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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灵 完结+番外 (楚山咕)


  冯恨晚揉了一把他的头发,笑说:“今天教你最后一招,叫‘一杯酒灌倒孟和尘’。”
  小孩儿傻乎乎地愣了好半天,问:“孟和尘就是这个和尘吗?他到底是谁啊?”
  “他?他谁也不是,是个徒有其表的绣花枕头。”冯恨晚抄起从流剑,连剑带鞘地乱舞一通,便道,“好啦,本座也看不见你做成了什么样子,你就记住这些日子教你的,将来一定有用。”
  小孩儿猝不及防,连忙拿着木棍跟了几下,显然没跟对,沮丧道:“那您不教新的了吗?”
  “不教了,本座要走了。”冯恨晚屈指掸去小黑背上的一片叶,说走就走,立时翻身上马,向小孩儿摆了摆手,“江湖没什么好的,不要只想着练武,好好读书。”
  冯恨晚已经在阳川逗留大半载了,从沈家的近亲查起,几乎每个有嫌疑的亲戚都被他查得毫无隐私可言。
  然而三年功夫下来,几乎一无所获,只算排除了沈家所有的亲戚,确定不可能是这些商人中的哪位□□。
  ——可这反而是他和孟醒都不希望见到的结局,这意味着沈家的命案果然和这血雨腥风的江湖脱不了干系。
  方才孟醒那封信是从云都寄过来,遥隔千里,小半个月才勉强送到阳川,冯恨晚又耽搁半月才去拿,然而这信难得通篇咬文嚼字,像个热情奔放的美人突然要和他玩素的,冯恨晚感觉很不习惯。
  但听完全信,他也算理出脉络了,孟醒其实心思单纯,想的东西总逃不开那几样,冯恨晚轻而易举地就听出他文绉绉的屁话的弦外之音:
  姓沈的小白眼狼他居然跑了,爷气死了,再管沈家的事爷就是猪。爷去海州找封琳养老,您自便吧。
  自便就自便,反正沈重暄又不是他徒弟。
  只希望孟醒是真的去找封琳养老,而不是直接找封琳讨要答案。
  冯恨晚信手牵着马缰,却由着小黑乱走,一路春柳拂面,他顺手摇落一树梨雪,只觉得自己又没忍住醉了个半死。
  他哼着不成调的曲,一人一马,载酒拈花。
  封琳突然有些理解三年前封琼的心情。
  那份城门大开时,不期然遇上一尊煞星的心情,约莫就是啼笑皆非,哭笑不得。
  孟醒理直气壮地走进凤楼时,神情是一如既往的泰然自若,言为恰好路过,实则一月便从云都赶赴海州,一南一北,令封琳也不禁为他拍案叫绝。
  不过这一回缀在他身后的不再是三年前的那个小少年,而是换成了尊贵无比的顺宁公主,封琳自然不敢怠慢,亲自率人前去接驾,孟醒就这么恬不知耻地乘着顺宁公主的东风,迤迤然步入楼中,封琳懒得和他计较,传人备好茶水,又等四下无人,向褚晚真行了大礼,才问:“不知殿下驾临,寒舍简陋,恐照顾不周...”
  褚晚真跟着孟醒三年余,早就学了一身流氓气,但到了外人面前又下意识端起架子,略微抬了抬手,眉眼弯弯,天生的贵气一如往日:“不必局促,随意即可。本殿先回房间。”
  封琳亲自送她回去房间,这才转向孟醒,眼梢微抬,示意这位吐不出象牙的至交开始发言。
  孟醒不负所望,清了清嗓:“贫道是陪殿下来微服私访的。”
  封琳笑着看他:“哦——是吗?”
  褚晚真不在,封琳就远不如方才那么人模狗样,索性跷起二郎腿,兴致盎然地和他对视:“我还不知道你?无事不登三宝殿...不过你那一人能干十个人的活的大徒弟去哪了?不会真被殿下逼走了吧?”
  他竭力想在语气里显出几分惋惜的意思,然而表情却是抑制不住的幸灾乐祸。
  孟醒偏首支颐,似笑非笑:“琳儿,你笑得很不礼貌。”
  封琳见好就收,拍了拍自己的脸,挤出一个彬彬有礼的笑容:“好吧,说出你惹人怜爱的故事,让我乐一乐。我保证,不会乐很久的。”
  “滚你的。”孟醒险些一拂尘砸他脸上,道,“那我问你,你要关着燕还生,怎么不关严些?”
  正如封琳所说,他没有乐很久。
  孟醒这句话一出,封琳脸上的笑容依然如旧,但眉眼间的喜意已经尽数退却,剩下的竟然只有“彬彬有礼”。
  封琳定了定神,道:“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作者有话要说:  不小心点了直接发表...如果今晚能补上明天份的更新,这就算今天双更,补不上的话,周六就不更惹。

