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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了个权倾朝野的病秧子 完结+番外 (萝卜蛋)


  沈执记他这句话,记了很多很多年。
  听见谢陵说要在东宫种树时,沈执笑着摇了摇头:“还是别种了吧,我从来都不喜欢红花树,从未喜欢过。”
  元祁真的厉害,死都死了,还让活着的人如此难受。真是个老王八蛋,沈执被他怄得心肝疼得狠。
  沈执养了只小奶狗,让他陪着孩子一起长大,孩子的名字还没想好,谢陵苦思冥想了快半个月了,觉得什么字眼都不好,隐隐有再想半个月的趋势,沈执也不嫌他,抱着孩子在宫里转转,有时候遇见了阿湛,还会主动冲着他招招手,嘱咐他好好照顾自己。
  沈墨轩的第二个孩子是个男孩,小字述儿,同他几乎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江姑娘的一双腿永远好不了了,连教孩子走路这么简单的事情都做不了。
  风儿倒是越来越漂亮了,可性子甚野,比男孩子还要顽劣,沈墨轩拿她一点办法都没有,每次还没说她什么,风儿立马进宫跟沈执诉苦,有时候就待在宫里住几天。
  沈执就爱娇纵着她,总想把最好的东西都留给风儿。
  他很早之前就想给风儿拟个封号,思来想去不知道拟个什么字好,后来大笔一挥,落了两个大字:嘉宁。
  他不求风儿以后能多么倾国倾城,只盼她日后平安喜乐,莫像她母亲一样,年纪轻轻就落了个双腿尽断。
  至于元臣,沈执觉得很头疼,总觉得这熊孩子是元曦留下来折磨他的。
  特别能闹腾,也特别能疯,全天下只有两个人能管得住他,一个是谢陵,一个是阿湛。
  沈执以前很担心元臣会跟阿湛不合,毕竟一个是现太子,一个是废太子,结果后来发现自己多想了,元臣很喜欢很喜欢阿湛,总是追在后面。
  有时候沈执看着殿门前玩乐的孩子们,总是看得长睫微湿,想起自己也曾经年幼过,可却不曾有过任何玩伴。
  起风了,谢陵从前面过来,给他披上披风,攥着他的手轻轻揉搓。
  看着眼前的孩子们,笑着同沈执道:“等他们长大了,我们也老了。”
  沈执想了想,回道:“哥哥不老,在我心里,哥哥永远是全京城最明亮的少年。”
  谢陵但笑不语,单手指了指被几个孩子追的阿湛,意有所指道:“他以后也会成为全京城最明亮的少年。”
  又是一年风雪,不知故乡的梅花开了没有。
  沈执近来思乡情切,疯狂念旧。
  遥记得刚跟谢陵回家的头一年,沈执同这厮很不对付,极其讨厌他,甚至可以说得上憎恨。
  谁让谢陵是谢良那死老头子的后代,谁让谢陵活着的,谁让谢陵不在青州好好窝着。
  沈执听说谢家旁系们很少走仕途了,经商教书养猪,哪一样不好,谢陵偏要走上仕途。
  不仅如此,皇兄还偏偏命他卧底在谢陵跟前,做那等活在黑暗里的线人。
  沈执极其不愿意,可又没办法拒绝。只好怏怏不乐地在谢府待着。
  彼时沈执年岁也不大,正是好玩的年龄,他在东宫里一直被元祁放养,压根没有正儿八经地入过学堂,更别说像元瑾那样有专门的太傅,编修,侍读陪着,元祁也从来不看他写的任何东西,从来不看。
  谢陵似乎觉得谢家的孩子必须得知书达礼,学富五车,给他寻了个教书先生,在府里专门设了个院子,就专门供他读书的。
  沈执很不喜欢谢陵,无论什么事,总想与他对着干,分明写得一手好字,就是故意要写得像狗刨似的,每天把院子弄得一团乱,看着谢陵蹙紧眉头的样子,就觉得浑身舒爽。
  甚至巴不得谢陵把自己赶出家门,这样一来沈执又可以回到元祁身边了,再不济也是在沈家待着。
  沈墨轩温柔且平易近人,哪里都很好,生得也很好看,又是舅舅家的表哥,沈执很喜欢他。
  同沈墨轩一比,谢陵简直没有任何优点,除了生得俊些,哪里都不好。
  沈执承认,自己对谢陵先入为主地带了偏见。
  如今细细想来,往事就跟镜中花水中月,短短的一生稍纵即逝了。
  回首往事,不堪入目的事情忒多,沈执偶尔想起仍旧觉得难以启齿。
  不知后世的史书要如何记载他,功过是非都留给后人评判罢,此生甚短,就这样吧。
  什么都不求了。


第95章 番外7双顾
  寄雪十四岁被沈执丢进军营里磨练, 今年已是第三个年头。
  刚从边关回来,一路马不停蹄地破开艰冰,踏着官道上的积雪,恨不得插翅飞回京城, 往义父怀里重重一扑。
  一脚才踏进府门,寄雪就忍不住大喊了声:“义父!孩儿回来了!”
