惯常来的有四只,应是一家鸟,他以小勺按量分好粟米,不叫它们饿着,也确保不要太撑,一边喂一边趴在桌上观察它们红红的小爪、嫩黄的绒毛和喙尖,换得片刻舒心宁静。
突有一日,那家鸟不来了,准备着丰盛米粒的石桌接连空空,他心中空落,决定再等最后一次,只当与自己作别。
坐在桌边期盼着,一个时辰过去,晨光熹微变作晴光高照,他叹口气,聚拢手掌欲收回粟米,突听一阵扑棱棱的扇翅声,接着一声清鸣,“哗”地一下,庞大阴影劈头而来,他惊地起身后退,定睛再看,石桌上粟米堆中,足有两尺长的白花花的家伙拢着漂亮的羽翅矫健而立,矫首昂视,喙利眼明。
这……
是隼?!
京城竟有这等猛禽?!
他既害怕又好奇,不自觉咽了下口水,小心翼翼打量过去,白隼目光炯炯,与他对视僵持。
忽而口哨声响,白隼应声扇翅,在粟米堆上跳了两下,威猛的身姿露出几分憨态,跟着,一把故意装出的憨实男音自院外道:“好姑娘,我饿了,给我一点吃的行吗?”
他一愣,明白过来这是程熙的安排,胆子随之变大,坐回桌边瞧着白隼道:“行。”小勺舀起粟米,白隼张开尖利的喙,啄了一点后不屑地吐出,继续昂首挺胸。
“这个不好吃,我不喜欢。”憨厚男音说。
“哦?那你喜欢吃什么?”
“肉!我喜欢吃肉!”
“吃肉也可以,不过我要先问你几个问题。”他来了兴趣,笑问。
憨厚男音道:“姑娘请问,我知无不言!”
他凑近一点,目不转睛地瞧着白隼宝石般闪亮的眼仁,“你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今年几岁?从哪里来?”
“我叫阿白!今年三十岁!”伴随着院外的男音,白隼热烈地扇翅,四处踢米取乐,“我生于交赤国的死神之林,来到大齐二十年了!你听我的齐语说得好不好?”
“嗯,说得很好!”他侧趴上桌,更近地观察白隼顺滑的羽毛,“原来你这么大了,那我该叫你阿白哥哥或是阿白叔叔。”
口哨声变,白隼晃晃脑袋,摇头似的,院外憨音又道:“不必,你是我主人的妻子,就是我的小主人,你就叫我阿白!我以后每天都陪你玩!我很会飞,眼睛很明亮,也很厉害,我可以帮你做许多事!”
白隼振翅而起,飞上院中梅树,一个盘旋,衔下一小节腊梅,俯冲而下,在他头顶微微一停,而后绕回桌上,抬头挺胸,一副圆满完成任务的骄傲模样。
脚步声响,他转过身,只见躲藏许久的程熙迎着冬日的晴光含笑向他缓缓走来,穿着毛领锦衣,人如其名,温暖和煦。
程熙从轻裘斗篷中牵过他的手,一同走到小池边。小池清澈,倒映出他那身少女袄裙、那张清丽面庞与那头精巧的发髻,髻上斜插腊梅,如黄蝶跳跃,足与翅挥洒馨香。
他顿时惊叹,忍不住抬手碰了碰。
白隼飞回,程熙伸出小臂让它停靠,笑道:“夫人,你摸摸。”
他伸出食指,小心翼翼地挨了下白隼脑顶,惊喜道:“软软的。”
“摸这里,这里硬。”一侧手臂,亮出隼喙。
他便用指尖戳了戳喙,程熙立刻骄傲道:“很硬吧?”
他点头“嗯”了一声。
“喜欢吗?”程熙又问。
他只好再点点头。
程熙开心起来,说:“那你再摸摸,你别害怕,它虽然硬,但不会伤害你,它喜欢你。”
其实成婚不久后他就发觉了,已经二十岁,做了官,又学识广博的程熙有时也挺孩子气,会在全无防备之时露出天然姿态,说些傻乎乎的话,譬如此刻,程熙献宝似地将整只隼往他怀里一塞,喜滋滋道:“夫人,你瞧阿白像不像咱俩的小宝宝?”
粼粼小池倒影中,身披斗篷发辫交叠的他被比他高了近一个头的程熙牵着,他怀抱白隼,程熙伸臂护着他俩,本是和美温馨,但他不知是哪根筋不对,噗嗤一声笑了,鬼使神差道:“它若是小宝宝,那咱俩必有一个是妖怪,会被抓起来的。”
程熙的笑脸顿时没了,拳头搁在嘴角,尴尬地咳起来。
许久后的某日,夏焉冷不丁想起小池边的那个比喻,陡然反应过来,其时气氛正好,程熙是在暗示,谁知他竟蠢得冒烟,不解风情,没心没肺。
估计程熙当时要郁闷死了。
可是一向君子风度一本正经的人突然说那种话,真地很好笑啊!
