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那倒不必了。你去便是了。”詹星若道。
顾情说完便转身出去了,詹星若吃过早饭,就一直辗转反侧,思来想去实在不知道怎么开口好,仔细想想认识这么久,还没见过顾情生气。
一眨眼就到了下午,夕阳西下,在屋里撒上一层暖融融的黄。詹星若最终还是拿来两坛子酒,放在桌子上,等着顾情回来,都说酒壮怂人胆,詹星若今天就想试试是不是真有这么一说。
顾情忙活了一天,第一件事当然也是过来看看詹星若,而詹星若担心了一头午,再加上中午没心思吃饭,就趴在桌子上小憩了一会儿。
见顾情回来了,方才抬起头。
“军师怎么睡在这儿啊。”顾情马上过去扶着詹星若,“怎么了不舒服吗?”
詹星若摇了摇头。
顾情把他扶到床上,“中午吃的什么?”顾情问道。
詹星若想了想,有些不好意思的摇摇头,“没吃…”
顾情笑了笑,“怎么,吃我的菜吃的嘴刁了?想吃什么?我现在去做。”顾情道,刚要起身,手却被詹星若按住了。
“顾情…我,我想喝酒…”詹星若道。
顾情感觉脑袋一热,这简直就是在…
“军师今天看起来好奇怪啊…到底怎么了?”顾情回过身,将詹星若压在身下,詹星若缓缓放平躺下,侧过头,顾情在詹星若眼皮上亲了一下。
“顾情…我,”詹星若说着,从衣服里出那张手帕,展开了给顾情看,没喝酒却还是一副要哭的样子,藏起小半张脸在松软的被里,只露出一只眼睛看着顾情。
“我…把它弄坏了。”詹星若道,“你要是生气就…你打吧。”詹星若道。
顾情愣了一下,从詹星若手里接过那些小碴子。
不禁笑出声,“打谁啊?”
詹星若皱起眉,一抹红爬上了耳朵尖。
顾情看詹星若的样子哭笑不得,把那手帕随手一扔,低下身去亲吻詹星若,“我怎么可能因为一个物件动手打你,军师怎么想顾某的。”顾情轻声问。
“我以为对你很重要…”詹星若道。
“的确很重要啊,但是再重要的东西,也没有你千分之一,军师往后可别再这么想了。”顾情轻轻摸着詹星若的脸,“别说这个东西,军师哪天就是不开心,想把顾府烧了看个热闹,只要您一声令下,我就给您把顾府上上下下全盖上干草。”
詹星若不禁笑出来,“我怎么可能那样。”他道。
顾情也跟着笑了笑,“顾某没说笑,只要你想,我都会帮你去做,在我身边,不会让你受一点伤害的。”顾情握着詹星若的手,送到嘴边,亲昵的亲吻着。
“那…那个东西到底是什么?”詹星若问。
顾情想了想,“是我要送给一位很重要的人,今晚有事求他。”
“那…可有什么能代替吗…”詹星若有点担心,这段时间顾情总是出去跑商,见这个人参加那个会,他怕耽误了顾情的事。
“没有。”顾情道,“是孤品,没了就没了。”
詹星若垂着眼眸,“那…这可怎么办…”
“那顾某只能硬求了,看看交情吧。”
“你想求他做什么?我能不能帮上你?”詹星若问道。
顾情笑了起来,俯下身,嘴唇摩擦着詹星若的耳尖,轻声道,“我想给他个惊喜,问问他今天晚上愿不愿意和我鱼水合欢。”
第64章 天劫难逃,命亦有数
五月份,就算是月渚也要告别漫天的大雪了。枪王立在门前,轻轻地叹了口气,平日里他最喜欢的消遣就是在门口摆张桌子,开着门,一边看雪一边喝温好的酒。
枪王有时候会回想,从前的种种往事,自己还年轻的时候尚且害怕死亡,可是越年老越接近死亡,心中却越是平静,大概是故人一个个都去了,留着他自己在这人世间,良辰美景无人说。
枪王站了一会,闻到了煮茶的香气,回过头便看见飘摇拿着一壶茶过来了。
他刚带走飘摇时候,飘摇还是个小孩子,一转眼,现在都与他一般高了,枪王摸了摸自己的头顶,觉得自己年轻不驼背的时候,应该比现在更高一点。
“师父,茶煮好了。”飘摇道,这僻静的小林子里,只有飘摇脸上还能看见点朝气。
“放那吧。”枪王道,一下想起了自己两位好朋友。
一个是徐景和,一个是乔三娘。
徐景和生前嘱咐他,冬酒夏茶,长命百岁。可他自己却先去了。
另外一位乔三娘,倒是不管那么多,只管喝酒。一到小雪飘起来,乔三娘准带着山鸡河鱼来拜访,直到喝醉才披着夜色回家。
