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乐。”谢玄文警告地看着谢玄乐,“够了。”
“那我也是担心皇兄嘛。”谢玄乐小声嘀咕着。
“摄政王那帮本宫会继续加派人手,生要见人,死……”沈芍蓉说不下去了,她擦了擦眼角,“还有一事,摄政王失踪之事,还是不要大肆宣扬为好。”
谢玄文点点头,“臣明白。”
谢玄乐一脸迷茫,“啊?为什么啊?!”
沈芍蓉懒得理他,“阿彦还小,过往都是摄政王主持朝政,现在他不在了,国事是一日都不能耽搁的,本宫一个妇道人家,后宫事情又多,你们……”
谢玄乐和谢玄文对视一眼,异口同声道:“太后辛苦。”
沈芍蓉哭笑不得,“你们就不能主动为本宫分担?”
谢玄乐一脸惭愧,“太后,其实臣少时没好好学习,字都认不太全,国事上臣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沈芍蓉:“……”
谢玄文面无表情:“太后,臣最近正在专研长生不老之术,正是紧要关头,此事若是分心,多年来的心血就前功尽弃,臣实在走不开。”
沈芍蓉:“……”
要你们这些男人有何用!
第2章
落崖村,坐落在千峰崖山脚下,因此得名。
村中的一间茅屋,木制的门被风吹得嘎吱嘎吱作响,门后一张破旧的床榻上,躺着一个美人。
美人白皙的脸上显出一种病态的苍白,他双目紧闭,细碎的长发覆盖住他光洁的额头,垂到了浓密纤长的睫毛上。
胭脂坐在床边看了半日,也呆了半日。怎么会有这么好看的人呢?比村头的村花好看了不是一点两点,这样的美人又怎么会晕倒在村后的河边呢?
胭脂自记事起一直生活在落崖村,今年十五岁,由于长期在外劳作脸颊被晒得通红,皮肤也有些粗糙,好在她五官不错,浓眉大眼的,平日里扎着两条大辫子,倒也活波可爱。
“你赶紧醒过来罢。”胭脂趴在美人耳边小声嘀咕着,“不然我爹回来,我就没有办法一直守着你。”
美人反射性颤动了一下眼皮,微微蹙眉,然后缓缓地睁开眼睛。
胭脂惊喜道,“美人哥哥,你醒了?!”
美人眨眨眼睛,慢慢地在屋内巡视一周,乌黑深邃的眼眸,泛着迷人的水光。“这是哪里?”他许久没有说话,声音都是嘶哑的。
胭脂体贴地给他倒了一杯水,“这里是落崖村,你现在在我家呢。”
美人喝下一口水,“请问姑娘是……”
没想到美人落魄至此还如此彬彬有礼,胭脂耐心地解释:“我叫胭脂。今天早上去捕鱼发现你晕倒在河边,就把你带回了家。美人哥哥,发生了什么事?”
美人愣了愣,摇摇头,“我不记得了。”
“你家在哪?”
“不知道。”
“那你叫什么名字?”
美人低头沉思,“不记得。”
“哦,”胭脂恍然大悟,“美人哥哥是失忆了罢?”
美人点点头,“也许。”
“那可怎么办?”胭脂为难地抓抓头发,“美人哥哥什么都不记得,我怎么带你回家呢?”
美人微微展颜,唇边笑容艳若桃李,温和道:“胭脂,无论怎么样,谢谢你救了我。”
胭脂被美人的微笑晃得脸上一红,半晌才回过神,“哦,对了。”胭脂从枕头下拿出一块玉佩递给美人,“我发现你的时候,这块玉佩就挂在你腰间。”
玉佩握在手中冰凉润滑,颜色剔透,绿色分布均匀,上面还刻着一个字。
胭脂好奇道:“美人哥哥,这个字念什么呢?”
“礼。”美人把玉佩收好,柔声道:“胭脂,你以后便唤我阿礼罢。”
“好呀好呀。”胭脂高兴道,“阿礼哥哥,你饿不饿?我去煮点东西给你吃。”
阿礼不好意思道:“谢谢胭脂。”
如今南疆大旱,赤地千里,村民一整年颗粒无收,家中米缸早已见底,饥不择食。野无青草,十室九空,村无吠犬。落崖村背靠一条大河,人人都指望着河里的鱼虾撑过去。好在落崖村人口不多,只要勤快一些,忙活一天还是能抓上一条鱼。
胭脂端上一碗鱼汤,汤里有三条小鱼,只放了一点盐调味,浓重的鱼腥味让阿礼下意识地皱起了眉。
“阿礼哥哥,”胭脂愧疚道,“是不是太难吃了?”
阿礼忙摇头,“怎么会?”他夹起一点鱼肉放进嘴里,笑道:“胭脂的手艺很好。”
胭脂不好意思地吐吐舌头,“那阿礼哥哥多吃一点。”
两人一人吃了一条小鱼,最后一条鱼阿礼本想让给胭脂,胭脂却道:“这条留给我爹吧。”
“你爹?他在哪里?”