京郊猎场外,夏焉在软椅上扭来挪去,喝了五壶茶,解了三回手,终于等到喧闹渐近,人回来了。
太子夏昭身背弓箭手持利剑一马当先,吩咐身旁兜网的侍卫:“黑熊处理干净,献与父皇;兔肉做好送去太傅府上,给太傅加菜。”
二皇子跟着停马,趾高气昂下令:“快入冬了,将那白貂皮剥了,给父皇织个手垫。羊羔立刻去烤,火候注意些,父皇爱吃嫩的。”与夏昭一对视,刀光剑影中各自骑马走了,完全看不见夏焉似的。
夏焉也作看不见他俩状,听着他俩的明掐暗斗,暗自好笑。
“殿下!”小方也回来了,风尘仆仆背着个网。
夏焉坐正,瞧他身后,好奇道:“猎到了什么?”
“一只獐子,两只野兔,还抓了几尾鱼!”小方放下大网,以剑柄挨个拨弄,“殿下,獐子送给程大公子吧。”
獐子珍贵,夏焉也有此意,只是不好意思开口,故而小方一说,他便顺水推舟立刻同意。
黄昏。
相府晚饭,一大家人围坐一桌,分别是:一家之主景澜、其夫兵部侍郎程有、他们的长子程熙;与景澜一同长大,亲如兄弟的师兄兼好友,亦是程熙的武学恩师薛沐风、薛沐风之男妻沉璧,以及他们的儿子薛晨星。
饭吃到一半,管家乐呵呵进来,禀告道:“相爷,四皇子殿下派人送来一头獐子,说是给大公子。”
数人一愣,薛晨星眼珠一转,朝程熙小声道:“喂,你最近在教四殿下读《诗经》?”
程熙登时尴尬。
景澜放下筷子,不动声色道:“活獐还是死獐?”
管家道:“死的,同太子殿下送的兔肉一样,是小围猎猎回来的。”
景澜轻咳两声,程熙面色更红,薛晨星则哈哈大笑,拉着程熙道:“四殿下这般热情,好福气啊!”
薛沐风道:“晨星,你在说什么?”
“爹,这就怪你不读书了,我来给你讲。”薛晨星不到二十,性格活泼,说话更是口无遮拦,眉飞色舞:“《诗经·召南》中有一篇《野有死麕》,这么写的:野有死麕,白茅包之,有女怀春,吉士诱之;林有朴樕,野有死鹿,白茅纯束,有女如玉。”一瞧程熙,嘿嘿一笑,夸张地摇头晃脑,“舒而脱脱兮!无感我帨兮!无使尨也吠!哈哈!就是说一个男猎人在林中见到一个女子,喜欢得不得了,想跟她那个,就猎了一头獐,用白茅包着送给女的,中间省略,然后女的就喊:啊!慢一点!啊!轻一点!啊!不要动我的腰带!啊!太大声了狗都叫了……”
众人:“………………”
程熙面红如滴血,勉强道:“四殿下只学到《周南》。”
薛晨星不以为然道:“《周南》后头就是《召南》,四殿下肯定是预习了!”歪过头,扯扯程熙袖口,“他送你,那就是说你演女的喽?程姑娘,感觉如何?!”
“晨星!”薛沐风拍案,“收敛些!”
薛晨星挠挠头,辩解道:“明明景叔叔和程熙也都想到了。”顿了顿又补一句,“读过《诗经》的都能想到!”
景澜无奈,按按额角,叹息道:“先吃饭吧,东西收下去,明日蒸给午儿吃。”
薛晨星嘿嘿一笑,程熙脸上实在挂不住了,低声道:“爹爹。”
晚饭间,程熙始终低着头,很快便说吃好了,告退回房。离开后,薛晨星立刻朝大人们说:“他方才嘴角一直勾着呢,开心得很,他自己都没察觉。”
回房后,程熙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将箱中那件绒毛都有点洗坏的夏焉的披风拿出来,来回看了数次,放下,更加烦躁,从柜中取出旁人送他收藏的酒,抱起坛子吨吨吨地喝了。
他快二十四了,与其他王孙公子不同,没有通房的小厮侍女,也没有馆阁潇洒的经历,虽成过一次婚,但阴差阳错,依旧没能成长,有时的确会有点无处发泄的烦闷,但日常潜心文学武艺,那方面倒也不是很困扰,只是近来……
不断揪扯,还出其不意,还玩这等花样,他想干什么?!
谁受得了?!
程熙按住额头,晃晃脑袋,觉得酒意有点上来了。
日落烟霞似锦,换了衣裳的程熙大步踏出院外。
“噗呲!噗呲!程姑娘!……熙姑娘!”
程熙停步,眉头深锁,对着一侧假山道:“做什么?”
薛晨星从假山后露头,嘿嘿笑了一阵儿,道:“脚步急切,进宫去啊?”
程熙:“……”
深深吸了口气,继续向前不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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