可是从五年前开始,乔三娘就没再来过了。
那日枪王左等右等不见人,便打算亲自走一趟兴师问罪,不成想他赶了一天一夜的路,见到的确实残垣断壁和躺在里面奄奄一息的飘摇。
枪王左右寻不到人,就带着飘摇回去了。
几年前乔三娘与他喝酒时就说过,徐景和滥发善心,捡了个小瞎子回家吃大米,还自己出钱给他治眼睛。听说飘摇的眼睛是被什么虫子蛰了一下才瞎的,乔三娘就来了劲,说非要和徐景和比试比试,是他的药厉害,还是她的毒厉害。
结果一段日子以后,那孩子的两只眼睛果然都复明了,夫妻俩一人一只治好了飘摇。
再往后几年,乔三娘嘴里就老是飘摇,来喝酒的次数也少了。枪王莫名觉得,乔三娘其实有一点做母亲的天赋,至于为什么不和徐景和生一个,他就不得而知了,出于礼貌也从未过问。
枪王捡到飘摇的时候才想起来飘摇根本没有名字,他也不知道捡回来的是不是乔三娘说的那个孩子。本以为已经救不活了,没想到颠簸了一路飘摇竟然醒了。
枪王看见那红色的异瞳,方才放心,这一定就是乔三娘的孩子了。
“小子,你叫什么名字?”枪王问。
飘摇已经躺在了枪王家里,一起来看见四周都是陌生了,吓得弹起来缩在墙角。
枪王见他没说话,也没难为他,递了要稀粥过去,“饿了几天了?先吃点稀的吧。”
飘摇只是呼扇呼扇的眨着眼睛,半晌才开口问道,“这,这是哪?”
“我家。”枪王答,“你不用害怕,我与乔三娘是一个乡里的故人。”
“一个乡里的……”飘摇想到,一到冬天乔三娘就出去喝酒,说去找老乡叙叙旧,想必就是眼前这位了。
“您是枪,枪王吗?”
枪王想了想,没想到这称呼都传这么远了,想想自己那满屋子的枪,便点了点头。
“你可知道乔三娘去哪了?”枪王问。
“我不知道…”飘摇低下头。
“那你家为什么会变成那样?”
“前几天,来了一群官府的人…他们,他们把师娘带走了…”飘摇结结巴巴道。
“官府抓她做什么?是不是得罪什么人了?”
“我,我不知道。”
枪王当然也没指望飘摇知道,他叹了口气,坐下来,掐着手指头算起命来,手指上上下下间,枪王的眉毛都皱的要拧在了一起,最后叹了口气。
“我去看看能不能救她出来。能救出来你就跟她回去,救不回来你就跟着我住。你要是不愿意叫我师傅,也可以不叫。”枪王道。
他刚刚算到,乔三娘命里有一劫,但因为自己并不精通易经之学,资质尚浅,只能算到劫难可化,却算不到到底该怎么化,现在还来不来得及。
枪王捶了捶自己的一把老骨头,又策马而去。
他仔仔细细地看了看废墟周围,可能是前几天下雨,这几天又出了太阳,地上的泥被踩完又凝固,像一个个模子一样嵌在地上。
他蹲下去用手指量了量,那马蹄的印记格外深。枪王从前家族世代从军,他见多了马蹄印,但是就马蹄的大小来说绝对留不下这么深的脚印。
情况只有一种,这不是普通的官马,而是在外打仗的铁骑,这种马身上多披着盔甲,士兵也全副武装,留下的脚印自然更深。
“这不是被带去官府了,是军营。”枪王喃喃道。但是他也不能确定,本想如果自己还年轻,有乔三娘那样的好轻功,就飞进官府的大牢里挨个门看看。
只可惜他没有,一把老骨头年轻时候受的伤太多,现在已经经不起折腾了。他便去调查了一番,只知道有个章将军的军队途径此地,剩下的便一无所知了。
枪王看着飘摇,难免想起故人,五年的时光一晃而过,中途杀出来一个不着调的顾怀风,跟着他学了两年枪,顺走诛神以后就出去打仗了。
顾怀风走了之后就没再回来过,枪王嘴上不说,心里还是有一些挂念。
“飘摇,取纸笔给我。”枪王道。
飘摇点点头,拿了纸笔便在一旁研墨。
枪王这五年潜心修炼,自诩还算算的准,结果一笔一笔下去,却算出了不好的事情。
飘摇看着怀风二字便知道这纸上的生辰八字是乘风候的。
“不妙。”
“怎么了?”飘摇紧张的问。
“怀风命里有一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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