胭脂低下头,失落道:“我不知道,他昨天出门说去找吃的,现在还没有回来。”
“要不要去找找?”
胭脂摇摇头,“不用的,我爹他经常一出门就是十天半月。反正,最后他一定会回来。”
阿礼宽慰她道:“好。”
一连三天,胭脂的爹张峰海还都未回家,但全村人都知道张家藏了个美人。一开始是村花来找胭脂一起去抓鱼,看到了躺在床上病恹恹的美人,经过她的大肆宣扬,第二天村民就开始组团来看美人了。
胭脂本以为这会惹得她阿礼哥哥不高兴,没想到阿礼是个好脾气的,面对那些聒噪的村婆子,也是温和无害地笑着,有问必答,虽然他基本上答不出来什么。
“你今年多大?”
“不记得啦。”
“我能看出来,你这模样,顶多二十!”
“俺觉得肯定不超过十八。说起来,俺的外孙女今年刚……”
“张妈你可别扯!这样的公子哥儿肯定在家已经娶妻了!”
“娶妻怎么了?反正他也什么都不记得。”
一直默默的胭脂忙道:“张妈,你快别说啦!”
阿礼笑着摇摇头,“没关系,我的确是失忆了。”
胭脂顿时泄了气,无奈道:“阿礼哥哥,你脾气也太好了吧!你这样是会被人欺负的。”
入了夜,众婆子总算依依不舍地走了,胭脂扫完地就坐在油灯下,拿着一根针,对着一件破旧的被褥缝缝补补。
阿礼坐在床头,百无聊赖地看着胭脂,只觉得她动作颇有趣,不由地问:“你在做什么?”
“针线活儿呀。”
“能教我吗?”
“哈?”胭脂吃了一惊,差点戳破自己的手,“阿礼哥哥,你要学这个做什么?”
阿礼笑道:“反正我也做不了什么,学会了还能帮帮你的忙。”
“可是,男人都不做这些的。”
“有律法规定男人一定不能做吗?”
胭脂诚实地摇摇头,“那倒没有。”
于是,胭脂真的开始教阿礼针线活儿。在昏暗的油灯下,阿礼一脸认真,看胭脂演示了一遍,便跃跃欲试。
胭脂看着他形状优美的手指捏着针,小心翼翼地引线,美目似水,忍不住感叹:“阿礼哥哥你好贤惠呀!”
阿礼虽然失忆,却还是记得“贤惠”不是用来形容男人的,面色一红,“瞎说。”
”真的,哪个姑娘嫁给你肯定很幸福!“
阿礼羞涩地笑笑,“你教我缝补衣服,我教你认字,可好?”
胭脂眼睛一亮,“真的吗?”
“真的。”阿礼柔声道,“家里没有纸笔,等明天我和你一起去河边,我教你。”
胭脂犹豫道:“可是,阿礼哥哥你的身体撑得住吗?”
“无妨,休息了几日,我感觉好多了。”
第二天日,天刚蒙蒙亮,阿礼便和胭脂一道出门捕鱼。他穿的是胭脂爹留下的粗布麻衣,却依旧俊美无匹,黑发披散在身后,光滑顺垂如同上好的丝缎,在晨风中轻拂。
胭脂走在他身边,偶尔侧过脸偷瞄他一眼,只觉得脸上微微发烫,这还是她第一次和男子一同在外行走,简直、简直就像以前村花爹爹和娘亲每天一同去地里农活一般。
阿礼感觉到胭脂的目光,微笑地询问:“怎么了?”
胭脂赶忙移开目光,看着自己穿着草鞋的脚丫,“阿礼哥哥,马上要入秋了,河水凉,你身子虚,到时候就在岸边等我,不要下河啦。”
阿礼沉默不语。
胭脂以为他生气了,赶紧解释:“我没有觉得你没用的意思,只是……”
“胭脂,你误会了。我刚刚是在想,我会不会游泳。”
胭脂松了口气,“那你会吗?”
阿礼无奈摇头,“我已经忘记啦。为了不给你添麻烦,我听你的。”
旱灾闹了许久,河水虽未完全干涸,但已经可以见到底了。胭脂那般身高的姑娘,踩在河中央,河水也才刚刚到她的腰上。大鱼几乎是不可能能抓到,运气好的话可以收获几条小鱼,更多的是河蚌,螺蛳,虾米之类的杂碎。
光是从家里走到河边,阿礼已经有些体力不支,只能在河边找了处地方坐下。胭脂肩上背着鱼篓,手中拿着打着补丁的渔网,动作娴熟地弯腰,下捞。等她累了,就上岸找阿礼教她写字。
阿礼找了根树枝,在地上一笔一划地教她写自己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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