  顾青辞正站在廊下赏雪,屋顶的冰冷冻得结结实实, 如今临近年关了, 府里半点年味都没有,义父还跟以前一样清俊温润,衣襟领口总是雪白干净。
  “义父,孩儿回来了。”
  寄雪解下披风, 从后面轻轻给顾青辞披上,还像小时候那样, 搂着他的肩膀,低声道:“义父, 天气这样冷, 你怎么不进去等我?若是染了风寒, 岂不是让孩儿心疼?”
  顾青辞笑道:“你此去边关三月受苦了,人看着倒是黑了,也瘦了。这次好不容易回来,等过了上元节,我入宫求一求皇上,让你留任京中吧。”
  “我不觉得苦, 只要一想到守住边关就是守住义父,就觉得无论吃多少苦都是值得的。”
  “油腔滑调,晚上我设宴替你接风洗尘。”
  顾青辞抬眸望他,见原本小萝卜似的寄雪已经长得比自己还高了,面容俊朗,五官锋利,因在军营中磨砺,身上早就褪去了孩子气,看起来甚沉稳。
  “果真是清瘦了许多,正好借着过年好好给你补一补,来年又长一岁,已经不是孩子了,我替你寻了处府邸,明年你就能搬出去了。”
  寄雪急道:“为什么要我搬出去?义父,是我做错什么事了?义父不要我了?”
  顾青辞道:“你岁数不小了,我替你物色了门亲事,你总不能一直跟我住在一起,传扬出去惹人笑话。”
  “谁敢笑话!”
  寄雪抬手攥紧顾青辞的手腕,语气急切,“义父,我不想成亲,也不想搬出去住,求义父收留,让我在此多住几年!义父!”
  顾青辞未曾想到寄雪反应会如此大。
  也是,这孩子从小到大都养在自己身边,脾气又怪,跟谁都玩不到一块去,再等两年也并非不可。遂道:“好,义父依你。”
  晚上设宴替寄雪接风洗尘,顾青辞知道他不喜欢人多的场合,遂只有
  二人在一处喝酒。
  寄雪跟他聊起在边关的趣事,譬如说抓到了北蛮的暗探,又或者是那里的民风风俗很有趣,诸如此类,都是一些小事。
  可字里行间无一不透着他对顾青辞的思念。
  顾青辞听闻他为了赶回来跟自己过年,足足累死了五匹汗血宝马,这才在除夕前一日赶入京城,都来不及回宫述职,直接过来了。
  顾青辞心疼他年纪轻轻在外奔波劳碌,边关苦寒,连个嘘寒问暖的人都没有。忍不住心疼起来。
  寄雪笑道:“谈不上辛苦,为朝廷做事,乃我之幸。义父是文官,手执毛笔,我便当武将,手握兵器保卫江河。若有一日朝廷需要我,纵然让我粉身碎骨,我也心甘情愿!”
  顾青辞道:“如今东陵风调雨顺,海晏河清,无人让你粉身碎骨。你舅舅的意思是,当初沈老夫人曾说,让你同沈夫人腹中孩子结为兄弟,可沈夫人生了个女儿,愿许配给你,不知你可愿?”
  寄雪蹙眉道:“义父是说风儿?她才多大年纪!如何与我婚配?”
  “比你略小了七岁,待你弱冠时,可先定亲,等她及笄了,可嫁你为妻。”
  寄雪听罢,眉头蹙得更深了,不悦道:“这真的是舅舅的意思?还是义父的意思?”
  “是你舅舅的意思,也是为父的意思,不知你可愿?”
  “我若说不愿,义父又该如何?”寄雪反问道,侧过身来目光灼灼地望着他,“义父就这么讨厌我,想方设法地把我推出去,也不管我喜不喜欢,就随便塞个姑娘到我怀里?”
  顾青辞正色道:“风儿不是什么随便的姑娘,她是你舅舅的掌上明珠,多少人想求娶还没有资格!”
  “即便是个天仙儿,我若不喜,终究是不喜!”寄雪随手推翻了杯盏,气得偏过头去,“我知道自己在这个家里,终究是个外人!大伯看中阿湛,二伯看中阿臣,舅舅膝下有风儿和述儿,只有义父最看重我!可现如今义父却要把我推出去,我做错了什么?”
  顾青辞不料寄雪会发这么大的火,微微愣了一下,出声安抚道:“你若不愿便罢了,何止于生这么大的气?今晚就是为你设的宴,你也不多喝几杯?这酒在边关可是喝不到的。”
  寄雪闷声闷气地仰头饮酒,顾青辞无奈摇头,坐旁边陪他喝,酒过三巡,二人皆是满腹心事,不知不觉都喝得酩酊大醉。
  顾青辞醉得一塌糊涂,刚要起身,腿脚一软就摔了下去,寄雪忙将人扶住,道了句:“义父小心,我送你回房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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