度的劝说、给出好处或者直接的威胁等等,也在暗加斟酌哪一种会更有用些,紧接着他就看到了那本书。
  前世的经历远没有今生来得波澜壮阔,但它的影响力绝不可以轻易被忽视,如果说现在的朱标,行为处事和能力都来自这个瑰丽壮阔的世界,那么他的性格和习惯,却早就奠定下来。
  他是一个爱护书籍的人,家里曾专门买了书柜,也专门买了一些独立架子用来放常用的工具书,与此同时,朱标的占有欲和领地意识很强,每拿到一本书,都会在扉页写上名字和联系方式,以防丢失,且做个标记。
  这个习惯延续至今,朱元璋和宋濂、刘基与李善长等人给他送来的书,他都写了名字,甚至还包了书皮。
  红娘手里的那本书实在是再眼熟不过了,露出来的几张纸上,朱标以超常的目力,甚至看到了自己的笔记,那是前几年尚显稚嫩的注解。
  “唐史?”
  “不错,是一本已经在阳世失传的旧书,你认识?”红娘挑眉问道,显然的,朱标的话题成功吸引了她的不多的兴趣。
  “是《则天实录》。”
  红娘换了一条腿让孟樵子捶着,摸了摸书,爱不释手,回道:“想不到你竟然识字,倒也比大多数蠢猫强,勉强算是弥补别处了。”
  按照她的意思,弥补别处估计指的是魅惑本领。
  朱标没空计较这个,追问道:“这本书你是从哪里拿到的?”
  红娘眯起眼睛,眼眶周围骤然浮现出一圈奇特的艳红色纹路,随后又迅速消失,冷冷道:“关你什么事,你怎么还不走?我警告你,不要挑战我的耐心。”
  “你说不说?”朱标也不装什么小家碧玉了——虽然也从来没有那个样子,同样冰冷道,“我的耐心也不多!”
  红娘霍然站了起来,身后火红的九条尾巴冲天而起,条条都有自己的生命似的,对准了朱标。她张开了嘴,一口的好牙齿变成野兽特有的尖牙,额头青劲爆出,俨然是准备动手。
  无形的妖力震荡,一圈圈向四周散去,薄木制的窗框与桌子架子们承受不住压力,吱啦吱啦生长出裂纹,轰然坠地。那些轻飘飘的装饰品绸幔与窗纸,更是直接飞了出去。
  那一件被汤圆说是红娘会很喜欢的红裙子,皱成一团,像是没人会要的垃圾一样,掉在了门外的泥地里。
  孟樵子左看看,右看看,扯住红娘的衣袖,大声问道:“红娘大人,你为什么要生气?”
  “嗤——”红娘嘴里吐出一口雾化热气,双目赤红,根本不理她。
  她不依不饶,更用力地扯住红娘的袖子,好像想把那截布料揪下来一般,向后拽住,试图阻止红娘接近朱标:“不可以!红娘大人,你不可以杀猫猫!猫猫她……”
  红娘一把将她提起来,啪的一下扔在身后,呵斥道:“你别管,给我滚到后面去,没有我的命令不准回来!”
  芝麻馅的汤圆还想发出什么抗议,但完全没有作用,只是咕噜咕噜地滚了过去,跌到屏风后面的大床上,一头栽进了绣花被子里去。
  红娘高傲了一辈子,小时候被族里的老一辈宠着,长大了被后辈狐狸们供着,从来没吃过亏,哪怕这次势力在酆都有损,遭遇重重困境,却也一直自信自己能够获胜。
  像朱标这样对她无礼的行为,她从没遇过,怒不可遏,脸都气紫了,只想着把朱标当场给撕成碎片,以解心头之恨。
  可是就在她脸上长出毛发,要彻底妖化时候,突然听见面前的这个黑衣服的小猫妖说了一句话,只是这一句话,就让她愣住了,爪上冒出的指甲都不知不觉收了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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