  ☆、113

  沈重暄自离开那晚,冒雨夜行,披星戴月,一路向阳川走得步步坚定。
  实则他自己也不知道该去哪里,阳川是他的家乡不假,但他早已家破人亡,十岁之后就跟着孟醒四处游历,早已说不清自己的根落在了何处。离了孟醒,他本来只觉得颓唐失意,后来大雨彻底阻隔了他的视听,眼前是草木间蒸腾的蔽眼的雨雾,耳边是喧哗吵闹的哗哗雨声。
  ——原本可爱的事物忽然都变得面目可憎,让他千方百计压抑的难过冲破了理智的闸门,和着雨水在他脸上恣行。
  那个狼狈的雨夜里,沈重暄第一次对未来感到一阵怅然的迷惘。
  决定回去阳川,不过是对故址尚存一点念想。
  至于这念想是有关沈家一夜潦倒的惨痛,还是有关春光之中忽逢孟醒的惊艳,他自己也说不清,只想随意寻个去处,打发了这颗觊觎着自己的师父的蠢蠢欲动又无处安葬的心。
  然而生意场上的商人的情报网不能不令人咋舌,他和孟醒分离的消息很快传回几位叔伯的耳中,沈重暄初至阳川,离家还隔着几个县,已有大伯书信递至,问他将来有何打算。
  沈重暄一个脑袋两个大,拼了命地组织起一堆文绉绉的词句回应了大伯的试探,下一刻又是三叔派人过来,言说要贴身伺候,实则暗中监视,唯恐他再回去讨要地产家当。
  阳川永宁的朝歌楼,沈重暄自觉已有太久不曾回来,上一次坐在这里,竟然还是三四年前,他刚遭遇灭顶之灾,和孟醒一起来这里找冯恨晚讨要线索。
  朝歌楼是沈家的产业,自然认得这位贵公子,伙计们一见他便笑逐颜开,争相给他上菜,最后沈重暄一个人坐着,眼前却摆了一顿饕餮盛宴。
  跟着孟醒持家日久的沈重暄沉默许久,最后道:“...不宜铺张浪费。”
  伙计连忙向他解释:“这是寻常规制,您的贵客前几日过来也是这样的菜品。”
  沈重暄怔忡片刻,反问:“贵客?”
  伙计道:“就是您很久以前说过会替他结单的那位冯大侠。”
  “......”早已忘了这桩事的沈重暄有点茫然,“只结一顿啊。”
  几个伙计面面相觑,尽皆骇得面如土色,结结巴巴道:“他、他说和您关系要好...”
  沈重暄哭笑不得,也猜到这是冯恨晚的性格,只能说:“那就算我替他结了吧...他前几日来过?”
  “是啊,冯大侠这一两年经常过来,似乎是打算在阳川落脚了。”
  沈重暄心中暗暗摇头,冯恨晚这样的人断无什么落脚定居的可能,逗留阳川,只可能是有事要办——能惊动他的事,怕也只有孟醒和萧同悲的面子了。
  再联系阳川,不动脑子都能想到冯恨晚逗留的缘由。
  沈重暄叹了口气,仰脖饮尽杯中酒水,一旁的伙计赶忙解释:“这是太清曲,我们阳川的特产,梅川也产不出呢。公子多年在外,小时候想必不曾尝过太清曲,虽然烈了些,却也是实打实的名酒。”
  “...倒也不算很烈。”沈重暄摇摇头,自然而然地想起孟醒偏爱烈酒,最爱秋露白,其次太清曲,最好再有一碟卤鸭脖佐酒...
  沈重暄恨不能把自己的头都给拧下来,不知道这样能不能少挂念一会儿孟醒。
  ...不过他临走时只说了孟醒喜欢吃卤鸭脖,褚晚真该不会天天放他吃卤鸭脖吧。
  孟醒吃卤鸭脖的口味奇重,如果不知节制,又吃上火可怎么办。
  思及此,沈重暄真的想把脑袋拧下来看看,里边是不是当真除了孟醒就空空如也别无他物。
  伙计们眼瞧着这位明面上的公子哥喝得酩酊大醉,却也没人敢上前去劝,毕竟他们都听说公子跟着江湖上赫赫有名的侠客酩酊剑习武多年,指不定喝醉了就不留情面下手狠辣,等会儿马屁没拍着把小命丢了岂不是亏大发。
  但等沈重暄彻底喝厥过去,小伙计挣扎不已地围在一起猜拳,终于选出两个倒霉蛋上前搀扶,把自家公子扶去了最近的客栈休息。
  沈重暄昏昏沉沉间被人抬着走,只觉得浑身都不自在,但他酒品其实不错,喝醉了也不吵不闹,只是皱着眉头,像在深思什么。
  领头的小伙计连拖带抱把他拽进最近新开的客栈,另一个小伙计就走去掌柜那里,敲敲桌面,叫醒了趴在柜台补觉的掌柜,冲他使个眼色:“喏,这是沈家公子,可有钱了。”
  那掌柜的一身宝蓝色衣衫,总算抬起头来,撑了个懒腰,好半天没回过神,半晌才迷迷糊糊地应了一声:“唔,多谢。”
  他一边说着,一边从抽屉里摸出一把钥匙和一串铜钱,伙计从他手里接过,笑道:“宋掌柜,我们酒楼喝醉的都送你这儿来,还没满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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