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别忆自然是瞠目结舌。前几日有位极其仰慕他的小姐,当了自己的嫁妆,给他打赏了半枚银元宝,被家人拖回家骂的狗血淋头,龙别忆也只好把赏金奉回去。这是最极端的例子。
普遍来说,昀城人不兴奢靡之风,平日里赏些铜钱已是大恩大德,怎会有人一出手就是抵得上平常人家四五年开销的金元宝。
而金元宝随着小二的步伐离他越来越近,耀眼的金光让他飘飘欲仙:他龙别忆要就此告别卑微的务工生活,踏上寻遍天下美食之旅了吗?
他向门口看去,那位客人也恰好抬头打量他。两人目光交汇的一瞬间,龙别忆突然无来由的感觉心脏攥紧,浑身血液乱冲,仿佛要灵魂出窍。
他脑中混沌,如遭受了暴风骤雨。他定了定神,亦步亦趋地下了台,那位贵客却闪身出门,不见踪影。龙别忆出门追了几步,却无功而返。他把金元宝攥在手心,回忆着那男子的脸,内心澎湃,久久不得平静。
作者有话要说: 初开新坑,感谢阅读!
周二快乐!
第2章 惊蛰
天色已晚,龙别忆收工回家,独自走在漆黑的小巷里,嘴里轻轻哼着歌。他步履轻盈,长发在腰间扫来扫去,头上的金色发带随之晃动,一副志得意满的模样。
忽然,只听落叶梭梭,风声猎猎,龙别忆躲闪不及,竟是一把刀架在了脖子上。那是把货真价实的大砍刀,在森白的月光下寒光毕现。龙别忆额上猛地沁出冷汗,心里默念“飞来横祸,无妄之灾。”
一个凶神恶煞的声音从身后传来:“把钱都掏出来。”
龙别忆强压心虚,梗着脖子道:“在下只有两贯铜钱,您若是不嫌弃就拿去吧!”说着伸手进袖子里,装模作样地摸索一阵,突然趁其不备抓出一把盐巴撒向那人眼睛。
劫匪被盐粒迷了眼,握刀的手松了劲儿。龙别忆拔腿就跑,但那人追得很快,转眼间就把龙别忆逼到了墙角。
“老子今天杀了你!”那蒙面劫匪恼羞成怒的晃了晃手里的大砍刀,月光下的刀刃闪如夺命鬼魅。
龙别忆皱皱眉,委屈道:“大爷,在下无父无母,无依无靠,从不惜命。生死由天,轮回转世,乃人伦法则,但在下也认为在这世间须得无牵无挂。在下只有一个愿望,便是尝完《佳肴志》里的名店美食,若是这事了了,在下便是真真对这人世没有留恋了,届时您可随意取我性命,绝无戏言。”
那劫匪越听越迷惑,独自站在那里思索了一阵子,开口道:“你的意思是,老子现在得放你走不成?”
龙别忆:“是的,您若是初来乍到,我还能给您推荐昀城里的良心客栈和口碑饭馆,不吃回扣的那种。”
劫匪懒得听他胡说八道,直接上手在他胸口摸索起来,三两下就摸出了那枚他捂在心口的金元宝。
“有这等宝贝,”劫匪嗤笑道,“你不早拿出来买命,还在这儿跟我胡言乱……”
他话音未落,就一声不吭的倒在了地上。
龙别忆惊讶的捂住嘴,见一只穿着白色布鞋的脚重重的踏在劫匪背上。随后那人俯身拿起那枚金元宝,用指尖敲了敲,指了指龙别忆,道:“他主此物。”
声音清冷,如冰山明珠,沁人心脾。
劫匪像是受了重击,躺在地上动弹不得,只发出恐惧的闷哼。
龙别忆定睛一看,发觉这见义勇为的竟就是方才那位打赏金元宝的贵客,气质不凡,从容不迫,如神兵天降。他镇定地走到龙别忆面前,抬手替他整了整凌乱的衣襟,然后把金元宝放回他手里。
朦胧月色下,龙别忆的双眼闪闪发亮,一眨不眨的盯着自己的救命恩人,双瞳剪水、情绪涌动。
“敢问阁下尊姓大名?”龙别忆鼓起勇气道。
男子沉默不语,在昏暗的月光下亦看不清表情。
“在下龙别忆。阁下?”龙别忆又问。
“惊蛰。”
这名字好听的紧,龙别忆抱拳道:“龙别忆在此谢过惊蛰公子,公子的大恩大德,在下没齿难忘!”
“不必客气,唤我惊蛰便是,”男子瞧着龙别忆弯弯的笑眼,面色如常,“刚才你所言可当真?”
龙别忆眨了眨眼,疑惑不解。
惊蛰:“你说你毕生心愿乃尝遍《佳肴志》中的美食,此话当真?”
龙别忆点点头:“千真万确。”目光诚恳。
此言不虚。龙别忆丧失记忆,无亲无故,无家可归,漂泊无定,且心思通透,对于佛家的“苦今生,修来生”不敢苟同。他认为今朝有酒今朝醉,潇潇洒洒过此生,才是人生死轮回之奥义。
惊蛰并未搭腔,这叫龙别忆暗暗有些心慌,害怕对方鄙视自己不求上进、耽于享乐。当今佛教盛行,难避人生八苦,自己向死而生、不计未来的理念似乎于情于理都显得离经叛道。龙别忆性子潇洒,这次却格外在意起这位惊蛰公子的看法,心中忐忑不安。
没想到,惊蛰思索片刻,竟然说:“我欲帮你实现愿望,带你去尝遍《佳肴志》之珍馐,你可否赏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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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别忆觉得自己上辈子一定是拯救了天下苍生。
否则这辈子怎么会遇上一个举世无双的翩翩公子,举手投足皆令人赏心悦目。偏生这人还格外青睐他,给他羡煞旁人的高额赏金,救他性命,还要为他实现愿望。
一时间福至心灵,龙别忆仰起头看着比自己高出三寸有余的惊蛰,问:“请问你是……觉着我说书有趣吗?”
惊蛰挑了挑眉,答道:“倒也可以这么说。你放心,我绝非恶人,是真心邀你。”
龙别忆点点头:“我知道,你救了我的命,还对我这么好,怎么会是恶人呢。而且啊,俗话说‘相由心生’,你生的清俊柔和,一看就是面善之人。你眼光好,我这人有趣的很,伶牙俐齿,手脚麻利,一路上不会给你添麻烦的!”
惊蛰微微颔首:“你告之我住址,我明日去迎你。”
龙别忆喜滋滋地告诉了他地址,欲离去,被惊蛰轻轻拉住了袖子。
“稍等,路上太黑。”惊蛰说着,手心朝上动了动手指,竟然召来了一小簇亮闪闪的萤火虫,三五成群的环着他纤长的手指飞舞。他另一只手从袖中抽出一方手绢抖开,把萤火虫笼在里面,然后灵巧的在底端打了个结,竟是做了个闪着点点光芒的小灯球。
龙别忆此时已经看呆了,任由惊蛰把灯球小心翼翼的放在自己手里。
“拿着这个,路上小心,明日见。”惊蛰轻声叮嘱,转身出了小巷,消失不见。
作者有话要说: 首日二更,感谢阅读!
第3章 启程
陈允翀是昀城首富陈员外的宝贝儿子。前些日子因为在私塾被年纪大的孩子霸凌而厌学情绪强烈,后来在“昀城樱下小白龙”龙大师的指点下咸鱼翻身,反败为胜,制霸私塾。
此外他还受龙大师启发,挖掘了自己对于剑术的兴趣。可谓是志得意满,前途光明。
陈少爷虽然是个口是心非的小刺儿头,但也不是忘恩负义的主儿。于是这一日他捧着一个木盒到龙别忆的住处拜谢他,心里盘算着怎样跟对方多搭上几句话,走到小院儿门口便看到龙别忆在收拾行李。
“你要上哪儿去?”陈允翀惊讶道。
龙别忆抬了抬头,开心的笑道:“我要游历四方去了!”
陈允翀:“你要走?”
龙别忆:“嗯,陈小少爷咱们有缘再见!”
说着他把收拾好的几个大木箱子叠在了一起,开始把地上的一堆书拾掇进最后一个箱子里。
陈允翀心头失落,却看阳光下那人浑身上下散发着喜悦的光芒。他一头长发被太阳染的金灿灿的,眉梢眼角尽是笑意,眸子越发闪烁迷人。他脸庞生的小巧,双瞳剪水,唇红齿白,埋在书堆里时的样子像个两耳不闻窗外事的贵气小少爷,纯净的如水晶一般。
陈允翀轻轻叹了口气,知道留不住人,便走上前把手里的木盒塞给龙别忆。
龙别忆停下手,客客气气的接过木盒,问:“小少爷给我的礼物?”
陈允翀面上害臊,傲气的别过了脸,道:“爱要不要。”
龙别忆打开木盒,只见里面躺着一双鞋,张家绸缎庄的冰蚕丝珍品,绝对错不了。这贡品级别的货物,至少值十五两银子。
陈允翀见龙别忆一副受宠若惊的表情,越发觉得又尴尬又害臊,“哼”了一声便急匆匆的跑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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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蛰刚从马车上下来,便差点被一个小少年撞到。他处变不惊的闪身避让,并未注意那少年的样貌。
他走进龙别忆的小院时,龙别忆刚把鞋放进最后一个木箱里。惊蛰走上前,替他合上了木箱。
龙别忆见了惊蛰,看了看自己的行李,觉得有些不好意思,闪烁其词道:“惊蛰,我……我写了好些话本,挺宝贝的,就都收拾起来了……不带走也没关系,我找棵树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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